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六章危險地帶
一輛黑色的車牌尾號999的尼桑車從僻靜的小巷中穿過。
車子的後座上載着肖子涵和王劍,而車子前排的駕駛座和副駕駛的位置則各坐着一個跟王劍差不多年紀的身穿黑色襯衣的男人。
其實如果相比較起來,三個男人當中,王劍的長相還算是頗為英俊的。
但是他的表情看上去卻是最冷酷最嚴肅,也是最可怕的。
此時的肖子涵是處于昏迷狀态的,她半倚靠在王劍的肩膀上,緊閉着雙眼。
剛才是怎麽回事呢?
肖子涵走進了小巷之後,因為太緊張了,手裏的書本滑落在了地上。
于是她便彎下身子去撿起地上的書本。
可是當她準備撿起最後一本書的時候,王劍突然出現在了她的身後,用電棒頂住了肖子涵的後腰部位。
于是,瞬間,肖子涵便被一陣強勁的電流電暈了過去,絲毫沒有知覺的倒在了王劍的懷裏。
然後,便見從小巷中又走出了兩個身穿黑色襯衣的男人,他們是王劍的兩個得力手下。
這兩個人一起将肖子涵擡到了離巷口不遠處的一輛黑色尼桑車上。
因為周圍的僻靜,加上現在又是飯點,所以這一切進行的都是那麽的神不知鬼不覺。
然後車子便在夜幕中穿出了小巷,朝着他們的黑色基地“萬騎社”駛去。
要說這個“萬騎社”,也算的上是一個極其有名的黑色組織了。
王劍作為這個組織中的一名主要成員,毫不誇張的說,他是絕對不缺錢花的。
而他之所以會聽命于小小的吳佳,完全是因為“萬騎社”的大當家血羅剎一直想要得到一件罕事奇珍“昨夜星辰”。
而因為一次機緣巧合,吳佳的爸爸在一個國外的拍賣會上,又競拍得到了這個“昨夜星辰”。
于是吳佳便拿這寶貝與王劍作為交換條件。
王劍幫吳佳搞定肖子涵,吳佳将“昨夜星辰”拱手送給王劍。
立功心切的王劍,為了讨血羅剎的歡心,自然是想都沒想的就答應下了。
很顯然,對付一個小丫頭和取得“昨夜星辰”相比,那簡直是件再容易不過的事情了。
這個買賣絕對值。
可是無奈,這些天以來,沈浩每天都總是形影不離的陪着肖子涵。
早聽聞沈浩功夫了得,要說王劍和他的這兩個手下能夠對付了沈浩,王劍還真的沒什麽把握。
如果一次沒有成功的話,便會引起沈浩的注意,以後想要再次動手,那就難上加難了。
所以王劍一直在等,在等一個機會。
這下好了,今天吳佳幫着他制造了一個這樣的機會,肖子涵終于落了單了。
所以今天再不下手,又更待何時呢!
如此,這一次,肖子涵算是落入虎口,在劫難逃了。
王劍仔仔細細的打量着坐在自己身旁的肖子涵。
沒想到這小丫頭還真是漂亮的驚人啊。
雖然緊閉着雙眼,看不到眼睛長什麽樣子。
不過那高挺的鼻梁,粉嫩而又精致的小嘴,還有那彎彎的柳葉眉,真是一個傾國傾城的絕色佳人啊!
難怪她能把如此出身的沈浩迷的颠三倒四團團轉,能把如此城府的吳佳惹的着急上火苦無對策。
“真是可惜了這樣的一個絕世小美人啊。”王劍冷笑了起來。
………………
大概半小時後
黑色尼桑車開到了帝都北面的一個高檔別墅區——煙雨風情。
這個煙雨風情啊,不僅是帝都非常有名的一個高檔別墅區,也是“萬騎社”的總部所在地。
“萬騎社”裏的所有的成員,均按照等級有所劃分,并且都在這裏分有房産。
可見這個“萬騎社”的經濟實力也絕對是不容小觑的。
“萬騎社”的大當家血羅剎,他的別墅是在煙雨風情的最中央的。
不僅面積是所有別墅中最大的,就連裏面的裝修也是最豪華的。
前後兩個大花園,兩個大泳池。
別說,那規模和格局跟沈家公館都有的一拼。
而王劍作為這裏的二當家,他的別墅則是挨着血羅剎的別墅的。
但是論起面積和裝修等等,跟血羅剎的相比,則明顯的要低了一截。
可見這裏就好像是過去的皇宮一樣,有着鮮明的等級制度。
血羅剎就好像是過去宮中的皇帝一般,在這裏享有最高的待遇。
其他所有的成員都要為他所用,絕對不能俞越。
而這個煙雨風情別墅區,無疑就是他們的“宮殿”,他們的“大本營”。
據說,這個“萬騎社”的大當家血羅剎十分之神秘,但是身家背景卻相當雄厚,有人傳說他并不是道上出身,而是有着很強的後臺的。
然而,他的後臺究竟是誰?
這個就不得而知了。
至今都是個謎,甚至連作為二當家的王劍都對此一無所知。
黑色尼桑車在進入煙雨風情的大門之後,便一路朝着最裏面駛去。
它穿過了中庭血羅剎的別墅,又穿過了血羅剎別墅後方的王劍的別墅。
然後在別墅區最裏面的右手邊,一座白灰相間的小房子門口停了下來。
這個小房子,目測面積大概不過100多平米的樣子,偌大的一間房子,只有一個大門和一個小窗,而小窗外面還被圍起了一圈冰冷的鐵窗。
大門上方寫了兩個清晰而又奇怪的的黑字:掘洞。
之所以設計的如此古怪,是因為這裏是“萬騎社”專門用來關押人質的地方。
窗戶只有一個,并且被攔的嚴嚴實實,是為了防止人質逃跑。
而掘洞二個字,則是血羅剎給這裏取的名字。
是這個地方特有的代號。
車上的兩個黑衣男下車之後,打開了後排肖子涵那一側的車門,然後便拉着肖子涵下了車。
王劍則從車子的另外一側下了車。
下車之後,王劍則走到兩個黑衣男身旁,親自抱起了被他們駕着的肖子涵,然後便朝着掘洞那唯一的大門走去。
門是虛掩着的。
王劍用腳踢開了大門,剛邁進小屋,便有一個看起來四十出頭,身穿黑色短褲,白色T恤,而那白色T恤已經略微有些泛黃的男人迎面走了過來:“呦,原來是二當家啊,今天是什麽情況啊,怎麽您親自到訪了啊?來,快請進吧。”
他趕忙将這幾個人迎了進來。
這個身穿白色T恤的男人是這裏的看門人,叫阿福。
阿福曾經可是“萬騎社”裏的一位風雲人物啊,當年他在“萬騎社”的地位僅次于大當家血羅剎。
可是因為在一次十分重要的搶劫行動中,阿福無意間洩露了行動的時間和地點給他當時的女友,而導致行動徹底失敗,“萬騎社”損失傷亡慘重。
事後經過調查,原來當時阿福的女友是一名卧底警察,專門為了對付“萬騎社”,才故意接近阿福的。
也就是說,行動失敗的始作俑者其實就是阿福,是他間接的導致了“萬騎社”的損失慘重。
于是,作為懲罰,當時“萬騎社”的大當家血羅剎便親手割斷了阿福的三根手指,并且命他終身看守掘洞,永遠不得離開。
一晃10多年過去了,現在的阿福已經是個四十多歲的中年人了。
他的臉上再也沒有年輕時的那種意氣風發了,取而代之的則是一種無奈的頹廢。
王劍望了一眼眼前的這個邋遢男人,輕蔑的說道:“今天我們要在這裏辦點事兒,你負責看好門就可以了,全當什麽都沒有發生過,更不要驚動到大當家和其他人。”
“是,我知道了。”阿福瞟了一眼王劍手中抱着的正處在昏迷中的肖子涵,會意的笑着說道。
看到阿福如此識趣,王劍微微一笑:“表現好的話,最後等我們事情辦完了,也可以分你點兒好處嘗嘗。”
“謝謝二當家,謝謝二當家。”阿福十分興奮的趕忙點頭鞠躬起來,對于王劍口中所說的好處,他自然明白指的是什麽。
自從阿福被血羅剎懲罰,看守掘洞以來,他就再也沒有離開過這裏半步了,更是從來都沒有再走出過煙雨風情。
阿福也是個男人,而且毫不誇張的說,他還是一個極其好色的男人。
如果不是因為好色,當年也就不會着了那個漂亮的女警的道了。
這10多年來,阿福別說是碰碰女人了,就連見,也沒有機會再見過。
基本上,被他們帶來掘洞關押的,都是些犯了錯誤的男人。
而且關押也絕對超過不了3天,就會死的死,放的放。
所以別說是女人了,就連來這裏的活人,阿福都是很少見到的。
而今天,王劍居然破天荒的帶了個小丫頭過來,而且還是個那麽年輕漂亮的小丫頭。
阿福想都不用想,就知道接下來在這裏會發生些什麽。
大家都是男人,難道男人們心裏想些什麽,阿福會不知道嗎?
看來,這個小丫頭這次可是逃不掉了。
想到這裏,阿福反到開始期盼起來,真希望在王劍一行人享受過之後,也能給自己一個享受享受的機會。
于是,他便趕忙十分聽話的退了出去,幫王劍他們好好的守着大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