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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

“你砍過多少人?”柯明軒問他。

“不記得了。”邊以秋眯起眼睛,仿佛是在回憶,“我第一次将刀子紮進別人身體的時候,才六歲吶。這麽多年,被我用拳頭揍過的,用刀砍過的,用槍頂過腦袋的……啧,數都數不過來。”

他說話的時候唇邊綻着一抹輕淺的笑,表情輕松,語調愉悅,字句裏甚至帶着些許懷念和自豪。但不知道為什麽,柯明軒卻突然覺得心疼,像是有一根肉眼看不到的絲線勒在胸腔底下的髒器上,在一點一點收緊。

六歲的時候,自己在做什麽呢?每天被父親的警衛員接送着上下學,帶着一幫熊孩子在大院裏橫行霸道,因為傭人做的飯不好吃而掀桌子,被柯司令揍了一頓跑到外公那裏兩個月沒有回家……他想象不出一個六歲的孩子,是在什麽樣的絕境下,才會将刀子紮進別人的身體。

“邊老大。”

沉浸在過往“輝煌”中的邊老大轉過頭來看他,發出一個表示疑問的單音節:“嗯?”

柯明軒看着面前這張輪廓分明的臉,笑了笑:“我對砍人沒什麽興趣,講講你小時候的事吧。”

邊以秋說:“多小的時候?”

“最早的記憶是什麽時候,就從什麽時候開始。”柯明軒朝桌面上的醒酒器揚了揚下巴,“反正我們有的是時間可以慢慢講。”

邊以秋從來不避諱自己的出身,敞亮的心裏也沒什麽解不開的結。從前日子過得再辛苦,也已經是從前的事了。時間是撫平傷口最好的良藥,就算再沉痛的記憶,經過了二三十年,也足夠釀成一壇陳年老酒。沒事拿出來品一品,就當是憶苦思甜了。所以他并沒有拒絕柯明軒的提議,而是蹙着眉頭特別認真地想了想,自己最早的記憶是什麽時候。

六歲的時候從孤兒院逃出來,五歲的時候母親去世,四歲的時候去河邊抓魚差點溺水,三歲的時候邊映毒瘾還沒那麽大,還會留着錢送他上幼兒園……

邊以秋失笑:“原來我也是讀過書的。”

由于他這句話說得突兀,柯明軒并沒有聽得很清楚,于是問了一句:“你說什麽?”

邊以秋說:“我也讀過書啊,我上過幼兒園。”

柯明軒跟着笑起來:“幾歲上的幼兒園?”

“三歲吧?或者三歲半?記不太清了。那座幼兒園離家不遠,邊映每次只送我到大雜院門口,然後看着我自己去——噢,邊映是我母親——她仿佛知道自己命不久矣了似的,從那時候起,就用行動告訴我,以後的路得我一個人走。你說她是不是挺有先見之明的?”

邊以秋轉過頭,柯明軒看着他臉上的笑容,突然覺得勒在心上的那根絲線又緊了幾分。

“那麽小,一個人會害怕麽?”

“怕啊,怎麽不怕。”

邊以秋的回答出乎他的意料,他以為他會來一句“你邊大爺什麽時候怕過?”但偏偏,這個時候,邊以秋說,他害怕。這不按套路的出牌方式讓他一時啞了火,竟不知該怎麽接話。

好在邊以秋自己把話又接上了,只是再開口時,臉上的笑容一點點斂了下去。

他說:“可我不能讓她知道我害怕。我得走得好,走得穩,走得讓她放心。她在後面看着我呢……”

“邊以秋。”柯明軒握住他的手,緩慢而堅定地将自己的手指一根一根插進他的指縫。掌心相對,十指相扣,握得嚴嚴實實。

大概是覺得兩個大老爺們兒這樣扣着手太過肉麻,邊老大回過神來的第一反應是拒絕的,抽了半天沒抽出去,差點上腳踹。

“以後的路,我陪你一起走。”

邊以秋擡起的腿生生僵在了半空,他不敢置信地看着柯明軒,極力要從他臉上看出玩笑的成分來。然而柯大少爺的表情,前所未有的認真。

邊老大緩緩放下沒能踹得出去的腿,眯起眼睛:“你知不知道,你剛才說了什麽?”

“知道。”柯明軒欺身将邊以秋抵在自己和欄杆之間,近距離看進他的眼底,與他的視線相互糾纏,撞出幾乎要将人燒起來的耀眼火花。“你的下半輩子,我包了。”

說完這句話,柯明軒直接吻上去,将邊以秋滿心的震蕩和未出口的疑慮,通通堵在了咽喉裏。

邊以秋反扣緊他的手,張嘴迎接他強勢又不失溫柔的入侵,一顆心軟得亂七八糟,像是要化成水,融進柯明軒的骨血裏。

不知道是柯大少爺的情話太動人,還是Romanee-Conti的酒香太醇厚,總之酒還沒喝,邊以秋就先醉了。醉了的人話都特別多,連那些久遠得自己以為再也不會想起來的記憶都在瞬間變得清晰無比。

他給他講自己的童年,講邊映,講那個素未謀面的“父親”,講大雜院裏的鄰居,講孤兒院裏那些跟他一樣父母雙亡或者遭人遺棄的孩子,講九爺,講時叔,講自己是怎麽一步一步從淤泥裏掙紮着爬起來,站到現在的位置。

其實他的身世遠沒有柯明軒臆想的那麽複雜,不過是個不喑世事的舞小姐錯信了道貌岸然膽小如鼠的僞君子,被騙財騙色卻沉浸在自己幻想出來的愛情裏無法自拔的爛俗故事。

八十年代的舞小姐在大衆認知裏跟坐臺小姐其實沒什麽區別,邊映年輕漂亮舞姿優美,是當年龍鳳呈祥的臺柱子,多少有權有錢的客人一擲千金只為一親芳澤,然而邊映眼高于頂誰也看不上,偏偏看上個在店裏打暑期工的窮大學生。

她為了那個男人付出自己的所有,包括身體和錢,以及一顆滾燙炙熱鮮活跳動的心。那個男人的學費、住宿費、生活費,全是她一手包攬。而她在自己最輝煌的時候離開龍鳳呈祥,也只是因為不想自己的工作讓他被人說閑話。

她處處為男人着想,一心只想好好跟他過日子。可這個時候男人害怕了,膽怯了,他一個大學生,怎麽可能娶個舞小姐做老婆?後來邊映懷孕了,男人卻借口自己要考研,很快聯系好院校離開了Z市。臨走之前,為了不讓邊映去找他,故作深情地對她說了那句“将子無怒,秋以為期。”

邊映當然聽不懂,男人跟她解釋,說你不要生氣,秋天到了,我就回來跟你結婚。

這種極其低劣的情話和謊言将單純的邊映騙得感動不已,她含着眼淚送走了自己的情郎,卻忘了問他說的是哪一年的秋天。

男人一走便杳無音信,她卻守着那個假大空的承諾堅持把孩子生了下來。她給兒子取名以秋,因為她從來沒有懷疑過男人的話,她天真地以為秋天到了,她的等待就會圓滿。然而一個又一個秋天過去,那個男人卻再也沒有出現。

邊映不願意相信男人騙了自己,在邊以秋三歲的時候開始酗酒和吸毒。酒精和幻覺都是好東西,當你的意識飄飄然游離于軀殼之外的時候,你就再也不會感到任何痛苦。

而在她難得清醒的時間裏,總是會抱着兒子坐在門口,盯着男人離開的方向,喃喃自語:秋天就快到了,你爸爸就快回來了。

有一回邊以秋聽得煩了,說媽媽你醒醒,他不會回來了。

然後他得到了一個巴掌。

邊映從來沒有打過他,從來沒有。就算是被酒精和毒品麻痹得失去理智,也都還會記得他這是她的兒子,是她在這個世上唯一的親人。其實在她不喝酒吸毒的時候,是個相當溫柔的母親。她會唱着歌哄他睡覺,會給他做好吃的,會因為他在幼兒園裏得到了老師的表揚而格外高興。

邊映打完他,四歲的邊以秋沒哭,二十四歲的邊映卻哭得像個孩子。

事實上在現在的邊老大眼裏,邊映就是一個天真到近乎愚蠢的傻姑娘。所以他不願意叫她媽媽,更願意叫她邊映。她哪裏像個媽媽呢?還沒四歲的他懂事呢。

邊以秋自嘲地笑笑,接過柯明軒遞來的酒杯,仰頭将深紅的酒液一飲而盡。

柯明軒說,這個酒要慢慢品。邊以秋說,我只是口渴了。

然後柯明軒又問他:“那你後來為什麽會從孤兒院跑出來?”

“因為啊。”邊以秋晃着紅酒杯咧嘴笑起來,“因為我第一次把刀子紮進別人的身體裏,那個‘別人’就是孤兒院的院長。”

邊映去世後,邊以秋被送到了孤兒院,在裏面待了一年多。

孤兒院不大,裏頭正常的孩子很少,大部分被遺棄的都是身有殘疾或者腦子不太靈光的,像邊以秋這種長得好看又聰明伶俐的尤其不多見。

院長是個四十多歲的中年男人,長相普通為人和藹,對孩子們也很不錯,表面看起來一切正常,實際上卻是個戀童的變态。

不過孤兒院好歹是福利機構,除了院長還有別的老師和阿姨照顧孩子,他不可能明目張膽地下手,每次都是用糖果和零食之類的小玩意将被自己看上的小孩騙到辦公室去。但偏偏邊以秋敏銳得很,總覺這個男人落在他身上的目光怪怪的,讓他很不舒服,所以騙了幾次都沒成功。

那年的兒童節,院長給每個孩子都準備了禮物,需要幾個年紀稍大點的孩子去他辦公室幫忙搬過來,六歲的邊以秋自然被他叫上了。

就算再怎麽不樂意,邊以秋也不會在這個時候說不去。可是其他孩子一人抱了個紙箱就走了,院長卻獨獨把自己留了下來。

他溫柔地笑着,讨好地問他要不要喝水,要不要吃糖,要不要吃水果。邊以秋通通搖頭,說不要,邊說邊轉身往門口跑,卻在下一刻被男人從身後抱了起來,并捂住了嘴……

關于邊以秋離開孤兒院的原因,柯明軒曾經做過無數種猜想,卻唯獨沒有想到會是這一種。他捏着紅酒杯的手在邊以秋的講述裏,一點點用力,最後重重磕在了桌面上,發出哐當一聲脆響。

邊以秋朝他看過去,笑嘻嘻地問:“心疼啊?”

柯明軒沒答話,但确實是心疼。

邊以秋繼續沒心沒肺地笑:“啧,你邊大爺就算只有六歲,也不可能讓他占到半點便宜。”

大概院長也沒想到邊以秋會這麽難搞,以前那些孩子,用點吃的玩兒的一哄,再用院長的權威一吓,基本就乖乖聽話了。

但邊以秋從小腦袋後面就長着反骨,雙手抓着男人的胳膊就往死裏撓,阿姨犯懶好多天沒給他剪的指甲發揮了不小的作用,生生拉出好幾道血印子。院長吃痛松了手,他跳下地就往門口跑,卻因為着急怎麽也打不開被鎖上的門。而身後,男人不緊不慢地腳步聲離自己越來越近。

所有人都在前面的大教室準備六一晚會,辦公區根本沒人過來。邊以秋求助無門,在掙紮的過程中不知道怎麽就摸到了茶幾上的水果刀,想也不想就往男人身上紮了進去。

鮮血濺到他稚嫩的臉上,還能感覺到令人毛骨悚然的溫度。

“他死了嗎?”柯明軒淡淡地問了一句。

“不知道。”邊以秋說,“我那個時候吓得半死,哪裏還有心思管他死沒死。門打不開,我就搬了把凳子把玻璃砸碎,從窗戶跳了出去,跑出了孤兒院。”

然後開始了跟野狗乞丐争食搶地盤,在肮髒黑暗的淤泥裏掙紮求生的“光輝歲月”。

作者有話要說:

讀者掀桌:說好的砍人知識科普呢?

桃爺十分淡定地表示:那什麽,柯總說他沒興趣啊,我也沒辦法。

(其實是桃爺對砍人真的沒研究,所以不知道怎麽寫,咳。換成邊老大的童年生活回顧,也很不錯嘛。嗯。)

————

我想表達的東西,我自認為都已經在文中表現出來了。最近我一直在反省,我是不是某些地方确實表達得太晦澀,導致讓人看不懂或者不能理解?我是不是應該把親寫的這一二三四都在文裏直白地寫出來?但我覺得那樣真的很沒意思。因為該埋的伏筆,該做的鋪墊,我都已經寫了。比如柯家的背景,和晟的現狀,比如阮家的背景,阮成傑在阮家的地位,比如二代圈子這幾個人的關系,以及為什麽他們要牽線搭橋讓柯阮兩家和解,再比如阮成傑在拿到照片之後為什麽會更加不安等等。我認為這些已經足以讓讀者明白為什麽柯總和邊老大,包括阮總都只能同意講和。

這可能也是我的問題,在後面的寫作過程中,我會考慮得更全面一點,盡可能的将該表達的東西表達得更清楚一些。

另外,我要再解釋一下互攻的問題,因為這事确實對某些互攻愛好者造成了誤導。

我承認我在無地自容還沒完結的時候确實說過,寫柯邊的文要寫強強互攻。但請注意,那是無地自容還沒完結的時候——那時候我對柯邊的故事只有一個粗略的想法,并沒有完善的大綱。那時候我也确實是想寫他們互攻的。但後來真正開始寫這個文,真正開始做完善的人設和劇情梗要的時候,我越來越覺得這個文可能不大适合互攻。所以在開這個文的時候,小灰字和首樓說明都沒有寫“互攻”來吸人眼球。如果有人因為我在無地自容那邊說了下個文是互攻而追過來發現不是互攻的,你們可以棄文了,咱們江湖再見,十分抱歉。(如果你們是看了無地自容五年後的番外,認為他們是互攻的,這就更沒道理了。那時候他們在一起那麽長時間了,誰上誰下真的已經不重要了,邊老大肯定會經常反攻啊。)

我只能負責任地告訴你們:本文開文至今,我絕對沒有說過正文一定會是互攻這種話。雖然其實在這個文的前三分之一篇幅中,我都還在糾結到底要不要互攻,但慢慢寫下來,最後還是決定保持現狀。因為對這兩個角色而言,并不需要用互攻來證明誰比誰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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