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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章

胤祺這會兒做夢都想回京城,早先他也沒如今這麽嬌氣,沒搬出宮之前,每日都有騎射課,騎馬射箭都是常事,算不得辛苦,但是自從搬出宮來以後,他連上朝都是坐着馬車去,府裏連演武場都沒有,一開始就直接被他改成了蹴鞠場。

久不騎馬的後果就是大腿內側被磨得生疼,而且這才不過是騎了幾日,晚上就寝都覺得大腿內側火辣辣的疼,只能讓身邊的太監去找太醫開點藥抹上,想當初他剛剛學騎馬的時候,差不多也是這個感覺,抹了太醫院的藥之後就好多。

李德全把這事兒告訴康熙的時候,康熙爺正喝着茶呢,聞言差點兒把嘴巴裏的茶水給吐出來,“都是當阿瑪的人了,這點兒出息。”

李德全弓着身子,不敢插言,要說這皇子阿哥也不好做,做的好了,讓人忌憚,做的不好了,皇上也不樂意。

“去,跟老五說一聲,下次北巡帶着他,讓他給朕好好練練騎射,別在蒙古人面前丢朕的臉。”臭小子,別說十三、十四了,可能現在連十五的騎射都趕不上。

李德全得了吩咐,立馬就去找五貝勒,皇上的心思可真難猜,當年五貝勒九歲還沒學漢文的時候,皇上都沒着急,如今不過是疏于練習騎射,反倒是囑咐上了。

胤祺才是最吃驚的那一個,這樣居然就可以撈一個北巡随駕的名額,也不知道是皇阿瑪是不是一時沖動,不過比起辛辛苦苦北巡随駕,他還是更希望能夠在府裏頭呆着,反正又不是沒見過草原,要想狩獵的話,也沒必要一定要到草原上去,更重要的是草原上的膳食和酒,真心比不上京城的,哪怕烤肉也一樣。

不過在李德全面前,胤祺面上還是一派的欣喜,“有勞李公公了,麻煩您回去告訴皇阿瑪,我一定勤加練習。”拿出福晉減肥的勁頭來練習騎射。

晚上,胤祺洗過澡之後,把太醫給的藥膏抹在大腿內側,跟小時候一樣,藥膏抹上去之後涼絲絲的,很是舒服,不過一想到明日還要坐在馬鞍上騎馬,胤祺又忍不住苦惱,皇阿瑪這又是何必呢,他又沒想着當将軍,至于在蒙古人面前出風頭的事兒,也向來跟他都沒什麽關系。

胤祺讓太監去找太醫拿藥的事兒,不光康熙知道,四貝勒和十三爺同樣也知道,連同李德全傳的話,因為沒有刻意瞞着,所以這倆人也知道。

三個人騎馬并排走在一塊兒的時候,十三爺還打趣道,“五哥學的還挺快,弟弟當年學騎馬的時候,連缰繩都拉不住。”

皇子一開始學騎射的時候只有五歲,小孩子臂力弱,自然拉不住缰繩,不過胤祺的長子都已經快五歲了,這怎麽能放在一塊相比。

十三爺自幼就備受寵愛,哪怕額娘死後才被追封為敏妃,但性子跟老八截然不同,果敢自信,直率沖動,不然的話,也不會因為三貝勒孝期內剃頭,便當衆打人,由此可見其性情。

胤祺扭過頭來,“十三弟這是酒喝大了?”居然還嘲諷起兄長來了。

十三爺單手握住缰繩,姿勢帥氣的很,若是年長的阿哥做起來,可能還稱得上‘風流俊秀’四字,不過,放在只有十四歲的十三爺身上,着實跟這四個字搭不上關系。

“弟弟今日不過才飲了幾杯酒而已,等禦駕停下,再好好敬五哥幾杯。”小小的少年郎,酒量可不小,最起碼能把他五哥給喝趴下。

胤祺顯然也是清楚這一點的,一口拒絕道,“還是算了,十三弟還是好好為皇阿瑪辦差。”他平日裏也經常小酌幾杯,有時候甚至會跟福晉對飲,不過都是點到為止,不會讓自己喝大了,但是跟十三弟在一塊飲酒的話,就算是跟着皇阿瑪出來辦差,也一樣會被灌得醉醺醺的。

四貝勒之前一直沒有說話,這會兒卻是開口了,“五弟說的對,還是給皇阿瑪辦差更重要,切莫因為飲酒誤事。”十三弟哪兒都好,就是喜歡飲酒這一點需要多加控制,小喝怡情,大喝可就傷身了。

說來也奇怪,十三爺和十四爺都是在永和宮長大的,而且後者還是四貝勒的親弟弟,但十四爺對四貝勒卻是愛搭不理,甚至有好事的時候,不想着他親哥,有壞事兒的時候,頭一個想起來的就是他親哥,反觀十三爺,除了太子之外,最敬重的就是四貝勒了。

所以在十三爺這兒,四貝勒說話遠比五貝勒說話管用得多。

如果說胤祺留給人的印象一直是忠厚老實,但相處的時間久了,或者交往密切了就會發現,除了表面上的忠厚老實之外,更為顯著的特點是好吃懶做,顯然,這四個字不管是放在男人身上,還是放在女人身上都不是什麽褒義詞,放在皇阿哥身上也是如此,不過這樣一個人卻是可以讓兄弟們放心與之相交,放心借此來刷‘友愛兄弟’的名聲。

所以別看胤祺在皇子阿哥裏頭存在感不高,但是除了親弟弟之外,其他的兄弟都樂意賣他一份面子,不過也僅此而已了。

****

進了九月份之後,福源樓的生意就一天比一天好,下午的時候甚至座無虛席,不過利潤遠沒有糧店賺的多,對于三福晉和七福晉而言,也就是賺些胭脂水粉的錢罷了。

不過對于毓秀而言,這些銀子全部都可以放到私庫裏攢起來,因為不管是她的胭脂水粉,還是其它的日常用度,全部都是從府裏走公帳,反正是合理消費,她又沒有刻意花很多的銀子,再者,她如今也管理着整個五貝勒府,勉強也能算是個高級管理人員了,花胤祺的銀子是理所應當的事情。

不光是毓秀花的這麽心安理得,府裏的其他人也是如此,不過銀子都有成例,對毓秀而言很是夠花的,甚至綽綽有餘,但是放到劉佳氏那裏就遠遠不夠了,每個月她都得從自己的私房裏拿銀子,買胭脂水粉、買首飾、買布匹,每個月實際的花費遠比毓秀這個嫡福晉要高。

以至于出宮兩年多以來,劉佳氏不光花光了自己在宮裏頭攢下來的銀子,而且還讓家裏人給她送了好幾次,如今已經很難再從娘家那邊拿到很多的銀子了,上次送了200兩,跟最近的這次隔了兩個多月,但最近的這次也只送過來了100兩,可能下次連100兩都沒有了。

半個月過去了,100兩銀子已經花得七七八八了,劉佳氏不得不想別的法子。

說起來京城的物價真沒有貴到半個月花100兩銀子的程度,但是耐不住劉佳氏買的東西多,而且走的還不是府上采購的路子,而是讓她院子裏的下人出去采買,讓人從中間扣了不少銀子。

如果是兩年前,劉佳氏完全可以直接開口跟爺訴苦,但是如今紅顏未老恩先斷,所以她也就不指望爺了,府裏頭的銀子都是福晉管着,想要拿銀子就只能去求福晉。

劉佳氏自然不會說自己銀子不夠使的,而是拿弘昇當借口,弘昇早就已經開始在前院讀書了,連先生都是爺給親自安排的,所以要一些筆墨紙硯是現成的理由。

紫毫筆、徽墨、梅花玉版箋、羅紋硯,反正哪一樣最貴就要哪樣,像徽墨,胤祺平時都舍不得用,毓秀都不知道劉佳氏這是要幹嘛,這麽多的好東西給一個四歲的小孩子用,真的太浪費了,就算有一副慈母心腸,也沒必要用在這個地方,更何況這未必是真的給小孩子用的。

劉佳氏的開支有多大,毓秀是一清二楚,除了從宮裏帶出來的那二十幾個人之外,府裏現在上上下下都是從人牙子那裏買過來的人,賣身契全都在她這兒,劉佳氏每個月支出多少銀子,問娘家要了多少銀子,又被下人從中摳走了多少銀子,只有她不想知道的,沒有她知道不了的。

這要是馬佳氏這麽辦,她有可能會提點幾句,但是換成劉佳氏,她就只有搬好板凳、嗑着瓜子看好戲的念頭了,換言之,劉佳氏怎麽作都成,反正要的都是劉佳氏自己娘家的銀子,她才不管這事兒呢。

原以為劉佳氏把銀子敗光了之後會老實下來,要那麽多胭脂水粉、首飾、布料有什麽用,不頂吃不頂喝,而且大清朝穿衣打扮的潮流也是一陣一陣的,很多東西也就是用一季,就得壓箱底兒了,所以根本就沒必要買那麽多,當然劉佳氏要是像三福晉和七福晉那麽有錢的話,那就另當別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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