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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章

沈淩摁門鈴的時候還在想, 今天是禮拜二, 也不知道這個點,周凱在不在家。

但是等她摁完沒多久,門就被打開了, 周凱疲憊的打個哈欠,“你怎麽知道我出差回來了?”

沈淩想怪不得這麽些天看不見他的人影,原來是出差去了,她淺淺笑道:“我是碰巧而已。本來想請你吃頓飯, 不過看你這個樣子可能更想睡覺。”說完轉身要走。

周凱從後面拉住她,“先別走,你那邊有吃的沒有, 我快餓死了。坐了好幾個小時的車,現在特別想喝一碗熱湯。”

沈淩看他臉上滿是疲憊之色,就沒忍心拒絕,“冰箱裏還有炖好的一鍋雞湯, 做一碗雞湯面怎麽樣?”

周凱連連點頭:“最好出鍋的時候往上面撒一些香菜。”

沈淩橫他一眼:“是不是還要兩道開胃涼菜?”

周凱笑道:“如果有, 那是最好不過了。”

沈淩道:“這麽麻煩,幹脆你跟我過去吧!省得還要端來端去。”

于是周凱就跟着沈淩去了對過, 沈淩脫掉穿好的外套,就開始在廚房忙活起來。

不到半個小時,兩大碗雞湯面就擺在了餐桌上, 還有兩道涼菜,一道是涼拌黃瓜絲,一道是蔥絲拌豆腐絲。

周凱就着黃瓜絲和豆腐絲, 很快就将一碗面吃的精光,他舒服的嘆口氣道:“還是你做的飯最合我胃口。”然後起身,“我回去補個覺,估計一直到明天下午都不會醒。你要是有事找我,可以等到明天晚上再敲門。”

沈淩點頭道:“我知道了。”起來送他去了對門。

沈淩将自己那碗面吃完,回到空間繼續碼字。雖然沒能慶祝自己的小小成功,但是卻絲毫不影響她的好心情。

第二天不是休息日,沈淩照常起了個大早簡單的做了點早飯,然後出門去學校上課。

下午的時候,只有兩堂課,沈淩到家的時候不過才四點多。她原本是想直接寫小說的,可是記得昨天周凱說的那話,便去空間裏拿出了一只周凱拿過來沒有吃完的烏雞,準備煲一鍋湯,萬一他要是來蹭飯,這湯可以分他一半。要是他沒有來,便放在空間留着以後喝好了。

沈淩将烏雞湯炖上,又将碧粳米淘好倒進電飯煲,這才開始寫未完成的小說。這篇小說裏,她将男主刻畫成了一個愛妻如命的好男人,不僅身份高貴,而且還對女主溫柔體貼。

從前沈淩寫小說的時候,一直基于自己在古代的經歷,走的都是樸素路線的寫實風。可是,在與其他作者對比後,她發現,比起寫實風還是稍微浮誇些的甜文更受歡迎。就好比她那時,下了班以後,也是喜歡看那些甜寵文。

沈淩記得就在這幾年,墨點網站就有篇這樣的小說,當時将她迷的不行不行的。男主是王府的一個世子,平生最不喜歡女人靠近他,但偏偏對女主情有獨鐘,愛的死去活來。可是男主的父母都嫌女主出身低微,于是女主離家外出到一個小鎮上隐姓埋名,但還是被男主找到,最終成功抱的美人歸。

當時沈淩看得時候特別投入,每天早晨起來第一件事就是抱着手機看作者更新了沒。現在想想,她之所以那麽喜歡那篇小說,最大的原因便是男主的癡情。她看的時候,不由自主的就把自己代入到了女主身上,想象有這麽一個男人,為我癡,為我狂,為我痛,為我哭。

所以推己及人,把男主寫成愛妻如命的男人絕對沒錯。寫文的時候,她也會翻看墨點和碧水的熱文,根據後世看了那麽多年連載的經歷,大概了解了現在的流行元素,男主不是世子就是侯爺,女主的性格則比較獨立。

只要抓好這兩點,也就相當于抓住了當下讀者的眼球。

她寫的正投入時,門被敲響了,開門一看,果然是來蹭飯的周凱。不過他這次上門卻沒空手,捧着一大束紅玫瑰,言笑晏晏的看着她,“送你的,喜歡嗎?”

沈淩低頭嗅了嗅玫瑰花香,擡頭時臉上便帶了笑容:“謝謝你的花,我很喜歡。”

周凱臉上的笑意消退下來:“看來我這玫瑰花送的并不合你心意,下次換一種花。”

沈淩不知道他是從哪看出自己并不大稀罕這玫瑰花的,自己明明低頭掩飾了一下嘛,實在也怨不着她,空間裏的黑土地上長了那麽一大片玫瑰花。看了這麽些年,她早看膩了。

不過雖然被周凱看穿,但沈淩基于禮貌,還是将手中的玫瑰花找了個花瓶插上。

周凱唇邊的笑意就多了些,輕輕嗅了嗅鼻子:“好香,你在煲什麽湯?”邊說邊往廚房走去,還挽起袖子,一副要幫忙的樣子。

沈淩也不拒絕,支使他擇菜洗菜,有人幫忙,她也能節省一部分時間。有人在旁邊打下手,沈淩炒菜的速度快了很多,二十分鐘就搞定了三道熱菜,加上一鍋烏雞湯,足夠他們兩人吃了。

吃飯的時候,周凱便問起沈淩昨晚請他吃飯的事,沈淩便說自己寫小說掙了一筆小錢,就想去外面吃飯慶祝一下。

周凱一聽她在網站寫小說,便問她小說的名字。

沈淩當即道:“不行。我不喜歡熟人看我的小說。那樣我會寫不下去的。”

周凱軟磨硬泡了半天,直到吃完飯,沈淩也沒答應,他這才死了心,非拉着沈淩去看他這次出差回來給她帶的禮物。

沈淩有了上次的經歷,看見他臉上的笑容就覺得沒好事,“去你家做什麽,你直接拿過來不就行了。”

周凱看了沈淩好半天,直到把她看到有些不好意思才說道:“何曉倩,你不會是怕我再強吻你一次吧?”

被他一句話道出自己內心所想,沈淩忍不住有些惱羞成怒,“是又怎麽樣?”

周凱低低笑道:“放心,這次不會了。我上次是因為喝醉酒一時沒把控住。這次我滴酒未沾,再說我還有要事跟你商量呢!”

沈淩覺得他既然将話挑明,想必是真有事和她商量,便跟着去了對門。

周凱給她帶的禮物是在蘇州買的一把手工繡的宮扇,上面繡着玉蘭花,看上去非常漂亮。另外還有兩盒碧螺春和一些點心。

周凱有些遺憾道:“可惜我去的時候不是秋天,不然還能帶回來一些陽澄湖大閘蟹。”

沈淩真是對他無語了,她拿起那把宮扇看了下,發現扇面竟然是雙面繡,眼裏不由閃過一道亮光,愛不釋手的翻過來倒過去看了好幾遍。

周凱微微一笑,笑容中帶着幾許得意,“我看你家裏的布置比較偏近中式,就知道你肯定喜歡這些傳統工藝品。”他将頭輕輕靠在沈淩的肩上,“那家店裏還有一件雙面繡屏風也很不錯,有時間我們可以一起去把它買回來。然後放在你家裏的那間書房,你寫小說寫累了還可以欣賞一下上面的花鳥圖案。”

沈淩有些不自在的動了動肩膀,“你靠那麽近做什麽?”

周凱起身,一本正經道:“我在觀察你的皮膚。怎麽覺得一段時間不見,你的皮膚比之前好了許多呢?”

沈淩就笑道:“最近用了一款特別好的面膜,你要不要試試?”

周凱馬上搖頭:“我一個大男人,用什麽面膜?”他輕輕點了下沈淩的鼻子,“看來這面膜效果不錯,皮膚光潔不少。”

沈淩打掉他的手,“你忘了之前的話了?”

周凱臉上帶了幾分笑意,“我只說不再強吻你,沒說不動手動腳啊!”他說着話,兩只長胳膊有力的抱住了沈淩,又一次說道,“何曉倩,做我女朋友吧!”

沈淩掙脫了一下,結果被他抱得更緊,也就由他去了。她輕輕淺淺的笑道,“要是我還不答應呢?”

話音剛落下,她就覺得腰間一緊,周凱咬牙切齒的在她耳邊道:“你可以試試。”

沈淩莞爾一笑:“好了,不逗你了。我答應就是了。”照這樣的趨勢下去,她遲早也得淪陷,還不如早點松口。

周凱馬上就松開她,然後讓她轉過身對着自己,認真的問道:“你說真的?”

沈淩無比肯定的點頭道:“真的,我答應你做你的女朋友。”

周凱的眼裏就有了一種難以形容的喜悅,他抓起沈淩的雙手,挨個将她的手指親了一遍,一邊親一邊道,“我會用一輩子的時間對你好的。”

沈淩被他親的有些癢,心中升起一種莫名的悸動,她忍不住踮腳輕輕親了對方的額頭,“那你可要說話算話。”

周凱将她抱在懷裏,眉梢眼角都帶着笑意,“當然。”

兩人的關系定下來以後,沈淩馬上就發現談戀愛的好處。她現在寫的這本小說是一篇甜文,男主寵妻如命,但是如何寵,沈淩之前還真沒被寵過,有些拿捏不準,所以寫起來總覺得欠缺什麽。

但是與周凱确定關系後,頭一個月,周凱對她确實挺好的,沈淩索性就拿兩人相處的情景當素材,寫起小說來自然得心應手。為此她不由感慨萬千,小說還是要源于生活啊!

但談戀愛也有一個弊端,那就是留給她寫小說的時間不像從前那麽多了。

兩人剛談的第一個月,周凱經常以各種名目帶她出去玩,比如去他常去的一家會所。那家會所坐落于古寺附近,裏面亭臺軒榭錯落有致,環境十分優雅。

會所的招牌菜有水庫野生甲魚、古法蒸鲥魚、沙漠金駝掌等。沈淩第一次去吃的時候覺得這些菜都特別好吃,想不通周凱為什麽還老去她家蹭飯。

周凱吃的不多,看沈淩吃的開心,不由好笑道:“你第一次吃當然覺得新鮮,等吃得次數多了就不這麽說了。”

會所除了提供餐飲服務外,外面還有魚塘可以釣魚,高爾夫球場可以練球。

沈淩對這兩項娛樂活動都沒有興趣,周凱見此就提議去商場購物。

沈淩穿到現代這個世界以後,因為手裏有不少值錢的東西,所以并不缺錢花。但她覺得自己現在還是一個學生,而且是普通大學的學生,不必要非得買那些名牌衣服,所以她身上的衣服還都是很普通的那種。

周凱一提議,她馬上就意識到一個問題,恐怕她身上的衣服與她現在富二代女朋友的身份有些不符,而他又不願意直接提出來,所以才委婉的說要去商場,實則還不是奔着給她買衣服去的。

可是沈淩對于無關要緊的人的想法可能不會看重,但是對身邊親近的人她就是另一種态度了。從前的經歷告訴她,不管是夫妻還是男女朋友,有什麽話還是攤開來說比較好。

沈淩毫不拐彎抹角的說道:“是不是想去商場給我買幾件衣服?”

周凱先是一愣,繼而失笑道:“你是怎麽猜到的?”

沈淩沒有笑,她很認真的說道:“我穿的這身衣服是不是不大符合你女朋友的身份?”她看了一眼周凱身上的衣服,他平時穿的和她一樣都是很普通的衣服,但是今天卻穿了一身名牌,左手還多了一塊腕表。

周凱馬上道:“我不是這個意思。我只是覺得現在時間還早,不如到商場逛逛,要是遇到你喜歡的衣服,當然可以買下來。要知道我作為你的男朋友,有義務把你打扮的漂漂亮亮的。”

沈淩笑了下:“你不用解釋這麽多,我沒有生氣。我只是想知道你心裏想的是什麽,以後你若有什麽想法,可以直接提出來。這樣大家以後才不會有什麽矛盾。”

周凱松了口氣:“好吧,我确實有幫你買衣服的打算,也确實覺得你身上的衣服太過普通。雖然我并不是太在意這個,可是當下人們就只關注外表。”

沈淩點頭道:“我明白,所以我并不會拒絕。不過衣服的錢還是我自己來付吧!”

既然說到了這裏,沈淩又表示有什麽話可以直說,周凱就問出了一個心裏的疑問,“曉倩,你家裏是做什麽的啊?”

沈淩笑道:“我父母都是普通的職工,不過我之所以能買得起這邊的房子是因為我在高三的時候買彩票中了幾百萬。”她看周凱一臉吃驚的樣子,不由道,“所以你女朋友還是有一點小錢的。”

兩人坐車到達商場後,周凱兜裏的電話響了,他讓沈淩先逛着,自己去旁邊接電話。沈淩怕他找不見自己,就進了附近的一家店面。

店員看見是一個衣着普通的女大學生進來,不是很熱情的走上前,問她有什麽需要。

這個時候正是5月份,店裏擺出來的基本都是夏裝,沈淩一眼就相中了店裏的一款淡藍色無袖雪紡長裙,直接開口說試一下這個裙子。

從試衣間走出來的時候,周凱剛好找了過來,不由眼前一亮。

淡藍色的長裙将沈淩的膚色襯得越發白皙,加上她身上有一種娴雅端方的氣質,穿上長裙整個人就好像是從畫裏走出來的仕女一樣。

沈淩也覺得自己穿上這件長裙很漂亮,回試衣間換下原來的衣服便讓店員把裙子給她包起來,繼續去挑選下一件。

周凱進來後,店員把沈淩當成了傍上富二代的灰姑娘,雖然眼神有些鄙視,但是态度卻很熱情。

沈淩買東西的時候,從來不會受外界的影響,店員愛怎麽想怎麽想,她只要買到自己稱心的衣服就好,才懶得這些陌生人的心思。

後面沈淩又挑了幾件衣服,結賬的時候,周凱想幫着付款,沈淩直接将銀行卡給了店員,笑眯眯道,“這點小錢,你女朋友還是付得起的。”

從商場回來以後,沈淩坐在筆記本電腦面前寫小說時,就将自己下午買衣服遇到店員輕視的經歷稍微誇大了一下寫進了小說裏。她記得後來的小說裏有好多這種梗,讀者也比較喜歡這種打臉文。

作者有話要說: 渣作者記得寫第一本古言的時候,正是和現任老公談戀愛的時候。

于是,書裏的好多描寫,直接照搬當時的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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