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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16章 :李代桃僵

魏丹很肯定,火場裏發現的着具焦屍是華國偉。但當他把這份推斷報告給上級領導時,卻被質問能不能百分之百肯定,這屍體就一定是華國偉?

這讓他很詫異。

這個華國偉可是當着行動組所有人的面進了居民樓的。

這死的不是他,難道還能是孟旭東?他可不認為華國偉能鬥得過那老狐貍。

但領導卻表示。

沒有百分之百的證據,就不能貿然下結論。

孟旭東這個案子牽扯不小,弄得不好可是會扯上大關系。想要辦鐵案,就得拿出鐵的證據。

口說無憑,眼見為實,而他們辦案,連眼見都未必是鐵證,必須要落實到實證上,才能服衆。

雖然當時有那麽多警察一同看着華國偉進入小區居民樓,可他進去以後發生了什麽,誰親眼看見了?

既然沒人親眼看見他進601,也沒人親眼看見他燒死,那又怎麽能百分之百肯定這屍體就是華國偉?

這話可把魏丹給問住了。

九十年代檢驗身份可沒有後來那麽容易,不僅可以查指紋,還能查DNA。把生物證據往機器裏一送,出來的報告那就鐵板釘釘。

現在國內是既沒有這個技術,也沒有這個能力。所能依靠的只有非常傳統的老辦法,家屬辨認。所謂的科技手段也就是比對指紋,查驗血型這類辦法。

現在屍體燒的面目全非,家屬指認和指紋對比就別想了。血型對比是第一時間就做了,可問題是全世界就那麽幾種血型,而人卻是千千萬,不确定性太多。

本來不做這些檢驗對比,他心裏還能百分百肯定這是華國偉。等做了對比,卻發現他是越來越不能肯定這屍體就是華國偉了。

不說這屍體的血型和一些身體特征,諸如身高,年齡,性別等等,和孟旭東也相符。更何況還有現場那些被神奇保存下來的相關證據,無不在指證這屍體的身份信息。

而這一切信息都指向了孟旭東,而不是華國偉。

看到這些證據,魏丹這才明白過來,為什麽孟旭東要如此大費周章甚至冒着暴露自己的風險的弄死這個華國偉。

原來這老狐貍打的是李代桃僵的主意!

這個華國偉是他精心挑選的替死鬼,他故意制造這樣異常意外,就是為了讓華國偉替他去死。一旦孟旭東成了死人,那他就能化身成華國偉,起死複生!

真真是好計謀。

可惜有句話說得好,謀事在人成事在天。

孟旭東好算計,卻偏偏沒想到他早就落在了警方的視線裏,這一切的謀算也就通通都落了空。

要不然,此時此刻到了火災現場調查,只怕連他都會認為死在那屋子裏的人就是孟旭東。

這才叫老天有眼。

不過眼下,他還得找到證據證明這屍體不是孟旭東,而是華國偉。

雖然屍體已經燒的面目全非,但相信找熟悉的人來辨認一下,還是能發現一些可靠的證據。

但問題是,找誰來辨認呢?

華國偉法律上的配偶是劉豔豔,但如果找那女人來認屍,不用猜他都能知道她會說這屍體不是華國偉,而是孟旭東。他有理由相信,這個女人已經得到孟旭東的授意,一旦出現這種情況,比如會一口咬定死的就是孟旭東。

不找劉豔豔,那又能找誰?華國偉的家人在外地,現在就要人過來也不現實。

對了!他突然想到了小福星。

當初這個未來弟媳婦跟他“坦白交代”過,她姐姐是華國偉的前妻,她本人算華國偉的前小姨子。而且她們一家子都跟這華國偉鬥智鬥勇,算是知己知彼的老對手。

讓她過來看看,說不定能有收獲。

羅芙馨萬沒想到,魏丹會找自己去給華國偉認屍。

說實話,她倒不是怕死人。知道華國偉死了,她心裏還想笑呢。

但燒的面目全非的屍體?那就謝謝了吧。

這也太影響心情了。

魏丹也知道讓個嬌滴滴的女孩子去看那種燒成碳的死人,确實不近人情。可這不是沒辦法嘛。

動之以情,曉之以理,好說歹說,把嘴巴都快要說幹。

可小福星還是不為所動。

憑什麽呀!她姐都跟華國偉離婚多少年了,這個人渣對她們家來說那就是上輩子的路人。要找人認屍,找他現任老婆去,或者找他老娘黃菊花去。

再說了,都燒成碳了,她還能看什麽?她又不是透視眼,能把華國偉的心肝脾肺腎都照個明明白白……诶,想到這裏她突然靈光一閃。

“有,有個明顯的記號。只要他還沒燒成灰,肯定能辨認到!”

魏丹雙眼一亮。

“什麽記號?在哪裏?”

“腎髒!華國偉坐牢那會,替牢裏一個老大擋過刀,被人在腰上捅了一刀,刺穿了腎髒。當時為了保命就把這顆腎髒給摘除了,所以後來他才能辦保外就醫,提早出來。”

“還有這樣的事?是那邊的腎髒?你從哪兒知道這事,消息可靠嗎?”

“這我可不記得了。因為他沒坐夠六年牢就出來了,我怕他騷擾我姐就調查過。可靠不可靠你打電話到他坐牢的地方問問不就知道了。”

這麽簡單的方法還不知道?就盯着她,非要她去看塊“黑炭”,好意思麽。

羅芙馨皺了皺鼻子,在心裏腹诽。

魏丹瞪她一眼,随即點點頭。

“很好,你提供的這個信息很重要。回頭要是能确認,我給你記一功!”

他伸手點點她,誇獎道。

“有獎金嗎?”小福星涼涼的問。

魏丹皺眉。

“瞧你這奸商的德性,就知道錢。我說的是榮譽!”

羅芙馨一吐舌。

錢也罷,榮譽也罷,只要不讓她去看死屍,萬事都好說。

獲得這一重要信息之後,魏丹立刻聯系江城市法院,調取當年華國偉案子的卷宗,找到他當年服刑的監獄。從監獄那兒得知,華國偉在服刑期間确實動過一次腎髒摘除手術,摘掉的是左邊的腎髒。他的醫療記錄在監獄所在地的市級醫院都有保存,可以作為證據。

同一時間,法醫也提交新的報告,确認火災現場發現的屍體腹腔內缺少左腎。

這樣一來就有了非常确鑿的證據,證明這具屍體是華國偉,絕不是孟旭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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