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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二十五章 夫妻夜話

紅燒魚、煎黃瓜、虎皮辣椒、香菇湯,李家明的手藝一如既往地好,即使柳莎莎也算是吃遍了天下,依然覺得這飯菜好吃,可今晚吃得有些心不在焉。

心知肚明的李家明默不作聲,也不出言勸慰,由着她一個人為難。以他對大瘟的了解,那家夥肯定去了她那發牢騷。以前大瘟扔下事業跑來京城考研,李家明還以為他是心有執念,雖說那家夥确實心有執念,但跟毛砣合不來也是重要的誘因。那家夥三十歲的人了,腦子也不笨,可就是一副長不大的性子。跟外人在一起還好,只要他認為是朋友、兄弟的人,說話、行事就拿不準分寸。

“家明,今日大瘟來尋我了。”

“我猜到了”。

又是一陣猶豫,知道十有八九是大瘟要求過分的柳莎莎,還是遲疑道:“那?”

“莫先入為主”,李家明将昨天的事一五一十地說來,反問道:“如果你是我,你會怎麽處理?”

“我不是那意思”。

聰慧過人的柳莎莎聽得出丈夫話裏隐隐約約的不高興,解釋道:“我不是幫他講事,我就是有些搞不懂,這好象不象你的作風。”

作風?

李家明暗自苦笑,人情過于練達,有時候也不是什麽好事。自己樂于提攜發小、朋友,而且鼓勵他們另立門戶,結果自己就成了大家眼裏的義薄雲天。事業有成後,也總是主動把利益分給大家,而且盡量分得公平,部下感激之餘就把自己神化了。

其實哪是那麽回事?

獨木不成林,如果僅是自己一人出頭,哪來如今的一呼百應?不主動把利益分配給部下,又何來整個團隊的團結一心?

想想丈夫奇跡般的崛起,除了目光長遠之外,更重要恐怕是整個團隊的齊心合力,柳莎莎感慨道:“也是,大家都只看到你分出去那麽多東西,沒看到你得到幾多。”

對喽,沒人幫,沒有整個團隊的努力,自己就是鐵做的,又能打幾顆釘?妻子的附和,讓李家明嘿然而樂,打趣道:“現在不愁了吧?”

柳莎莎翻了個大白眼,強辯道:“我愁什麽?我是怕你翹尾巴,覺得自己真是神仙!你也莫嫌我啰嗦,升米恩鬥米仇的老話,有它的道理的。”

“是是”。

這種無意義的争辯,李家明從不計較,何況還是老婆大人,可不講理的柳莎莎話鋒一轉,又要求道:“家明,不管你跟大瘟有什麽不愉快,但不要在我面前講他的不是。”

“哦”,這個要求有些過分,可李家明依然答應下來。沒在異國他鄉呆過,很難理解那種老鄉之間感情。就象老楊和自己,如果是在國內,就她那毒舌頭,兩人根本做不成朋友;可兩人共同在滿眼白人、黑鬼的加州呆了七年,看着說一口家鄉話的對方都覺得親切,兩人就是可以無話不談的老友。

心情好了的柳莎莎吃完飯,兩人一起把衛生收拾好,膩在一起半躺在陽臺上看遠處的萬家燈火。這日子美好,回想起這十幾年的苦讀,何曾有過看看夜幕下的京城的閑心?

“至于嗎?”

從小以李家明為追趕目标的柳莎莎,沒好氣道:“你以為我是你啊?”

“我不是一樣?”

李家明腰間一疼,柳莎莎掐着他的軟肉一扭,氣惱道:“我跟你能比嗎?”

好象是不能比,李家明是知道自己一定會出人頭地,朝着既定的目标奮鬥;柳莎莎是為了出人頭地而苦讀,直到讀着讀着喜歡上了建築,但對前途一樣沒有信心。

這事吧,即使李家明貴為首富,依然沒有辦法。沒有錢是萬萬不能的,但錢也不是萬能的,首富确實可以讓人四腳着地趴着走,但有些事情偏偏就是用錢解決不了的。

“家明,是不是我的心态有問題?”

“沒有”。

“真的?”

真的,勝固欣然敗亦喜,不過是文人的無奈之辭,或者說是自我安慰之言。勝與負很重要,只有全力以赴才可能成功,獅子搏兔尚且要用全力,何況是想收獲成功?

“不是,我看你就好象什麽都不在意樣的。就比如。”

知妻莫如夫,兩人總角相識,李家明哪不知道她沒說出來的話?

“我蠻多事你不曉得”。

“切,你有什麽事我不曉得?”

肯定不知道,三姐、小妹和滿妹她們在她面前,只會說自己的好話,哪會說一句不好?回想起自己當年砍大嬸一刀,李家明都覺得恍如隔世。

“什麽?你你,那年你才十一歲吧?”

“對,懂事後,我跟別人只動過四次手,那是真的急了。一次是打我大哥、二哥,因為他們罵了文文;第二次是砍我大嬸,因為她扇了我一巴掌;後邊兩次你都曉得了。”

想起這家夥最後一次動手,柳莎莎不禁将身下的男人抱緊了一點,好奇道:“我耶耶講過一件事,講你外表熱情其實很冷漠,把所有人都當成棋子,是真的不?”

不愧是咱李某人的妻子,這樣的話都可以在如此情景下問得出來,但這話不能認。李家明也将妻子摟緊一點,解釋道:“丈人公就是多心,我哪有那麽冷漠?我只是曉得自己要什麽,可以放棄的東西就不怎麽放在心上而已。

人這一世年,算上吃飯睡覺、讀書,真正能做事的也就是三四十年,把精力花在不必要的地方,還要不要做事?”

這就是取舍之道,柳莎莎默默點頭,卻好奇道:“還有,你以前是不是利用過張仁全他們?蚊子和老九的事,是不是你在背後搞鬼?”

李家明恍然大悟,當年沒起沖突之前,柳老師對自己雖然親熱照常但內裏日漸冷漠,有他自身熱衷名利的原因,或許對自己的狠辣暗暗提防也是一方面。有些事,自己做得再隐秘,也不可能不留下蛛絲馬跡,而懷疑又是最不需要證據的。

電光火石間,李家明選擇了坦誠。個人确實需要隐私空間,可如果夫妻之間事事隐瞞,尤其是對方猜出來了還撒謊,那就失去了起碼的信任。

“怕不?”

“是真的?”

李家明抱着妻子溫軟的纖腰,感嘆道:“嘿嘿,半真半假吧,一開始我也沒想那麽遠,也就是想跟張仁全他們合夥販筍,借他們手裏的槍替自己開路,沒想到活該老九他們倒黴,撞到了你耶耶槍口上。

後面的事沒有,莫講我那時候才十幾歲,就是現在都不會去做那樣的事。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為,有些事做過一次,以後就會收不住手腳的,讓人曉得了更不得了,身敗名裂都是輕而易舉的。”

也是,柳莎莎也覺得自己想歪了。毛伢他們是混混不假,但要一幫十幾歲的伢子去跟獄警交易,致老九和蚊子于死地,根本沒那個可能性。可李家明接下來的一句話,把她吓了一跳。

“蚊子以後的事,倒是毛砣做的。他講蚊子該死,越獄以後還做了蠻多人神共憤的事,那樣的人沒必要活在世上。”

蚊子确實該死,柳莎莎又不是沒聽過他的事,可李家明這種對人命不在意的态度讓她很不高興。

“你們就這樣斷人生死?”

“莎莎,你曉得蚊子做過什麽嗎?可以這樣講,天底下的壞事,他只有賣國沒資格外,什麽都幹過。”

“你們又不是法官!”

李家明愣了一下,一反常态道:“我們只不過是盡了一個公民的義務而已,何來斷人生死?”

“我不是講這個,我是講你這态度!蚊子再不是人,也是一條人命,你怎麽能滿不在乎呢?”

胡攪蠻纏!

可李家明早過了那個與人鬥氣的年齡,反而會習慣性地站在對方的立場思考問題。妻子的指責,站在他的立場是不講理,但在她的角度上,卻可以與尊重生命那樣的酸話扯得上關系。她又不是自己,怎麽可能做得到‘天地為盤,衆生為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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