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5章 :再進派出所
他的打算是叫華國偉出點血,畢竟這跑路錢帶的越多越好,窮家富路,人在外面幹什麽都得花錢,沒錢寸步難行。另外再搞點關系就更好了,弄張介紹信什麽的,他就能改頭換面,坐車住旅館都方便。
可對方一毛不拔,別說錢,更別提介紹信,就是那天中午的事他都不認,一口咬定自己不在現場,是林國富自己開車撞上去的,跟他沒一點關系。
把林國富氣的,拔拳要揍他。
他舉起拳頭,華國偉就作勢要嚷嚷。怕人被喊來,他只得作罷,把手放下。
見他沒了氣勢,這家夥又假惺惺的勸他想開些,至少他沒去報警不是。他要是真無情無義,直接把警察帶來不是更好。
林國富說警察來了,他就把事都捅出去。華國偉卻說,警察不會相信他的話,他沒證據證明自個在車裏。
林國富說有你老婆和丈母娘作證,還有家具廠的工人也看見了,我給你拉家具。
華國偉哈哈一笑,他的老婆和丈母娘會幫誰?家具廠工人是看見他幫拉家具了,可看見他軋人了嗎?沒有啊,怎麽證明?
把林國富說的目瞪口呆,一句話也說不出來。至此他總算是明白了,華國偉是打定主意要他被黑鍋。他不想死,就只能跑。
可他沒介紹信坐不了長途車,根本跑不出去。再加上後來羅芙馨給電臺寫信,動員全城的老百姓抓他。他吓得噤若寒蟬,越發不敢動彈。只能躲在下水道裏,白天根本不敢出來。這見鬼的日子,他度日如年。每天都想出來自首,可一想到故意殺人是死罪,又縮了回去。
直到現在,他的懦弱和無知終于把老父親給害死了,才帶着愧疚和後悔,從下水道裏爬出來,投案自首。
他後悔啊,悔得恨不得一頭撞死。早知道會害死無辜的老父親,他寧願自己被判死刑。到如今,他只剩下老母一個家人,卻不得不珍惜自己的生命,所以要說出真相,為自己開脫。
他知道自己錯了,罪無可赦。他願意承擔責任,去坐牢去賠錢。可政府不能放過華國偉,那家夥才是真正的殺人兇手。
林國富喊得聲嘶力竭,說道最後忍不住嚎啕大哭。隔壁的阿根嫂也跟着一起哭,眼淚都帶着血。
兒子出事之後那個華國偉還來家裏看過他們,老兩口還以為他是個好人,真心為自家着想,才會在林國富回家之時,齊心協力的勸他跑出去。哪成想就是這個人害了自家家破人亡,老公死的不明不白,兒子活的人不人鬼不鬼,她的心就跟被刀子來回的割。
在場的人都聽得鴉雀無聲,萬萬沒想到這車禍裏竟然還有這一番曲折離奇。
既然林國富說華國偉才是真兇,那麽就有理由把他傳喚到派出所來好好問一問了。
華國偉這幾天老覺得心悸氣喘,眼皮還總是跳個不停,心裏就覺得要出事。結果中午剛要去食堂打飯,就被派出所的警察堵在了門口。葛立軍故意在這個點去找人,人麽重要吃飯的,只要這華國偉沒提前得到消息也跑路去,那肯定能在吃飯的地方找着他。
機械廠食堂有專門給領導幹部打飯打菜的窗口,華國偉站在那兒排隊,頭昂的高高的,背挺得直直的,遠看好似一頭開屏的孔雀。
可等人警察同志進來,他就跟霜打了的茄子似得,頓時就蔫了。
幹部窗口人少,警察同志一眼就看到他,朝他過來。
他心裏發虛,想跑,可又明白自己跑不了,也不能跑。只好硬生生的挺着,小腿肚卻止不住的打顫,整個人都哆嗦起來。
警察同志一左一右包抄住他。
“是華國偉同志吧。今天上午,林國富到派出所投案自首,主動交代了案情。他說了不少關于你的事,所以我們想請你過去,說明一下情況。請你配合我們的工作!”
“好,好,我一定配合,一定配合。”喘着氣點頭,他絲毫不敢辯解,當場就低着頭跟人走。
食堂裏的人看到警察來找他,只覺得奇怪,見警察和他都客客氣氣的,好聲好語的說話,就沒人往那方面去想。
這也是他不敢跟警察鬧的緣故。這要鬧起來,說出些不好聽的話,那他平日裏做的牌子就可到了。鬧大了,連飯碗都得保不住。
人家警察已經給了他面子,只說是配合調查。可他心裏明白,林國富既然自首了,那就不會放過自己。不但不會放過,只怕還會咬的更狠,這樣才好把罪都推到他頭上。
這個可惡的臭苦力,怎麽就不乖乖跑路去,非得要自首,真是害人精。
他還在心裏埋怨林國富,也不想想,人林國富是被誰給害的?叫人背着黑鍋跑路,還不給人弄個介紹信什麽的,怎麽跑?事到如今,他還一點沒覺得自己有問題,反正出了事都是別人的錯。
說到底,就是壞,自私自利,無情無義。
到了派出所,餓着肚子接受問話。這要是葛立軍故意的,吃飽喝好的再審,那對方就能以逸待勞,有的是力氣跟他們耗。就得餓着,這才遭罪,想回去吃飯,那就得把事情都交代清楚。
可華國偉也不是省油的燈。周連富是沒死,只斷了腿,而且還給接上了,等養好了傷,又是個囫囵人。可事情不會因為他沒死就變得簡單,這個故意殺人的罪名,他可是一點都沾不得。就是連交通肇事,也不能沾。
他是國家幹部,是吃皇糧的,連生活作風都不能有問題,更何況犯罪記錄。
再說了,周連富到省城醫院治腿,那花錢可海了去。這要是讓他賠錢,把他賣了也賠不起。
可恨這個林國富,當時怎麽就沒把羅家父女兩個都撞死?瞧給他惹得這麻煩,真是太煩人了。
最可恨的還是羅家人,跗骨之蛆,無恥之徒。怎麽就非得扒拉着他不放,一個死不肯離婚,逼着他下狠手。一個跟瘋狗似的咬着他不放,到處敗壞他的名聲。
真希望那天是羅芙蓉和羅芙馨兩個在路上就好,一并軋過去,能省不少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