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7章 同歸于盡
齊娜甩了一個帖子過來,又艾特了苗璇:“璇璇,怎麽回事,這個鄭烨不是你的男朋友嗎?”
要說齊娜為什麽知道苗璇有男朋友,這事還有點巧。是之前齊娜去了鄭烨駐唱的酒吧喝酒,偶遇苗璇一個人安安靜靜在角落裏坐着。她心想苗璇這樣的乖乖女不像是會來酒吧的,臺上的鄭烨一曲唱完就下臺坐到了苗璇旁邊,她才知道原來苗璇是鄭烨的女朋友。
因為經常去那家酒吧玩,齊娜對裏頭駐唱的幾個人還是有幾分熟悉的。
現在她甩過來了一個帖子,這帖子是一個論壇裏的,題目就叫作:“深扒鄭烨背後的二三事。”
寧溪點進去,看見這帖子的前頭寫着:“今天吃了一個瓜,或許大家知道鄭烨這個人嗎?在某軟件上有點人氣,也開了幾次直播,發了一首單曲,唱歌挺好聽的。他簽了我朋友的公司,本來已經準備推他了,可是這兩天被解約了。本來我覺得挺奇怪的,因為他長得挺帥嗓音也不錯,還會樂器,跟我朋友聊了聊,整個人都震驚了!”
下面的網友大部分都沒聽說過這個人,樓主就貼上了兩張照片,一看就是鄭烨。看了照片,有幾個人就說出了鄭烨之前用過的藝名,也有記得他在酒吧唱歌的。
樓主很快又回複,表示鄭烨為了紅找人擺陣,而且用的還是女朋友的八字雲雲。她女朋友很生氣,就在網上開貼說了這件事,被公司知道了,公司就和鄭烨解約了,因為覺得這個熱鬧心術不正。
後來樓主又更新了一次,說鄭烨去了公司鬧事,懷疑出現精神問題,被保安給打出去了。
看完這個貼子,寧溪很快反應過來一個問題:“這個帖子上為什麽要說是你在網上開了貼,苗璇,你寫過帖子?”
苗璇立刻搖頭:“怎麽可能,我不玩這些論壇,除了你以外,也沒有往外面說過這件事。按理說我身邊的人,除了你沒有人知道這件事。”
苗璇雖然對鄭烨心灰意冷,但是要她去網上曝光鄭烨,徹底毀了他,她還是做不到的。因為從小就發現自己竟然可以和植物動物共情,她的情感本來就比普通人更加豐沛些,所以心地也更柔軟。
她會設身處地地為鄭烨着想,對他還是有幾分同情,希望他可以闖出一番天地的。所以她就算心裏再恨鄭烨,也不可能去毀他的前程。
“他會這麽報複你,會不會是因為以為是你做了這件事吧?我看你還是跟他澄清一下,讓他趕緊收手吧。不然他就是一顆定時炸彈,什麽時候都有可能爆發,你也不用每天提心吊膽的。”
苗璇想了想,将已經被自己拉入黑名單的鄭烨的號碼又拉了出來,撥通了。
第一遍,鄭烨沒有接,她就又打了一次,誰知道鄭烨還是沒有反應。
看見屏幕上那串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數字,苗璇現在的身上竟然起了一層雞皮疙瘩。
她不敢再打了,就把手機放回一邊去,誰知道沒過兩分鐘,屏幕就亮了起來,是鄭烨回過來的電話。
苗璇心裏一顫,接通了電話。還沒來得及開口,那邊就傳來一聲冷笑:“苗璇,你什麽意思?”
“你在網上黑我是吧,好!你既然不放過我,我也不放過你,咱們走着瞧,看誰玩得過神!還以為你膽子挺大的呢,怎麽,死了幾只貓就忍不住了,換地方了?你以為你能躲得了我一輩子嗎?大不了,我們兩個同歸于盡!”
熟悉不已的聲音,現在聽起來卻仿佛是從地獄裏發出的一樣,每一句都讓人毛骨悚然。
寧溪聽見鄭烨的語氣,氣就不打一處來。苗璇手顫得握不住手機,她就一把接過手機,對着電話那頭的人說:“鄭烨,你還是不是個男人?是你害苗璇在先,拿着自己的女朋友當自己的墊腳石,你知不知道自己做的那些事情可能會害死苗璇?”
“而且苗璇這麽善良,她根本沒有在網上黑你,那些帖子根本不是苗璇發的!再說,就算那些帖子是她發的又怎麽樣,難道有一句話是假話,是故意抹黑你的嗎?你鄭烨難道沒有做過那些喪心病狂的事情嗎,我警告你,如果你再這麽執迷不悟,你做過的惡事會全部反噬到你的身上,你這輩子也不可能走紅!說不定還要被關進局子裏,一輩子也翻不了身。”
鄭烨聽出了寧溪的聲音,惱羞成怒的他已經顧不得什麽是非對錯,冷笑一聲:“不是她發的,那就是你發的喽?你怎麽對我們的事情這麽關心,究竟跟你有什麽關系?如果不是你這個賤人,事情會到這一步嗎?”
聽見鄭烨侮辱寧溪,苗璇忍無可忍,奪過手機對鄭烨吼道:“鄭烨,你簡直太過分了,原來你一直就是這個一個心思龌龊又沒擔當的男人,我當時真是瞎了眼,竟然會看上你。你自己做錯了事情,不肯承認不說,還要把責任推卸到別人的身上。如果沒有寧溪,我現在是不是就已經被你害死了?紅對你來說就這麽重要,讓你不惜踩在我的屍體上嗎?”
“你懂什麽?”鄭烨不耐煩地怒吼,“你知不知道,我花了多少時間多少精力,找了多少人才能簽上那家公司?那家公司在業內很有名字,捧出了多少歌手!現在就因為你,我的夢想破滅了,你在網上敗壞我的名聲,我這輩子都毀了!”
互聯網是有記憶的,那麽指名道姓地曝光他,就算他換了一家公司,這件事情也會被人給挖出來,成為他一輩子的黑點和嘲點。她氣憤地對苗璇說:“我不是告訴過你,那個陣就是借你幾年的運氣,你根本不會死!”
“你怎麽知道我不會?那後來的詛咒呢,你不就是想害死我嗎?鄭烨,像你這種人,活該你一輩子都出不了頭。這幾天我一直很糾結,我知道你愛音樂,想要追求夢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