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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遛娃

三天後,林燮東帶着淩越和小昱恺搬回了市區的房子。

結婚的別墅是林家的老宅,坐落在遠離市區的城郊,依山伴水,環境清幽。林志深老兩口習慣住在別墅裏,林燮東卻因為老宅離市區太遠占用上班時間,獨自居住在市區的一套高檔複式房裏。

林燮東在詢問了淩越的意見後決定把小昱恺帶在身邊。其實以前單身的時候,小昱恺一個月也有幾天是在林燮東這裏過的。因為莊玉琴擔心父子倆相處時間太少以後會感情生疏。

現在結婚了,奶奶希望孩子跟兩個爸爸好好培養感情,淩越也表示奶奶說的有道理,孩子小的時候最好跟父母一起住。林燮東就把孩子帶到了市區,跟爺爺奶奶說好了,以後到了周末就送孩子回老宅住兩天。

雖然孩子是帶在自己身邊,其實照顧孩子飲食起居的是林家的保姆蘭姐,跟在老宅的時候沒有多大區別。只是在老宅的時候孩子大多是蘭姐照顧,奶奶只是偶爾陪陪孩子。換成淩越,情況剛好反了過來。淩越不需要工作,只要他願意,他可以有大把的時間陪孩子。淩越願意嗎?沒什麽不願意的。

也就是說,以前蘭姐是照顧小昱恺的主力,現在主力成了淩越,蘭姐則成了輔助。

奶奶說的沒錯,仔仔平時确實是個乖巧的孩子。只要沒遇到不順心的事,他就是個純潔可愛的小天使。

他的性格非常慢熱,跟淩越在老宅相處了幾天還是幾乎不主動跟淩越說話。不過淩越跟他說話的時候他會回答,也會像條小尾巴一樣跟在淩越身後轉悠。

晚上林燮東從公司回來以後,仔仔開心地撲上去叫爸爸,跟爸爸分享一整天的活動。其中包括“蘭姨煮了很多玉米,但是小爸爸只讓我吃一個”這種類似告狀的話,語氣還委屈巴巴的,聽的淩越又好氣又好笑。

小家夥跟林燮東說話的時候提到淩越會稱他為“小爸爸”,但是單獨跟淩越在一起時,卻一直沒有這樣叫過。淩越也不勉強他,每個孩子都有獨特的氣質,他覺得像小烏龜一樣明明對這個世界很好奇,在确認絕對安全前卻牢牢縮在殼裏的仔仔也很可愛。

晚上睡覺的時候。林燮東和淩越開始例行聊天。

話題無外乎是今天過得怎麽樣,仔仔今天做了什麽之類的。

淩越暗暗腹诽,相處不到一周,已經過起了老夫老妻的生活。

林燮東卻感覺很新奇,他沒有過和別人一起蓋着棉被純聊天的經歷。前妻性格跟他相似,不習慣交際不喜歡交流,兩人在一起的時候除了必要的交流之外基本沒有聊過天。就連睡在一起似乎也只是為了完成某種任務。

但是淩越總是會在睡前跟他瞎聊兩句,比如問他喜不喜歡午餐的糖醋魚,他自己很喜歡酸酸甜甜的口味。

淩越說話的時候語調輕柔舒緩,雖然在林燮東看來他說的話大部分都沒有意義,聽着卻不覺得反感。

此刻,淩越正在跟他學仔仔白天發生的趣事。

“蘭姐給仔仔做了叉燒包,你猜小家夥說什麽?‘蘭姨,你做的叉燒包真是太好吃啦,等仔仔長大了也做給你吃。’哈,也不知道是誰教小家夥這麽說話的,跟個小大人似的。”淩越笑得眉眼彎彎的。

淩越今天沒有穿睡衣,而是穿了一件寬松V領的酒紅色t恤,在柔和的銀白色燈光下顯得裸露出來的皮膚異常白皙。當他躺在床上認真說話的時候,林燮東的眼睛總是不受控制的飄到對方精致的鎖骨上。

淩越說着說着發現了林燮東的心不在焉。他用右手撐起上身,“怎麽了?”

随着他的動作,寬松的衣服微微往右肩滑落,似乎再往下一點就能看到胸膛上若隐若現的紅點。林燮東的喉結不甚明顯地滾動了一下。

“嗯?”微微上挑的尾音。

“……沒什麽,可能是累了,今天一直在處理積壓的的項目。”林燮東不動聲色地移開目光。

“那我們早點休息。”淩越關了臺燈。

卧室裏漆黑一片,身邊的人突然動了一下,緊接着是一具溫暖的軀體貼了過來。伴着若有似無的清新的香氣,林燮東的胳膊被輕輕地抱了一下又被放開。

“辛苦你了,晚安。”随之而起的是輕快柔和的聲音。

“……晚安。”這是怎麽了,為什麽不希望他放開。他貪婪的無聲的長吸了一口氣。

他不知道的是,黑暗裏有個人笑得像一只偷了腥的貓咪。

------------------------------第二天的分界線----------------------

林昱恺是個別扭的小朋友。

他敏感謹慎,在熟悉的人面前喜歡撒嬌賣萌,在陌生人面前則表現的內向矜持。

淩越看得出小家夥并不讨厭自己,甚至稱得上喜歡。只要自己在家,小家夥就會眼巴巴地跟過來。看電視,跟着;澆花,跟着;看書,跟着。

今天淩越打算帶他出去走走。

“仔仔,累不累,要我抱你嗎?”

“仔仔不累,仔仔長大了可以自己走。”小家夥認真地搖頭。

小昱恺不是第一次在小區裏溜達,實際上在林燮東沒再婚前,蘭姨就帶着他在這裏溜過好幾次了。蘭姨喜歡用小車推着他走大路,等他們到小區裏的健身區才把他放下來。健身區裏有小朋友最喜歡的滑梯,也有成年人鍛煉腰腿的各類健身器材。到了健身區,蘭姨就讓小昱恺自己去玩喜歡的器材。

但是淩越帶小昱恺出來卻沒有推小車,而是帶着小家夥沿着小路走到了人工湖附近。

他們居住的小區叫做湖景名苑,設計主旨是“大自然裏的家”,不僅有巧妙的人工湖,根據地勢還有人造自然溪流,溪流旁錯落有致地分布着亭榭,以及曲折而上的青石階梯,營造出曲水流觞般的雅致景觀。

淩越有時帶着小昱恺在亭榭裏沁涼的石凳上坐一坐,有時則帶着他在旁邊幹涸的人造水潭裏撿鵝卵石。

“這種石頭叫鵝卵石,也叫石頭蛋。你摸摸看,滑滑的,很舒服吧。”淩越用心地跟小昱恺分享,他并沒有因為對方是小孩,就用哄小孩的語氣跟他說話。

“石頭蛋,仔仔也要滑滑的石頭蛋。”比起鵝卵石,小家夥更喜歡“石頭蛋”這個形象的名字。

“來,你自己找一個喜歡的。”

兩個人一起蹲在窄窄的小水潭裏,不時進行一些交流。

“看,我找到了一顆漂亮的石頭蛋。”淩越的手上是一顆橢圓形的紅色條紋鵝卵石。

“嗯,很漂亮!”小家夥捧場地瞪大眼睛,萌的淩越差點壓不住嘴角的笑容。

小家夥也伸出手展示自己的收獲,“看,仔仔也找到一顆漂亮的石頭蛋。”

“嗯……你這顆有點像愛心的形狀,很獨特,能給我摸摸嗎?”

“可以的。”小家夥很大方,小心翼翼地把鵝卵石放到淩越的手裏。

“這是一顆肉粉色的石頭蛋,又光滑又漂亮,我非常喜歡。”淩越鑒賞完畢物歸原主。

得到了肯定的小昱恺顯得很高興,肉肉的小手握着鵝卵石:“仔仔也非常喜歡。”

淩越情不自禁地笑了,“你的石頭蛋這麽漂亮,要帶回去給爸爸和蘭姨看看嗎?”

“要!”響亮的回答。

撿完鵝卵石後,又陪小昱恺去健身區玩滑梯,在外面度過了愉快的兩個小時。回去的時候卻發生了小意外——小家夥跑的太快摔倒了。

淩越再次領略了哭聲震天的感覺,而且這次是在外面,小區裏帶孩子遛彎的老頭老太太還真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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