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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一章 提摩西想要親手捧着這盞燭臺

傑森終于麻爪了。

雖然經歷了三段感情, 但他的第一段感情開始的懵懵懂懂,迪克說交往吧,他說好,然後兩人直接就吻了, 輕率又青澀, 第二段感情是算先婚後愛, 孩子都能跑了兩人才終于因愛而吻, 第三段感情是和巴基自然而然的在互相安慰與治愈中的相擁。

他從來沒有過這種被人默默追求的經歷, 更別提應對了。

失蹤了大半年的娜塔莎再次出現時難得約小徒弟去酒吧喝酒, 傑森就将她視作感情顧問, 一股腦将自己的疑問倒了出來。

“你說他到底是不是在追我?還是我只是單身久了所以會錯意?我明明才空窗8個月, 而且平時忙到根本沒有精力産生需求……”

娜塔莎:“……等等, 等等,你和巴基分了8個月,然後你一直都沒有需求嗎?你有做身體檢查嗎?”

大家都是身體倍兒棒的超級英雄, 就連今年九十多的她都會有需要的時候,傑森才25歲啊, 這就清心寡欲了?

他該不是忙出毛病了吧?

傑森猶豫一下,還是誠實的回道:“也不是沒有啦, 畢竟巴基是超級士兵, 你知道的, 他很……棒,我也算由奢入儉, 但還沒到一定要找伴兒的程度。”

無論是心理還是生理, 他現在對于找對象的渴切都不高。

娜塔莎面無表情:“我不知道, 還有,我沒見過提摩西是怎麽對你的, 僅憑你的描述,我并不能準确的判斷他是不是在追你。”

為什麽她好不容易回來度個假,還沒來得及和傑森說說她和自己姐妹一起冒險的經歷,就要先給徒弟處理感情問題?

她嘆了口氣,将一杯天蠍座推傑森面前:“喝酒吧。”

別說了,老師我自己也是個對象失蹤到外太空的單身人士呢。

然而娜塔莎忘了,傑森的酒量并不好,所以這小子最後醉了。

娜塔莎思考了一陣,摸出傑森的手機,從裏面調出【提寶】這個名字的號碼,打通,一秒不到,那邊就接了。

“傑伊,有什麽事嗎?”

娜塔莎看了眼手表,現在是晚上10點,對于義警來說正是開始夜巡的時間段,就算不夜巡,那位總裁也應該和工作相親相愛,大概率沒有閑着。

電話接得挺快的。

她說道:“傑森喝醉了,你能來接他嗎?”

“羅曼諾夫女士?”

“是我。”

“我馬上過去,請問地址是?”

娜塔莎報出他們的地址,10分鐘不到,提姆就趕了過來。

他穿着白色的西裝襯衫,梳着背頭,像是才從什麽上流社會的社交場合出來,身上還有着香槟與香水混合的味道,黑發藍眼,神情溫文爾雅,氣質卓然,身材修長,衣袖挽起露出結實的胳膊,讓人明白這具年輕的軀體藏着一股爆發力。

提摩西.德雷克是個英俊非凡的男人,一路走來吸引了無數異性的目光。

他一路目不斜視,直直走到吧臺邊,對娜塔莎點點頭,道了聲“感謝您的電話,女士”。

娜塔莎應了一聲,打量着對方,她頭一次見到沒有紅羅賓打扮的提摩西,卻能一眼判斷出這是個成熟穩重的年輕人。

她指着趴吧臺上的傑森:“帶走吧,這小子酒量真的不行,6杯酒就倒了。”

提姆笑笑,架起傑森的動作很細致輕柔。

傑森睜開眼睛,模模糊糊喊了句什麽,提姆應了聲。

“我在,怎麽了?”

傑森懶懶的在他臉上蹭了蹭,嘀咕着“我想回家”,提姆怔了怔,就問他“是有爸爸和祖父的家嗎?”

“嗯,就那個,巴基走了,我沒別的家了。”

聽到巴基的名字,提姆表情沒變,只是待他的動作更加溫柔了些。

“好,我帶你回家。”

他把外套蓋傑森肩上,将傑森穩穩的背起來,又對娜塔莎說了聲謝謝,就帶傑森回去了,娜塔莎注意到他沒用手掌托傑森的大腿,而是用手腕,手腕上的手表也摘了塞口袋裏,應該是怕硌着傑森,是個很細致的孩子。

就算傑森醉了,這個年輕人也沒有一絲一毫的輕浮越界,一看就知道不會趁着傑森喝醉趁人之危,但也正是因為這個紳士的細節才讓娜塔莎肯定,提摩西的确是在追傑森,而且追的很認真。

娜塔莎在20世紀出生、又生活在21世紀,她太明白身處這個時代的年輕人們是如何躁動與輕狂,僅僅一個對視就能讓他們開啓一個夜晚,曾經的矢志不渝和承諾早已被大多數人忘卻。

她也不是說這樣的做法不對,畢竟年輕人嘛,玩的開多正常,她也不是多麽忠貞的人,為了任務與人調情是常态,這麽多年也經歷了不少。

娜塔莎還看過、搜集過很多少年超英的情報,她知道那群年輕、外貌優越、實力強大、身體好、精力充沛的年輕人們也是今天和這個人戀愛,明天就可以和另一個人滾起來。

傑森的那位她以前就不看好的初戀大哥就是其中的佼佼者,包括傑森的養父更不是能在感情方面做過好榜樣的大人,花花公子布魯西絕非浪得虛名。

然而既是少年超英出身,又是布魯斯.韋恩的養子的提姆在對待傑森時,卻帶着一份不自覺的慎重與愛惜,娜塔莎不知道他會不會在對待別人的感情時随便,但他對傑森的态度是不帶一絲一毫的随便的。

他走進來時,四處燈紅酒綠,到處是扭動的青春肉體,人們的眼中帶着欲望,提摩西的眼裏卻沒有任何傑森以外的人。

娜塔莎坐回原位,又向酒保要了一杯長島冰茶。

酒保是個年輕的女大學生,她好奇的問道:“那兩個男孩都很帥,是你的朋友嗎?”

“綠眼睛那個是和我學芭蕾的學生,藍眼睛的不熟,是我學生的追求者。”

女酒保搖搖頭:“我就知道,那個西裝小子一看就對你學生有意思,god,他們可真帥。”

娜塔莎舉起酒杯,她是個俄羅斯人,喝酒時總愛說幾句祝酒詞,這次她的祝酒詞是“祝我的學生這次能情路圓滿。”

至少現在看來,傑森的新任追求者是個不錯的小夥子。

傑森的腦子被酒精攪得一塌糊塗,他并不知道提摩西背着他去了哪裏,所以第二天醒來的時候,看到正拿着筆要往他臉上比劃的達米安,他直接被驚得滾床底下。

地上鋪了地毯,摔上去也不怎麽疼。

達米安有點遺憾的啧了一聲:“醒得真快。”

傑森爬起來,看了眼周圍,确定這是自己在韋恩莊園的房間,就連那把紅吉他的位置都沒變。

“我怎麽會在這裏?”

“德雷克背你回來的。”

達米安站起來,雙手叉腰,用一種很嫌棄的語氣說道:“昨晚德雷克突然丢下宴會跑出去,然後把你背了回來,而且你還吐了。”

“我吐了?”

傑森往手心哈了口氣,發現自己口氣清新,也沒有宿醉後常見的頭痛,而且他身上的衣服也換了,是很寬松的浴袍,腰帶打了個蝴蝶結。

達米安皺着眉頭:“你吐了我和父親一身,德雷克給你灌了漱口水,喂你吃解酒藥,阿福給你擦了手腳,還不許我揍你。”

傑森:“呃,抱歉?”

達米安握拳:“你讓我打一頓,我就原諒你。”

“小飽飽年紀不大,想得挺美!”

傑森轉身就跑,達米安拔腿便追,兩人跑出房間,在走廊間追逐着,傑森身高腿長,但達米安有超級士兵的體質打底,很快就要追上傑森。

就在此時,走廊拐角走出一個老蝠親,傑森連忙剎車卻還是差點一頭栽倒,布魯斯連忙接住他,傑森的鼻子就和他的胸肌來了個親密接觸。

“嗷!”

這一下差點把他的眼淚都撞出來了,傑森捂着臉蹲地上,達米安站在他身後,滿臉解氣。

“你這是活該,陶德。”

布魯斯握着傑森的手臂将人拉了起來,別看老蝠親今年快五十了,他依然能一只手拉起一個170磅的傑森,而且近距離接觸時,傑森發現就算多出些皺紋,他也依然俊美迷人。

難怪媒體都說“布魯西寶貝有一副不老神顏”。

他給傑森提了提快要滑落到肩膀的衣角:“傑森,去換衣服,吃早飯。”

直到布魯斯離開,傑森才回頭問達米安:“所以,老家夥剛才來就是為了叫我們吃早飯嗎?”

達米安反問一句“你是腦子都被酒精腐蝕了吧?”就扯着傑森的胳膊,把他扔進房間裏,指着床頭。

“穿衣服,快點!”

接着飽飽就自顧自的坐一邊翻着從傑森書架上拿下來的《君主論》,他直接翻到了第35頁,看起來不是第一次翻這本書了,傑森發了一陣呆,緩緩換上衣服,白色的短袖,黑色的長褲,簡單而舒适,清清得體。

傑森工作時穿西裝,在家裏就是T恤加大褲衩,要麽就是穿帶有卡通圖案的睡衣,出門做義警時穿皮夾克和皮褲,此類衣物是沒有的。

走進餐廳時,布魯斯坐在主位上看着報紙,提姆安安靜靜的剝着一個水煮蛋。

傑森完全搞不清楚自己為什麽會在這裏,又覺得這一幕簡直久違到了讓他思念的地步,他想走過去,又畏懼向前。

他曾一度認為自己不屬于這裏,可他現在就站在這,一切仿佛是做夢。

阿福對他笑了笑:“傑森少爺,早安。”

傑森不自覺的勾起嘴角:“早安,阿福,我給你添了不少麻煩吧?”

“不,恰恰相反,因為您,早餐的餐桌第一次聚齊了這麽多人。”

老管家意有所指的看了一眼某個經常賴床到中午的一家之主,布魯斯更加認真的看着報紙,一言不發。

達米安站在傑森身後,擡手在他腰上推了一把,差點讓傑森從樓梯上滾下去。

這小子的力氣真是越來越大了。

傑森回頭,用口型說道:“傻飽飽。”

達米安瞪他,同樣無聲的回道:“醉鬼。”

兩人同時別開臉,朝餐桌走去,這時提姆将那枚剝好的雞蛋放在身邊的盤子裏,看着傑森拍了拍旁邊的座位,示意他坐那裏,然後所有人都看向了他。

提姆好整以暇的回視衆人,神情坦然。

“怎麽了?”

布魯斯沉默不語,達米安眯起眼睛,老管家神情不變的給傑森倒了杯熱果汁。

傑森走到他旁邊,伸手往兜裏一掏,拿出一個竊聽器,提姆對他微笑,正要說話呢,竊聽器就扔他頭上。

提姆捂着腦門,心想肯定紅了。

接着傑森又從鞋底摸出一個定位儀扔達米安的腦門,腰帶裏的另一個竊聽器扔向布魯斯的腦門,布魯斯伸手抓住。

提姆提醒傑森:“腰帶裏那個才是我放的,鞋底那個是布魯斯的,口袋裏那個是達米安放的。”

傑森:“who care!反正你們都不無辜!”

餐桌氣氛就此回歸正常,傑森氣哼哼的坐下,抓起雞蛋塞嘴裏兩口吃完,又拿着三明治,一邊吃一邊提醒布魯斯。

“那張報紙上有關那幫海盜的新聞不正确,他們不是逃掉了,而是在逃到裏加灣的時候被拉托維尼亞的軍艦擊沉了。”

布魯斯嗯了一聲:“謝謝。”

傑森又咬了一口三明治。

吃完早飯的時候,提姆又主動提出要送傑森回東區孤兒院,傑森說了一句不必了,走出韋恩莊園後,就自己開了傳送門。

提姆站在落地窗旁看着他的背影。

傑森依然沒有選擇停留,但是沒關系,提姆認同傑森的自由與對夢想的堅守,但只要傑森想回來,提姆總會帶他回來。

……

提摩西.德雷克從小就是個獨立又理性的孩子,父母常年為了工作在外忙碌,一年回不了幾次家,他就自己照顧自己,即使年紀很小,他也過得不錯,在父母眼裏他是不讓人操心的乖兒子,在老師眼裏他是成績優秀的好學生。

他第一次做出的超出“好孩子”的事情,就是在哥譚的夜晚追逐羅賓的身影。

在哥譚于晚上出行是一件很危險的事情,而且他那時候還是小孩子,提姆很清楚這一點,但他還是那麽做了。

年少的傑森.陶德身上聚集了所有讓青少年追逐和崇拜的特點,他性格直率,嫉惡如仇,善良勇敢,拳腳強硬,活力十足。

而當他立于高處俯視哥譚時,小羅賓的眼中有着對這座城市的熱愛,還有對其中發生的種種不幸的悲憫。

他就像是火焰般耀眼、溫暖,一雙綠松石色的眼睛偏又清澈幹淨,這樣一個孩子追随在蝙蝠俠身邊,就好像給灰暗的哥譚也增添了一份亮色。

如果要提姆為那時的傑森下一個定義的話,他會說,羅賓時代的傑森是哥譚的燭火,更是蝙蝠俠的明燈。

雖然超英裏有代號為“星火”的女性超英,但少年時代的傑森,才是他的“星火高懸”,他那時候還很小,卻已經能很篤定的說,至此一生,他都不會再遇到如傑森.陶德這樣的人。

他們曾是非常要好的朋友,好到傑森在學校裏找人一起吃午飯的時候,只想得起提姆的名字,傑森會跑到小學部找提姆,然後拉着他的手跑過鋪滿了枯葉的小路。

傑森有一年上臺當着全校的面唱《聖母頌》,當時也是提姆陪傑森練習,他彈鋼琴,傑森唱歌,窗外有一棵高過三樓的女貞樹,風一吹,上面的葉子就紛紛落下。

提姆非常珍惜這段友誼,并為傑森将攝影技術磨煉的越來越出色,等到傑森參加普萊西德湖的比賽時,那少年穿一身潔白的紗堆砌的考斯騰,身上纏着主辦方噴出的金絲帶,提姆對他大喊“傑森,快來這裏,我給你拍照”,小燭臺就笑着帶着金絲帶,在潔白的冰面上做起了躬身轉。

14歲的傑森美好的就像是普萊西德湖的雪。

等後來傑森死了,蝙蝠俠開始失控甚至是步入瘋狂,提姆就主動找上門提出要成為新的羅賓,等傑森回來,他又認真考慮自己要不要換個代號,把位置還回去。

他當然對羅賓這個代號有感情,畢竟問遍所有做過羅賓的人,從迪克、傑森、提姆、斯蒂芬妮現在的達米安,沒有人做羅賓時是不快樂的。

然後傑森就毅然決然的走上了和蝙蝠家背道而馳的道路,他沒有成為超級反派,而是成了超級反派的獵殺者。

說實話,知道紅頭罩和蝙蝠俠鬥起來的時候,提姆簡直驚呆了。

知更鳥在成年後選擇離開蝙蝠俠單飛不是什麽稀奇的事,但傑森絕對是離開的方式最為決絕和慘烈的那個。

攜帶滿心怒火回歸哥譚的年輕氣盛、鋒芒畢露,是小輩中唯一敢和蝙蝠俠走到對立面,與之針鋒相對的叛逆者。

雖然家裏也不乏青春期和老蝠親杠起來的小孩,但不得不說孩子們大多鬥不過老蝠親,而紅頭罩卻是真的讓蝙蝠俠吃過大虧,甚至差點在蝙蝠俠眼皮子底下做掉小醜的。

直到今天,傑森依然是歷代羅賓鳥和老蝠親掐起來時戰績最輝煌的那個。

最讓提姆敬佩的是傑森的堅定,蝙蝠家的其餘成員不敢越過殺戮的界線,一是他們身為義警不能主動踐踏法律,二就是他們都不确定自己越線後,能否還保持理智。

傑森浸泡過拉薩路池,曾為刺客聯盟工作,他在哥譚大開殺戒,可他保住了理智,從不曾真正的堕落。

論出身,其實傑森是家裏最低的,他在污糟的爛泥裏出生,在犯罪巷成長,因為偷車而被蝙蝠俠帶回了家,可就是這樣的傑森,為哥譚付出了幾乎全部,并在家人看不到的地方經歷着痛苦、蛻變,最終走出了自己的路。

平心而論,如果給提姆一個如傑森那般的家庭和父母,還有那樣糟糕的成長環境,他無法肯定自己還能擁有現在的教養和性格,甚至不能保證自己能平安的長大。

提姆還看過傑森的屍檢報告,知道傑森的特殊之處,可是那又如何?傑森的品性與實力,讓提姆徹底抛開性別的層面去欣賞他。

當時提姆只是将傑森視為曾經的朋友、不幸與家人站在對立面的前代羅賓、危險又強大的紅頭罩。

直到某個平淡無奇的下午,大概就在傑森送完聖誕節禮物,臨走前還看了一眼那張刺目的全家福後不久。

提姆開着車從韋恩大廈下班,然後他看到了傑森,那時傑森提着一籃子菜,看着才從超市出來,穿着白T恤以及黑色的五分褲,踩一雙黑色的拖鞋,白色的、流線型的小腿在走動時格外惹眼,手裏拿着個電話,一邊走路一邊說着什麽,笑得特別好看。

提姆沒上前打招呼,也沒把這事看得多重要,結果晚上就夢到了小時候第一次和羅賓接觸時,小羅賓開着機車送他回家,下車時在光潔的大長腿上搓了幾下,雙腿互相摩挲着,膝蓋微微發紅(15章)。

夢醒的一刻,提姆先是發了一陣呆,然後就爬起來洗內褲,一邊搓着那片布料一邊唾棄自己沒出息,不就是一雙腿嘛,至于這樣?

這麽多年了,他看着蝙蝠俠的胸肌沒彎,看到夜翼的屁股也沒彎,看到一雙腿就這麽抛棄了直指一方二十多年的性取向真的好嗎?

他也不是什麽腿控……吧?

好吧,沒人能看着傑森的腿還理直氣壯的說自己不是腿控,提姆認了。

這糾結也沒持續多久,提姆就知道了傑森有了新男友的消息(120章),對象是誰傑森瞞得很死,只有一點毫無疑問,那就是傑森和他的新男友把該幹的都幹了,感情好得很。

這世上并不是所有人都和迪克.格雷森一樣會和有主的女性滾起來,更何況提姆對傑森也沒到非他不可的程度,所以他心裏默默祝福了一下傑森,就将這段悸動埋了起來。

經歷了變種人維權的風波,和巴基在複仇者內戰中分離,巴基為他殺死了小醜。

看到小醜屍體的那一刻,所有人都知道,巴基的名字将會永遠銘刻于傑森心頭,無論他們是分還是合。

然後傑森去了東歐留學,提姆和他接觸的時間越來越少,在少少的幾次交流中,他看着傑森以肉眼可見的速度成熟起來,太多的苦與艱難為他磨出了一把鞘,而傑森将鋒芒藏于鞘中,等待着再次朝命運揮劍的時刻。

提姆的直覺告訴他,揮劍過後,傑森将會遍體鱗傷的迎接勝利。

總之,那時候提姆依然沒有和傑森進一步發展的意圖,畢竟大家都是很忙的,傑森要讀博,提姆要做總裁,念書工作之餘,大家還要一起做義警維護城市治安。

誰知道稻草人又搞出了新版本的恐懼毒氣,而提姆中招後又跌跌撞撞的跑到了傑森家裏呢。

在最恐懼的時候,他的第一反應是跑到傑森在的地方,這足夠把提姆敲醒了,暗戀傑森一年以來,他一直以為自己将情愫控制的很好,但事實卻是他正越陷越深。

作者有話要說:

想起最初20章的時候,小學雞提姆人氣超高2333,迪克上位時都有不少人說小學雞更好哈哈哈,其實提姆一直很關注傑森的,而且他對傑森最初是友情居多,還有男人對男人之間的欽佩、超越性別的欣賞、對于和蝙蝠俠對陣時戰績最佳的知更鳥的嘆服,感情變質都是後來的事了,理性告訴他傑森處過巴基那麽好的男人,之後和傑森在一起恐怕壓力會很大,但越了解傑森,他就陷得越深,最後幹脆一咬牙,追,不追的話他和傑森也就那樣了,追了的話指不定就能打出結婚生子的he呢?

獨白

希望能擁抱那高懸于哥譚的燭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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