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0章 相認
“死了!“沈岸答道。
“死了嗎?”皇帝不放心地問。他的江山必須千秋萬代,容不得那些帶頭造反的餘孽。所以他必須确定那些餘孽全部都死光光,他才放心。
沈岸點點頭,“對,是兒臣親自處死的。”
皇帝這下才完全放下心來,他感覺沒了青龍幫,大順的江山自從更加穩固了。
皇帝不知道的是,青龍幫歸順朝廷并不假,但他的心頭大患杜鳳儀以及袁耀祖,卻都還活着。
沈岸瞞天過海,他将杜鳳儀和袁耀祖安置在一個安全的地方,然後在番州城的牢獄裏,砍下一個死囚犯的頭顱,他讓陳元老帶着頭顱,進宮去觐見皇帝,假稱是青龍幫龍頭的頭顱。
皇帝不疑有它,一古腦兒全信了。
在南方,香州城一個偏僻的鄉下,綠樹掩蓋下,一座簡樸的院子,杜鳳儀卸下青龍幫龍頭老大的重擔,抛棄常年戴着的魔鬼面具,手裏拿着一個瓢,正彎腰在後花園裏澆灌着花草,她臉上神情平和,狠戾不再。
藍霏霏與袁耀祖、大蛋、孫洋、還有小小的袁智遠,坐在後花園的涼亭裏,感受着這劫後餘生的一刻安寧。
若是從沒經歷過生死浩劫,根本就不能體會到能坐在一起,閑适地喝茶聊天吃糕點,是件多麽幸福的事情!
袁耀祖和大蛋,在沈岸的首肯下,他們将會繼續從事貨船運輸的生意。
“姐,接下來你打算怎麽辦?是不是要到京城去?”袁耀祖問藍霏霏。
孫洋端着一杯茶正準備喝,聞言手上動作一停,茶杯湊在唇邊,卻遲遲不喝,他目光輕輕掃向藍霏霏,等待着藍霏霏的答案。
“我去京城幹什麽?”藍霏霏說,“娘把家安在這邊,我自然也要跟着留在這兒的。”
孫洋聽了,被茶杯掩蓋的唇角微勾出一抹笑容。
他舉目看向花園裏,袁智遠正在杜鳳儀的身邊跑來跑去,一派天真愉快。
他很喜歡這裏,這裏雖是鄉下,偏僻了一點,但其實是香州城的郊區,離香州城非常近。生活環境幽靜,又不遠離繁華,他覺得如此挺好的。
最最關鍵的是此處遠離京城,遠離京城就是遠離沈岸。
他對沈岸懷有敵意,因為沈岸看着藍霏霏的眼神不對勁,他很不喜歡。所以,他也不想藍霏霏到京城去。
“我支持你!”向來沉默寡言的孫洋,難得地表了一回态。
袁耀祖盯着孫洋看了看,忽然,他仿佛發現了新大陸一般,笑道:“奇怪,我怎麽覺得孫大哥長得跟大蛋很像,姐,你好好看看,他們兩個是不是很像?”
藍霏霏看了看孫洋,再看了看大蛋,這五年大蛋長高了,相貌也變得越發英俊。她先前還不覺得,如今在袁耀祖的提醒下,她仔細一看,這兩人,果真長得有八九分相似。
同樣深邃的眼神,同樣筆直的鼻子,同樣好看的唇形。
藍霏霏看得怔住了,她心中一動,驀地記起一件事來。孫洋有個失散的兒子,約莫十六七歲的樣子。大蛋今年十七歲,年齡上正好吻合。
莫非,大蛋竟然是孫洋的兒子?
她怔怔地看着兩人,喃喃道:“你不說我倒沒注意到,他們确實是很像,仔細看,竟仿佛是同一個模子印出來的一樣。”
孫洋平時不怎麽拿眼睛看人的,此時聽到藍霏霏如此說,這才拿眼去瞧大蛋,大蛋也正拿眼瞧着他。
兩人對視,電光火石之間,一股莫名熟悉感油然而生。
大蛋五六歲的時候,在大街上被一群乞丐大孩子欺負,因為他生得可愛,卻在街上流浪,有個好心人買了一份牛肉燒餅給他,結果因為那份牛肉燒餅,他被一群乞丐大孩子圍住,那些大孩子要搶他的食物,他當時餓極了,當然不肯給。
于是那群乞丐大孩子将他暴打了一頓,當時藍霏霏正好路過,見一群大孩子在欺負一個五六歲的小孩子,當場氣得炸裂。
她出手教訓了那五個大孩子,并将大蛋領回家,收養了起來,取名藍澹。
藍霏霏側頭看孫洋,見孫洋定定地看着大蛋,目光中泛着滢滢柔光。
她忙問:“孫大哥,你兒子身上可有什麽特征?”
“我兒子左腳上,有六個腳趾頭,多出來腳趾長跟腳拇指長在一起。“孫洋脫口而出。
“啊,真的?”藍霏霏簡直不要太驚喜。“大蛋的左腳上,确實有六個腳趾頭,而且多餘的那一個,确實是長在腳拇趾上。”
藍霏霏轉向大蛋,催促道:“大蛋,快把你的左腳鞋子脫掉,給我們看看。”
大蛋依言脫掉了鞋子,露出左腳來,他的左腳,果真如孫洋描述的那樣,長有六個腳趾,并且那個多餘的腳趾,真就長在腳拇指上。
藍霏霏喜極而泣,這麽多年來,找到大蛋的親生父母,一直是她的心願。
她給大蛋再多的愛與關懷,也抵不過他能與自己的父母相認。
孫洋看着大蛋的腳趾頭,向來沒什麽表情的他,臉上出現了激動的漣漪。
大蛋少年穩重,臉上一向也沒什麽表情,這會兒臉上也流露出激動的漣漪,這一點倒是跟孫洋很像。
藍霏霏看看孫洋,又看看大蛋,不禁笑道:“你們果真就是父子倆,連激動的表情,也都是一模一樣的。”
終究是孫洋站起來繞到大蛋身邊,給大蛋一個久違的擁抱。“兒子,這些年,苦了你了。”
大蛋笑笑說:“大姐收留了我,把我當親弟弟對待,我一點也不苦。”
孫洋向藍霏霏投去感激的一瞥,沒有說一句話,千言萬語,盡在這一瞥之中了。
藍霏霏收留了孫洋的孩子,使他的孩子免遭欺負。多年後,孫洋在機緣巧合之下,救了藍霏霏一命。
有時候,緣份就是這麽奇怪的東西。
因為孫洋與大蛋父子倆相認,大家一致說要慶祝一下,因此午飯就弄得十分豐盛,沒酒沒氣氛,藍霏霏還特地弄來了兩瓶女兒紅,在飯桌上與衆人一起暢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