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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章

夥計說:“客人住店,一夜五十文錢。~随~夢~小~說~щ~suimеng~lā客狗住店,一夜兩百文錢。”

“什麽?”鳳歌以為自己的耳朵出了問題,狗比人貴?這還有沒有天理了?

夥計解釋道:“客人,自然都是懂規矩,識大體的,但是狗就不一樣了,萬一咬着其他客人,吓着其他客人,或是其他客人原本就怕狗,多收的錢,是做為賠償基金的,放心,不該收的錢,小店絕不會多收一文錢!”

一本正經的保證,鳳歌卻是皺着眉頭,完全不想相信他。

“這個報價,有夏國的戶部審核記錄嗎?”鳳歌問道。

夥計一臉驕傲的揚着頭:“我們這可是夏國大王的親姑姑的大外甥的三姐夫的二姨丈開的,絕合理合法,如果您需要回去向老板報帳,小店還可以提供正經官府蓋印的住店憑證。”

“走吧。”高真北示意不要再多說了。

夥計在前引路,鳳歌則跟在後面,惡狠狠地看着虎子:“你住一晚,跟我住四晚一樣,你什麽竟然比我還要尊貴了?”

虎子假裝看風景的樣子,嘴裏還咕嚕咕嚕的發出幸福的聲音。

“到了。”夥計停下腳步。

到個鬼啊,周圍還是一片黃沙萬仞山的戈壁灘,鳳歌默默的看着那個夥計彎下腰,從地上掀起一塊木板,露出了一只巨大的鐵環。

夥計又拉動鐵環,鳳歌只感覺到整個地面都在顫抖,從地下發出了“咔咔咔”的齒輪轉動之聲,然後停住,一塊巨大的鋼板,從黃土地下擡了起來,露出向下延伸的臺階。

“尊貴的客人,這邊請。”夥計十分客氣。

怎麽,這旅店還是在地下?鳳歌有些疑惑,現在她可明白了,夥計為什麽要站在那裏當指路牌,不然的話,誰會知道這個鬼地方竟然還藏着一個旅店?

“別家的旅店恨不得隔着八百裏就能看見他們家的招牌,怎麽你們家這麽隐秘?是不想賺錢嗎?”

“呵呵,客官說笑了,開店哪有不想賺錢的呢,這裏一到晚上,就會起怪風,地上的什麽東西都留不住,因此,也只得将旅店建在下面。”夥計笑着,引着兩人往下走。

不是第一次走地道,不過這條地道,可比荒村那條軍隊修建的質量要高出太多了,那裏連個照明都沒有,在一條黑道上要一路往下走好久,簡直是挑戰人類的心理極限。

而這裏就不同了,臺階上似乎有什麽腳步感應的裝置,每隔五步的牆面上,就會有兩只壁燈,人還沒靠近,壁燈就會亮起來,照亮前方的路。

等人走過之後,壁燈又會自動熄滅,簡直是太省事了,如果這個技術能用在皇宮之中,那麽那些宮女太監也不用趕着時間掌燈,以及趕着時間熄燈了。

“這個燈,它為什麽自己會亮?”鳳歌問道。

前方引路的夥計說:“這個麽,我也不是很清楚,是在旅館建成的時候,老板找了國都裏的甘大師做的統一裝修。”

“甘大師?現在還能找他嗎?”

“哎,不行了,甘大師去年已經仙逝了,我們這黃沙旅店,是他最後的作品。”夥計在惋惜間,還透着一股子的驕傲。

“那,甘大師還有徒弟嗎?”鳳歌追問道。

“有的,在國都裏打聽甘南館,都知道。”

說話間,眼前已是豁然開朗,嘈雜的聲音也同時如風浪一般湧入耳朵,鳳歌環視着周圍,許多衣着各異的人在廳裏坐着,高談闊論,多數是西夏國的服色與北燕國的服色,在牆角一處的陰影裏,還坐着一個人,看不清面目,只能看出穿着的衣服倒像是大恒國子民常見的青布衣衫。

高真北辦完手續以後,将鳳歌的房間牌子遞給她:“在看什麽?”

“沒什麽,一路走來都沒有人,忽然發現這裏人頭濟濟,有點不太适應。”

高真北點點頭:“嗯,這是距離三國邊境,最近的一處下榻地點了,往前要走整整一天才能進入西夏的第一個鎮子,錯過了這裏,就只能在外面等着被黑風暴吹上天。”

“放好東西就出來吃飯,這家的黃焖雞,還有酥魚兒做的不錯。”高真北的房間先到了,臨進門之前,他囑咐了一句。

再往前兩間房,才是鳳歌的房間,推開房門,門裏的灰味熏得她差點沒睜開眼睛,實在是太驚悚了,她這輩子都沒睡過這麽寒碜的房間。

不過,這也沒有辦法,她方才聽見高真北對掌櫃的說,要的是這裏最好的房間。

沒有看過其他的房間,也許這裏真的已經是最好的房間了吧。

起碼這房間的家具看起來還是齊全的,以及,也是她一個人單間睡的,剛才從另一頭傳來吵鬧的聲音,那應該是大通鋪,一個房間裏睡着二十多個人,半夜三更打呼放屁的,各種攪人清夢,想想就更是可怕。

鳳歌放行李放好,床上擺着的床單被子看起來顏色有那麽一點可疑,她将被子掀起來抖一抖,果然不出所料,灰塵撲撲的飛滿天,這被子原來可能是粉撲撲的嫩紅色,現在已經是黑灰黑灰還帶着一點陳舊的土黃色。

這樣的床……實在是睡不下去啊,鳳歌深吸一口氣,決定今天晚上就穿着外衣睡覺。看着那枕頭,也實在是髒得吓人,好在她帶出了四條布巾,原本計劃着一條洗臉,一條洗手,一條洗身上,一條洗腳,這樣差的住宿條件,實在是她始料未及,只好拿出一條布巾來,覆在枕頭上了,不然,誰能躺得下去啊,看着就覺得鼻子裏全都是灰味兒。

好在她是那種好日子過得,差日子也過得的人,并不嬌氣,在自己力所能及的範圍之內努力将住宿條件變好一點之後,也沒有太多的抱怨和不滿,便出去了。

高真北已經點了三個菜,還有一壇酒,坐在桌邊等着她,關林森想必還沒有吃飯,該怎麽樣才能從高真北的眼皮底下弄些飯菜回去給關林森吃呢?

偷幾個饅頭,說自己晚上會餓?好像不太合适,而且,關林森也不能只吃饅頭不吃菜啊。

正在她猶豫的時候,忽然發現圍着長條桌擁擠的人中,有那麽一個熟悉的背影,原來關林森已經自己出來找吃的了,看來,自己是不用為他操心的。

嘿嘿,想想也是,他又不傻,怎麽能把自己給餓死呢。

鳳歌的良心頓時不會覺得痛了,安安心心坐下,看着高真北給點的菜,雖然都是大鍋炖,但是聞着也是很香的。

“咦,你不說這邊的酥魚兒很好吃嗎?沒有點?賣完了?”鳳歌看着桌上的三碗菜,一碗一看就是黃焖雞,一碗豬肉炖茄子,還有一碗裏面是短短的,一根一根的白色物,看不出是什麽。

高真北指着那碗鳳歌沒看出是什麽的東西說:“喏,就是它。”

“這是……魚?”鳳歌仔細看了半天,無論如何也看不出來這是什麽魚,這麽細細巧巧的,倒有幾分像太湖的銀魚,但是太湖銀魚是半透明狀的,還有黑色的眼睛,這魚總不能是天生就是瞎的,沒眼睛?或者是眼睛已經與身體化為一體了?

鳳歌還在亂猜,高真北已經挾了一筷子豬肉炖茄子,就着饅頭吃:“嘗嘗不就知道了,實踐出真知。”

嗯,說的很有道理。

鳳歌夾了一小根,放進嘴裏,嗨,什麽酥魚兒,那就是面搓出來的東西啊,比尋常面條粗一些,短很多,就是一碗面須糊糊。

“來,澆上這邊特制的醬,特別好吃。”高真北将另一碗配着的醬推到她面前,雖然鳳歌對面食的感情一般,不過這醬聞着确實不錯,她盛了半碗酥魚兒,又澆了一小勺醬,拌勻,醬裏還有一些切碎的毛豆丁、胡蘿蔔丁還有茄子丁,仔細看看,還有些碎肉末,拌在面裏,将本來無味的面須,沾得滿是香氣。

鳳歌吃了一口,感覺比起宮裏吃過的東西,都要更加美味。

“看不出來這家沙漠裏的店這麽厲害,我以前可從來沒吃過這麽好吃的東西。”鳳歌看着醬沒了,還想再要一些。

“不是因為這裏的東西好吃,是你餓了,早上出來以後,一路除了喝水,就沒吃過東西。”高真北又咬了一大口饅頭:“什麽最好吃,餓字最好吃。”

以前聽說過這樣的論點,不過鳳歌卻有別的想法,那就是“偷偷摸摸”也是很好吃噠,看着父皇每次從朝會上下來之後,就直奔丹鳳殿,一頭紮進小廚房的那模樣,簡直就好像是餓了幾天不曾吃飯,哪裏是什麽皇帝,比災民還要慘烈一些。

“想到了什麽,笑的這麽高興?”高真北問道。

“我父……親有時候晚上會餓醒,家裏沒有東西吃,就會,偷偷到外面,嗯,去弄一些魚,或是一些雞,實在不行,烤個山芋也是好的,他吃着那些東西的時候,整個人都好像發着光一樣。特別有意思。”鳳歌想到父親的模樣,忍不住又笑了起來。

高真北心中有些疑惑:“如果沒記錯的話,你家不是挺有錢的?能弄到通關令的人家,再怎麽也不會窮困潦倒成這樣吧?”

“其實,家也不是真沒有東西吃,只不過,想要吃什麽,需要通知廚房裏的人,又是通火做飯,又要處理那些食材,廚房晚上是沒有人工作的,如果要是他半夜叫過一次,廚房裏的人就會擔心他以後還會叫,因此,就要留人在那裏值夜班,我父親他不想折騰別人,所以,就只好自己弄啦。”

鳳歌捧着臉,一雙眼睛笑得彎彎,想起父皇身為一國之君,站在廚房裏一邊做着菜,一邊自我安慰:“治大國若烹小鮮。”然後還特別講究個擺盤,有時候自己正好能趕上父皇偷偷吃東西,就會在他還沒有擺好盤的時候,就把菜偷吃掉一些,惹得有強迫症的父皇一定要再去找點別的什麽東西給補上。

“看來,你和家裏人的感情是真好啊。”高真北舉起酒壇,向粗瓷碗中,滿滿斟了一碗,仰頭一口喝幹。

鳳歌笑道:“那當然啦,一家人嘛。”

“你在家裏是獨生女嗎?”

“當然不會是啦,我有好多弟弟妹妹,我是家裏的老大,他們都得聽我的。”鳳歌得意的一揚頭。

高真北又為自己倒了一碗酒,這次卻沒有喝,只是雙手捧着酒碗,低着頭,晃着那碗酒,這裏的酒不是什麽好酒,一口喝下去,有一種劇烈的酒精刺激感,不過是給這裏往來的客人在這寒冷的戈壁之夜,增加一點溫度罷了。

不知怎的,鳳歌覺得這個男人看起來有些憂郁,這個塊頭極大的男人玩起憂郁來,讓鳳歌不由想起曾經在山中見過的孤狼,眼神清冷,蹲在高山上,完全不在乎周圍的一切。

鳳歌小心翼翼問道:“你不開心?”

“沒有,只不過……吃多了,有點撐着。”高真北起身,“今天跑了一天,明天還要跑一天,我先回去了,姑娘你也早些安歇吧。”

鳳歌點點頭,應了一聲。

她坐在那裏,看着關林森的面前只放着幾個顏色發黃的饅頭,個頭僅有拳頭那麽大,連個下飯的鹹菜都沒有。

這會兒大廳裏的人已經漸漸少了,只剩下關林森,鳳歌,還有靠着牆角,将整張臉隐在陰影中的那一位不知道是男還是女的人。

鳳歌故意坐到關林森身邊:“這位兄臺,你怎麽吃得這麽簡單,幹咽饅頭哪裏能吃得下去,為什麽不吃點菜?”

關林森嘴裏正塞着饅頭,說不了話,向着牆上指了指,鳳歌這才注意到,牆上的水單上寫着菜的價格:

饅頭一百文三個,四十文一個;

黃焖雞兩千錢一份,

鳳歌看着倒抽一口涼氣,這幾乎是二兩銀子了啊,關林森一個月的薪俸也不過是一兩半而已。

再往下看,酥魚兒一百文,跟三個饅頭一個價,這倒也沒什麽。

酥魚兒配醬五千錢一份。

這價格看得鳳歌差點一口氣沒提得起來,剛才她還說這醬拌上酥魚兒的味道真不錯,不如再來一份,現在看着,還是算了吧,一份醬,跟金璜開的月錢一樣。金璜起碼還有點用,這醬,吃完了以後莫非能升仙?

方才高玄武與鳳歌其實也沒吃多少,黃焖雞也只不過夾了兩筷子而已,皇家的習慣便是會将皇帝皇後吃了幾筷子的菜撤下去做為賞賜之用,因此,鳳歌便說:“那兄臺何不嘗嘗這裏的招牌菜黃焖雞?味道的确不錯,除了貴,沒有什麽缺點。”

坐在陰影中的人似乎發出了一聲冷笑,鳳歌不确定他是不是沖着自己來的,萬一,人家只是嗓子不舒服,随便哼哼一下呢?于是,鳳歌并沒有理睬,只是将桌上那盤雞,還有高真北剛才喝剩下的酒一起端來了。

酒菜放在關林森面前,鳳歌問道:“兄臺是要往哪裏去,看你像大恒國的人,我也是,不如,我們一路搭伴而行?”

這是事先與關林森說好的,這一路上實在太長,又有一個高真北跟在身邊,如果關林森總是以暗衛的身份在暗中保護,想要瞞過高真北,那實在是太困難。

于是,鳳歌便決定在第一個留宿的地方,借故與關林森搭讪,然後假裝認老鄉,然後攀談攀談,就可以一起走了,順理成章,水到渠成,就算是高真北,也不能說出什麽。

鳳歌熱愛做人設,設定關林森是一個祖傳買賣武器生意的小販,為了提高銷售質量,才會想到去西夏去找人合作。

現在雖然大廳裏沒什麽人,不過老板還在,若是高真北想要問老板這兩個人是什麽時候,怎麽勾搭上的,這個坐在櫃臺後面,實則在暗中觀察一切的老板自然會告訴他。

鳳歌事事想的周全,唯獨沒有算到這個身在陰影裏的人。

看着鳳歌就這麽湊了過去,他又發出了一聲冷笑,這下鳳歌聽得真真切切,沒錯,一定是沖着自己來的,她忍不住往那個方向望過去:“請問這位兄臺是有什麽高論想要發表?”

“你們大恒國的人,真是小氣又摳門,拿着自己吃剩下的菜送人攀交情?打發乞丐?”那人的聲音中充滿了嘲諷,鳳歌此時才想起,對啊,在路上看見的乞丐,似乎就是這麽拿着一個破碗,然後就有人會往他的碗裏倒一些吃剩下的飯菜。

自小在皇宮長大,從來都覺得将沒動幾下筷子的飯菜拿去賞人,那是受賞者的無上光榮,一般的人,誰會想得到他們啊,看來,自己的觀念是得改一改,不能總是以皇家的标準來接觸外面的世界。

鳳歌剛想再叫老板重新做一份黃焖雞過來,不就是二兩銀子嘛,我給!

關林森卻搖搖頭:“不必了。”

坐在陰影裏的人揶揄道:“看看,想要攀關系,得罪人家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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