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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1章 第四十六個故事

“油條。包子。燒餅。雲吞面。”

天剛亮, 街頭賣吃食的小販兒便開始大聲吆喝起來。

季言之牽着孩子, 穿着略顯邋遢的從胡同尾口的宅院裏出來,慢悠悠的朝着吃慣了的小攤販前走去。

“兩碗雲吞, 一碗不放辣油。”

孩子大約五歲,長得有些瘦弱, 卻格外的挑食, 尤其不喜歡吃蔥姜蒜。他一聽季言之的點餐, 連忙補充道:“不放辣油, 不放細蔥,不放姜汁。”

“好嘞!”專賣雲吞面的小商販面帶微笑的道:“福哥兒吃慣了我家的雲吞,即使不說我也知道福哥兒的口味兒。”邊說, 街邊賣早點的小攤販手腳麻利的開始下鍋煮雲吞。

季言之讓福哥兒乖乖的坐在攤位上等,自己跑到賣燒餅的小商販前,用幾個銅板買了兩個燒餅。然後咬着坐回了福哥兒的對面。

福哥兒目光清亮的看着季言之大口的啃燒餅。

“要嗎?”季言之含糊不清的問。

“蔥油味兒好大。”福哥兒收回視線, 又是有點含糊不清的道:“阿瑪,你的優雅呢!”

“老子不是你爹, 是你哥,親哥。”季言之糾正了福哥兒的稱呼:“你不是說你還記得一位胡子拉碴的老東西嗎。那就是我們的爹。”

現在是一九三七年, 一個即将戰火紛飛的大時代。各路軍閥林立,但是都跟季言之沒什麽關系,因為從福哥兒那句含糊不清的‘阿瑪’來看, 他就是一個落魄旗人而已。

在這年頭, 旗人的身份可不好混, 尤其是季言之和福哥兒原姓愛新覺羅的旗人。

季言之是四年前來到這方處于民國時代的位面世界的。

當時正逢家變, 不知打哪來的一夥強盜半夜闖進王爺府燒殺搶奪。季言之只來得及将王府大部分的財富全轉移到系統空間,就被他口中胡子拉碴的老東西塞了一個孩子以及裝有一方正正方方、現在根本沒什麽卵用的玉玺和細軟的包裹,讓他趕緊帶着孩子逃命。

那孩子自然是福哥兒,跟他同父同母。年齡之所以差距有點兒大,福哥兒懂事之後老愛叫他‘阿瑪’的原因很簡單,因為福哥兒是他身為王爺嫡福晉的額娘老蚌生珠的産物。

而從四年前帶着福哥兒從京城‘逃’來這暫時算得上風平浪靜,百姓安居樂業的柳城,季言之就專注于養孩子。畢竟既然接手了福哥兒,福哥兒就是他的責任,養他自然比其他什麽事情都要更重要。

福哥兒用湯勺舀着沒放辣油、沒放細蔥沫沒放姜汁的雲吞,慢吞吞的吃着。季言之也在吃,不過他沒有光吃他那一碗淋了一層厚厚辣油的雲吞,而是一口雲吞一口燒餅,不一會兒的功夫就席卷殘雲,将食物一掃而空。

因為是熟客,賣雲吞面的商販給福哥兒煮的是小份量的,而季言之這位成年人自然就是成人量的。只是小孩子嘛,進食的速度真的挺慢,這不,季言之都吃完了,他還在慢吞吞的吃。

好在季言之如今是個無所事事,連街頭小混混都算不上的閑漢,倒有大把的時間等着福哥兒吃完早點,順便再買兩根油條慢慢的啃着。

福哥兒吃完最後一口雲吞,又慢慢的開始喝起湯來。一口一口,略顯瘦弱的小臉上盡是滿足。

“哥,我不想去學堂上學。”回家的路上,被季言之牽着的福哥兒突然開口,說出了讓季言之有點兒始料未及的話語。

季言之:“為什麽不想去學堂。”

福哥兒低着小腦袋,聲音低沉的道:“因為費錢啊!”

季言之:“……”

福哥兒:“哥哥天天無所事事,沒有任何收益進賬,身為拖油瓶的我,真的好怕有坐吃山空的一天。”

季言之:“……這和你不去學堂讀書有關聯嗎?”

“有啊,畢竟要節省開支嘛。”福哥兒顯得很認真的說道:“阿瑪,我一想到我們以後有一天連雲吞都吃不起,我就好擔心哦!”

“……”

都說了不要叫老子阿瑪,叫哥,你怎麽還時不時的叫了哥後又叫阿瑪。

阿瑪你個頭啊,現在旗人不好混,要随大流叫爹。

不是,要叫哥。

老子是你親哥。

季言之果斷一巴掌糊到福哥兒的腦袋上,沒好氣的道:“放心好了,老頭子讓我帶着跑路的錢財足夠養活你到成年。”

福哥兒沒被安慰到,卻是驚恐極了:“養活到成年,那阿瑪你的意思是,我成年了你就不管我了。”

季言之又是一巴掌糊到福哥兒的腦袋上:“都說要叫哥,你怎麽還叫阿瑪。”

這下福哥兒直接飙眼淚了:“這不習慣了嗎。”

“這習慣不好,要改!”

季言之差點又想一巴掌糊到福哥兒的腦袋上。不過他及時的收手了,沒繼續把上個位面世界帶來的不良習慣繼續發揚光大。畢竟是弟弟啊,不能當成兒子一樣教育。雖說弟弟總是喜歡嘴瓢叫他爸爸。

季言之牽着福哥兒回了家。

季言之帶着當時才一歲大的福哥兒‘逃命’來到柳城後,便第一時間入駐了人口繁雜,但基本都是普通老百姓住的胡同小巷尾。一幢大概只有一進一的小四合院兒,面積不大,但住季言之和福哥兒這對年齡懸殊有點兒大的兄弟卻是足夠的。

“哎,言哥兒…”隔壁的老嬸子出來倒水,看到剛回來的季言之就特別熱情的打起了招呼:“最近碼頭上招工,聽說抗沙袋的一天都能掙這個數…”

老嬸子比了個五,又比了一個,繼續說道:“一個月五塊大洋啊。我家小子昨兒就去了,言哥兒要是想去的話,我讓我家小子帶你去。”

聞言季言之笑得極其儒雅:“多謝老嬸子的好心了。不過我家還算薄有資産,不需要我為了養弟弟去做苦力。”

被季言之牽着的福哥兒也是忙點腦袋附和:“我哥讀過書,就算是找工作也能當個受人尊敬的老師,才不需要去當什麽苦力呢,。”

老嬸子頓時拉下臉來了,她覺得自己一片好心,結果鄰居不管大的還是小的都這麽的不識相,導致老嬸子心情頓時變得好差。

“有些人啊,就是自視甚高,也不看看自己有幾斤幾兩重。學堂的老師,呸!”

老嬸子不屑的哼了一聲,随即端着木盆,進了自家的院子。她重重的把大門一關,力度大得連牆壁上的泥灰都落了一層。

“阿瑪,老嬸子生氣了?”

季言之已經懶得去糾正自己不是爸爸,而是親哥了。他牽着福哥兒進了家門,順手就把木質的大門從裏拴上。

“一會兒我去買菜。福哥兒,最近治安有點兒亂。你乖乖待在家裏,不準在哥哥沒在家的情況下随便出門知道嗎。”

福哥兒乖巧的點頭:“哥,我知道。我會乖乖留在家裏練大字的。”

作為琴棋書畫樣樣精通的全能大佬,季言之一手字寫得格外的漂亮有風骨。福哥兒自從記事起,就是季言之這位親哥給啓蒙的,所以總會下意識的臨摹季言之的筆跡。可以說福哥兒即使年齡尚幼,但他一手字雖嫌稚嫩,卻有了季言之的三分風骨。不過由于時代的不同,福哥兒是用鋼筆練字的,而不是細狼毫筆練字。

福哥兒乖巧的趴在院子裏的石桌子上,用新買的德制鋼筆練字的時候,季言之便出了家門。

他的确是去買菜。

街頭的小吃攤味道不錯,但在季言之的眼中卻是只能拿來當做早餐以及晚餐。中午的正餐還是要自己做。不說大魚大肉,但至少米飯管夠。

菜市場在另一條街上。

季言之從屬于平民聚居地的胡同小巷走過去的話,大概需要穿過車水馬龍的街面,步行二十來分鐘左右。季言之沒有像大媽一樣挎竹籃子進菜市場的習慣。他喜歡買菜的時候将油鹽醬醋以及米面一并買了,然後找個負責拉黃包車的苦力,将東西給他送回去。所以認真計較起來,季言之其實并不常上菜市場買菜。

季言之進了菜市場,在相熟的小商販那兒,将大約一周所需的油鹽醬醋米面全部買齊之後,又走到專門賣肉類的地方買了一只活雞和一些豬下水。

“上周不是說有牛肉嗎,怎麽沒了?”季言之問肉販子道。

“被洋人館的負責對外采買的…那什麽,哦,對了,他們叫做廚師長的大鼻子給買走了,說是要讓即将到來的中日聯合商會的領事品嘗一下正宗的法國牛排。”

“中日聯合商會?”季言之挑眉,有些意外的問:“在東三北幫助日|本人為非作歹的那個中日聯合商會。”

“哎,季哥這話你可不能亂說,中日聯合商會的目标可是扶持華夏商人走向世界,和外國佬做生意的!”

“粉飾太平的說法。真要這樣,也不會有越來越多的北方人逃到南方了。”

當初闖進王府的進行殺燒搶劫的強盜真的是強盜嗎?不過是因為老頭子公開反對溥|儀那傻逼成為僞滿|洲國的傀儡皇帝外加把玉玺藏起來的緣故,所以被僞滿洲軍清理罷了。

啧,國仇家恨一起算,對于屬性為間諜、走狗的中日聯合商會,季言之有好感那才奇了怪了。可以說在聽到中日聯合商會成員不久要來柳城的那一刻,季言之已經在算計怎麽将他們全滅。

季言之用舌頭抵了抵虎牙:“二狗子,記住下回有什麽好東西,都給哥留着,不然哥會跟你翻臉的。”

叫二狗子的肉販子連忙挂上谄媚笑容:“季哥,還有半扇山羊肉要嗎。”

季言之滿意的颔首:“一會兒你賣完肉,親自給我送去胡同小巷尾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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