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貼在他胸口的時候,甘卻能聽見他的心跳聲, 隔着衣服, 隐隐的狂, 無名的傷。
聽了一會兒, 她擡頭問他:“你不激動呀?”
約莫是覺得好笑,他露出一種涼薄的笑, “理由。”
“我們在一起了呀!”
“我們不是在一起好多天了嗎?”
“那不一樣!”甘卻努力啓動自己的所有語言儲備向他解釋, “之前那樣, 雖然是在一起,但你也可以随時扔下我的嘛;可是現在的在一起,就意味着、你不可以随便不要我啦。”
張存夜習慣性挑了挑眉, 沒回應。
“所以所以,張張你真的不想跟我一樣開心嗎?”她執着地仰着臉詢問,呵出的熱氣在冬夜的街頭像夢幻雲朵一般。
他垂眸瞧了她好一會兒, 屈指在她微翹的鼻尖輕輕蹭了一下。
“我不是告訴過你嗎?每一種人開心的方式是不盡相同的。”
“是告訴過我, 但是……”甘卻猶豫了短暫的幾秒,“難道我們不是同一種人嗎?”
“你猜。”
“我猜……是吧。”
他又像方才那樣笑了笑, “那就是。”
“嘿嘿, 我就知道嘛, 怎麽可能不是同一種。”
張存夜沒再搭話, 攬着她肩膀往廣場走去。
走了好幾分鐘, 甘卻才猛然反應過來,側首指着他,“那你到底開不開心呀?”
他眉眼無瀾, 反倒透着點捉弄的意思,對着左邊的人露出牙齒,“開心,嘻--嘻--嘻。”
麻雀兒終于滿足了,反手向上拉住他垂在她左邊鎖骨處的長指,慢悠悠晃着,笑顏逐開。
廣場一角有詩社活動,宣傳者們正在賣力吸引過路人的目光,希望多拉些人參加活動。
甘卻的注意力立刻被他們勾走了,不停地扭頭去看。
“怎麽,會作詩啊?”他随口調侃。
“不會唉,”她老老實實承認,“就是覺得好像很好玩的樣子。”
“詩社活動永遠都出不了什麽名篇,圖的就是熱鬧。”
“這樣呀,”她扯着他的食指晃來晃去,試探着問,“那張張你會作詩嗎?”
還沒等他回答,她又立刻補了一句:“我感覺你一定會!而且肯定特別厲害。”
張存夜:媽的,這傻子真會給人戴高帽。
“你的感覺都是錯誤的,那叫‘錯覺’。”他怎麽可能中她這種拙劣的圈套。
“哎呀你就、就帶我去看看嘛,看一眼就走啦。”她的腦袋在他身側蹭來蹭去。
張存夜:很好,試圖撒嬌了。
他的腳步停都沒停,說:“看一眼我會死。”
“你胡說!哪會那麽嚴重嘛!”
“我說會就會。”
甘卻氣結,身後的詩社活動就快開幕了,她的眼睛滴溜溜地轉來轉去。
“哎呦,我的腳!”
她松開他的手,彎下腰去查看自己的腳踝,委屈巴巴地說:“好像扭到了,好痛啊,走不了了……”
張存夜咬了咬唇角:特麽還會耍賴呢,本事不小。
垂着眼簾靜靜看着蹲在地上的人,不一會兒,他轉身就往回走,什麽也沒說,勝券在握。
不,是各妥協一半。
果不其然,剛剛還說扭了腳的人立刻生龍活虎地跟過來,模樣狗腿地笑着挽他手臂。
“你要帶我去啦?”
他輕哼一聲,不想理她。
在這一年的荷蘭,在經歷了不長不短的十幾年人生之後,張存夜偏執又清醒地認為:
太義無反顧的感情,終有一天會太辛苦,沒有退路,卻又什麽都留不住。
你愛的人終将離你而去,愛你的人也會傷你至深。
只有詩人和瘋子,才過分強調人類的感情,才會把感情奉為全宇宙最玄妙的續命藥。
因為只有這兩種人才擁有慣性自欺的能力。
他一向欣賞不來以感情為主題的詩作,他偏愛那些指向生命和人性最深處矛盾的語言。
而這一類廣場或者地下的詩社活動,通常都充斥着陳詞濫調和自我陶醉,談論男女愛情,歌頌家國情誼。
沒意思。
“這位置能看到那個光圈嗎?”他難得地想起她的身高,站在人群中很容易被遮住視線。
甘卻左右挪着角度,但無論挪到哪兒都有人擋住她。
只能苦惱地跟他說:“張張,我好像真的很矮哎。”
“別指望我把你舉起來。”
“什麽呀,我又沒有說……”
甘卻想象一下那畫面就覺得害羞,然後又想到他的體重,頓時找到了底氣。
“再說了,你、你的力氣也不夠呀,舉高高什麽的,你就吹啦。”
張存夜一瞬不瞬地盯着她看,用眼神把她全身上下兇了個遍,爾後說:“來,湊我耳邊再說一遍。”
她縮了縮脖子,往旁邊躲,“我不!我、我忘詞了……”
其實她不算矮,有着正常十七歲女孩子該有的身高。
但這裏的圍觀群衆實在太多,張存夜只能帶着她往前擠,擠着擠着,不知怎麽的就擠到了最前面一圈。
“行嗎?”他問她,同時下意識戴上衛衣連帽。
“簡直太棒啦!”甘卻還是第一次圍觀這種大型活動,總感覺會有很厲害的場面上演。
她伸手過去,想牽他的手,但他把兩手揣在自己衛衣口袋裏了,沉靜地站在那裏,看着人群中間的那個圓形站臺。
有那麽幾秒,甘卻覺得他像個水晶氣泡一樣,與這座城的熱鬧繁華格格不入,疏離又脆弱。
他的前後左右,人頭攢動,霓虹燈閃,鼓點作響,一切都是彩色的,亮色的,鮮活的,生動的。
唯獨他這個人,站在那裏成了灰色的幻影。
甘卻瞄了瞄他的口袋,悄悄把自己的手塞進去,摸到他冰涼的長指。
“做什麽?”張存夜瞥了她一眼,語氣不怎麽好。
“暖嗎?”她握住他的手,笑嘻嘻地仰臉問他。
“拿開。”
“不要!”
她大着膽靠過去,依偎在他身旁說:“情侶應該牽手的呀,下午的時候你說我們不是,但現在已經是啦!”
他沒再讓她把手拿開,任她握着。但也沒再跟她說話。
他似乎把全部注意力都放在那個站臺上,又似乎在盯着某個虛空的地方。
詩社活動的主持人講了幾句開場白之後,陸續有人站上去朗誦詩句。
甘卻跟着衆人偶爾鼓掌,但是那些詩句她一句都聽不懂,只感覺這些人讀書的調子都抑揚頓挫的,好像很高深的樣子。
鬧鬧騰騰地進行了大半個小時,她拿眼角餘光去瞄身旁的人,發現他還是那副樣子。似乎很認真,又似乎在神游。
中間突如其來一個所謂的随機抽人環節,好死不死地他們就站在第一圈。
眼看着主持人抱着抽號箱逮人抽了大半圈也沒抽出一個半個來,到了他們這裏,張存夜往後倒退,藏進後面的人群中。
但是他沒來得及通知那一臉懵的傻子,于是就眼睜睜地看着她傻乎乎地把手伸進小箱子裏。
然後再耳力分明地聽着主持人宣布她成為了今晚第一位“街頭詩人”,有請她上臺随口作詩。
靠,連英語都不會說,他們想她念出什麽詩來?
還“街頭詩人”……舉辦活動的組織者怕是缺了個腦子。
甘卻一頭霧水,轉身去搜尋他的身影。
張存夜認栽了,上前跟主持人交談了幾句,表示他願意代替女朋友上去謅兩句。
“待着別亂跑。”他回頭囑咐她。
仍然茫然得不行的甘卻乖乖點頭,然後就看見他兩手插着兜走上那個圓形站臺。
一圈亮而不刺眼的強光籠在他周身,人群漸漸安靜下來,像等待之前每一位朗誦者開口那樣。
骨節分明的漂亮手指輕輕搭在固定式話筒邊上,他清了清嗓子。
手長得好看的人做小動作顯得格外優雅,但只有甘卻知道他掌心的皮膚過敏還沒好。
他很快就開始了,說英語時語速流暢而适中。
可惜她什麽都聽不懂。
什麽……都聽不懂。
今夜的氣溫很冷,他穿得依然單薄而寬松,修身又閑适;他的膚色在燈光下看起來白得更加不真實,輪廓更加分明。
甘卻舔了舔唇,眯着眼仔細看他的一舉一動。
他垂着眸站在那裏不緊不慢地說話,疏離感所帶來的光輝和獨特使得他輕而易舉吸引人群的目光。
她覺得胸口有點悶,反複刮着衣角,想要他快點下來。
終于挨到他念完,還沒等他彎腰致謝,甘卻就扯着嗓子喊了他一句。
張存夜分神看了她一眼,略匆忙地低首收了個尾,從臺上走下來。
掌聲從人群中響起,主持人想拉住他不讓走,甘卻立刻跑過去抱住他手臂,朝着主持人笑了笑,然後趕緊拉着他往外擠,搶親一般。
“被人下藥了?”張存夜被她拉着走,皺了皺眉。
“快走啦!我不喜歡這地兒了。”
“自作孽。”
“是啦是啦,是我自找的。”
終于擠出來之後,她依然兩手抱着他手臂沒放開,臉貼着他衣服。
“十八歲,以後我們不要來這種地方了。”
這種地方讓她覺得他很陌生。
好像只要她一放開手,他在喧鬧的人群中就可以閃耀。
而他一發光,她就看不清他的面目;
他一發光,注視的地方就總是那麽遙遠,仿佛是她永遠夠不到的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