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章
這世界上最溫暖的是人心, 最恐怖的——也是人心。
林旭讀高中的時候, 同寝室一個看起來家境良好的同學偷了另外兩個同學的手機, 還偷了其中一個的筆記本, 偷偷拿去賣了。事後還能裝成沒事兒人一樣和他們一起痛罵那個挨千刀的小偷, 結果查出來之後,依舊不承認, 那監控都把他臉照上了, 還說那是小偷和他長的相似,即便看着鐵打的證據, 也咬死不承認那是自己幹的。
同寝室的幾個讀初中就是一個學校的,就算在上高中之前感情一般,但也是打過照面的校友。更何況偷東西的這個人出手大方, 談吐也很有素質,在看到監控之前, 誰能想到他是這樣的人?
這種人心理素質不可謂不好, 泰山崩頂了,都能面不改色。
這都算好的了,好歹只是偷東西。林旭大學時的班長, 也不知道得罪了什麽, 有一次準備戴隐形眼鏡的時候讓林旭幫忙倒一下護理液,林旭做事情仔細,護理液滴到他手上,他擦了擦。才發現護理液不知道什麽時候被人換成了膠水。
什麽樣的深仇大恨,才能促使人去毀掉另一個人?
無外乎都是些生活上的小摩擦, 一點你看不上我,我看不上你的互相唾棄。就這麽慢慢的演變成了恨意。恨不得把對方拔皮削骨的恨意。
但是倫薩不是這種情況,部落現在生活很平和,人們為了更好的生活而努力。這麽久了,林旭甚至沒有聽過有人鬥毆。雖說人們總會有些嘴角,但是卻從未有人動過手。
林旭現在無論如何也想不通,為什麽有人會把屠刀指向倫薩——倫薩那樣小的年紀,每天都會自己給自己找事做,或是去工地上幫忙,又或者去田地裏開荒。他把自己忙成了一個旋風小陀螺,上了發條似的,怎麽也停不下來。
何況倫薩的脾氣也很好,不和人發脾氣,被訓斥了,也只是吐吐舌頭回去多吃兩個饅頭。
但是林旭的面上不能顯現出來,無論他的內心充斥着怎樣巨大的怒火,也只能僞裝平靜。在現在這個時期,任何一丁點的不同與改變,都會打草驚蛇。
可是——看着這些辛勤工作的人,林旭無論無何都不想把他們往壞處想。
男人在地裏勞作,他光着上半身,露出結實柔韌的肌肉,他的身材很好,身姿挺拔。一頭金色的短發微微上翹。他的臉如同被神親手捏造而成,他的眉毛也是淡金色,鼻梁高挺,嘴唇微微上翹,似乎在吸引愛人來吻。
他眯眼看見站在田坎上的林旭,将自己的鋤頭放在一旁,長腿一邁,便跨步上去。男人的肌肉十分健美,從背後看,有腰有屁股。女人在地裏偷偷看他,被同伴發現的時候,只能假裝無所事事地移開目光。
無論在什麽時候,人們對原始的身體之美都有渴求和欣賞。
林旭被吓了一跳,他剛剛還在神游,完全不知道有人來到了他的身旁。
金發男人看着林旭的反應,有些忍不住笑,問道:“您怎麽一個人在這兒,族長他們呢?您還是要注意安全,雖然實在部落裏頭,但難免也會遇到危險。”
林旭擺擺手,有些尴尬地回道:“我能有什麽危險,部落很安全。”
金發男人又笑了笑,只是他這次的笑容很淡,淡到近似于嘲諷。
“你叫什麽名字?”林旭有些好奇,他對這個長相奪人眼球的男人并沒有印象,按道理,這樣外貌出挑的人,不可能不被他注意到。
金發男人勾起嘴角,他不是個好男人的長相,沒有濃眉大眼,他輕挑眉毛的時候,就如同在朝對面的人抛媚眼,加上他長得好,很少有人能拒絕他這種示好,他以一種暧昧的語氣輕聲說:“我叫特洛,您從未注意過我,您的眼裏只有族長。”
林旭有點尴尬了,這人說話就像自己和柯斯有一腿似的,他也覺得自己不認識部落的人是有點不太合适,于是只能打着哈哈:“我把名字和人的臉對不上號。這和柯斯沒有關系。”
“畢竟您和族長待在一起的時間最長。”特洛意有所指,“只有族長在您眼裏是特殊的。”
林旭這下更加尴尬了,他生硬的換了個話題:“你現在不用工作嗎?”
特洛搖搖頭:“今天到我輪休,但是沒事兒做,才到地裏來。我很少能見到您,但也渴望和您接觸,和您說說話。”
此時的林旭并沒有多想,部落裏像特洛一樣想法的人并不少,他們也總是會想盡千方百計湊到自己跟前來。他覺得有點不對勁,但是也不想因為倫薩的事情草木皆兵。于是他笑了笑:“要和我在部落走一走嗎?”
“當然,這是我的榮幸。”特洛向林旭行了個禮,他行禮的動作并不那麽标準,但非常優雅。不像個原住民,反而像是從中世紀穿越而來的貴族。舉手投足之間都別有風采。
林旭隐隐感到一絲不安。
兩人走在田坎上,特洛走在林旭的身側,他比林旭高小半個頭,站在林旭身邊的時候,在外人看來,竟然算得上匹配。
女人們看了一眼便匆匆移開視線,然後心照不宣地彼此暗笑。
等兩人走遠之後,女人們才開始悄悄讨論。
“你們說,克瑞斯會不會喜歡男人?雖然克瑞斯對我們很好,但可從沒和部落裏的女人交|配過。”女人悄悄地咬耳根子。
另一個人說:“不會吧?克瑞斯是神,怎麽會看得上凡人?”
“那別的部落祭祀的時候,還要向神供奉神女呢。”有人反駁道,“神也是有需要的。”
“就算這樣……克瑞斯肯定也不會選特洛,肯定選族長。”
有人哼道:“特洛哪裏不好了?長的好,身材好,我就喜歡大胸肌的男人,特洛的那玩意肯定也很大。”
“……”
“那是你。別把克瑞斯想的和你一樣。”
林旭和特洛此時已經走到了部落的邊緣。特洛緊跟着林旭的腳步,兩人之間的距離維持在不到一米,看起來極為親近。
此時已過正午,太陽開始下落,陽光不再刺眼。暖洋洋的照在人身上,非常溫暖。微風拂過,似乎在撫摸人的臉頰,林旭深吸了一口氣。這裏的空氣比原本世界的好,呼吸的時候,都能聞到草木的清香。
“你是和柯斯一個部落?什麽時候到部落來的?”林旭問道。
特洛回道:“我以前是個奴隸。那時候我自己想辦法把頭發弄成了黑色。你知道,當人們發現我是金發的時候,我面對的,将是地獄一樣的生活。那些人會把我當成女人。”
林旭:“……這有什麽說法嗎?金發?”
“金發是神子的象征。有些人認為,他們可以從踐踏神子上頭得到能量。”
采陽補陽?
特洛看着林旭的臉色,笑了笑:“您別多想,我的阿薩從生下我開始,就一直想辦法掩飾我的發色,直到來到這裏,我才能停止僞裝自己。”
林旭嘆了口氣:“金發很好看,很适合你。”
這句贊揚似乎取悅了特洛,他輕笑了一聲,他的嗓音很低,很有磁性:“我也這麽覺得,您的黑發也很好看,就像是最深的黑夜。神秘,幽暗,又迷人。”
這聲音簡直能把人的耳朵聽懷孕。
林旭尴尬的想要挖個洞把自己給埋了,雖然他反應過來,目光複雜地看着特洛,他有些神經質地想:這人不會是在撩自己吧?
雖然他沒什麽感情經驗,但他好歹能察覺出來這種直白的示好。
但是特洛似乎不想再進行這個話題,他表情忽然嚴肅起來,他的五官非常深刻,面無表情的時候有一股獨特的魅力:“您做了這麽多,有沒有想過,他們值不值得您這樣付出?”
林旭停下了腳步,他的眼睛現在已經是純黑色了,在被法則改造身體之後,他的眼睛和頭發,都變得深黑。而他的皮膚也漸漸變得蒼白,看起來更像是從黑暗的深淵中走出來的魔鬼。他就這麽直直地盯着特洛。
特洛不由自主的咽了口唾沫,即便他的心理如何強大,對于魔神的恐懼依舊占領着高峰。但他越是恐懼,就越是興奮,他竭力雙手交握,不想讓林旭發現他的雙手已經興奮地顫抖。
“我做自己想做的事,至于值不值得,這是我需要考慮的,而不是你。”林旭的語氣很冷,也很輕,輕的仿佛是喃喃自語。
特洛緊緊握住自己的手,他的手指已經抖動的快要抑制不住了,他舔舔嘴角,目光仔細打量着林旭的身體——克瑞斯不夠壯實,他的肌肉沒有凸出來,身材挺拔,雙腿又細又長。特洛覺得喉嚨有些幹渴。
他忍不住想象,當他得到這個部落,所有人都匍匐在他的腳下。
而這位神,在夜裏,會将這雙細長的盤在他的腰上,随着他的起伏而律動。
僅僅是這樣一想,特洛就硬了。
作者有話要說: 下個月就輕松多啦
到時候終于可以多碼一些字了>3<
最近一到中午就好困QAQ
感覺已經入夏了但春困現在才來
膠水這件事是我自己親身經歷過的,不過不是高中,是大學。幫我當時的班長倒藥水的時候發現的。不知道什麽時候被人換成膠水的,幸好當時發現了。班長當時吓哭了。
其實生活中很多做出這種事情的人,和受害者沒什麽深仇大恨。
大多就是生活中的一些小摩擦。
我是覺得,寧願打一架,也不要用這種方法。
——雖然不一定打得過,好孩子千萬不要學哦,遇到不好的人和事,我們走遠一點
因為有些人不是你硬起來就怼的過的,內心陰暗的人什麽都幹得出來。
愛你們,不希望我任何一個小天使遇到這些人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