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9章 重生
臨縣是個偏遠的小地方, 人來人往, 喧嚣熱鬧, 這日,老舊的筒子樓前卻停了一輛純黑色的車, 明眼人一看就知道價格不菲,與周遭格格不入。
樓下小賣店的老板在看報紙, 待看見車頭前的立标,頓時倒吸了口涼氣, 好家夥,上百萬的車,他不吃不喝幾輩子都未必買的起啊, 這窮地方什麽時候來了這麽個有錢人。
不止是他,四周過往的行人也在紛紛側目, 最後見車上下來了一名西裝革履的男子, 眉飛入鬓, 一雙桃花眼偏向狹長,不笑也帶了三分笑意,像游戲人間的浪子。
聞綽後退幾步,仰頭望着上方的筒子樓,繞過半空中密匝匝的電線,最後停在五樓那一層, 下巴微擡,是一種衣錦榮歸的得意。
半晌,一名司機模樣的人從筒子樓裏匆匆出來, 對上聞綽的視線,他擦了擦額頭的汗,看起來有些緊張:“聞總,裏面住着的是個寡婦,問了好幾遍了,就是沒有白楊這個人,您是不是記錯了。”
聞綽微微眯眼,冷冰冰的睨着他:“那傻子就住這裏,我才走三年,不可能記錯。”
說完擰眉,不耐的一把推開他,自己走了上去,司機在底下瞧着,眼見聞綽走到五樓,敲開503的房門徑直而入,然後被那個潑辣的寡婦推了出來,争吵聲大得在底下都能聽見。
“你這人有病吧!老娘在這兒住了兩年了,就沒聽說過什麽白楊,失心瘋了吧你!”
這邊門挨着門,戶挨着戶,不多時就有人推開窗戶看熱鬧了,聞綽陰沉着臉下來,司機哆哆嗦嗦的,愈發不敢上前了。
這位新上任的聞總可是個厲害人物,聽說是個私生子,在外流落十幾年才被老家主認回去,幾年時間,硬是鬥贏了上頭的嫡系大哥,成了聞家的繼承人。
聞綽脾氣不好,司機也有所了解,斟酌再三還是壯着膽子上前:“聞總……”
聞綽沒理他,徑直走到樓底下的小賣店,把他們家最貴的煙買了一條,靠着玻璃櫃臺詢問道:“老板,問一下,上面503住着的白楊搬哪兒去了?”
老板有些疑惑,總覺得這個名字很耳熟,但又想不起來是誰,聞綽急的敲了敲桌子:“就老在這兒撿瓶子賣錢的那個傻子。”
“白楊啊——”體态微胖的老板娘打起塑料簾子從裏面走了出來,手裏端着一籃子剛擇完的菜,哎呦一聲費勁的在小馬紮上坐了下來:“他腦子不是有病嘛,幾年前來着……哦,三年前,每天麻愣愣的在街上到處找人,也不說在找誰,在一個雨天跑出去了,再也沒回來過,後來房租到期,三嬸沒找到他,就把房子租給別人了呗。”
老板娘說完,見聞綽不吭聲,瞧了他一眼,莫名覺得眼熟:“哎,你……我是不是見過你?”
聞綽不理,只問她:“……白楊在找誰?”
老板娘搖頭:“嗨,多久之前的事兒了,早忘了。”
再擡眼,聞綽不知何時已經離去了,剛才買的煙也沒拿,老板樂颠颠的把煙重新擺回櫃臺:“有錢人就是不一樣,哎,他那車,你知道多少錢不?五百多萬啊,怎麽就來這個小地方了呢。”
說完又問道:“他剛剛找你問誰?”
老板娘頭也不擡的道:“白楊呗,你這腦子真是不頂事,以前住五樓那個吊脖子自殺的女人,警察還來了好幾趟呢,白楊就是她家孩兒。”
這麽一說,老板也想起來了,用力一拍大腿:“哦,陳美英家的吧,這娘們也是狠心,聽說白楊就是給她吓傻的。”
老板娘翻了個白眼:“你和你親媽屍體待一晚上試試,白楊才幾歲的娃,換你你也傻。”
“說就說,別帶老子娘。”老板不悅的抖了抖報紙,繼續看新聞:“我就記得聞綽了,這小崽子不學好,天天來我這賒賬,跟對街的一群地痞流氓壓馬路,嘿,我記得他跟白楊那小傻子玩的還挺好,不過後來就沒見人了。”
“什麽玩的好,那小流氓天天騙白楊的錢,缺不缺德,傻子的錢都騙。”老板娘說着在圍裙上擦了擦手,腦海中靈光一現,忽的站起了身:“哎呦,我想起來剛才那個有錢人是誰了,不就是聞綽嘛!”
這個偏僻的小鎮,十幾年前曾經搬來一名漂亮的女人,她帶着十歲的兒子住在504,和隔壁的陳美英是鄰居,後來陳美英上吊自殺,還幫忙照料着白楊,可惜好人不長命,得了癌症沒錢治,沒幾年也去了。
她的兒子就是聞綽。
街道擁擠,随處都是胡亂擺放的自行車,司機走的很不順暢,好不容易才走上寬闊的街道,他往後視鏡裏看了一眼,見聞綽面無表情盯着自己,眼神鋒利的能殺人似的,心肝一顫,精神錯亂下意識踩了油門。
這是一個拐角,對面剛好開來一輛載着木料的大貨車,司機反應過來肝膽俱裂,猛踩剎車,結果最後還是躲閃不及,砰一聲撞了上去——
天邊流雲變換,就像世事無常。
聞綽以前遇到過一個傻子,傻子沒爹沒媽,和他家就隔着一道牆,小小年紀就要自己養活自己,撿垃圾,撿廢品。
聞綽覺得他很可憐,傻子被人欺負的時候,就老護着他。
後來聞綽也沒有媽媽了……
傻子說要撿垃圾養他。
為什麽不呢?
聞綽知道傻子喜歡自己,但他不喜歡傻子,卻還是昧着良心靠他活了二十年,最後孤身一人逃出了臨縣那個破爛貧窮的地方。
聞家派車來接聞綽的那一天,傻子在車後跑了一路,他沒命的跑,沒命的跑,笨拙的說不出話,只能拼命喊着聞綽的名字。
聞綽下車停留了三分鐘,他抱了抱傻子,小聲道:“你回去,等我掙了大錢,回來接你過好日子。”
傻子不懂什麽是好日子,只是緊緊抓着聞綽的手不松,一個勁搖頭,滿頭大汗,緊抿的唇滿是倔強。
聞綽知道什麽是好日子,他十歲之前,住的是別墅,出行有豪車代步,他知道牛排的味道,知道蛋糕的味道,也知道他媽媽是豪門貴婦,最後卻被一個小三掃地出門。
聞綽恨,又恨又不甘心,他恨那些人,更不甘心待在一個破破爛爛的小地方,和一個傻子過一輩子。
“你回家等我,我過會兒就回去。”
聞綽把傻子的手指,一根一根從自己袖口掰開,頭也不回的上了車。
天邊太陽落山,昏黃的陽光透過網吧大門照了進來,一名男子靠着椅背睡着了,脖子上挂着一副耳機,半晌,他動了動,鼻翼間滿是劣質香煙和泡面的混合味道,一種很久遠的,卻熟悉的味道。
聞綽聽見耳邊一陣陣的鍵盤敲擊聲,他煩躁的掀開眼皮,待看清周遭環境後,瞳孔卻猛的一縮,動靜極大的站起了身。
“艹,聞綽你睡抽了吧,吓老子一跳。”
鄰座有一個頭上剃着閃電的小混混在罵罵咧咧的打游戲,模樣很熟悉,聞綽愣愣的坐下來,透過電腦屏幕,看見自己一頭紅毛。
他長得帥,這樣張揚的顏色也襯住了,平添幾分妖氣,只是面容尚帶着些許青澀,是聞綽十八歲的模樣。
他伏在桌上,好不容易才消化完自己重生了這個事實,肩膀又被閃電男給拍了一下:“哎,那傻子又站外面等你呢。”
聞綽小時候學習挺好,長大就歪了根了,讀完高中就沒怎麽念,天天泡吧打游戲,心比天高命比紙薄,一心等着聞家來接自己回去。
挺不切實際,也挺白日做夢的想法。
聞綽跟着往外看去,目光就怔住了。
網吧門外站着一名清秀的黑發少年,身上穿着一件洗得掉色的t恤,瘦瘦的,像棵白楊樹般挺拔,他一直看着聞綽,一言不發,唇瓣微抿。
白楊小時候受了刺激,腦子慢吞吞的,也不愛說話,看着跟傻子沒什麽兩樣,但他該明白的道理都明白,知道泡網吧打游戲不是好事。
通常情況下,他會站在外面等聞綽,聞綽不出來,他就一直等,如果天黑了,該吃飯了,聞綽還不出來,白楊就會進去把他揪出來。
簡而言之,這不是一個好惹的傻子。
這次不用白楊揪,聞綽就火燒屁股似的從椅子上蹦了起來,剛想沖出去,結果就被網吧老板給攔住了:“哎哎哎,聞綽,賒的泡面錢還沒給呢。”
聞綽下意識摸了摸褲兜,空的。
他看向白楊,又激動,又不好意思,心髒怦怦直跳:“那個什麽……借我點錢。”
白楊看了他幾秒,然後轉身就走。
聞綽:“……”
網吧老板敲了敲桌子,顯然這種事不是第一次發生:“怎麽着啊,賣腎還是割肉,十五塊五,您看着辦。”
聞綽冷笑:“就你那破東西,還用老子去割腎?”
他是這邊的混混頭子,一說話,旁邊幾個小流氓就跟着站起來了:“就是啊,幾桶破面,還是過期的,倒送老子都不吃。”
老板哼了一聲:“你們這群小崽子,說什麽都沒用,今兒把老子的賬一分分結了,不然一個都別想走。”
聞綽煩了,找旁邊一個臉熟但叫不上名字的小混混借了二十塊錢,然後火急火燎跑出了網吧,誰曾想剛好碰上去而複返的白楊。
白楊手裏攥着幾張錢,還有一把硬幣,聞綽不用看都知道他這是他賣瓶子掙的錢,卻不在意,而是一把将白楊抱進懷裏,哥倆好的拍了兩下,又氣又笑的道,
“大傻子,你跑哪兒去了!”
那是一種自己都說不上來的,失而複得的歡欣。
白楊頓了頓,眼神迷茫,好似不太明白他為什麽這麽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