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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6章 樂子無價

蘭斯一開始寫歌,完全是硬趕鴨子上架。

沒辦法啊!

好心的袋鼠提醒他們:“樂隊如果不想被淘汰,還想走得長久,那就必須擁有屬于自己的原創。你們就算是把披頭士的歌唱得再好,再像原唱,也不可能變成披頭士。”

有道理!

于是,他回頭就想把那個‘能給行星寫點兒原創歌的詞曲創作人’給挖出來,結果卻無言地發現,所有的小夥伴們都在用無比期盼的目光注視着自己……

‘行吧,行吧,那就我上吧!’

一半出于虛榮心,一半是責任感,他就這麽莫名其妙地走上了創作之路。

但一直那麽寫着寫着,他自然而然地就開始像個創作者一樣去思考了。

最常思考的東西大概是:“我到底想創作出個什麽樣子的歌?”

然而,可能因為是野路子出來的緣故……

他這個時期還沒找到真正屬于自己的路,寫歌風格極不穩定,經常是由着性子來,所以,常有一些天馬行空的創意。

也因此,當這首歌被制作出來後,所有人的表情就都有點兒古怪。

埃布爾直接驚奇地脫口而出:“九分鐘的時長,你沒搞錯吧?”

是的,這首新歌的全長足足有九分二十四秒。

在平均每首單曲只有二分鐘左右的情況下,出現這麽一首冗長的歌實在是太古怪了。

畢竟,聽衆的注意力根本不可能那麽集中,一首歌通常如果兩分鐘還唱不完的話,大部分人就會開始覺得煩了,沒耐心聽下去。

但蘭斯在創作方面很較真。

他立刻冷下臉,語氣強硬地說:“要不然就不要它,要不然就這樣。”

不過,總愛和人起沖突的詹姆斯每到這個時候,卻反而會變得溫和起來。

他不會直接和蘭斯一樣那麽決絕,反而主動露出燦爛的笑容,特別熱情地從中緩和氛圍,順便努力推銷:“相信我們,沒問題的!埃布爾,相信我啊!這絕對是超棒的歌,你聽聽,沒問題的,沒問題的。”

鮑德溫和西奧在這個時候,不管心裏是贊同還是反對,一般都不會輕易發言的。

作為一個團隊,大家彼此之間是始終存有一種無言默契的,那就是:我們可以争執,可以互相仇視、敵對,有必要的話,還可以公開打一架,但假如有外人在的時候,我們就絕對不可以互相拆臺,必須統一陣線,站在同一個陣營中,一致對外,這才是樂隊強大的最根本基礎。

所以,一遇到眼前這種問題後,大家就開始站一起了。

他們往往會軟硬兼施,集體擺出一副寸步不讓的姿态,來逼迫埃布爾下決心。

但早就說過了,音樂行業是風險投資……下決心可真難啊!

可憐的埃布爾深深地吸了一口氣,發現自己又一次被人推到了一張賭桌前。

為了做出這個艱難、說不定會不小心翻車的選擇。

他把錄好的音頻帶回了家,一整晚徹夜不眠、反反複複,又仔仔細細地把這首歌聽了足足幾百多遍,可越聽,心裏就越沒底氣(詹姆斯:廢話,什麽歌聽他媽幾百遍也該聽吐了)。

最後,他得出了一個結論:“這歌還沒牛逼到讓我驚為天人的地步。”

然而,轉折大約是發生在淩晨三點左右的時候。

埃布爾這麽折騰了一晚上,實在是困得受不了,一不小心就在沙發上睡了過去。

可在睡夢中……

“一扇天堂的大門突然向我打開,然後,一束明亮的光照射進來,我的整個心靈都被洗滌了。”

埃布爾對身邊人這麽激動地說:“我當時就想,上帝啊!這是一首可以敲開天堂大門的好歌。”

于是,突然迷信的某個家夥就這麽毅然決然地押下了手中的全部籌碼。

但遺憾的是,他這個明明頗富傳奇,又很有浪漫色彩的經歷到了詹姆斯的嘴裏,直接變成了一個笑話:“埃布爾在沙發裏睡着了!真他媽的見鬼,他居然聽我的歌聽到睡着了?他現在還要把這事到處說。聽着,我再也不想讓他聽我的歌了。真是的,我又不是唱催眠曲的。而且,什麽狗屎的天堂大門啊!他睡着的時候,肯定沒拉客廳的窗簾,熬過夜的大家都應該知道怎麽回事。淩晨那會兒,屋裏可真是挺亮堂的,月光會照進來的,這大概就是他說得天堂之光吧?但不管怎麽說,感謝月光!”

然而,這首‘可以敲開天堂大門’的單曲,發行之路并不順利。

這完全是可以預料的,因為長度的緣故,BBC的廣播電臺拒絕播放它,他們的要求是,歌曲的時長應該控制在兩分鐘二十二秒之內,可以少一點兒時間,但卻絕對不可以超過這個時長,不管什麽歌都一樣,超時就不播。

蘭斯絕對不會同意對他的創作搞什麽莫名其妙的閹割。

所以,大家只好主動去接受采訪,或者上電視賣臉,親自給這張單曲做宣傳。

好在這時候的行星樂隊已經有了名氣,他們的宣傳渠道不再局限于廣播電臺了。

如果是在更早時期就搞出這種玩意兒,大概出頭會很困難。

但話又說回來了。

在剛出道的那會兒,誰又會傻逼地立刻挑戰權威呢?

當然是要先積攢資本。

等有了資本,再一步一步地去做自己想做的事情。

蘭斯給自己設計的路線,應該就是這樣的。

他真是一點兒都不安分。

很顯然,在整個樂隊中,看起來最活躍總惹麻煩的金發主唱,并不是那麽愛找事。正常情況下,只要不惹他,他完全可以自己乖乖坐着喝啤酒,頂多罵幾句髒話,超無害的。

反而看似高冷又沉穩的蘭斯很不喜歡無聊,總想給自己找點兒挑戰。

不過,他屬于比較狡猾的類型。比如在創作方面,哪怕心裏超級想玩一點兒創新,可心裏也清楚地知道,一上來就搞事不行。

所以,他最早會寫出自己都不怎麽喜歡的作品<爛草莓>,一方面是嘲諷草莓樂隊,順便哄哄主唱開心,一方面通篇都走得流行歌曲路線,借此來迎合市場;之後的<她今年十六歲>,算是稍稍符合了樂隊整體的風格,但其實還有一部分元素是在故意迎合大衆,争取更多的青少年歌迷。

如今,到第三首單曲了。

對他來說,又可以再做一次改變了……

不改不行。

不改不好玩啊。

音樂不就是這樣才有趣嗎?

詹姆斯對這種想法是完全理解完全贊同的那種,并且,還會主動過去幫忙。

但埃布爾應該是完全是沒辦法理解這種想法。

他歸根到底是個商人,而不是音樂家,第一個想法就是:“既然<她今年十六歲>那麽火,你就再搞個<她今年十七歲><她今年十八歲>不行嗎?非得搞什麽[Crazy Never Die],聽着實在不像個正經歌!”

可惜,創作這事……

他沒辦法插手,唯一能做的就是幫忙營銷。

于是,這一天,詹姆斯和蘭斯又一起代表整個樂隊去接受采訪了。

這次來采訪的人是一本叫《音樂快訊》雜志的記者。

因為埃布爾提前打過招呼的緣故,記者的采訪問題相對溫和,主要目的是配合兩個人,對單曲唱片做第一輪的宣傳。

所以,在打完招呼後,他的第一個問題是近乎客氣地寒暄:“聽說你們最近做了一個超長的單曲唱片?”

蘭斯沒怎麽停頓地平靜回答:“對。”

詹姆斯低頭用勺子攪拌着杯子裏的紅茶袋子:“嗯,沒錯,有這回事。”

記者繼續問:“為什麽會選擇做這麽與衆不同的單曲呢?”

蘭斯停頓了一下,表情古怪地回答:“因為好聽?”

詹姆斯被蘭斯逗笑了,忍不住湊過去撞了下他肩膀:“那必然啊,我們會有不好聽的歌嗎?”

然後,他興沖沖地補充起來:“不過,蘭斯這麽說可就太簡單了。我們這回沒少玩花樣,費了不少勁兒。裏頭真是特別……特別多的心思呢!加了好多玩意兒,低音合成器、鋼琴、還有有趣的背景人聲……總之,絕對要給歌迷們一個驚喜。還有,別再說它超長了,九分鐘真得很長嗎?吃頓飯的功夫不就聽完了?還有,到底什麽時候開始有這種傻逼規定了,一首歌只能兩分鐘?拜托,高潮還沒到就痿了啊。”

記者忍不住笑了一下:“看起來你們對這張單曲的成績抱有很強的信心了?”

蘭斯瞥了詹姆斯一眼,示意他別說話了。

他自己則負責繼續一本正經地打官腔:“我覺得它是挺好的,可我也不能一定保證說,所有人都喜歡它。畢竟,每個人的喜好不太一樣。這就像是,有的人可能會覺得搖滾樂非常吵鬧,可有的人卻會覺得那充滿了力量和美感。不過,這首單曲絕對是我們目前所能給出的最好作品了,絕對的誠意之作。我想,真正喜歡行星樂隊的歌迷,應該會和我們一樣愛它。”

然而,詹姆斯這次是不說話了,還端起茶杯,假裝很乖巧地去低頭喝茶。

但在黑發吉他手又開始說那些無聊的虛僞話時,他卻伸着腿,在桌子下頭用力地踢了過去,搗亂加抗議地表示‘你就會整天說空話’。

但他剛剛才踢中兩下,蘭斯就躲開了。

等他再去踢第三下的時候,一下子就不小心踢到了記者先生,結果,記者‘啊’了一聲。

詹姆斯立刻收回腿,繼續低着頭喝茶,假裝什麽都沒發生。

記者不由得充滿困惑地看了看他們。

可由于蘭斯的表情很正經,詹姆斯又一直低頭喝茶,他很快以為是錯覺地尴尬笑了笑。

接着,他把注意力重新集中到采訪上,繼續提問:“這張單曲的靈感,聽說是來源于利物浦和曼聯之前的那場比賽?”

這顯然是個委婉的問法。

蘭斯和詹姆斯都明白對方想問的應該是那場打架進警局的事。

蘭斯不動聲色,照舊打官腔:“如果說沒有受到一點兒影響,那就不太誠實了。但其實,創作到最後的時候,已經和那件事的關系不大了。別看這張單曲的名字叫[Crazy Never Die],其實,這裏頭沒有什麽瘋狂的意思。我只是想表達一個人樂觀、積極、向上的生活,歌是很健康的。”

“對,一定要開開心心地活着。”詹姆斯又從旁邊插嘴了。

他用一嘴的利物浦方言興高采烈地補充着:“不管日子多難過,我們都得樂樂呵呵的,懂嗎?哪怕生活是坨狗屎,你也得在裏頭打滾不是?閑着沒事就得去找樂子,因為樂子無價啊,兄弟!”

記者點點頭,低頭在筆記本上寫着些什麽。

也就是這個時候!

詹姆斯突然被人從桌子底下報複地踹了一腳,他頓時驚奇地望了過去……

冷黑發吉他手突然朝他微微一笑,還無聲地比了一個‘樂子無價’的口型。

詹姆斯的綠眼睛立刻亮了起來:這才對啊,哥們!別那麽正經了,一起玩嘛!

他于是高高興興地回踹了一腳。

接下來,在枯燥的采訪事件中……

兩個人在桌子底下開始了你來我往地攻防戰,互相踹來踹去,足足好幾個來回。

以至于那名記者在結束采訪後,突然冒出來一句:“很榮幸今天能采訪到你們。但下次……”

他彎腰拍了拍褲子,禮貌又苦惱地問:“我能請你們瞄準了再下腳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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