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速
语调

第108章

一歲的濃濃比一歲時的墨墨顯然要乖巧懂事很多,連簡媽媽也在說,濃濃比一般的小孩都好帶。

簡爸爸在帶了一個畢業班之後就正式退休了,雖然南市生活安逸,但妻子跟女兒都在帝都,沈西承打過幾次電話邀請簡爸爸來帝都定居之後,簡爸爸終于包袱款款來到了很多人都向往的帝都。

當然,簡爸爸這一來,并沒有跟女兒女婿住在一個屋檐下,他覺得不合适,好在沈西承安排得當,在同別墅區購置了一套別墅,離他們的別墅很近,步行幾分鐘就能到,于是,簡爸爸跟簡媽媽都在新別墅裏住下了,避免了女婿跟岳母岳母住在一個屋檐下的尴尬,同時也照顧了老人每天都可以過來看孩子看女兒的心情。

沈西承每天都要去公司上班,簡茵茵也沒閑到哪裏去,畢竟沈太太已經六十多歲了,已經很少出席各種活動了,她得接下重任,話劇院那邊她也沒落下,所以真要較真算起來,簡茵茵并不比沈西承清閑,男女主人不在家,難免擔心保姆跟阿姨會不盡心,簡爸爸跟簡媽媽現在一日三餐都是直接過來吃。

簡爸爸最喜歡濃濃,可能是濃濃那一對梨渦像他,濃濃也很喜歡外公。

沈名勝跟沈太太幾乎過幾天就會來一次,按理來說,這兩對夫妻,從小生活的環境不一樣,見識也不一樣,是很難合得來的,但很奇異的,因為家裏的這兩個小孩,這兩對夫妻相處還算融洽,至少沒發生過矛盾。

雖然說對于沈家人來說,墨墨是未來的繼承人,可私心裏,他們對濃濃也是一樣的看重,可能對老人來說,都會或多或少偏疼小的那一個吧,濃濃才一歲,沈名勝不止一次在公開場合對好友說過,他這輩子沒女兒是個遺憾,如今有孫女,算是圓滿了,可見沈家的小千金是名副其實的掌上明珠了。

濃濃坐在沈名勝的大腿上,咿咿呀呀的說着什麽,沈名勝自動翻譯成她是在喊自己爺爺,只不過目前口齒不清罷了。

沈名勝聞着濃濃身上的奶香味,對簡爸爸樂呵呵地說道:“親家,不怕你笑話,我年輕的時候真是羨慕別人有女兒,我就一個兒子,怕對他太溺愛,他這性子會歪,跟他一點都不親近,有時候看着朋友家的女兒那麽聽話懂事,跟爸爸關系又那麽好,我真是羨慕……”

這說的倒是實話,沈太太當年懷沈西承的時候已經很不容易了,她是不易受孕的體質,生了沈西承之後,一連好多年,她都沒機會再懷孕,沈名勝在遺憾沒有女兒,沈太太何嘗又不是呢,所以對簡茵茵,與其說茵茵是她兒媳婦,更不如說她把茵茵當成女兒看待了。

沈太太喜歡簡茵茵的性子,再加上簡茵茵跟沈西承結婚的時候不過二十出頭,什麽都不懂,她到現在能在社交場上獨當一面,也是沈太太手把手帶出來的。

簡爸爸不善言辭,跟別人印象中刻板的數學老師形象差不了多少,他笑眯眯地看着濃濃,逗她笑,“濃濃跟茵茵小時候幾乎長得一模一樣了。”

一邊說着,簡爸爸一邊從口袋裏拿出錢包,這個錢包還是簡茵茵幾年前拿到第一筆片酬時給他買的,打開錢包,裏面放了張照片,“這是茵茵周歲時的照片,你看看。”

沈名勝接過來一看,他現在眼睛也不行了,眯着眼睛看了好一會兒,才道:“還真是一模一樣。看來濃濃長大後跟她媽媽一樣好看了。”

簡媽媽切了水果出來,聽到這話笑了笑,“濃濃以後肯定比茵茵還好看,記得茵茵讀初中還是高中那會兒,好多男孩子喜歡她,天天往我們家附近轉,就是茵茵開竅比別人女孩子都晚,她還跟我說,這些男孩子肯定要跟她要錢。”

沈太太跟着笑道:“這樣才好呢,當年我懷西承的時候,跟名勝也讨論過如果是個女孩子該怎麽養呢,這養個女孩子比男孩子精心得多,你們花在茵茵身上的心思只怕更多呢。”

“可不是,她爸爸每天都送她上學放學,沒有一天落下過,一直到她到外面讀大學。街坊鄰裏誰都說我們茵茵乖呢。”

“誰以後要是敢打我們濃濃的主意……”沈名勝低頭親了親濃濃的發頂,“爺爺要把他們揍得不敢再跟着濃濃。”

“可濃濃總有一天還是會交男朋友的,到時候你都七八十歲了,走路都走不穩。”沈太太取笑他。

沈名勝氣得不行,“她交男朋友那也得過我這一關!”

還是簡爸爸比較理智,說道:“濃濃今年才一歲,就算她滿了十八歲談戀愛,那也還有十七年,讨論這個,為時過早了。”

不知道爺爺奶奶們在說什麽的濃濃大概是困了,打了個哈欠,直接靠在沈名勝懷裏睡了。

男朋友什麽的……對剛滿一歲的她來說,還沒有別墅區的一條薩摩耶吸引她。

***

墨墨想賺錢的念頭,越來越強烈。

直到他看到前桌的小胖子又跑去學校的超市買了一大堆的零食回來,他仿佛看到了商機。

很難想象,不過七歲的小男孩,很認真地用筆記下班上幾個愛吃零食的同學的喜好,回到家之後,他跑去跟簡媽媽說了他想吃零食,簡媽媽對他一向是有求必應,外孫想吃點零食,這有什麽問題,她立馬拿着錢包要去附近的超市,墨墨卻要求跟她一起去。

墨墨挑選了一些零食,他還算克制,并沒有買太多。

簡媽媽其實有些奇怪,這些零食并不是墨墨平常喜歡吃的,難不成又改了口味?

小孩子的口味每天都有可能會變,只要不是喜歡吃什麽辣條就夠了。

墨墨将零食全都塞到了書包裏去,頓時書包非常鼓,鼓的程度讓人無法忽視,簡茵茵立馬就發現了,“你書包裏都是什麽?”

沈西承也注意到了,打開了墨墨的書包,發現裏面都是零食。

“你帶這麽多零食去學校,哪裏還吃得下飯,不能帶這麽多,帶一包就可以了。”

墨墨早就想好理由了,“我是帶給我朋友們吃的,昨天都說好了,我不能不講信用。”

“那好吧,只有這一回,下次不許這樣了,小孩子應該多吃飯少吃這些零食。”

沈西承卻很了解自己的兒子,他平常那麽摳門,怎麽可能舍得把零食分給別人吃,還一分分這麽多,更何況這些零食都不是他之前喜歡吃的。

他發現他兒子現在越來越多鬼主意了,不過想來應該也不會起什麽風浪,沈西承也就沒管了。

誰都沒有想到,墨墨居然在學校裏做起了生意,是的,生意。

學校的超市離教學樓并不算近,墨墨便開始賣他書包裏的零食,最捧場的依然是前桌的小胖子,小胖子不缺零花錢,多到用不完的程度,墨墨一直都很羨慕他。

當然墨墨也很聰明,他去學校的超市考察過價格,他不想做虧本的生意,于是在原有的價格上,調高了五毛或者一塊錢。

小胖子本來就不願意下課之後還走幾分鐘去超市買,這樣很累,而且下課只有十分鐘,他一來一回買了零食,十分鐘就過去了,現在他的小超市就在身後,都不用出去買,多五毛或者一塊,對他來說,真的影響不大。

墨墨知道自己每天從家裏拿太多零食,爸爸媽媽肯定會懷疑的,他便拉着他最好的朋友丁子昊入股了。

丁子昊的零花錢本來比墨墨要多的,有一次丁子昊回去跟爸爸媽媽分享了這件事,丁爸爸丁媽媽頓時将他的零花錢也調成了一個星期十塊錢,他們是這樣想的,連沈家的孩子都管得這麽嚴,他們當然不能這樣的溺愛孩子。

從某種程度上來說,墨墨跟他的好兄弟丁子昊也算是難兄難弟了。

他們兩個每天從家裏帶零食出來,只是堪堪夠小胖子還有另一個同學光顧……

墨墨算過了,一天算下來,他們能賺不少錢,每天分了錢之後,丁子昊都會感慨,“我現在一天賺的錢比一個星期的零花錢都多。”

“目光不能這麽短淺。”墨墨說着從大人那裏學來的話,“我們還得再想些法子賺錢。”

丁子昊趕忙說道:“你說做什麽就做什麽,我都聽你的。”

還真別說,自從做了這個生意之後,他們在數學課上都認真了很多,畢竟做生意是要會算數的,要找錢要算錢,要是算錯了,那不是虧大發了?本來是想賺錢的,結果虧了,那怎麽行?

直到臨近的一次考試,丁子昊跟墨墨的數學都考了滿分之後,他們成了數學老師心目中的好苗子了。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