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4章 逐年遞減
在蘭斯決定找人合作前,其實,還發生了一件插曲。
由于早年詹姆斯對歌迷們的态度非常好,還時常進行各種互動,所以,哪怕是行星樂隊都解散了,但歌迷群依然存在。并且,在這些年裏,他們為這支樂隊操碎了心。
從一開始,主唱和吉他手開始鬧‘離婚’時,他們就傷心欲絕,覺得行星快完蛋了。
最後,果然完蛋了。
但考慮到‘離婚’後,還有‘複婚’可能,大家又都抱着一份微弱的希望。
可萬萬沒想到的是,一向脾氣暴躁,可唯獨對自家吉他手十分體貼照顧的主唱吉米居然‘因愛生恨’,在‘離婚’後,天天狂罵蘭斯,一口一個‘那個傻逼,那個白癡,那個蠢貨’,并且還專門寫歌去罵,一副從此勢不兩立的仇恨樣子。
“吉米,吉米,好孩子!你不能這樣啊!”
所有歌迷都被搞得很絕望:“你把蘭斯罵急了,以後還怎麽和好啊!”
多年追星,他們或多或少也了解一點兒這些人的性格了。
單就外界風評來說,吉米罵人打架,是脾氣不好的那類人。可常年追着行星樂隊到處跑的歌迷們都知道,看起來一身痞氣,不像好人的金發主唱其實特別好說話。通常不忙的時候,那是要簽名給簽名,要合照給合照,即使被歌迷沖過來抱了、親了,頂多也就笑罵一句,完全不生氣;反而是看起來文弱的黑發吉他手,高傲自戀、矯情又記仇,被歌迷強吻一口,恨不得再雇二十個保镖來保護自己,有歌迷沖上舞臺想要一個擁抱,他是擡腳就踹、舉吉他就砸,炸毛貓一般蹦起來,态度異常惡劣、難搞,所以,被人這麽反複咒罵,那是鐵定會翻臉啊!
然而,出乎意料的是,蘭斯沒翻臉。
在詹姆斯的瘋狗式亂咬中,他保持了縮頭烏龜般的沉默。
歌迷們心中不由得一喜:這是餘情未了啊。
他們還腦補幻想:“這是能挽回的意思吧?那罵吧,罵吧,罵完就和好,你倆開心就行。”
可沒過一段時間,吉米不罵了。
但讓歌迷遺憾的是,這不是和好複婚的征兆,這是移情別戀的象征。
在行星樂隊的很多粉絲看來,吉米和斯圖爾特組了什麽黑狗樂隊後,心就飛了。
這對療養院好友簡直打得火熱,一天到晚湊在一起,還在舞臺上各種‘恩愛’,讓人不能忍。
很多娛樂八卦小報看到這一點兒,為了銷量,也在報紙上瞎寫一些似是而非的玩意兒。
比如,他們會寫:有人(專門追着樂隊跑,一心要睡樂手的Star Fucker)爆料,斯圖和吉米找了她們一起玩NP,但最終,他倆玩到了一起,根本不理別人。
……這信息量也太大了吧!
N那個P也就算了,你們倆還抛下妹子,自己玩起來?
歌迷們一邊不信,一邊等着看後續。
按理說,正常人,或者說正常男人被這麽污蔑,都會忍不住站出來自我辯解,甚至可能會和緋聞對象稍稍保持一些距離,來避免流言加劇。
但詹姆斯就不是個正常人,他一向我行我素,根本不在乎流言蜚語;
而斯圖爾特也不算是正常人,他看起來像是那種乖學生,可性子非常執拗,有自己的一套原則,一就是一,二就是二,誰也別想讓他說什麽違心的話。
所以,甭管外界說什麽,他倆一不辯解,二不生氣,繼續淡定地湊一起,如膠如膝、難分難舍地……
搞音樂。
當時網絡不發達,還沒有什麽組CP的說法。
但英國人的腐已經初露端倪。
大批支持‘雙主唱’在一起的邪教開始逐漸冒頭。
以至于很多行星樂隊的女歌迷特別不高興,面對這種‘污蔑’,義憤填膺,拍案而起。
她們勇敢地站出來,幫忙辯解的話是:“你們胡說!你們造謠!你們诽謗!吉米和斯圖之間絕對是清白的!因為吉米要搞也是和蘭斯搞,他倆才是從小一起長大的好兄弟,一起組樂隊的好隊友,一起同居的好朋友,一起搞創作的靈魂伴侶,最早在舞臺上兩男一麥的狗男男!”
先不說別人看了這些消息都是什麽無語的想法,反而是多年沒有存在感的蘭斯發現了歌迷們的說法後,十分感動,認為除了‘狗男男’這個詞不太好聽外,其他的……都對啊!
然後,他更生氣了,還特別心酸地想:“連歌迷們都知道的事,吉米你不知道嗎?我們才是一邊的啊,我們才是上過床的戀人啊!也只有我才能取代你的彼得兔,把你的醜兔子從床上扔下去,斯圖爾特算是個什麽玩意兒!”
當時,有些歌迷神通廣大、锲而不舍,還跑到蘭斯的公寓外頭堵人,見到蘭斯出門就鼓起勇氣沖過去表示支持:“蘭斯,我不管什麽斯圖爾特,我只認有你和吉米的樂隊!你快把吉米帶回來!”
一向特別讨厭被歌迷打擾日常生活的蘭斯難得地被打動了。
他對歌迷的态度出奇地好,還認真回答:“你們放心,我知道接下來該怎麽做。”
要知道,行星樂隊可能是一開始挑錯主唱的緣故,在武力派吉米的帶領下,成員們一向都不以智商見長,并且未來發展方向全跑偏成了‘能動手就不BB’。
但唯獨黑發吉他手一枝獨秀,始終是樂隊的智商擔當。
所以,在得到他信心滿滿的答複後,歌迷們很欣慰,也很放心。
他們歡欣鼓舞地等着蘭斯把自家主唱給找回來,幻想自家樂隊能從此複婚重組、相親相愛。
第二天,蘭斯果然公布一條消息。
關于他要和邁克坎貝爾合作的消息。
等等,誰?
你說要和誰合作?
歌迷們全懵了。
他們陷入了巨大的迷茫之中:……邁克坎貝爾是誰啊?吉米有這個名字嗎?
事實上,提起邁克坎貝爾,那也是熟人了。
這人和行星樂隊曾有過一段恩怨。
當年,在行星樂隊剛出道時,樂隊發行的單曲<她今年十六歲>曾和這人的<何時有人來愛我>單曲争奪過排行榜的冠軍之位。并且,在全國聯合巡演的那一次,這人還給行星找了一點兒小麻煩,不過,最終成了樂隊的手下敗将。
這人也不是沒名氣,畢竟當年金曲榜第二的水平。
但他走的是商業化流行音樂路線,和搖滾圈子交集一向比較少。
所以,常年聽搖滾的歌迷們才一時想不出這人是誰。
最後,大家費了半天的勁兒,才把這人從記憶深處挖了出來,然後,集體悲憤到吐血:“蘭斯!你智商是逐年遞減的嗎?還是已經被狗吃了?你就是要這麽挽回吉米的嗎?”
蘭斯的智商還在,也沒有逐年遞減。
他只是先找個突破口,想要吉米給出個激烈的反應。
因為,有時候不怕吵架,最怕的是沒架可吵。
可打從吉米和斯圖搞在一起後,就好像完全忘了自己一樣,一天到晚合作搞音樂就不說了,業餘時間居然還湊在一起踢足球、健身、旅游度假……
生活健康,無憂無慮。
曾經的綠眼睛小混蛋仿佛從此改邪歸正,要和心有大愛、憂國憂民、正直善良的斯圖爾特一起踏上‘維護世界和平’的道路。
太,太讓人害怕了!
說好一起浪,你怎麽能半路從了良?
作為‘前夫’的蘭斯陰沉着臉,像個打不死的反派一樣默默琢磨着必須搞事:“這不行啊,我不能就這麽被遺忘了。”
正所謂,最了解(怎麽氣死)你的人,永遠都是你的枕邊人。
蘭斯心裏清楚得很,這時候他要是真跑去找吉米談什麽挽回,正和斯圖玩開心的吉米不見得願意搭理他,可能還會很不屑地諷刺幾句;但他要是和邁克坎貝爾合作,吉米絕對能立刻氣炸。
作為玩搖滾的硬漢(吉米自诩),他非常、非常、非常瞧不起邁克坎貝爾這個人。
當年行星剛出道的時候,确實年輕氣盛,和挺多人結過仇,可這些仇人也是要分層次的。
比如,頑童樂隊的主唱阿布利特勉強算是較高層次的敵人,甚至有點兒亦敵亦友的意思。
這人很硬氣,不管吃多少次虧,逮到機會就要跑出來怼吉米。吉米雖然懶得理他,可偶爾也難得地承認,阿布利特的音樂還有那麽幾首能聽;
但邁克坎貝爾絕對屬于最低最低的層次。
他在音樂上造詣有限,這幾年,玩了一些流行音樂,但那些歌,用吉米的話來形容就是‘等女孩子們長大後,就會全忘記’的典型。除此以外,這人就是個小人,屬于那種玩陰謀玩不起來,偏偏又小心眼,只敢背後搞點兒惡心人小動作,事後還不敢承認,就會裝可憐的窩囊廢。
所以,詹姆斯平時基本無視這人,覺得他連敵人都不配當。
可就是這麽一個傻逼,蘭斯自降身價、自甘堕落地和他合作,這他媽侮辱誰呢?!!
作者有話要說:【注】邁克坎貝爾在前文43章的時候出現過,這人其實也不是特別壞,雖然不是好人,但其實只是有點兒小自私的蠢孩子。文中是站吉米視角,而吉米不是好人,他對自己看不上的人,态度就會變得很混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