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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4章 修仙?修魔?

言歌覺得,若是他長得醜陋不堪,絕不會大言不慚的說出這種話。

所以她眼帶迷惑的望着他:“主人,我嫌棄自己,亦憎惡如今的自己,我覺得這樣的生活,似乎時刻都在煉獄中。”

他的手指,沿着她的腿緩緩地游走,用了雙修功法又開始取悅她的身體。

“無妨。”他對言歌這話不置可否:“有我陪你。”

“快樂吧。”他親吻她的眉眼,在她唇際輕輕說:“這是你快樂的時間。”

言歌便讓自己看似沉醉在了這樣的歡愉中。

她雙手摟上他的脖子,臉蹭在他的脖頸處,低低的,似無法抑制般的,一聲聲輕喊:“主人……”

他手指,撫上她沁出了一滴淚意的眼角,唇在她的耳珠上愛憐般的親了親。

整個車廂裏都是旖旎春光。

男女歡好後的濃郁氣味将車廂裏的冷香覆蓋,他瞟了眼累極了般熟睡的女人,掐了一個訣将身體清理幹淨,這才慢條斯理的,穿着他的衣服。

縱還是一身紅袍,但已經不是先前那一套。

車子本身是件法器,他的心神一動,馬車已經轉了一個彎朝另一個方向而去。

言歌一直到午夜之後才清醒。

馬車頂上有一顆夜明珠,将車子裏照的蒙蒙亮。

一身紅袍的男人就坐在她不遠處的書桌旁。

依着靠枕半躺着的他執了一本書在翻看。

見言歌睜眼,他說:“城內西風客棧中住着一個叫沈十三的胖子,性情殘暴,最喜虐待弱小,你可将他當你的目标。”

宿主每日都需要在別的男人身上汲取生氣才能保持如今這不壞之身。

那些被宿主“睡過”的男人,都會在事後變成一具風幹了般的屍體,風一吹就散成灰燼。

所以宿主将這些男人都定義在了大奸大惡之徒上。

午夜一過,言歌這身體已經沒有半點疤痕,一伸手,手指白嫩蔥長,光是看這麽一雙手,都能感覺出手的主人是如何的傾國傾城。

言歌不懂這男子是用的什麽辦法将宿主“複活”的,每一天,宿主都會在午夜過後恢複她自己的身體容貌,可一旦日頭出來,她的身體就會緩緩的龜裂,那些醜陋的疤痕也會一點點的遍布她的全身,不是毫無感覺。

因為每一次的龜裂,每一次的疤痕“複出”都會像是被人無形中一劍劍的斬殺在她身上,疼的撕心裂肺。

從一開始疼得生不如死,到後來,日複一日,宿主已經習慣這樣的疼痛,習慣了每天在日出之前與不同的男人承歡好讓自己活下去。

言歌聞言,并不曾動,她說:“不能用別的辦法嗎?我膩了那些男人。”

這種話,宿主一開始何嘗沒有說過。

可沒有別的辦法啊,她要活下去,就必須要去做。

沒有任何選擇的餘地!

男人的目光終于從書本中轉移,他擡眼,望着言歌。

夜明珠蒙蒙光輝将他映照的越加似天際邊的仙人一般聖潔而又完美,

唯有他額間一點紅痣鮮豔如血般似要滴出,令他總算不再那麽缥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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