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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6章 番外四: The Dark Side of the Moon(女配視角)

第116章 番外四: The Dark Side of the Moon(女配視角)

Surprise,收到我的信會覺得意外嗎?為什麽白疏桐會給你寄信之類的想法。

會覺得莫名其妙吧,不過也請不必擔心,也千萬別看到這裏就停下。既然你們都在一起了,将來或許會結婚生子,我也并不沒有挑撥離間的想法,當然,這種事我之前也沒少幹,不過不都沒成功麽?

托了你的福,等你看到這封信的時候我已經被李隅趕回A國了,再也不會回來了。

我寫信的時候時值淩晨,天正在一點點地亮起來。

外面是連綿不斷的雪山,雪也開始下,遠處山的邊緣是灰敗的蒼藍色,好像一副虛假的畫。酒燒得我的喉嚨,肺腑,乃至腸胃都很痛,李隅前半個小時剛找過我,他說,希望你不要再出現在我和他的面前。

我想了想,我終于開始覺得沒意思,空氣中有什麽東西在瓦解,我先前一直嘗試撿拾起來的東西,現在全七零八落地掉在地上。

“我最後問一下,如果能重來一次,”我笑眯眯地看着李隅,看他挂在脖頸上的毛巾,浴衣上的褶皺,以及鎖骨上昨夜留下的斑駁吻痕,“我換一種方式追你,你會不會對我稍微動心一點?”

畢竟這麽多年了啊……我總覺得至少他應該對我有感情。你真應該看看我在他面前變得多卑微,就像狗一樣搖尾乞憐的樣子。

一點點撫摸就好。

當然,他只是很輕笑地了一下,“如果你硬要說那是‘追’的話,那就随便你吧,反正我不會。”

于是我終于通過反複的确認,發現一開始就做錯選擇的人,從來不可能處于他的眼睛裏。

我追他的時候研究過星座,聽說摩羯座的男人是這樣的,心裏有一套嚴格的打分系統,默不作聲地觀察,然後默不作聲地評判,你甚至都不知道自己究竟是什麽時候被他一腳踢出局的。

我跟他是從相識至今已有七年,關系沒有任何實質性進展,甚至連朋友都算不上,只是合作夥伴,是吧?我應當這麽說。

我和他相見在酒吧裏,那時候還以為他是家境一般的留學生,所以才需要在這種地方當侍應生。

我那時候和朋友們徹夜狂歡,因為喝得太多,直接倒在走廊上走不動,他把我扶進包廂裏。我半夢半醒,能嗅到他身上清淡的冷味,似有若無,是讓人無端覺得清醒的味道。

不知道為什麽,我連臉都沒看清,心卻跳得極快,我給他塞錢進口袋,輕浮地抛好幾個飛吻,他低頭說“謝謝”的時候竟都沒發現我趁機把他胸口的工牌摘下來了。

我過兩天就去找他了,把工牌撂在桌上,跟老板點名要此人來陪。

結果老板說他請假幾天,回國處理家裏的事情了。

現在我想,阮衿,他那會兒應該是回去找你了吧?

等了将近一周,我終于見到他了。

他的狀态意外地消沉,幾乎所有人都圍着我,只有他像個啞巴一樣在邊緣獨自坐着,手肘撐在膝蓋上,不知道腦子裏究竟在想什麽。

“他為什麽不說話?是叫李隅吧?”我問旁邊的男孩。

“這家夥消沉好幾天了,應該是失戀了,今天幹完就辭職了,白小姐別生氣,就讓我們陪你吧。”

可是我根本不管這些,一個破陪酒的留學生敢在我這裏拿喬?真把自己當回事了,我長到這麽大沒有被人這麽小瞧過。

捆好的外幣堆壘在桌子上,開上十幾萬的酒,鐳射燈光伴随着disco的舞曲的節奏四處像機關槍一樣掃射。

我讓他坐過來,他并不願意動,我就讓周圍幾個更壯實的鬼佬把他拎到我面前,大把嶄新的鈔票直接往領口裏塞,我揪着他的領帶強迫他給我開口唱歌。

他并不願意唱一個字,也不開口跟我講話,那雙眼睛極明亮,擡起來看人的時候讓我種剮肉般的痛感。

“不唱也行,這你給我喝下去吧?”

我把各種酒和飲料添到一起,做了個深水炸彈,然後做了個請的姿勢。

他盯着那杯顏色糟糕的酒,看着一圈圈晃蕩的漣漪,我不知道他聯想到什麽回憶,反正是個極其恍惚的神情。

“喝了就可以走?”這是他跟我說的第二句話,除了那句“謝謝”之外。

“那得看我心情啊。”我的指甲在皮沙發上來回滑動,他長得可真對我胃口,心口顫抖得在直發癢。

我這麽模棱兩可地說他就不樂意了,可周圍都是我的人,他們把他的手反剪在背後,膝蓋頂着脊背,玻璃邊緣撞在他的牙齒上,磕出清脆的聲響。

我記得他皺起的眉頭,握緊在大腿外側的顫抖的拳頭,還有那繃緊的下颌線,那張高傲的臉在光影之下顯得像個被圍困的肉食動物。

不肯喝一口。

就連要碰一碰臉也不肯,我那時候年輕驕縱,脾氣也很差,拿酒潑他的臉,酒水直接濺進眼睛裏,他看起來狼狽,睫毛沾濕了,眼睛都睜不開。

我離開之前讓他生生挨了一頓揍。特別吩咐過手下人,不準打臉,因為我很喜歡這張臉,其他地方就随便他們了。

這些我所給予的屈辱,倘若要稱之為追求的話,好像的确是很可笑的。

我把自己這些一廂情願美化太多,我其實根本就不知道怎麽去愛一個人,我比較擅長羞辱人。

我對他做完這些事情也不覺得不好意思,第二天興致上來,就開着車騷擾他,他上午做house keeper,一個人遛三四條狗,手上拿着報紙和塑料袋,我開着車慢慢跟着,能看到他黑色的背影,雖然繩子在手裏握得很穩,可走路明顯比常人要遲緩些,彎腰用報紙撿狗的糞便的時候尤其吃力。

我看到他的嘴角旁邊有一道可怕的淤青。

我感覺到懊惱,不是特地說過不能打臉的嗎?

我跟了李隅一天,看他東忙西忙四處兼職,終于忍不住攔住他,我說你這家夥到底多窮啊,家裏人不給你錢供你讀書嗎?別幹這些了,要不跟着我吧。

他的嗓子很啞,身上還有快餐店的炸雞味,我站得稍遠了一點,他吐出來的話卻是輕蔑且高貴的,“滾,你算什麽東西。”

我算什麽東西?他看我的目光沒有絲毫溫度,就像看一灘社會渣滓,真是目中無人啊……他也不怕再多挨我一頓打。

從這一天起,他對我說的最多的就是“滾”。

後來我才知道,他原來是跟我同屬一個階級的,留學圈裏都知道,他是跟家裏鬧翻了才會淪落到這個地步。

原來是個落魄少爺,他父親的生意還跟我家有過聯系,說不定我們小時候還見過呢。

金鱗豈非池中物,我打聽了很多他的事,就知道他肯定不可能繼續這樣下去。我承認自己不是好東西,就因為這個緣故,我對他的态度就變柔和谄媚了許多。

我不再用酒潑他,也不再進行各種明目張膽的強迫,威脅,亦或是張口閉口的“窮”,可他對我一如既往的冷淡。

白天兼職休息的時候,他通常在桌邊發呆,那張俊臉寫滿了讓人看不懂的情緒,悵然若失?還是困惑不解?無非就是失戀,就像只流浪貓本來看到了香腸,低頭走近了,卻又發現那裏什麽都沒有留下的神情。

憂郁之外更多的就是不解,他像是陷入一個走不出去的數學難題。

解決失戀的方法就是迅速地進入下一段戀情,可他也沒有打算談戀愛。

我找到了很多假想敵,他的同學,或者對他有意思的Omega。真是太多了,我統統清掃幹淨。我和空氣鬥智鬥勇,進行殊死搏鬥,但是我知道自己真正的敵人從來不是她們。

是你啊……可我對你一無所知。

你可實在太狡猾了,就像個幽靈一般橫貫在他的生命中。一個巨大的傷口,附着在他的後背上,他醒着不開心,睡着做噩夢,這就是他的生活。

我混跡在李隅的交際圈中,接近他每一個朋友,他排斥我,排斥到最後已經習慣性視而不見。我對他表白,他反倒是笑,“你懂什麽是喜歡?喜歡是把你打到吐血骨裂,喜歡是逼迫你喝酒,喜歡是無窮無盡的騷擾和侮辱?”

他是覺得我這種人根本不配說“喜歡”這兩個字。

但是日久見人心,我篤定地相信這一點,他并不是完全讨厭我的,甚至于他開公司,我也入股,對于砸錢這種事我向來擅長。

我跟他有過走得很近的時候,有一次我們在同一個車裏,我去片場,他去公司,結果路中央遇到爆炸襲擊,前擋風差點就震碎了,而他的第一反應是擡手護住旁邊的我。

有些玻璃渣濺到他的手背上,劃開一些細碎的口子,畢竟臉對女演員來說是很重要的。

我開完笑說,“現在你是有點喜歡我了嗎?”

他的手重新搭回窗邊,“我比任何人都清楚自己喜歡什麽。”

也對,不管旁邊的人是誰,就算是個貓或者狗,他都會這麽做。

談及羞辱,我認為他是睚眦必報,不是嗎?一開始不會接受的人,就算至死都不會接受。每當我開始表達自己的對他的喜歡,他對此不屑一顧的神情從未改變和動搖。

可我感覺自己像被瘋狂按滅的煙頭一樣,火星還在,于是依舊不舍得被熄滅。

後來他的偏頭痛和心理問題越發嚴重,已經到影響日常工作和生活的地步,終于去看了一次醫生。

我想他應該是終于決定放棄再跟過去的日子糾纏不休了。

是真正意義上的準備放棄了。

我真的很開心,我不是說我覺得他會給我機會,而是說給自己一個和解的機會。畢竟你看着一個好好的人就那樣腐朽掉,那種心痛有時候是純觀賞性的,和愛情無關。

在前年的時候,他遵從醫囑回國了一趟,我也偷偷跟着回去了。

那時我跟蹤他已經到了變态的地步,我對我們無法前進的關系感到焦躁不安。他那種誰站在自己身邊其實都無所謂的态度令人惱火,我嘗試去窺探他的秘密,他手腕上的紋身,他頭疼的原因,他不能忘掉的回憶和人。

所以你能猜到吧,我為什麽會知道你跟他在哪兒定情的,還能說得清清楚楚,的确不是他親口告訴我的,是我自己看到的,我算是一個親歷者吧。

我根本不知道國內還有錦城那種小縣城存在,我從小到大連火車都沒坐過,何談那種綠皮硬座的。

對我來說是像噩夢一樣的經歷,糟糕的氣味,難吃的盒飯,還有喧嘩的環境,我除了喝水,吃飯之外一直捧着塑料袋,吃進去的都吐了,生怕自己的五髒六腑都翻江倒海。

李隅坐在走廊另一邊,隔着我前兩排的外面位置,我只能看到他搭在外面一只沒有動彈過的手。

他比我更牛,全程沒吃一點東西。

真是像瘋了一樣。

那次好在是旅游旺季,實在是太多人了,我戴着墨鏡口罩,沒人會注意到我是在尾随。他在路邊小口小口地喝糖水,我也跟着點一碗楊枝甘露。

他在路邊攤位上買一個銀飾,我也買一個,然後混在各色旅行團中上山。

講道理,他的背影看上實在是過于不合群,在一群潔白羊羔裏混着黑色的孤狼。

上山途中,他在很多奇怪的地方停頓過。

一棵歪脖子樹,一塊大石頭,還有一汪潭水,他在那個潭水邊久站約莫有十五分鐘,倘若不是風吹動了他的頭發,那的确就像時間完全靜止,就在那個瞬間,他把買的銀飾又丢進水裏了,我忽然有一種抑制不住流淚的沖動。

嗯,不在一個時空裏,他停滞在自己的世界中,從一開始就是那樣。

他看着那層綠油油的水的眼神,讓我差點以為他要直接跳下去。我懷疑他的初戀是在這裏溺水死了,而不是把他甩了。

我真想把墨鏡摘下來,連同手中的傘一并像丢手榴彈那樣投擲過去,然後大喊,操你媽,李隅你他媽去死吧!你這樣折磨我,怎麽不去死!

但我也沒有那麽做,我只是遠遠看着,在大太陽底下迎風流淚和自我感動而已。

後來再走上山頂的廟裏,大多數人都去看羅漢了,但是他沒去,只是去正殿裏面跪菩薩。

很少見到他那種虔誠的模樣,他是不信佛的吧?但是卻在蒲團上像一根倒伏的葦草那樣跪拜,用時許久才重新站起來,連額頭上都沾了一塊灰色的印子。

後來我看他攔住一個和尚交談了幾句,從他那裏買了一串佛珠,一圈圈繞在腕子上離開了。

為了弄清楚他們說了什麽,我還買了同款,媽的,雖然錢對我來說俯拾皆是,根本不算錢,但請問是否國內景區的東西都這樣貴得離譜?

我現在幾乎完全喪失任何耐心再繼續寫下去了,他們說的話我不會告訴你,畢竟是我花了大價錢的東西。

這也算是我唯一能保留的了,就讓你的拼圖始終保持一個空缺。

順便說一句,就是在買了佛珠之後,他下山找了個店洗掉了手腕上的紋身。

清洗代表着放下和遺忘,我知道他可以做到的,即使說那要花費很久很久很久的時間。

不過要說我最不甘心的,或許是他竟沒欠我什麽東西,我的抉擇錯就是錯了,沒能在他孤獨無助的時候抓住他,等他站得更高的時候,就更別提什麽抓住了。

我那個高杠杆收購來的文化傳媒公司,只要順着那些雜七雜八的交叉持股往下探查,不難能挖出來背後就是經手了白氏資本的地下錢莊。那段時間上市挂牌的公司背後幾乎都是白氏資本,倘若不是李隅及時提醒我太過招搖,或許我可能得跟着我表哥一塊兒進局子裏。

我曾詢問他,這是否代表你對我有過一丁點的感情呢?

他撣煙灰,說,不要再問這種問題,再說下去,我會後悔沒有把你一起送進去。

他真是耐性不錯,一直以來和他所厭煩的環境與人相處,臉上都能帶着毫厘不差的微笑。乃至于我竟産生錯覺,以為他不厭惡我了,以為他忘記我給的那些侮辱,于是把他遞過來的白水當做美酒痛飲下肚,自顧自麻痹了全部神經。

他沉溺于自己的世界,我也是一樣的。

正确的愛的形式究竟是什麽?或者他想要的愛情是什麽?我可能永遠沒辦法理解。

他的愛情是自己親手打磨好的水晶鞋,太具有排他性,他會一直蟄伏在此,等待着別人過來,但只要穿不進去的人那就滾蛋。不論別人是切掉前腳趾,還是削掉腳後跟,流血?受傷?他并不會在乎,只是會站在旁邊冷靜地說:不是說過我找的人不是你嗎?

為什麽要寫這個鬼東西給你看,或許是因為我想讓你知道,除你之外,他對別人究竟有多麽鐵石心腸吧。

理清這一切之後,我知道自己不能再繼續喜歡他了。

但是我仍有那種擲出墨鏡和傘的沖動。

現在仍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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