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樓下的路燈滅了。
游涵抽完第五支煙,盧易明還沒回來。
不僅人沒出現,電話也沒回過一個。
半年前兩人同居,那會兒說過的話都成了放屁,滿屋子的煙味兒,嗆得幾乎不抽煙的游涵頭疼不止。
他站起來,抖了抖身上掉落的煙灰,看了眼煙頭跟空了的煙盒,踢了一腳,轉身走了。
照常洗漱,吃早飯。
七點四十,出門上班。
下樓道車庫,發現車不在。想必是昨晚被盧易明開走了。
家裏所有的鑰匙都是一人一把,剛開始的時候盧易明開他的車還會知會一聲,後來就直接當成自己的了。
游涵向來不太介意這種事,或者說他什麽都不介意,只介意盧易明這個人。
只要對方跟他在一起就好。
游涵自己也知道這麽活着挺沒勁的,把所有指望都加在了另一個男人身上。
愛情從來都不可靠,從小到大他媽就這樣教育他,只是可惜了,三十年的教育還是讓他長成了一個為了愛情什麽都可以不顧的人。
他媽說他丢人,說他沒出息,他承認。
跟盧易明認識的時候游涵剛好跟上一任男友分手,當時游涵其實并沒有很難過,因為是他提出的分手要求。
跟那個人在一起實在是因為游涵受不了對方的死纏爛打才答應試試,事實證明,這樣勉強來的感情根本不能長久。
對于不喜歡的人,游涵甚至不願意讓他碰自己。
分手的時候游涵給對方買了輛車當分手費,對方躊躇一下就收了,這讓游涵對“愛情”這倆字産生了懷疑。
但見到盧易明的時候,游涵只用了兩秒鐘就确定了自己愛他。
一見鐘情,盧易明的外表還有笑起來的虎牙剛好擊中了游涵的心。
他主動拿着酒過去,對盧易明說:“一起喝一杯嗎?”
都說自作孽不可活,游涵就是典型的例子。
他跟盧易明喝完酒,彼此連名字都不知道就去開了房。
以這種形式開始的戀情,注定是紀伯倫筆下的指間沙,握不住的。
但游涵不信那個邪,他非要拼一個試試看。
開房的那晚是游涵有史以來最盡興的一次,他帶着盧易明去最好的酒店,開的情侶圓床房,浪漫得不行。
他還記得那天做了兩次之後他開了瓶酒店的紅酒,身上一次不挂地坐到盧易明腿上喂給對方喝。
透明的紅色液體順着盧易明的脖子流下來,看得他欲火焚身,直接湊上去舔了起來。
盧易明大概是沒經歷過游涵這樣的人,長得一副禁欲模樣卻比誰都放得開,打卡雙腿的時候直接管他叫老公。
那天晚上,兩個人都是到最後累得動不了了才肯停下來。
第二天中午他們走出酒店,游涵給了盧易明自己的名片,當天晚上,他就接到了對方打來的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