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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當天晚上阿福就把自己的疑問和駱駝說了。

駱駝聽罷略一思忖,滅掉煙蒂,擡起滿是血絲的眼球,扒拉開旁邊已騰雲駕霧的小夥伴,問了阿福三個問題。

第一——“那金豺趕你沒有?”

阿福搖頭,他說只拿了我兩個包子,然後一早上沒出警署,也沒見其他金豺來,算是沒趕吧?

駱駝點頭,再問——“那金豺讓人加價沒有?”

阿福又搖頭,他說他都沒出警署呢,哪來的加價。說不定他是不一樣的金豺,他是白金豺,幹淨金豺,潔癖金豺,不是你們想的那種——

駱駝揚手打斷他,再問——“他穿金豺警服沒有?”

阿福覺得這是個重要的問題,因為駱駝沒去現場,卻注意到了這個貓膩,顯然這是一條重要線索。

阿福連忙搖頭,他說他沒穿,從我見到他第一次他就沒穿,這意味着什麽?他其實是貧民?還是——

“貧民個屁!”駱駝罵道,哆嗦着摸起一根煙又開始擦打火機,擦了好幾下才點燃,深深吸了一口,意味深長地道——“我怕你撞了個別的物種。”

阿福一聽大驚不已,這話可大可小,他連忙站起來拍了拍駱駝的臉,讓對方意識到自己在說什麽,而後拉了張椅子靠近,道——“你不會是說我碰到了個……紅鹫吧?”

這是一件非常危險的事。

雖然紅鹫真正針對的不是貧民,但被紅鹫盯上,只有兩個原因——第一,覺得你與黑幫勾結,第二,需要你與黑幫勾結。

前者不用說,不知道過多久就會有人把你堵了,認定了你知道些不可告人的東西,先拳打腳踢一輪,看你能吐出多少是多少。這過程說少了斷兩根肋骨和一條鼻梁,說大了就不好估量。

後者則比前者更慘,那是要讓你作為紅鹫看好的線人往黑幫靠攏。

可說到底,與貧民混居的是黑幫,和貧民接觸的也是黑幫。很多毒販不是你的朋友,就是你朋友的朋友,反正認識的人不超過三個,總有一個和毒販有來往或自己就是毒販。

在這樣一個毒販掌控的世界裏,想要作為紅鹫的線人,那等于給自己判了生不如死的結局。

毒販是絕對不會允許這種人存在的,一旦發現,結果絕對比斷了兩根肋骨和一條鼻梁要嚴重。

駱駝的後背有一道疤,那疤裏頭少了一個腎。當初駱駝也是給紅鹫逮到,一頓拳腳伺候,最後打得沒辦法了,滿臉是血地抱着一個紅鹫的大腿求饒,口齒不清地供出給他銷魂玩意的上家經常出沒的街道。

結果他上家當天晚上就給斃了,可第二天一早駱駝也給抓了。

毒販的效率和這群紅鹫不相上下,直接把駱駝抓黑屋關兩周,再出來時已經給毒販們賺了一筆小錢。

這事發生在阿福到來之前,少說也有三五年了。第一次和阿福說起這事時,駱駝的表情很平淡,看樣子就像缺了一根手指一樣,不痛不癢。他也說這事是自己不對在先,那挨了懲罰也是正常。

但每次嗨大了駱駝都會捂着自己的腰,低聲喃着該死紅鹫,紅鹫該死。

所以這道疤就像一塊警示牌,深深地烙印在駱駝身上。尤其駱駝又喜歡在家裏光膀子,以至于這警示牌老在阿福面前晃,晃得他現在也一聽紅鹫的名,就下意識地一陣打顫。

“你不開玩笑,我會吓到的,等會晚上不敢一個人睡了。”阿福說,他不确定這是不是駱駝又嗨大了才瞎ji巴說的。

駱駝卻沒回應,他眯起眼睛瞥了阿福一眼,而後又躺下去,躺在一群和他一樣綿軟的肢體裏。

所以第二天再出攤之前,阿福是考慮了好一會的。

與自己的判斷相比,他當然選擇聽駱駝的判斷。畢竟駱駝是百會土生土長的人,而即便百會和阿福家鄉是接壤的,但還是有一定的民風差異。

鴉國是一塊爛拼圖,早些年曾被人割去幾塊地,後來自己又侵占他國幾塊地。拼來拼去到了今天,各種各樣膚色的都有,各種各樣口音的都有,甚至還有一些人名字都和阿福等人完全不同,一看就是移民二代或三四代。

也是這樣的歷史問題,導致鴉國非常講究一個地方有一個地方的規矩,即便是在城內也劃分了不同的管轄區。

若是阿福真不知道玩法而出錯了牌,恐怕他也不用每周去打電話了,就等着家裏人有朝一日解除戒嚴,過來給他收屍得了。

但令他好奇的是,當他第二天再推着小推車戰戰兢兢地挪到警署門口時,金豺已經在那等着了。不僅有之前見過的那一名,其周圍還站着好幾個同事。

一見着阿福推車過來,他們竟一窩蜂地湧上将其團團圍住。

阿福大驚,心說大家這樣不好吧,你們就算要把我當成線人栽培,不應該找個晦暗的小巷子秘密談話嗎,這光天化日之下那麽多婦女兒童,要被熱心的朝陽群衆看到了那豈不是——

誰知他話還沒出口,之前那金豺就說了,他說這包子好吃啊,你們打包吧,每人一份,中午餐和晚餐就解決了,往後就吃他的吧。

說是金豺,确實一點不為過。這類食腐動物哄搶一番,而後又迅速消退。阿福自己沒得靠近包子籠,再靠近時,裏頭的包子倉都空了一半。

而那一群金豺則一邊津津有味啃着包子,一邊陸陸續續往警署走,只留下與阿福打過照面的那一個,上下摸索一番,掏出金幣和紙幣壓在小推車上。

他居然是要付賬。

阿福連忙把金幣推回去,他說不用不用,我昨天不是說了嗎,你過來吃免費,全部都免費的,都是自己人,自己人。

那金豺吸着豆漿沒開口,只是搖搖頭,又不由分說地把金幣壓臺上。

這下氣氛就有點尴尬了。

攤子的熱氣源源不斷地冒上來,金幣都被暈上了一層霧。而阿福不敢碰它們,金豺又不把它們收回,只留着一堆金幣可憐兮兮地躺在那裏,就像讓顧客自行上來投幣找零一樣。

果不其然,其他顧客還真就這麽想了。他們上前扯個袋子抓倆包子,多退少補,自己在那一堆金幣和紙鈔裏挑揀。

那金豺也吸着豆漿站在一邊,一面時不時看着阿福忙碌,一面又朝警署看去。

好不容易等到第一批上班潮過去,阿福才終于直起腰來。

現在那金豺也吃完了,把空塑料袋和豆漿杯捆在一起,提在手上,一瞬不瞬地望着阿福。

阿福說,警官,這錢你真拿走,我不敢收你們的錢,你們就不要戲弄我了。

那金豺卻沒搭理他,看看金幣和鈔票,又看看阿福,最終問道——“你叫啥?”

阿福咽了口唾沫,說了自己的名。

金豺若有所思地點點頭,再擡手點了點桌面的錢幣,說,這些你收着吧,明天我們還得來吃。

末了再次不管阿福還有話沒話,轉身就往警署走去。等到他真正沒入警署那扇已經髒得看不清內裏的玻璃門時,阿福才猛然意識到自己沒問這金豺的名字。

他撓了撓頭,又四下看了一圈。周圍還是來往的上班族和上學的孩子,不遠處停着一輛金豺那噴漆着獠牙的車,警署的旗幟在清晨的微風下飄蕩起來,鴉國的标志于明媚光線下閃爍着一種晦暗的光彩。

光彩碎成玻璃片,朝着這一棵大樹飄散。

阿福就位于這棵大樹下,他看到對方回頭瞥了他一眼。

阿福忽然覺得這人有點危險。

但好像是真的不打算把自己趕走。

接下來的一個星期裏,這名金豺及其同事就像把阿福的小包子鋪當食堂一樣。早上買一輪,中午收攤前再買一輪。到了快周末的時候,還續訂了兩籠的包子,讓阿福第二天一塊随中午餐帶來,方便他們晚上熱了吃。

阿福覺着這樣也不錯,雖然不願意收錢,但讓阿福多幹點活來做補償也未嘗不可。或許這個小警署真有着不一樣的規矩,以至于他們不方便和其他金豺一樣拿現金,只能把現金轉一轉,轉成其他的資源。

就這麽一個星期的接觸,阿福也得知自己最先見過的那名金豺的外號。他沒說真名,阿福問的時候随便甩了個花名——“敕棍。”

阿福琢磨着這名字要不是你随便起的,就是別人照着你這模樣起的。

這名字聽着不友好,正如敕棍看着也不怎麽友好。雖然他仍然秉承着明算賬的好習慣,但阿福幾乎就沒見他笑過。不僅如此,這個警署的其他金豺也差不離。

這和阿福的認知有很大的出入。

金豺是穿着警服的混子,這是鴉國人共有的認知。他們說話嗓音大,動靜大,有事沒事開個警笛嗚哇嗚哇開道,沒事也穿個警服随便在轄區內的小館子裏白吃白喝。

畢竟他們的袖口上有那倆虎牙,這标志就是他們的通行證。要說貧民對他們一點意見也沒有——那不可能。有的小攤販一天就掙不了幾個錢,交了他們的份額幾乎是入不敷出。

在對待維護治安的問題上金豺能睜一只眼閉一只眼,但對待稅收是絕對地恪盡職守,一分錢就是一分錢,一個鋼镚也不跟你商量。

所以住在貧民窟裏的民衆有一部分願意和金豺打交道,而有一部分更樂意讓毒販和黑幫掌控他們的生死。

但這警署卻是例外。

這裏的金豺都很安靜,不怎麽穿着大搖大擺的警服,也不怎麽高聲呼喝,更不像其他人一樣瞅着阿福這類小攤販便頤指氣使,沒事揩點油,有事再多榨點水。

恰恰相反,他們基本從早上進入警署之後,整個上午只有偶爾見得一兩個人出來抽根煙。等到了中午會有外賣送來,或出來一個人打包包子,然後又是一個下午不見人,直到阿福收攤撤退。

有一天阿福收攤了又繞回來,掐點算着金豺下班的時間。他是想和敕棍偶遇一下的,說到底他也是在人家警署門口做生意,那無論敕棍看起來多不平易近人,阿福也得硬着頭皮和他搞點私交。

鴉國人太講關系了,有時候一件事要求政府部門的人辦,人家可以給你拖上半年,也可以半天給你搞定。這一點也是阿福父母經常教導他的,他們說人走到外面就不能單打獨鬥。多認識一個人,就算多了一分力量。

何況,還是警署的人。

金豺通常六點下班,五點半開始有人陸續從警局出來。而五點之後不接電話,四點半之後不出警。

所以阿福是五點到的,他覺着這群人再怎麽早退,五點之前也應該還在。

但令阿福十足意外的是,他在外頭抽了半盒煙,腳底的煙蒂都落了一大堆,指針即将走到七了,卻還不見警署關門,也不見有人早退。

他覺着蹊跷,又往警署靠去。他在警署門口繞了一圈,瞅着機會往裏頭瞥了幾眼。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裏頭的人竟還全部坐在位置上,滿滿當當,真他媽像教科書裏的警察局。

阿福留心觀察,卻沒見着敕棍的影。不過想來也是,敕棍看起來像個小領導,那領導大概有自己的辦公室,也有自己的作息時間。所以和底下的小兵崽子不一樣——不稀奇。

但阿福連續在收攤後蹲點了兩天,都沒見着“下班”的敕棍。而早上上班時敕棍身邊又常有同事,以至于他們的私交一直等到相識的月末,才真正開始。

不過令阿福萬萬沒有想到的是,這開始一點都不平和。他完全沒有按照自己做的準備念出臺詞,反而在驚吓之餘,差點蹦到了敕棍的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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