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章
錢小可打從一開始就知道江同彥要走的,但是因為倆人幾乎每天都見面,每次見面都胡扯八扯,他已經把江同彥這個人當成了自己身邊的同事、鄰居、甲乙丙丁,是他生活裏習以為常的存在,所以自動忽略了這個人其實會離開,而且會走得很遠。
他甚至忽略了人家江同彥根本不是這裏的人,這個男人的家在遙遠的、他沒去過而且可能這輩子都沒機會去的美國紐約。
紐約那是什麽地方啊?
對于錢小可來說,那是只存在于地球儀跟新聞聯播裏的地方,在遇見江同彥之前,他甚至沒想過有一天自己會跟生活在那裏的人有什麽關聯,如果非要扯點兒關系,那可能就是“共住地球村”。
“明……明天?”錢小可對此毫無準備,就有一種“你以為來日方長,可轉眼就是後會無期”的感覺。
他握着江同彥的手都下意識用力了。
江同彥察覺了他的反常,心中暗喜,突然覺得錢小可可能舍不得自己。
“那什麽,”江同彥說,“你怎麽了?”
錢小可眼神黯淡無光,微微低頭看着兩人握在一起的手,滿臉都寫着失落。
“好突然啊。”錢小可說,“我以為還要好久。”
江同彥眼看着毛兔子的耳朵耷拉了,可愛又有點兒心疼,他想安慰幾句,結果突然瞄到錢小可的鍋:“哎哎哎!水水水!”
錢小可趕緊回頭,調小了火。
他的馄饨快煮好了,這可能是他跟江同彥一起吃的最後一頓飯了。
錢小可有點兒說不好現在是怎麽一個感覺,心尖尖的地方酸酸的。
他一邊用勺子小心翼翼地撥弄着鍋裏的馄饨,一邊琢磨着這個問題。
“江同彥,”錢小可嘀咕,“你怎麽不早點兒告訴我啊。”
“……不開心了?”江同彥說,“我以為你知道。”
他真的以為錢小可知道,畢竟他住的酒店是程森公司給安排的,他下意識以為身為員工的錢小可對他的行蹤了如指掌。
“我不知道。”錢小可說,“我雖然是行政部的,但只有需要跑腿的時候他們才會告訴我一些事。”
他這個崗位,說重要也重要,說不重要吧,公司很多事其實他都不怎麽清楚的。
錢小可覺得自己現在這種心情可能就是因為江同彥走得太突然,讓他完全沒準備。
他是個什麽樣的人呢?
就是跟誰關系好,很快就對人家掏心掏肺的。
其實工作之後錢小可也挺寂寞的,以前關系好的朋友都在不同的城市,在這邊,同事們都有自己的生活、自己的朋友,他也沒遇到能玩兒得特別好的,唯一一直關系還不錯的周末,人家更忙,忙事業忙愛情,就他,孤零零的。
錢小可是喜歡熱鬧的人,這麽一個人被迫獨來獨往,挺難受的。
江同彥的出現讓錢小可開心了不少,雖然他們倆的相識有點兒不能描述,後來每次見面也都別別扭扭的,可是錢小可真的挺喜歡和江同彥玩兒的。
他帶着個沒見識的有錢人吃小吃喝啤酒,每天下班後的時間突然變得有趣多了。
江同彥突然要走,又剩下錢小可一個人,難免會有些失落。
江同彥站在他斜後面,看着他扒拉着馄饨。
錢小可是個很簡單的人,喜怒哀樂都直接寫在臉上,江同彥不是真的缺心眼兒,他看得出來錢小可舍不得了。
他用手指戳了戳錢小可的肩膀:“舍不得我就直說。”
“是有點。”錢小可挺誠實的,至少比江同彥誠實,“你走了,下班以後又沒人陪我玩了。”
江同彥一聽,心說:好家夥,原來在你心裏我就是個玩伴!
不過,玩伴就玩伴吧,江同彥也認了。
主要是,不認也不行,這事兒由不得他。
但認真想想,江同彥現在其實是覺得可以開心一下的,起碼錢小可把自己放心裏了。
“真是沒想到,”江同彥這嘴巴,就是不能好好說幾句貼心話,“你還有心呢,知道舍不得我。”
錢小可嘆氣,把煮好的馄饨倒進了大碗裏:“江總,今天晚上這頓飯,是散夥飯嗎?”
“……能不能說點兒吉利話?散夥什麽散夥,我又不是再也不來了。”但是要等好幾個月才能回來。
江同彥掐指算了算,至少得兩個多月。
現在才九月末,他最快也要十一月底或者十二月初才能來,到那時候,估計這座城市都開始下雪了吧。
兩個月。
江同彥突然擔心,兩個月過去,錢小可會不會把他給忘了。
“你還會來嗎?”錢小可有些意外,“我聽程總說你家是紐約的啊!”
江同彥甚是殷勤,主動把那一大碗馄饨端到了餐桌上,兩只手差點兒給燙成烤豬蹄。
“誰又沒規定以前在紐約以後不能回國,”江同彥拐了八百個彎兒去說話,“我這人又沒賣給美國。”
錢小可笑了,拿着筷子勺子走到餐桌邊,弱弱地問:“那你還什麽時候來啊?”
“年底吧,”江同彥斜眼看他,“怎麽着?是不是對我芳心暗許了,整天盼着我回國?”
“沒有。”錢小可回答得幹脆,“我就是覺得你挺有意思的,而且還有好多好吃的沒帶你一起吃過呢。”
怎麽說呢?江同彥應該因為這句“沒有”翻白眼的,可是錢小可後面的那句卻讓他又有點兒感動。
喜歡一個人就是想帶他吃遍全世界的美食。
當然了,錢小可可能沒那個經濟實力也沒那個腦子,他就是把江同彥當成了“飯搭子”。
“而且咱們倆的治療還沒結束呢,”錢小可最在意的還是這個,“你一天不好,我就一天不放心。”
提起這個江同彥就尴尬。
他輕咳一聲,擡手揉了一下滾燙的耳朵。
“等會兒再試試,沒準兒行了呢。”江同彥今天過來,藏着自己的小心思。
有點兒猥瑣,有點兒下流,有點兒不要臉的小心思。
但是他真的想試試,也算是給自己未來的兩個月留點兒念想,馬上要走了,一別就是兩個月,還不行臨走前讨點兒甜頭嗎?
“嗯,”錢小可坐下吃飯,一本正經地對江同彥說,“我今天還特意查了一下,陽痿的話,可以多吃一些補腎益精的食物,像是牛鞭啊羊鞭啊或者人參鹿茸什麽的。”
錢小可說完低頭吃了一顆大馄饨,他沒看到江同彥的表情,嚼一嚼,咽下去,然後繼續說:“這些東西,好一點兒的太貴了,我攢攢錢給你買,你先別着急。”
“……咳,不用了。”江同彥被他說得哭笑不得,這人到底怎麽做到既氣人又可愛的?
江同彥深呼吸,平複一下心情,然後含含糊糊地說:“你給我摸摸就行了。”
其實應該是沒屁用的。
江同彥覺得錢小可給他摸,真的沒什麽用處,他之所以每天找人家,說白了,還是猥瑣下流不要臉,在占人家便宜。
他有反思過,覺得不能再這樣了,這實在不像是正人君子會做的事兒。
江同彥已經想好,今天就是最後一次,之後他就金盆洗手,回紐約就立刻去找醫生好好看看病。
真的,人間正道是滄桑。
錢小可嘆氣:“嗯,摸是要摸的,但該補的也要補起來。”
挺愁的,各種愁,愁得錢小可只能多吃點兒馄饨來緩解壓抑的情緒。
這一晚,錢小可有點兒不在狀态。
他跟江同彥吃完飯後,兩人都去洗了個澡,洗得幹幹淨淨舒舒服服,然後一起進了卧室。
床很舒服,洗完澡後整個人原本也應該很舒服,但錢小可就是打不起精神來。
江同彥倚在床上,錢小可給他摸,摸得毫無靈魂。
江同彥問他:“你想什麽呢?”
錢小可被他的聲音叫回了魂兒,嘀咕:“沒什麽,就是着急。”
江同彥舔了舔嘴唇,然後說:“我今天看到一個科普。”
“嗯?什麽科普?”
“是說……說接吻能促進血液循環,”江同彥開始下套了,“在接吻的時候,大腦會釋放多巴胺及血清素,刺激大量腎上腺素。”
錢小可表示:“你直說好了。”
“雖然有點兒不好意思,但是,要不要接吻試試看?”江同彥這會兒已經不僅僅是耳朵紅了,他整個人都變紅了,“你別誤會,我沒別的意思,就是覺得死馬當活馬醫,萬一真的有用呢。”
錢小可跪在床上看他,眨巴着那雙看似看透一切但其實全都是問號的眼睛。
江同彥見他沒反應,以為他要拒絕,于是趕緊解釋:“不行就算了,我也不勉強你,你千萬別誤會,我對你……”
“那就試試吧,反正咱們倆也不是沒親過。”畢竟他們第一次見面那天就這個那個過了,如果沒有後來的意外,或許兩人的關系會發展得跟現在完全不一樣。
錢小可舔了舔嘴唇,認真得仿佛在做學術研究,他問:“得怎麽親啊?要那種黏糊糊的法式熱吻嗎?”
江同彥驚了:“你還會法式熱吻?”
“在小說裏看到過,但是沒試過。”
“……你都看些什麽小說?”
“挺多的,”錢小可一本正經地回答,“等會兒結束了我給你推薦幾本最近好喜歡的,你記得要去下載閱讀軟件看正版,喜歡的話多給作者投投雷。”
江同彥對那些小說一點兒都不感興趣,也搞不懂什麽閱讀軟件什麽投雷的,他只是随口感嘆一下而已。
“現在要開始嗎?”錢小可說,“需不需要我嚼個口香糖?”
江同彥被他煩到了,這家夥太唠叨,接個吻而已,問題那麽多。
他在錢小可思考自己搬家的時候有沒有把口香糖帶過來的時候,直接把人撈進了懷裏,一個翻身按在了床上。
錢小可陷在軟乎乎的大床上,眨巴着無辜的大眼睛看着江同彥。
“有點兒霸總那味兒了,”錢小可擡手摟住江同彥的脖子,“開始吧,我……唔……”
閉嘴吧錢小可!
江同彥為了不讓他說話,只好勉為其難用自己的嘴堵住了對方的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