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
彌洛斯冷着臉刷了一遍信息,然後聯絡納德中将:“剛才有人在會議室偷拍,這種行為是不是可以當作洩密處理?”
納德中将那邊先是沉默了一會,然後回複:【是我疏忽,我會嚴肅處理的。】
随後便聽到他一聲大吼:“tmd哪個兔崽子趕在上級會議中偷拍!”
通訊截斷,彌洛斯用腳指頭想也知道這件事到最後肯定會不了了之。雖然頭像不過五分鐘就被撤下,但很多人都已經收藏了。
安亦倒不是很在乎,雖然這張臉與她原本的樣子有七、八分像,但畢竟不是她本人,看着那些評論,感覺就像在評論別人一樣,她并沒什麽特別的感覺。
然而,彌洛斯不爽啊!他給安亦制造身體,可不是為了給別人看的!
【粉身碎骨】的骨兵們還在熱烈的讨論着,開始研究各種讓安亦取下頭盔的方法,甚至打算組團去刷。
彌洛斯黑着臉看了半天,然後打出一行字。
骨帥:【想刷boss,先過我這一關再說(兇殘臉)】。
骨兵n號:【……】
尼瑪,這簡直就是永遠也過不了的副本啊!少将大人,你就是一個bug!
彌洛斯帶着安亦回到房間,問道:“你和我一起回3號基地嗎?”
安亦搖頭。雖然現在有了身體,但是與其他人接觸太多,也難保不露出破綻。
“嗯,我們明天就啓程。”彌洛斯并沒有挽留,盡管他很希望安亦能留下。
【3號基地那邊怎麽辦,我就這樣走了沒關系嗎?】安亦問道。
“你不用擔心,我會處理的。”彌洛斯頓一會,突然說道,“能讓我再看看你嗎?”
安亦點頭:知道你舍不得,我就勉為其難地滿足你的要求好了。
彌洛斯伸手取下她的頭盔,摸了摸她的頭發,然後捧住她的臉,輕輕在她額頭上落下一吻。
安亦擡頭望着彌洛斯,明明貼得很近,卻又好像相隔很遠。她感受不到唇的觸感,也聞不到他的氣息。即使披上人皮,她也不再是人。
心跳的感覺,動情的感覺,羞澀的感覺,yu望的感覺……她都已經沒有了。
第二天,彌洛斯帶着士兵,在納德中将等人的歡送和好真菌不舍的跟随下離開了2號基地。
梭車行駛兩天後,安亦也和彌洛斯分道揚镳。
臨行前,安亦遞給彌洛斯一件東西:【禮物。】
彌洛斯仔細一看,發現是一塊記憶芯片。随手将芯片插-入卡槽中,幾秒鐘後,彌洛斯臉上露出吃驚之色。
這竟然是……
呵,安亦,你到底還要帶給他多少驚喜?
叢林中,一片湖泊的湖底,一只全身金毛的生物緩緩從沉睡中醒來。他伸展着身體,銀色的鱗片将皮膚層層覆蓋,随即又很快隐匿于無形,只留下零星數片。
金毛在水裏翻滾了一圈,然後如一條劍魚般朝水面沖去。嘩啦一聲,他破水而出,踏着浪花,沖向彼岸,周身的氣勁在水面上留下一道長長的波紋。
安亦!
金毛輕盈地落在陸地上,正打算循着氣息去尋找安亦,告訴她自己又變厲害了,比那個雄性更厲害。
然而,安亦的氣息已經變得很淡,等他尋到原來的山洞,卻沒有看到安亦。
安亦!
金毛朝着天空大吼一聲,然後縱身一躍,消失在叢林深處。
金毛醒了?
安亦接到骷髅水蜥f的信息時,剛剛離開2號基地。後來又在路上耽誤了幾天,等她回來,已經失去了金毛的蹤影。
對此,安亦并不太擔心。以金毛的實力,這片區域應該沒有什麽生物能夠傷害他。
然而,安亦放心得太早了。金毛剛剛完成進化,能量還沒有穩定,再加上急着尋找安亦,情緒處于暴動邊緣,情況非常不妙。他在叢林中連續跑了幾天幾夜,血液受到能量的沖擊,不斷從毛孔中滲出,幾乎将他染成了一個血人。
濃烈的血腥味吸引了很多野獸,但是攝于金毛的威勢,并沒有什麽生物敢挑釁他。除了一種,那就是——綠妖。
無論金毛有多強,一旦被綠妖沾上,瞬間就會變成一堆白骨。敏銳的第六感,讓他及時感知到危險,在綠妖出現前遠遠遁走。但是,他身上的血腥味對綠妖有着極大的吸引力,逃奔數百裏,依然不緊不慢地綴在他身後。
金毛的體力幾乎達到了極限,速度也越來越慢。就在他即将被綠妖趕上時,突然聞到了一股熟悉的氣息。
安亦,是安亦!
金毛渙散的眼瞳重新閃耀光彩,積蓄最後一份力量,想氣息所在的方向沖去。
快了,就快了。
穿過茂密的樹叢,眼前豁然開朗,明媚的陽光下,那人就在山石邊……
撲通一聲,金毛精疲力盡,重重倒在地上。
彼時,安亦正在洞口煉骨,忽然有所感應,擡頭望去,赫然見一個血人從樹叢中沖出來,僅僅看了她一眼,便暈倒在地上。
金毛?安亦還來不及吃驚,就看見随後而至的綠妖。
她快速沖過去,在綠妖即将碰到金毛時,激活了一塊骨雕。
安亦早就發現,骨雕生成的靈獸,對綠妖具有一定震懾作用。雖然無法對它造成傷害,卻能将其驅離。
果然,十二生肖之虎靈一出,綠妖立刻放棄金毛,消失在空中。
山洞中,金毛趴在草席上,安靜地沉睡着。不知過了多久,他緩緩從昏迷中醒過來。
手上傳來一陣冰涼的觸感,他轉頭看去,只見一個“人”正在幫他擦拭手上的血跡,動作輕柔,神色專注。
人?金毛嗅了嗅,這熟悉的氣味,确實是安亦。他不可置信地瞪大眼睛,安亦長肉了?!
他忍不住用手指戳了戳安亦的皮,軟軟的,溫溫的,還很有彈性。
【別亂戳。】安亦拍開金毛作怪的手。再讓他戳下去,人皮肯定會被戳破。
真的長肉了!金毛一躍而起,興奮地将安亦撲倒,在她脖子上嗅來嗅去。然後擡起頭,眼中露出疑惑之色。
奇怪,聞起來不像肉的味道。
金毛亮出牙齒,打算咬一口試試。安亦連忙阻止,用力在他胸口推了推,讓他起開。
金毛動也不動,繼續壓着她,手指在她的身上劃來劃去,駕輕就熟地将她的制服撕成了條條。
這只流氓!安亦顧不上袒-胸-露-乳,竭盡所能地留下了最後一片遮-羞-布。
金毛似乎對她的新身體很感興趣,連身上的傷也懶得理會,聚精會神地研究人體之美。
看完正面,他又将安亦反過來,開始觀察背面。
察覺某只魔爪正在捏她的屁股,安亦忍無可忍,擡手按住後腦,5秒後,原本光滑的後背突然裂開一條長長的縫隙。
裂開了!安亦的皮裂、開、了!!!
金毛張大嘴巴,臉上又露出了久違的“怎麽會這樣”的驚吓表情。
接着,他又看到安亦扒開自己的皮,将頭顱取出來,然後慢悠悠地蛻掉整個身體的人皮,露出一具白花花的骨頭架子。
安亦“蛻完皮”後,重新把自己的頭裝好,見金毛一臉呆滞,便伸手拍了拍他的肩,結果他往旁邊一倒,就這樣暈過了去。
安亦:是不是真的有這麽可怕啊?居然被吓暈了……
不過,也有可能是他重傷未愈,精神過度亢奮所以引起的暈眩。
安亦用“浮”字訣将金毛送回草席,然後将人皮收好,決定在野外生活期間,盡量不披人皮,免得吓壞某人脆弱的小心髒。
看着金毛身上的血跡,安亦想了想,幹脆将他移到水裏,直接在水裏幫他清洗身體。金毛的恢複能力比彌洛斯更勝一籌,只要不是毀滅性創傷,基本都能自愈。
安亦不知道他這幾天經歷了什麽,但看他疲憊的樣子,應該過得不太好。安亦細心地幫他清洗毛發和血跡,金毛十分安分,沒有絲毫掙紮和抗拒,即使在昏迷中,也是那樣信任着安亦。
清洗完畢,安亦把他放到草席上,剛準備離開,腿骨突然被一只大手抓住。抓得太緊,安亦沒法掙脫,只好暫時将腿骨留在他手裏,自己坐到一旁研究骨頭去了。
安亦沒有看到,抱着腿骨的金毛,眉目舒展,好像得到了什麽寶貝,睡得十分安心。
第二天,金毛的精神恢複了大半,看到手上的腿骨,第一時間尋找安亦。見到她就坐在不遠處,立刻眉開眼笑,甩着尾巴湊過去。
安亦看了他一眼,指指自己缺了半截腿骨的腿,示意他把骨頭裝回去。
金毛馬上照做,擡起她的肱骨,将小腿骨往上裝,試了好幾次,終于把骨頭接好。他擡起頭,歡快地搖着尾巴,一臉“快來表揚我、快來表揚我”的驕傲樣。
不錯。安亦摸摸他的腦袋,以示鼓勵。
以前看得多的都是男人或女人替情人溫柔地穿鞋,到她這裏,就直接變成豪放地接腿了。
這畫風太美,注定鬼畜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