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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6章 輕輕耳語

一位和詹姆斯關系不錯的記者後來曾在網上提過這樣一段對話。

也不是什麽正兒八經地采訪,只是行星樂隊巡演路上一段閑聊。

當時這位記者突發奇想地問了一個問題:“吉米,如果你去演唱會的話,會做什麽?”

他的意思是‘不作歌手,作為觀衆’的角色去演唱會。

但詹姆斯沒有理解其中含義。

他用看弱智的眼神看着這個記者,理所當然地回答:“我去唱歌。”

記者懵了一下,急忙補充一句:“我的意思是,你在觀衆席的時候……”

詹姆斯繼續用看弱智的眼神回答:“上舞臺,去唱歌。”

他媽的笑死人!

彼時還和金發主唱形影不離的黑發吉他手聽完這段對話後,笑得差點兒背過氣去。

那名記者先楞了一會兒,最後也忍不住笑了起來。

他後來還充滿感情地寫過這樣的話:[這就是吉米,一名天生注定要在舞臺上唱歌的歌手。]

有趣的是……

幾年後,這個對話成真了。

那天,詹姆斯和斯圖爾特簡單地說了自己的砸場子計劃。

他想在邁克坎貝爾和蘭斯演出的那天,跳上舞臺,假裝受邀嘉賓,搶走舞臺和觀衆。

“這麽做不好吧,吉米。”

為人厚道的斯圖爾特在得知好友的這個異想天開的計劃後,內心糾結,試圖阻攔:“這樣不行,這不合适啊……”

詹姆斯快被他唧唧歪歪、沒完沒了的勸說煩死。

他早幾年就和斯圖爾特合不來,如今一看,果然!這确實是個很好的人,可這人實在是沒趣得很。如果不是他的音樂偶爾還稱得上帶勁兒,真不敢相信這是個唱搖滾的歌手。

當然,不是說搖滾歌手一定要胡作非為,可起碼做人要有個搖滾的态度吧!

搖滾樂從來和安全、安靜、金錢、名氣、地位統統沒有關系,它是水、是風、是火、是本能的東西,是人生的态度,是對權威和主流的蔑視,老老實實、安分守己、循規蹈矩可不是什麽好事。

有什麽事,該做什麽想做什麽就去做好了!

別他媽遺憾回首往事……個P啊!

只要想想自己沖上舞臺,搶走那個傻逼邁克的全部風頭……

詹姆斯就熱血沸騰,難以自抑。

這時候誰攔他都是和他過不去!

于是,斯圖爾特沒能勸服他,自己反而還被氣夠嗆。

因為詹姆斯這個小混蛋嫌棄他不夠搖滾的同時,直接上升到了樂隊層面的攻擊,嘴賤地說‘跳舞雕塑樂隊的歌太軟,沒力量,根本不算搖滾樂隊,只能算個彈吉他、敲鼓、唱歌樂隊’。

斯圖爾特被氣得臉都白了,差點兒和他當場絕交。

但到了邁克坎貝爾和蘭斯合作演出的那一天,他還是沒好氣地跟着去了,一方面是想再攔一下,另一方面就是:“我怕你被打死了都沒人管。”

詹姆斯嘿嘿一笑。

他好哥們一樣親熱地攬住斯圖的肩膀,又不嫌對方不夠搖滾了。

他們一起來到了演出的場館。

那是個小場館。

而且,由于邁克坎貝爾表現力不夠,只能算是個錄音室歌手,所以,現場號召力不大。

這就導致,來看現場的幾百人中,最低有三分之一是沖着蘭斯來的。

但演出開始後,那些沖着蘭斯來的觀衆就驚訝地發現,在行星樂隊時,一向和吉米站在舞臺中央的黑發吉他手居然站在了舞臺的角落裏,連燈光師都沒怎麽給他打光。

事實上,這是蘭斯自己的意思。

截止到目前為止,蘭斯已經一萬次後悔和邁克坎貝爾合作了,因為這個流行歌手有一種神奇的本事:他能把所有激情四射的歌都唱得平平淡淡。

要知道,蘭斯并不是一個很好相處的人,但與性格相反的是,他在工作上極端苛刻、認真。

因此,不管出于什麽原因,當他答應為邁克坎貝爾寫歌後,确實就認認真真地考慮了這個人擅長唱的曲風。

由于走流行歌手路線的邁克一直在唱情歌。

所以,為他寫的新歌自然也是一首情歌,名字還借用了人們都熟識,萬聖節那個小孩要糖的典故,起名叫[Trick or treat](不給糖就搗蛋)。

但作為情歌,歌詞中肯定不是小孩子了,而是一個漂亮姑娘‘不給糖就搗蛋’。

然而,邁克當時看到這首歌後,卻有點兒失望,搞不明白一個萬聖節的典故有什麽好唱的。

蘭斯很無語,唱不對還他媽嫌歌不好?

想想當年他和吉米在一起時,紙巾上一句‘她今年十六歲’,對方立刻心領神會,什麽都不用教不用解釋,可這個制仗家夥……

有那麽一瞬間,蘭斯真不想把歌給邁克唱了,簡直是明珠暗投。

可合同簽了,只好将就着把歌給發行了。至于提前訂好的演出,也只能混過去。

所以,在演出開始時,蘭斯就在舞臺上劃水了。

這裏的劃水是指保持一貫水準,但拒絕做任何即興演奏,以及暴露自身的一些精彩彈奏,致力于讓自己成為一個普普通通的背景板,徹底從這場水平不高的演出中消失,最好的結果是,将來有人提到這場演出時,徹底遺忘‘吉他手是蘭斯’這個丢人的事實。

但詹姆斯看到他這樣被氣壞了:“操!我他媽受不了。”

他在舞臺下簡直暴跳如雷:“邁克坎貝爾那個逼居然敢這麽欺負人!我他媽的都沒讓蘭斯站在舞臺角落裏過……操他的!”

斯圖爾特一時間心情五味雜陳。

在來之前,這家夥還一口一個‘蘭斯傻逼’,可一看到黑發吉他手‘被欺負’,立刻就氣成這樣,真是讓人不知道說什麽好了。

但這事在詹姆斯的邏輯裏,是很正常的。

他當然可以罵蘭斯、欺負蘭斯,甚至只要他有時間和精力,一天二十四小時破口大罵這傻逼都可以,但別人欺負蘭斯就不行,除了他自己,沒人有這個權利。

因此,只要一想到那麽傲氣的蘭斯‘可憐兮兮’地被擠到舞臺上沒燈光的陰暗角落裏,低頭給人伴奏……

詹姆斯就恨不得炸了舞臺。

事已至此,斯圖爾特也不廢話去勸阻了。

他知道,看這情景,再勸什麽都沒用。

通常搖滾樂隊演出的場子,保镖一定要備齊。

因為以搖滾樂的激烈程度,所有人的情緒都将失去控制,諸如,歌迷瘋一般沖向舞臺,歌手忽然蹦下去跳水……這都是常态,所以,必須要保镖從旁看着,及時給予反應。

可遺憾的是,邁克坎貝爾作為常年唱慢悠悠情歌的KTV歌手,對此沒什麽經驗。

而他的團隊也習慣了以往那種平平靜靜演出,平平靜靜結束的美好(無聊)演出過程,在安保方面就有些疏忽。

于是,當邁克唱完那首代表作,什麽何時有人來愛他的傻逼歌後……

坐在前排位置的詹姆斯突然站了起來,周圍的觀衆不由得好奇地望過去一眼,但也沒太在意。

詹姆斯開始摘帽子、口罩、脫外套,還原地蹦兩下熱身,然後,一個助跑就從舞臺側面矯健地竄上了舞臺!

周圍一片嘩然,齊齊愕然地望着這一幕。

但本來站在角落的蘭斯卻眼神一亮,連正臉都還沒看到,僅一個側影就認出了他。

這時候,安保人員才反應過來。

但太晚了。

先不說舞臺上有蘭斯這個吃裏扒外的吉他手立刻‘投敵’。

舞臺下還有不會打架、但很仗義的斯圖爾特沖上去幫忙攔阻。

在邁克震驚到癡呆的目光中……

金發綠眼睛的小混蛋為了避免被人轟下臺,急忙笑着蹭過去,動作自然地像回自己家一樣,還伸胳膊攬住他肩膀,特別親昵地從他手中接過麥克風,朝着臺下就是一嗓子:“大家!有人,有人認識我嗎?”

舞臺上,五顏六色的絢麗燈光下,他标志性的金發閃閃發亮,綠眼睛明亮地望着臺下的觀衆們,臉上是燦爛的笑。

——啊啊!啊!

——Jimmy!Jimmy!Jimmy!

跑來看蘭斯的觀衆怎麽可能會不認識吉米?

一時間全場都響起了吉米吉米的聲音!

更誇張的是,好些行星的女歌迷激動地快要暈倒,以為遇上了什麽驚天大彩蛋。

因為……蘭斯和吉米是站在同一個舞臺上的。

她們開心地快跳起來,音調一轉,齊聲朝着舞臺喊起來:“吉米,吉米,吉米寶貝兒!”

前頭喊喊吉米沒什麽,可後頭喊的這叫個什麽玩意兒!

詹姆斯惱羞成怒:“Shut up!”

可底下觀衆根本不怕他,有起哄吹口哨的,還有哈哈大笑的。

詹姆斯自己氣了幾秒後,發現沒用,只好假裝沒聽見地轉開了話題,按照原計劃地說:“唔,很高興受邀來參加這場演出,接下來,将由我為大家帶來……”

他在這裏故意停頓了幾秒,直到觀衆們稍稍安靜後,才壓低嗓子一聲嚎:“Trick or treat——!”

等等,這是……

邁克的新歌?!

觀衆們不由得一怔。

可他們哪想到會有人不請自來,還以為這也是演出安排的特殊驚喜,頓時又齊聲歡呼起來。

什麽?什麽?!

旁邊站着的正主邁克整個人都懵逼了:誰邀請你了?誰允許你唱這歌了?開什麽玩笑呢!你怎麽滿嘴胡說八道的!?

可全場觀衆根本什麽都不知道,還在那歡呼雀躍着。

而且,更讓邁克郁悶的是,一向喜歡裝好人的他,幹不出撕破臉的流氓事,所以,在這樣的場景下,只好露出一抹尴尬的微笑,假裝對方真是自己找來的特邀嘉賓。

這時,一旁的電吉他不管不顧地飙出了Trick or treat的狂暴前奏,比平常起碼快兩倍不止。

但速度帶來的變化也是顯而易見的,那一瞬間,腎上激素狂飙的感覺幾乎難以用語言來形容!

全場為之一靜。

下一刻,掌聲雷動!

這特麽才是行星!這特麽才是行星啊!

很多老歌迷聽着那熟悉的狂飙吉他音,想哭又興奮地揮舞起了雙臂,整個場館一瞬間像是活過來了一樣,空氣中都彌漫起了熱烈而瘋狂的因子。

邁克不由得為之一驚。

他本有些不甘心這麽被奪走舞臺,可悄悄在心裏試着想唱一句,卻發現自己根本跟不上蘭斯那麽快那麽猛的狂野節奏,一時又有些沮喪。

但詹姆斯對這種節奏毫不意外。

他從容俯視舞臺下的觀衆,成竹在胸、自信滿滿,當電吉他聲又一次劃破上空,猛地拔起話筒架,踩着節奏,一步一步走到舞臺最中央,微微側頭,似笑非笑地朝着多日不見的混蛋吉他手勾了勾手指。

蘭斯也笑了。

他終于不躲在暗處的角落裏,朝着舞臺中央走去。

昔日分道揚镳的雙子星又一次站在了一起。

他們互相凝視對方的眼睛,曾經屬于兩個人的化學反應,那種奇特而劇烈的情感力量立刻又出現了。

詹姆斯率先移開視線。

他随着節奏擺動身體,抓住話筒架,一開嗓就燃爆全場:“我看見有個姑娘正在蠢蠢欲動,烈焰紅唇,長腿細腰,晃動裙擺……”

“她輕輕在你耳邊說,嗨,不給糖就搗蛋——!”

然後,他像歌詞中寫的那樣,唇幾乎貼在話筒上,輕輕地來回移動,模仿正在耳語的樣子,綠眼睛含笑望着前方,唇慢慢地吐出了每一個單詞:“Hi,Baby!Trick or treat——!”

這一刻,舞臺下的尖叫聲簡直震耳欲聾。

所有人激動地喊着叫着,一股具象化的熱浪幾乎撲面而來。

明明也站在舞臺上,卻徹底淪為路人的邁克呆滞地望着這一幕。

他像是第一次聽到這首歌一樣,渾身顫栗地自言自語:“還特麽能這麽唱?還特麽能這麽唱?這歌居然還特麽能這麽唱?”

作者有話要說:邁克:我懂了!我唱不好是因為不夠騷不夠浪!(不是……

PS.舉着話筒架唱歌的歌手有很多很多很多,所以,波米皇後主唱不是唯一的一個,大家不要看了一部電影就全都代入,以為那是他的代表了。牙叔重要的應該是氣勢,那種積極向上有力又陽剛的(健美操)感覺,有些流氓主唱抓着話筒架,跳下舞臺,橫掃千軍地去幹架;還有些低俗主唱拿着話筒架,看起來像是在跳鋼管舞;更有些惡棍主唱非常過分,舉着話筒架去砸鼓手,總之,這些行為太低俗太惡劣,就不點名批評了(都別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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