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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李家

林翠自是覺得王雲巧是個好的,可婆婆李王氏偏說這孩子是掃把星,把/黴/運帶到了這個家裏,使得這個家破敗了。

可她覺着,要說掃把星,應該是三伯李永民才對!

如果不是三伯李永民非要吃狍子/肉,而她婆婆又裝神弄鬼的,也不會惹出那些禍端!

對于當初李王氏是真的/鬼/上/身了,還是因着握住了李永民的把柄,才敢才那樣做的,已經沒有人去追究了。

這些年,林翠哭的多了,眼睛看東西已經變得模模糊糊的了。

在那之前,她還能繡個手帕或是荷包什麽的拿到鎮上賣些錢,貼補一下家用。

可到了現在別說繡荷包手帕了,就是縫制日常穿的衣裳,都已經看不清針腳了。

這些年來,一家人的衣裳,都是大女兒李秀和二女兒李芳/操/持着,其餘的女孩子也跟着搭把手。

不過林翠不知道的是,兒女漸漸長大,一個個的心事也多了起來。

而李家這些孩子是聽着李王氏對王雲巧的咒罵聲長大的,隔閡也在點滴之間逐漸加深。

對于這個外來的九妹王雲巧,他們這些李姓子孫根本沒放在眼裏。

自從李秀和李芳掌管了為家裏人裁制衣裳這事兒以後,王雲巧穿的棉襖裏棉絮是最少的,針角也是最粗糙的。往往是在穿了幾天之後,那少得可憐的棉絮就已經飛得不知所蹤了!

這些事情王雲巧都看在眼裏,可是她卻從和任何人提起過。

就算她抱怨了,那又怎樣,徒增林翠的煩惱罷了!

她這個娘親,就是個軟和/性/子,根本就不是個會訓斥人的,更拿捏不住那幾個女孩子!

要不是五歲就能拿針縫制衣裳太過/妖/異,王雲巧早就自己縫制衣裳了,根本用不着那兩個眼高手低的女人。

唉……,她現在每次出門都是将所有能穿的衣裳都套在身上,能多套一層,就更暖和一分。

“巧兒凍壞了吧,快到娘身邊來暖暖!”林翠對着王雲巧的方向招了招手。

王雲巧甜甜的笑着,從懷裏摸/出了幾塊蘿蔔糕送到了林翠的嘴邊。

“娘……,我不冷!這是蘿蔔糕,您快吃吧!”

這蘿蔔糕雖是幾個小小的碎塊,可那味道卻遠遠的就能聞到,顯是做的時候用了心的。

林翠剛剛/張/開了嘴,就要吃那送到嘴邊的蘿蔔糕,從側面裏卻是伸出一只小而纖細的手掌,一把打飛了王雲巧的手。

随着“啪……”的一聲響起,蘿蔔糕滾/落到了地上。

王雲巧揉/搓/着發紅的小手,與那幾道冰冷的目光碰撞到了一起。

“怎麽了,怎麽了?”林翠急急地問道。

她兩只手向前摸索着,王雲巧立時握住了林翠的手,說道:“娘……,我沒事兒,就是剛剛手滑了,東西沒拿住掉地上了。”

王雲巧是真心疼惜這個軟和/性/子的女人。

這些年裏,林翠思慮過重,年紀輕輕的已是滿頭白發,看上去比那個李王氏還要老上一些。

王雲巧挨着林翠坐了下來,這會兒那幾個女孩子倒是自動讓出了地方。不是她們謙讓妹妹,還是怕王雲巧把晦氣傳到她們身上。

要不是她們這會兒把王雲巧攆出去,會在林翠那裏留下不好的印象,這幾個女孩子可不會這樣的安靜。

這邊王雲巧和林翠說着話,那邊的幾個女孩子圍坐一團,卻是一言不發,都冷冷地瞪着王雲巧。

出現這樣的狀況,也是李王氏這些年不停歇地說教造成的結果。

小孩子能有什麽分辨事非的能力,多數都是從家裏長輩的言行中學來的。

李王氏成年累月的罵王雲巧是掃把星,将這個家破敗的責任全部都推到了王雲巧的身上。

家裏這些個小孩子天天聽到這樣的話,時日久了,也将/奶/奶/李王氏的話當作了事實的真相,将王雲巧這個“掃把星”/恨/上了。

這會兒家裏只有林翠和李芳兩個/成/年人,而李萬田和李萬禮兄弟兩個,還有李萬田的長子和次子李成文、李承武,四個人一起到鎮上做短工去了。

他們搬到這個墳地邊上已經五年有餘,可家裏原來的宅院和田地仍是沒能要回來,這些人也只得在墳地邊上繼續生活。

在院子外面的空地上,開墾出了二畝多的地,平時種些菜蔬,供給日常的吃用。另外還賃了常地主家的五畝水田、五畝旱田。

田裏一年的收成,除了給地主交的租子,餘下的糧食,勉強維持着家裏十幾口人餓不死。

地裏沒活的時候,李萬田、李萬禮兄弟兩個都會到鎮上去做短工。

剛開始到這邊生活的那兩年,李承文和李承武年齡還小,李萬田和李萬禮都沒有帶着他們去鎮上。直到兩年前,李萬田和李萬禮見着李承文和李承武兩個小子長得大一些了,才帶着他們兩個去鎮上做短工。

多一個人,也就多一分力氣,掙的工錢自然也就多一些。

其實李承文和李承武兄弟兩個,對于能去鎮上做短工,心裏自是十分歡喜的。

雖說在鎮上做工又苦又累,可最起碼能填飽肚子,不像在家裏的時候,肚子永遠只能填個七分飽。

挨餓的滋味,真真不好受啊!

“飯好了……“

李秀的聲音,從竈房那邊傳了過來。

李秀是李萬田和林翠的長女,今年已經十八歲了,卻仍是待字閨中的大姑娘。

現今李秀是家裏年齡最大的孩子,這做飯、洗衣的活計自然就是做得最多的那一個。

按理說村裏的姑娘,從十二、三歲開始,就有媒人登門說婆家了,可李秀到了十八歲仍在家裏/呆/着,已經成了名副其實的老姑娘了!

這事兒要說起來,那話可就長了。

在李秀十三歲的時候,正是家裏遭逢巨變,遷來了這墳地邊上居住。

這樣的地方,就是說親的媒婆兒也不願意來,還不是人家覺得晦氣。

日子一天天過去,小女孩兒漸漸長成了大姑娘,再這樣拖下去也不是個事兒。

為這事兒,林翠和李萬田也是急得吃不下飯。夫妻兩個拜托了所有認識的人,為李秀張羅着合适的人選。

可條件好一點兒的人家,嫌棄他們太窮,拿不出像樣的嫁妝。

而男方條件太差或是品貌不端的人家,倒是不嫌棄李家拿不出嫁妝,可林翠和李萬田在知道實情後,也不肯将女兒往那樣的火坑裏推。

這樣一來二去,不單單是李秀,其餘幾個到了婚配年齡的女孩子的婚事,也耽擱了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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