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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章 重逢

陳慕回國後, 很快就聯系上了昔日好友顧成溪跟蕭子川。顧成溪現在是一名投資公司高管,而蕭子川則按照前世發展的那樣成了大型連鎖超市老板。

這些年來陳慕每次回國就會跟他們小聚,平時工作再忙都會抽空跟他們電話聯系,因而即使隔了十年的光陰,他們的之間的友誼也沒有褪色。

三人約好在一家昔日常去的酒吧喝酒,陳慕去的時候,蕭顧兩人已經到了。他們要了一個包廂,啤酒小吃已經點好了, 陳慕跟他們分別擁抱了一下, 笑道:“這次又是我最後一個到。”

陳慕向來守時, 奈何蕭子川跟顧成溪都習慣早到。

蕭子川笑着看向陳慕, 打趣道:“你哪次不是最後一個,我們都習慣了。”經過十年的磨砺,他蛻去了曾經的青澀懵懂, 五官長開, 身高抽長, 已經長成了一個成熟而有風度的男人。如果單看他現在自信穩重的模樣,很難想象他讀書時期是個瘦小的經常被人欺負的四眼仔。

“我不管, 你最後一個到,老規矩, 先自罰三杯。”顧成溪剛下班就直奔這裏,身上還穿着正裝,他把西裝外套脫了,然後解開裏面灰色襯衫的袖口, 把袖子挽到手肘處,一副打算大醉一場的架勢。

陳慕聞言,嘴角扯開一個懶洋洋的笑:“就算我自罰三杯,你也喝不過我。”即使隔了這麽多年,顧成溪的酒量依舊一點長進也沒有,就像他的人一樣,歲月的流逝只給他的容貌增添成熟魅力,他仍是保持着顆赤子之心。

顧成溪知道自己酒量不好,就把蕭子川搬出來,“我喝不過你,不是還有小蕭嘛。”這些年做生意蕭子川可沒少喝酒,酒量自然是不會差的。

“別灌他酒啊。”陳慕熟練地滿上三杯酒,端起其中一杯,笑看了蕭子川一眼,“不然弟妹又該不高興了。”

蕭子川是他們三個裏最早脫單的,已經有了未婚妻,未婚妻長相好家世好,雖然是零食業巨頭的千金,卻沒有千金大小姐的脾氣,他們訂婚的時候,陳慕還去參加過。

“今天我們好不容易聚一次,多喝幾杯是應該的,她不會怪我的。”說着,蕭子川端起陳慕倒好的另外兩杯酒裏的其中一杯。

陳慕阻止道:“那是我要喝的。”

把最後一杯塞給了顧成溪,蕭子川道:“一起喝才痛快啊。”

顧成溪笑着跟陳慕道:“小蕭還是那麽維護你。”話剛說話,腦袋就被拍了一下,随即響起蕭子川的聲音:“喝你的酒吧。”

他們三個裏面,就數蕭子川變化最大。顧成溪摸了摸頭,笑呵呵地端起酒杯跟他們碰面,一杯酒下肚,顧成溪打了個酒嗝,随口問:“這次打算在a市待幾天啊。”

陳慕道:“以後應該不走了。”

倒酒的動作一頓,蕭子川看向他,“想清楚了?”

陳慕淡笑着點頭:“想清楚了。”

“那挺好的,以後需要幫忙,盡管找我。”蕭子川接上倒酒的動作,給自己倒上酒,然後分別給陳慕跟顧成溪也滿上。

“放心,絕對不會跟你客氣的。”

三人雖然嘴上說要喝個不醉不歸,但蕭子川以前應酬多了,喝傷了胃,顧成溪又酒量不行,所以他們只是适量地喝,大多數時候都在聊着各自的近況跟身邊的趣聞。陳慕跟顧成溪本來就聊得來,一聊起來就收不住邊,而蕭子川則安靜地在一旁嗑瓜子剝花生,偶爾插上幾句。

陳慕問他什麽時候把婚禮給辦了,蕭子川說這段時間太忙,等過陣子再說。顧成溪則感嘆自己為什麽情路坎坷,老是被甩。原來在這些年,顧成溪談過兩個男朋友,一個談了五年,因為對方要出國工作吹了,一個談了不到半年,比顧成溪小了八歲,前不久剛分,分手時說什麽在一起沒有激情,要去找小鮮肉,說白了就是嫌顧成溪老。

砰地一聲,顧成溪重重把酒杯擱下,拿手背一抹嘴,“28歲算老嗎?算老嗎?還說我性格太悶,沒什麽情趣,那他當初就別追我啊。”顧成溪一共談過三段,都是被追的那一方,同時也是被甩的那一方,他只是長得酷,其實很好追的,對方只要多花點心思,性格好,長得不要太對不起觀衆就行。

一聽顧成溪這話,陳慕也開始思考年齡的問題,轉頭問蕭子川:“28歲老嗎?”

蕭子川把剝好的瓜子跟花生放到陳慕面前的白色碟子上,然後又撥了點給顧成溪,道:“這還沒到三十呢,現在考慮這個問題太早了吧。”

“聽到了沒?”陳慕安慰失戀的顧成溪:“你一點也不老,只是緣分沒到。”

顧成溪仰頭喝了杯酒,“也只能這麽想了。”

本來他們不打算喝多的,顧成溪酒量忒差,沒一會兒就喝醉了,陳慕跟蕭子川打了個的,合力把人送回了家。從顧成溪家出來的時候,已經是晚上十點了,陳慕擡眸看了眼夜空中的那一輪彎月,問:“真決定跟那個妹子過一輩子了?”

“嗯。”

“說起來,你倆也真是進展神速,相親認識三天就在一起了。”蕭父認為男人要先成家後立業,蕭子川大學還沒畢業就安排他相親了。

蕭子川轉過身,在路燈下眸色溫淺地凝視着陳慕,聲音溫柔和緩:“她挺好的,家世性格都好,模樣也清秀,我現在事業能發展的那麽好,少不了她家裏的幫助跟支持。”

“那就好。”

見蕭子川提起未婚妻時神色這麽溫柔,陳慕放下了心。雖然男人以事業為重,但他還是希望蕭子川能找個真正喜歡的女孩結婚。

恰逢蕭子川的手機鈴聲響起,陳慕便促狹地看着他,“家裏人催你回去了吧。”

蕭子川看了眼手機屏幕,沒有接,而是以一種開玩笑的口吻道:“說起來我曾經暗戀過一個人。”

“誰啊?”

“我也是在他走後很久才明白的。”

路燈朦胧的光線襯得蕭子川的眉眼清隽而柔和,摘去眼睛的他,五官其實很好看,有點漫畫裏男主角的調調。

“誰沒個初戀啊,生活還是要繼續的。”陳慕習慣性地像過去那樣揉揉蕭子川的頭發,用眼神示意了下他的手機,“接電話吧,不然弟妹該擔心了。”

“是啊,生活還是要繼續的。”

蕭子川低低地自言自語了一句,然後在陳慕的眼神催促下,接通了手機。

等蕭子川打的離開後,陳慕覺得今晚的月色不錯,就打的讓司機帶着他兜了一圈。經過以前住過的房子樓下時,陳慕讓司機停車,下了車,後背靠着車身,點上一根煙。

一點火星在夜風中時隐時現,陳慕吐出煙圈,隔着煙霧将目光遙遙落到某一處的窗戶上。經過十年的變遷,原本她媽工作的工廠已經搬走了,供廠裏員工居住的居民樓裏的住戶也走的差不多了,夜色朦胧中,周圍安靜的像是一座死城。

這些年來,陳慕很忙,忙着完成學業,忙着創業,忙着交際應酬等等,他每天都把自己的時間排得滿滿當當,一回首,他才驚覺居然已經過去了十年。如果不是a市的變遷提醒他時間的消逝,他還以為只過去了短短兩年。

也許,他是時候放慢腳步,好好享受生活了。

***

兩天後,秦皓終于如約趕了回來,陳慕親自去機場接的機。一見到陳慕,秦皓便熱情地給了他一個擁抱,笑着問:“我沒來晚吧?”

他有四分之一的混血基因,高鼻深目,既有西方的立體又不失東方的含蓄,身材高大,尤其一雙是眉眼,深邃而迷人,是他五官當中的點睛之筆。當初剛跟秦皓認識的時候,陳慕還開玩笑說他不去當模特可惜了。

“沒有,你來的剛好。”欣賞完秦皓美色,陳慕道:“今天晚上有個慈善晚會,很多商界大佬還有主流媒體都會參加,你一定要跟我一起去。”既然決定把事業搬回國內,打開知名度跟拓展人脈圈就成了首要任務。

“行啊。”

秦皓微笑着答應。

兩人一個高挑洋氣,一個英俊神秘,站在一起就是移動的風景線,走到哪裏都能吸引所有人的目光。

季準從機場走出來的時候,注意到前方有些小騷動,他只當是什麽明星,沒有在意,彎腰上了車,跟開車的司機道:“去公司。”他剛出差回來,現在要先去公司開個會,處理公事,晚上還有一場慈善晚宴要參加。

“是,總裁。”

何宇凡恭敬道。

淡淡地掃了眼何宇凡的後腦勺,季準神色寡淡地阖上眼。

何宇凡是他的助理,最近因為一直給他開車的司機王叔去醫院割了闌尾炎,要靜養一陣子,季準就讓何宇凡暫代司機之職。說起來,何宇凡雖然名牌大學畢業,學校簡歷很漂亮,但缺少工作經驗,進季氏當個普通員工還可以,總裁助理這個位置還輪不到他。

季準破例讓何宇凡當自己助理,還要歸功于對方有張跟那個男人相似的臉。

十年了,他還是忘不了陳慕帶給他的痛苦跟屈辱。這些年來,陳慕時不時地出現在他的夢裏,夢裏他們做着情侶間會做的事情,陳慕會給他做飯,給他精心準備生日禮物,他們會在房間裏留下各種歡愛的足跡,可夢境再真,再甜蜜,終究只是一場夢。

醒來後,面對滿室的冷清,面對陳慕不在他身邊的事實,遲來的痛苦像刀割一般折磨着他的心。

夢是潛意識的折射,季準認為他會做夢,是因為他忘不了陳慕。為了戒掉陳慕,他把跟陳慕有七分相似的何宇凡安排在身邊,每天看着對方的臉,從一開始的恍惚到後來的無視,他只花了很短的時間,他甚至越來越讨厭何宇凡這張跟陳慕相似的臉。

可再怎麽像也不是陳慕,他能做到對何宇凡不動心,卻忘不了那個該死的男人。

或許,他應該停止這種愚蠢的行為。

***

季準漫不經心地聽着周圍人對他的恭維,微微搖晃了下手裏的高腳杯,看着酒紅色的液體在杯中翻湧旋轉,就像他此刻的心情。他早就厭倦了這類宴會,可不得不參加,跟他認識的或者是不認識的人談笑風生,哪怕心裏有多麽不耐煩,他還是要保持他的優雅風度,裝作認真聆聽的樣子。

這場慈善晚宴的主人也算是a市的傳奇人物,從一個被人販子拐賣,沒上過大學的女孩,一步步走到如今房地産大拿的位置,這過程中要經歷多少艱辛付出多少努力沒有人知道,雖然年近六十,但是精神氣很足,衆人會親切地叫她秦姨。

秦姨死去的丈夫是季紹榮的義兄,早年在事業上幫助過季紹榮,季紹榮那麽驕傲霸氣的人,誰也不服,唯獨服這個大哥,後來季紹榮身體抱恙住院的時候,有人想趁亂奪權,是秦姨力排衆議把季準扶上季氏總裁的位置。

因而今天這場宴會,季準必須要來。

此刻秦姨走到季準身旁,問起了他父親的情況,季準回說一切安好。秦姨也算是看着季準這孩子長大的,知道他父母的情況,對季準特別疼愛。

不想聊這些不開心的事情,秦姨就笑呵呵地轉移話題道:“對了,今天我有一個人要介紹給你們認識,你們年齡相仿,應該能聊得來。”

季準沒問是誰,只道:“秦姨介紹的人那一定要見見。”

話音未落,門口出現了一些騷動,秦姨循聲望去,看到人群中鶴立雞群的那個人,笑了,“說曹操曹操到,他來了。”

季準順着秦姨的目光看去,不知道看到了什麽,原本平靜淡然的面容出現了一個缺口,各種複雜的神色在他臉上飛快閃過,從初時的驚愕到最後克制之下的從容,他只花了很短的時間,因為速度太快,沒人注意到他的異常。

他曾經發過誓,陳慕這輩子最好永遠不要出現在他的面前,否則他絕對不會放過他,就算要死,他也要拖着他一起死。

很好,季準想,十年後,這個可恨的男人終于還是回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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