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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章 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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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喂!你是不是腦袋有病!”高倉一把扯住正冒冒失失準備沖上樓的丸尾。

“啊?”

“對方拿着槍的話就立即用連擊兩發難道你沒學過?”

“沒有!”

“如果運氣不好的話,你就被打死了!剛才為什麽不射擊!”

“日本的警察不是那麽随便就能開槍的!”

“避險方法不分日本美國的吧!”

“那為什麽有連發兩槍的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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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delis ad Mortem!”(拉丁語:“至死忠誠”,紐約市警宣誓詞)

潔白的白手套抛向天空,鑄着警號的金屬帽徽縫上警帽,從這一天起,高倉奏就和其他一千六百多名學警一起,正式成為紐約市警的一員了。

高倉奏被分到布魯克林北部的第90分局,轄區內工廠和新興住宅很多,居民主體是白人和拉丁裔,這個分配讓高倉和其他學員有些意外,因為一般少數族裔警員都會被分配到該族裔居民較多的分局,以便能發揮在語言和親和力方面的特長,例如華裔警員一般會分到唐人街所在的第五、第七分局,而黑人警員更大可能會分到布魯克林南部的分局。

“……你們的警服上,不能佩戴任何其他亂七八糟的東西,凡是沒付過錢的,都TMD別伸手去拿。如果讓我逮住你會死得很慘。”一名中尉聲如洪鐘地結束了新警員的入職訓話,然後就是熟悉巡邏路線,分配搭檔和警車,一整天的駕駛和射擊訓練。

第二天開始,警員高倉開始了巡邏生涯,他的搭檔和長官是二級探員凱文-霍金斯,一名有20年警齡的白人警官,他是個大塊頭,但看上去身體不那麽好,經常咳嗽。

警車穿行在川流不息的人群和車輛之間,經過燈火輝煌的街道和空氣污濁的工廠區,飄忽的流莺、鬼鬼祟祟的皮條客、不入流的街頭賣藝者、匆匆忙忙的藍領工人,早班從子夜12點到清晨8點,中班從清晨8點到下午4點,晚班從下午4點到子夜12點,然後新的一天從頭來過。紐約,透過警車車窗高倉看着這個城市,明白自己之前對于這個城市可以說一無所知,每一次巡邏就是對這個城市的一次初體驗。

這一天距離早班下班還有兩個小時,太陽還沒有升起,冰冷濃密的霧氣籠罩着夜空,警車停在加油站旁,高倉被打發去買快餐。

他抱着裝了熱狗、餡餅和咖啡的紙袋往警車上走,霍金斯搖下車窗,“別磨蹭,快上車!”

上車,拉上安全帶,警車已經打火開動,“前面那輛銀白跑車,把車牌號報給總部協查。”霍金斯一邊撥動方向盤一邊下令,接着禁不住咳嗽起來。

高倉把紙袋放到腳下,仔細看着車牌號,雖然不知為什麽經過那麽多輛車單獨要查這一輛,他抓起對講機撥到相應頻率:“車組1334呼叫,車組1334呼叫,發現車牌號為ABC-324的銀白色跑車,重複車號ABC-324,請協查。”

然後霍金斯已經開始猛踩油門追了上去,但不具備渦輪增壓功能的一般警車顯然跑不過對方。但警察的優勢在于對于轄區內每一條街道甚至每一個路口的紅綠燈都無比熟悉,霍金斯迅速拐向輔路,一路抄着岔道向前沖。

“呼叫車組1334,呼叫車組1334,車牌號為ABC-324的寶馬跑車于上周報失竊……”總部的查詢訊息迅速從車載電臺傳來,霍金斯從車窗把警燈擺上車頂,警笛呼嘯着穿透了淩晨的濃霧。

在寶馬跑車即将拐上高速公路前的一剎那,警車斜刺從輔路上沖過來,當頭把對方截住了。

“下車!”不用霍金斯下令高倉也知道怎麽做,這是警察學院稽查課裏反複演習過的相同稽查局面,他右手拔出槍套裏的格洛克17□□,左手推開車門,迅速跳下車,槍口指着對方的駕駛室:“關掉發動機,搖下車窗,把手放在方向盤上方!”他一邊喊一邊向前靠近。

環境很黑,看不見對方車內的情形,霍金斯移動着車頭方向試圖用車燈照射駕駛員。但跑車突然再度啓動了。

寶馬的啓動速度相當的快,呼嘯着徑直向高倉撞過來!“SHOT!SHOT!”霍金斯大聲吼叫着,“你他媽的開槍!”

這樣近的距離,以高倉在陸軍和警察學院數年的艱苦訓練來說,絕不可能射偏,但高倉握着槍,沖着越來越近的刺目車燈發了呆,這就要開槍嗎?

即使是在阿富汗,在真正的戰場上,大兵們也被反複告誡,為避免誤殺平民,只有對方向美軍開火,才能反擊。更何況,在阿富汗,發生戰鬥的距離基本都在兩百米意外,甚至更遠,根本看不清敵人高矮胖瘦具體模樣,只是一個個的黑點,有沒有打死,是誰打死的,都看不清楚,但此時此刻駕着跑車飛馳而來的,卻是清清楚楚的一個輪廓。

瘦小的,胳膊又白又細的輪廓。

在寶馬即将碾壓而過的一剎那,高倉拼盡全力向側面躍出,勉強避免了和防撞杠的親密接觸,他摔在地上,努力擡起右手防止□□碰撞走火,耳邊是霍金斯不絕于耳的罵聲,“咳咳……你這狗娘養的軟蛋怎麽不開槍!咳咳……你是想自殺嗎!”

高倉剛從地上爬起來,那寶馬又在瘋狂倒車碾壓過來,高倉再一次狼狽地側向翻滾,貼着車輪避開,他順勢攀着車門,一探頭就震驚地望見了那正巧也轉頭對視的司機。

那是個年輕,或者說年幼的面孔,但比這更讓高倉震驚的是那司機正左手舉起一塊黑黝黝的彎曲的物體,正對着高倉的頭。

21年的生命,高倉從未感覺到距離死亡如此之近,他完全下意識地擡起右手扣動了扳機,霍金斯也從車上跳下來向着跑車駕駛室拔槍開火。

彈匣裏的17發子彈幾乎一瞬間就打完了,高倉用訓練中從未達到的空前速度和流暢更換彈匣,上膛,繼續扣動扳機。“夠了!高倉!”霍金斯喊着。

高倉喘着粗氣,右手繼續保持瞄準,左手拉開車門,司機癱軟地一頭歪倒,頭垂到車外,血噴得駕駛室到處都是,左手依然握着那塊黑色物體。霍金斯用警用手電照了照,“方向盤鎖,呼叫救護車吧,然後老老實實坐進警車裏別動,你他媽的把一切都搞砸了,咳咳……”

高倉把槍收進槍套,低頭看了看那顯然已經回天乏術的司機的臉,絕對不滿15歲的孩子,也許更小。高倉坐進警車,打開電臺呼叫了救護車,知道自己這回麻煩大了,但比起麻煩,更讓他的心情難以平靜的是面對面地開槍殺了一個人,一個孩子,清清楚楚的眉毛和鼻梁,清清楚楚的每一發着彈點。

直到很多天以後高倉才明白為什麽霍金斯要讓自己老老實實呆在警車裏,一句話也不講,也不接受任何記者的采訪。霍金斯能擺平一切,讓內部調查報告完美無瑕,讓媒體的批評聲音閉嘴,他并非有什麽關系,他的關系就是他自己,在911事件中,霍金斯是第一批志願沖進現場救險的紐約警察之一,他在世貿大廈廢墟連續工作了三個月,維持秩序,拯救幸存者,高度發達的傳媒報導早已讓他的事跡在紐約家喻戶曉,成為英雄楷模。英雄警察是不會濫殺無辜的,這樣的思維定勢無形中影響了媒體的立場。

但身為英雄必然付出相應的代價,在廢墟上工作的三個月,吸入粉塵和有毒氣體過多,讓霍金斯換上了嚴重的塵肺,這是不治之症,只是還能活多久的問題,第一批志願救險的警察和消防員迄今為止已經病死了數十名,霍金斯已經服役滿20年,本可以拿全額退休金退休。

“紐約警察裏有你這種廢物我怎麽能退休!你他媽的差點就挂了,連骨灰帶紫心勳章一起寄回日本去!遭遇生命威脅時立刻連擊兩發,你警校沒畢業嗎!”

作者有話要說:

(紐約市警警銜從低到高:警員Police Officer、一級探員Detective-Specialist/二級探員Detective-Investigator、中士Sergeant、中尉Lieutenant、上尉Captain、副警督Deputy Inspector、警督Inspector、副處長Deputy Chief、助理處長Assistant Chief、處長Bureau Chief、局長Chief of Depart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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