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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

萬大寶走了之後, 林蘇立刻給張又柯打了電話,簡單說明了這件事情來龍去脈,把張又柯氣得差點沒跳起來。

“我了個大艹的,不要臉的我是見過,這麽不要臉的還是頭一次見。”張又柯破口大罵,“你該不會真的要給錢吧?你報警啊!告他勒索、敲詐。”

林蘇也很氣,但他考慮的還有其它方面:“十萬塊錢麽, 并不多,也就是我媽媽買個包的錢。但是白給這種人我心裏肯定是不舒服的。不過小宸走到這一步挺不容易的,如果他真的去學校鬧, 我害怕影響他的學業和前程。”

還要一個最重要的他沒說是萬大寶認為他和小宸是包養關系。

這個緋聞若是鬧到了學校裏,萬宸那逆天了的長相,很難有人不去相信。相比較傷人這件事,被包養才是對大學生尤其是男生最大的傷害。

“如果真的能給錢就完事兒倒是沒問題, 我怕就怕他三天兩頭來找你。”張又柯比林蘇想事情透徹,“再說了, 萬宸他現在找到了親爸,你不如告訴他親爸,讓他們家自己處理。”

“我想想吧。”林蘇說,“你幫我查一下萬大寶說的那件事, 看看小宸是不是傷了人。”

“這個我試試。查不到的話我讓孟賀查。”張又柯這麽說,“他們官二代總有點途徑吧。也是他該回饋朋友的時候了。一天到晚約炮,惡不惡心。”

“好。”

正值周末,因為這件事的出現導致林蘇心情不好, 怕回家了讓童女士操心,周末的慣例家庭聚餐他沒有參加,在自己公寓的沙發上躺屍。

說實話,他不是很明白自己是怎麽了。

其實張又柯說得很對,這件事情應該讓沈叔叔處理。畢竟沈叔叔才是有責任、有權力管這件事情的人。但是人家才剛一家團聚,這麽兩天也沒打電話回來,一打電話去就給人家說這事,不是鬧心嗎?

有句話怎麽說來着?能用錢解決的,都是小事。

他甚至都還沒發現自己在心疼萬宸,并且聖母病又犯了呢。

手機忽然響了起來。

林蘇拿過手機,屏幕上閃着萬宸的名字。

這叫想曹操,曹操到。

“喂,小宸?”他按下了接聽。

“林蘇。”萬宸的聲音隔着萬裏重洋從聽筒裏傳來,少年人過渡為青年的嗓音清朗中帶着點低沉,“有沒有想我?”

“大哥你才走了兩三天。”林蘇無語,“你平時上個學也比這個久好嗎。”

“這不一樣啊。”萬宸的聲音又換上了委屈,仿佛剛才的成熟都是假的,“我以前和你的距離最快兩個半小時就能到,現在和你距離都有十幾個小時了。并且我們這裏還是白天,你那裏已經黑了吧。總覺得和你在兩個世界,看不見也摸不着。”

“那你什麽時候回來?阿姨還好嗎?”聽了他的形容,連林蘇都覺得好像的确他走了很遠很久了。

“我媽媽有些不認人。”萬宸有點低落,“一開始我爸告訴她找到我了,讓我叫她,她還是很高興的。過了一會兒她就翻臉了,說我們聯合起來騙她哄她開心,連親子鑒定都不信。一邊不認我,一邊又不讓我走,我要是從病床前離開半步,就算是去衛生間她都會大吵大鬧。現在我們都不知道該怎麽辦。這幾天反複都是這種狀态,她的情緒十分不穩定,心髒又不好,我就沒來得及和你聯系。你會生氣嗎?”

“怎麽會?”林蘇忙說,“阿姨身體不好,你們多照顧她。”

“唉,我身上要是有個什麽胎記就好了這樣她也比較容易接受。”萬宸又換上點揶揄,“你是沒看見,我全身光溜溜的可白了。”

林蘇:“......我并不想看......”

“哦。”萬宸說,“你有沒有胎記?”

“好像是有一個吧,我自己也看不見。”林蘇想了一下,“我哥說在大腿後面靠腿根而那裏。小時候媽媽以為是沾了髒東西,一直拿毛巾給我擦。好像是個動物形的......”

“貓形。”萬宸立刻道,“一定是個貓形。不信下次我幫你看看。”

話題又往詭異的地方發展,林蘇有點無語。

他艱難地把話題拉開,兩人又聊了些有的沒的,忽然聽見萬宸輕笑了一聲。

“你笑什麽?”

“我覺得我好幸福啊,寶寶。”萬宸說。

那種癢耳朵的感覺又來了!明明比自己小那麽多,還喊這個長輩才會喊的昵稱,林蘇臉上有點發熱:“那、那就好啊。幸福就好。”

“我有父母了,從小到大我一直以為自己是被抛棄的。那時候爺爺就一直跟我說,像我這麽可愛的孩子沒有人會不要,一定是走丢了。”說到這裏,他有些小得意,接着又低落下去,“沒想到是真的。我的父母,從來都沒有不要我。現在感覺每天都像做夢一樣,活在雲端裏,好怕這個夢會醒。”

聽到這裏,林蘇鼻子有點酸:“怎麽會!這不是夢!”

“我知道。”萬宸說,“每次我這麽想的時候,只要想想你,我就知道不會是夢。林蘇,我這裏可能還要耽誤幾天,你真的不想我嗎?嗯?”

林蘇覺得這話他沒法兒答。

不再逼着林蘇說想他這些話,萬宸耐心很好的說:“早點休息吧。你那裏一定很晚了。我媽媽午覺快要醒了我得去守着。”

挂了電話林蘇才發現萬大寶的事情他真的說不出口。

小宸現在很幸福,那麽就先由他來守護這份幸福吧!

————

張又柯對于林蘇的做法早有預料,對此他只是翻了翻白眼表示自己的不贊同。他剛才孟賀那裏過來,扔過一沓資料在桌上,是關于三年前萬宸傷人的案子。

他事先已經看過了,見林蘇低着頭翻便說了說自己的看法:“和你說的有些出入。那萬大寶聲稱萬宸要賣他的房子還債,其實不是的。這個房子在萬爺爺名下,那時萬宸想賣了房子給萬爺爺治病。萬大寶不知道從哪裏聽到了風聲,要搶房子,哪會管他爸的死活,兩人動起手來,萬宸砍的他。”

林蘇聽到這裏:“不能構成自衛傷人嗎?”

“不能。”張又柯說,“萬大寶手無寸鐵,而萬宸一開始手上就有刀,估計是想吓唬萬大寶來着,結果後來真的砍下去了。他當時雖然是未成年人但是已經十六歲,還是會坐牢的。不知道後來為什麽不了不了之,萬大寶卻也沒銷案,留着這一手。”

林蘇沒說話。

“這件事情你打算怎麽辦。”張又柯忍不住問,有點忿忿不平,“我也挺喜歡小宸的,可是這事你不該攬下來。這個萬大寶是定時/炸/彈,時不時爆一次,錢當然不是問題,我怕他以後又來騷擾你。”

“所以我不是找你了麽?”林蘇擡頭看他,“你總歸看上去兇一些,我們再找點人壯壯氣勢,錢給他,膽子不能給他。”

張又柯靜靜的看了他一會:“你是不是喜歡上他了。”

“你想到哪裏去了?”林蘇說這話不知怎地覺得有點心虛。

“沒有就好。”張又柯說,“你這人向來對感情不怎麽開竅,我怕你一來就選了最難的路走。同性戀的人生不好過,你看孟賀,他雖然交男朋友,但他家裏之所以能睜一只眼閉一只眼,就因為這人還能喜歡女生,至少能結婚不是?臉好看不能當飯吃,你這麽維護他,我不得不懷疑。不過你要是真的喜歡他,我也不反對就是了。”

其實林蘇明白這個道理,一開始,他就把自己放在兄長的位置而已。

雖然這關系因為萬宸的撩撥有一定的變質,他還是希望能走回正軌去。

“維護他也是因為把他當弟弟啊。”他這話是對張又柯說,也對自己說。

對于好友是個爛好人這個人設,張又柯早就無奈的接受了。沒法子,誰讓兩人是穿開裆褲一起長大的呢,他不給林蘇罩着,誰罩?

“那好吧。我們去吓唬吓唬這個萬大寶。讓他知道不是什麽人面前都可以厚顏無恥的。”張又柯說,“你給他打電話,我叫上幾個保镖,咱們一起去會會他。”

林蘇準備好了錢,張又柯讓保镖開來車,一共五個人往C市七中那片兒開。

萬大寶聽說他們要來送錢,也沒覺得有多高興,反而在電話支支吾吾問萬宸有沒有來。張又柯聽了,嗤笑道:“哼,跟爸爸這兒演父子情深呢。前幾年萬宸流落街頭時這混蛋在哪兒。”

然後又對林蘇使了眼色:“你就說萬宸也來了。讓他等着。”

林蘇點點頭依言說了。

依照萬大寶說的地址車子開到了一片筒子樓,破破爛爛的,環境髒亂,和以前萬宸讀高中的租住的地方反差極大。林蘇也是這時才知道C市還有這種地方,都快要不知道從哪裏下腳。

張又柯叫上保镖,林蘇走在中間,一群人上了三樓。

“開門。”張又柯不客氣的踢了門。

萬大寶把門打開了,表情不見得有多高興。林蘇和張又柯進了門,就聽哐當一聲,有人站在門背後眼疾手快的把門反鎖了。

門外保镖反應過來,開始使勁敲門:“張少?怎麽回事?”

還沒來得及回答,林蘇和張又柯就見這客廳連着的房間裏,一連出來七八人,個個手裏拿着刀和鋼管将他們團團圍住,其中一個瘦弱的男子賊眉鼠眼挺眼熟,正是被張又柯抓過一次的羅阿三。

為首的那個光頭,腦袋上有一大片刺青,看上去實在是沒什麽品位。偏偏還一副大佬姿态,懶洋洋道:“萬宸那個小雜種呢?”

作者有話要說: 張又柯:我不給他罩着,誰給他罩?

林哲:你當我是死的?

謝謝小天使霍眉眉扔了1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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