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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6章

辰時時分, 李皇後和宮裏的幾個妃嫔到了。

而作為裁判的則是五個德高望重的貴族夫人, 其中一個還是早年北齊的第一才女卞白燕,後來下嫁給了現在的禮部尚書。

此次比試大會,五個裁判便尊她為首。

沈淩作為宋國的公主, 身份自然比其他貴族少女要高,所以她被安排在最後一個出場。

沈淩就坐在自己的位置上,安安靜靜的看着貴族少女們的表演。大多數少女選的節目和沈淩一樣,少數幾個選了琴藝, 還有選作畫的。

而何穎選的也是跳舞,她跳的是一種來自草原的舞蹈,因為還未在北齊流行, 所以大多數人都沒見過,加上何穎跳得很賣力,所以大家看的津津有味。

何穎跳完以後得意的朝沈淩露出了笑容,一臉的志在必得。

輪到沈淩出場時, 這才看見裁判席的最東邊坐着一個四十來歲的婦人, 那婦人生着一張橢圓的臉蛋,姿色并不算很出衆, 但周身卻有一種特別的氣韻。正是早年的第一才女,卞白燕。

她對沈淩微微一點頭,語氣很是和善, “不知公主選的是哪項才藝表演?”

沈淩答道:“是我自創的一種舞蹈。”她回答以後,就拍了拍手,一個抱着古琴的宮女就走了上來。

這個宮女是沈淩從宜芳公主的陪嫁人員中找出來的, 彈得一手好琴。她将一雙玉手輕輕放在古琴上,清淩淩的琴聲就流淌了出來。

沈淩就在這個時候脫去了身上一直穿着的玫紅色披風,露出了裏面的舞裙。

這件舞裙是用宋國的一種鲛绡紗縫制而成,輕透無比,上面又綴滿珍珠、玉珠、瑪瑙、紅寶石、琉璃,在陽光的照耀之下,越發顯得璀璨奪目,瑰麗無比。

沈淩甩出長長的袖子,随着輕緩的琴音開始跳後世那名噪一時的驚鴻舞,驚鴻舞主要表現的是鴻雁在空中翺翔的優美形象,舞姿輕盈、柔美、飄逸,最适合身姿柔軟的妙齡少女來跳。

沈淩這具身體恰值十五六歲,正是青春年少的時候,周身充滿活力,身姿又輕盈無比,真像空中翺翔的大雁一般靈動活潑,瞬時就将前面的所有舞蹈比了下去。

跳到一半的時候,沈淩做縱身飛舞動作的時候,便用上了輕功,整個人猶如驚飛的鴻雁一般雙腳離地一尺來高,飛快的繞着場地旋轉了一周,真真是翩若驚鴻,婉若游龍。

在場衆人為之傾倒,就連對沈淩抱有成見的何穎等人看了也不由得贊嘆一聲。

最後,沈淩以絕對優勢壓倒衆人,成為了芙蓉宴的第一名。

當李皇後面帶笑意問沈淩可有什麽心願或是要求時,沈淩想了想,答道:“宜芳在北齊這邊過得很好,并沒有什麽要求,只希望北齊和宋國能夠長長久久的和睦相處,宜芳就滿足了。”

對于這個回答,李皇後只輕輕一笑,然後吩咐左右賜了沈淩一盤産自宋國的一種鮮果。

沈淩也不指望李皇後能做什麽回答,她那樣說的意思不過是提醒北齊,希望北齊不要忘記之前簽下的合約,兩國能夠維持一段時間的和平。

沈淩因着驚鴻舞在芙蓉宴上一舉成名以後,四方館內來探訪她的人逐漸多了起來,其中多是參加芙蓉宴的貴族少女,她們往往三三兩兩結伴前來,所說的也無非是沈淩所跳的驚鴻舞。

沈淩有問必答,只要有人真心求教,她便傾囊相授,不出兩個月,驚鴻舞便在北齊的上流社會流行了起來,而且流行到若哪個貴族少女沒有聽過驚鴻舞的大名,都不好意思出去交際的地步。

就在邺城的貴族少女們陷入學習驚鴻舞的熱潮中時,太子高桢與宜芳公主的婚期到了。

七月份正是北齊一年中最熱的時候,往常到了這個月份,北齊的貴族們都會前往北邊的草原去避暑,如今為了兩人的婚禮能夠在寬敞的宮裏舉行,北齊皇帝只得将去草原的行程往後推了半個月。

幸好舉行婚禮的前一天下了大雨,天氣很是涼爽,雖然天空仍然陰雲密布,但是參加婚禮的衆人心情卻還不錯,一邊議論着邺城最新的八卦,一邊品嘗婚宴上的美食。

沈淩可就沒有那麽惬意了。

婚禮是依照北齊這邊的風俗舉行的,新娘需得佩戴沉重的頭飾,上面鑲嵌着各種寶石,還要戴長長的銀耳墜,耳墜的末端位置已經垂到沈淩的肩上。

沈淩走動的時候盡可能的小心,免得耳墜晃動起來的時候甩到自己臉上。

婚宴上,高桢提着銀壺走在前面,給參加婚姻的人們敬酒。

沈淩跟在後面手捧銀碗,笑得臉都酸了。

好容易婚宴結束,沈淩送走最後一撥衆人,便跟着高桢回了宮裏為他們準備的新房。

高桢一晚上喝了不少酒,北齊皇帝膝下只有三個皇子,所以能給他擋酒的兄弟不多,那些北齊貴族又沒有那麽多尊卑講究,所以他回到新房以後倒床就睡了。

沈淩将頭飾和耳墜、手镯都摘下來以後,又泡了一個熱水澡,方才上床睡覺。

第二天黎明,沈淩睡得迷迷糊糊的時候,便夢見一頭小豬使勁的往自己的懷裏拱,她下意識的推了推小豬,但那小豬力氣很大,怎麽也推不開,然後沈淩就醒了。

醒來以後,沈淩才知道,那頭小豬原來是高桢。

沈淩因為高桢喝酒的緣故,悄悄背過去咽了一粒避孕藥。

半個時辰以後,天色完全大亮,沈淩也被折騰的睡意全無。

高桢還在耳邊興致勃勃的跟她談論半個月以後到草原的種種活動,比如可以獵一只白狐給她做帽子,獵一只狼給她做褥子。

沈淩帶着微笑一一聽着,心裏想的卻是,将來若真的到了草原,自己從未學過騎馬怎麽辦。

等沈淩将自己心裏的這個難題抛給高桢時,高桢拍着胸脯道:“這有什麽,一切交給我就是。”

兩人從宮裏出來回到太子府以後,高桢就命人找來了一匹溫順的母馬教沈淩騎馬。

沈淩對騎馬一直沒有什麽興趣是因為覺得這項運動有些危險,但是當她換上一身騎裝,由高桢在背後做依仗,縱馬在府裏的馬場馳騁時,忽然覺得騎馬也是件很享受的事。

高桢将騎馬的注意事項一一告訴她以後,便松開她下了馬,讓她自己試着騎上一圈。沈淩仗着有武藝在身,放開膽子騎了一圈,越騎越順手,不到半天的時候就差不多學會了。

沈淩學會騎馬的第三天,北齊皇帝便率衆人朝着草原進發。

據高桢說,他們選擇在草原避暑,一是那裏氣候比較涼爽,二是方便狩獵。所以他們每年要等到秋末的時候才會啓程回京都邺城。高桢的話給沈淩提了個醒,所以沈淩走時不僅帶上了很多夏季要用的生活用品,而且還帶上了秋冬的衣物和錦被。

一行人走走停停了一個月,才到達他們的目的地,烏蘭草原。

沈淩從馬車上下來的時候,他們所住的帳篷已經搭好了。

高桢和她作為北齊的太子和太子妃,所住的帳篷自然是寬敞舒适。

不僅有客廳,卧室,還有專門洗漱的淨室。

沈淩這裏剛剛洗去一身的風塵,還未休息,外面的角聲就響了起來。

沈淩路上已經聽慣,這是在提醒衆人宴會已經開始。

趕了這麽多天的路,沈淩只想躺下來好好休息一會兒,但是作為北齊的太子妃,這樣的場合她卻不能不出席。

沈淩無奈的嘆口氣,命人給她随便梳了一個發髻,揀了支玉簪子插上,又換上北齊這邊寬大的衣袍,方才朝着宴會的地點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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