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亂罪
卞洛婉時常疑心自己當下的生活不夠真實。
這種疑心在一覺醒來的清晨最為明顯。
她要反應一會兒,等待一瞬間的清明驅散疑心,拯救集體蒙圈的腦回路。
“哦……我結婚了,對方是我暗戀了十四年的初戀,娛樂圈當下紅到發紫的演員兼歌手栾一骞。跟做夢似的,夢想成真的感覺大抵是如此罷。”卞洛婉這般想着,心花怒放,一路開到眉梢唇角,香甜的芬芳就此滋生了美意,給一日之始注入活力。
早晨的時光寶貴且匆匆,從起床到上班,中間不過一個多小時的時間,卞洛婉卻安排得相當有條理,她拉筋、穿衣、洗漱、化妝,聽BBC紀錄片,浏覽了晨間新聞,還給自己準備了簡單、營養,樣式精致的早餐。
好心情在看到樓下沖她雙閃着的車燈時戛然而止。
車裏,叫趙嵘的男人正緊握方向盤,用卞洛婉所懼怕的那雙眼睛盯着她。
卞洛婉吓得想逃,卻依然環顧四周,三步并作兩步上了他的車。
心虛無比。
鬼祟慌張。
越害怕她面上越是若無其事,昂首挺胸,微擡了下巴,走出自然風來。
趙嵘繃着一張臉,朝副駕的卞洛婉側了側腦袋,卞洛婉會意,飛快在他臉上親了下。一眼瞥見臉熟的人在外面遛狗,她一把推開趙嵘,手忙腳亂戴上口罩墨鏡遮住臉,把挽起的長發放了下來。
罪惡感和恐懼感幾乎要将她殺死。
盡管她心裏很清楚,這裏的人都不知道她是有丈夫的人,更不會知道她老公就是大明星栾一骞。
絕對猜不到她親吻的是合法伴侶之外的其他人。
她的良心在玩命兒地譴責她,讓她宛如驚弓之鳥。
突然被推開的趙嵘心裏不爽,他把并不和悅的臉板得更嚴肅:“把口罩和墨鏡都摘掉,再在我面前這樣,一周找你兩次改為三次。”
一位牽着狗的老太太慢慢走過,以別扭的姿勢轉着腦袋朝車裏看。
卞洛婉心下一驚,本能縮了身體低頭假裝在包裏翻東西,板栗色的發簾将她隔在了老太太的視線之外。
她對周遭的一切都極度敏感。
她就像在無數個攝像頭下作案的罪人,無法不敏感。
趙嵘見她這副模樣,粗魯地将卞洛婉扯近自己,撩開她的頭發,帶着怒意來了個深吻,見她掙紮,便箍緊了卞洛婉進行更親密的動作。
卞洛婉在舌吻下不再抵抗。
她在心灰意冷中控制不住地設想老太太是否有看到,看到了會是什麽樣的表情。肯定是不能接受的。
她的掙紮會讓情況變得更糟。
見卞洛婉順從了,趙嵘也不再用強。
他放開卞洛婉,拆開濕巾掰過車鏡将自己嘴上臉上沾到的口紅擦幹淨。
他遞給卞洛婉一瓶漱口水,本該遍布欲望的臉上盡是興致缺缺之意。
“能不能關掉雙閃?”
趙嵘伸手按熄:“以後你每周多騰一晚出來。”
“一周兩天還不夠嗎?”卞洛婉柔聲的質問中帶着近乎乞憐的卑微。
趙嵘聞言斜睨着她,反唇相譏:“我是夠了,能滿足得了你嗎?”
“你怎麽能講這種話?太……無無恥了,我們講好的——”後面的話她根本說不下去,也沒勇氣說下去。
她怵趙嵘,與任何一個面對暴徒的毫無還擊之力的受害者懷有一模一樣的怵。
她不把他正常人看,所以強迫自己順着他,一舉一動力求保持理智,做出假設思量後果。
她甚至想過,激怒了這個人,他會不會殺了自己,毀屍滅跡。
“你給我傳授點兒怎麽不無恥的大道理,日後我們可以聊聊自我保護常識。”
趙嵘想和她聊自我保護常識?
這話在卞洛婉聽來無恥至極,氣得腦袋發懵的她不想接,也不知道如何接。為了未免在混亂的情況下說錯話,她選擇保持緘默。
趙嵘把卞洛婉抱在懷裏的手提包揪出,側身扔到後座:“系好安全帶,我送你到單位,你要學着養成上車就系安全帶的習慣。”
她最大的安全隐患就是他趙嵘。
卞洛婉壓下一肚子的恨意乖巧地嗯了聲,柔了嗓音說:“我會注意,你開車注意安全”。
言多必失,誰知道哪個字眼會碰到趙嵘的雷區。在沒有完全摸清趙嵘的脾性之前,卞洛婉盡量減少與趙嵘言語交流。她不保證能在談不攏的狀态下始終控制好自己的情緒。
卞洛婉不想承認,趙嵘其實挺會來事的,精準解讀了她的暗示,專心開車,不置一詞,這大概是他至今仍逍遙法外的重要原因。
要是他一而再再而三地用言語羞辱她,她腦袋一熱說不定會跟他拼命。
這種念頭時不時冒出來,引爆她心裏的糾結,挑戰她的耐心。
她不能轉頭去看身邊這個叫趙嵘的陌生人,她的眼神會拆除她的僞裝,洩露她的情緒。
她太恨了。
恨不能找個機會将他千刀萬剮!碎屍萬段!每天必做的事情就是詛咒他意外死掉。
卞洛婉臆想了不下一萬種趙嵘的死法,想象将數不清的刑具一一用在他身上,又深覺讓這種變态罪犯意外死掉或受點皮肉之苦太便宜他。
不管什麽死法都解不了她的心頭之恨。
她太恨了,以至于想不出如何處置他才是最佳策略。
她不敢輕舉妄動。
有多恨,就有多怕。
她有把柄捏在趙嵘手上。
婚內……出軌……
盡管被強迫的。
但這已經成了既定事實。
她是受害者,是不能申訴的受害者,一旦被第三個人知道這件事情,她不知道接下來會發生什麽。
她只知道這事絕對要瞞着栾子骞。
若被他知道了,即便她是受害者,栾子骞看她的眼光也會有所不同。這事會成為他一輩子的恥辱,他們之間永遠的隔閡。
他們結婚還不到三個月,還有一輩子的路要一起走。
這等惡心之事不能毀了她的婚姻。
她暗戀了栾子骞十四年,嚴格算來,十四年不止。
她在別人的贊美裏知道自己有多漂亮,特清純特仙兒的那種漂亮,不僅如此,她還集溫柔、大方、才華、氣質于一身。追她的男生前仆後繼,她經受住了形形□□的誘惑,沒在躁動的年紀裏越雷池一步。
因為她早在十三歲那年就把心給了童星出身的栾一骞。
她對着電視立誓,要做個招人疼的好女孩,不斷提升自身素質,這樣,在未來遇見栾一骞的時候,能吸引到他,讓他愛上自己,和他白首齊眉。
她把自己當做羔羊,把給予和保留看成了一種獻祭儀式。
這十四年真的太難熬了。
十三歲正是情窦初開之時,二十七歲她已明顯感覺到了衰老,這中間都是空白的。那麽多優秀的人锲而不舍地追她,而栾一骞又是那麽的遙遠,一日比一日遠,他從十八線明星跻身一線,他越紅,粉絲越多,她就越辨不清是替他高興,還是為自己感到喪氣。
那些粉絲追着他全國跑,活躍在網絡,為他準備生日會、為他掐架……做很多很多她自嘆弗如的事情。
她不是個特別聰明的女孩,做不到一邊瘋狂追星,一邊讓自己變得更好,相比之下,她選擇了後者,只默默關注着栾一骞,酌情為他做點力所能及的事情。
因為他的女粉群體太龐大了,她不是栾一骞粉絲中最有錢的那個,最漂亮的那個,最有才情的那個……哪個最字她都占不下……
不是沒有動搖過,能堅持下來并不容易。
尤其是最後的三年,多方壓力接踵而至,她差點就被逼出了神經質。
不過,她做到了。
她堅守了十四年。
在這十四年的純上,她想她應該是占了個最字的。
在遇到趙嵘之前,她純潔,或者曾經純潔過。
她善良,或者曾經善良過。
遇到趙嵘之後,她感覺得到自己的變化。
她将自己孤立,面對周遭所有人,包括她最愛最親的丈夫,她的純和善已經需要僞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