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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依舊是一張巴掌大的娃娃臉,皮膚粉嫩嫩的,身材一如以往的纖細婀娜,和他面對面的哈昀心跟幾年前并沒有太大差別,只是少了笑容,變成了一張冰雪似的冷漠容顏,少了天真,多了一份輕熟女的魅力。

“好久不見,你好嗎?”

對女人,他是很挑的,向來他只要抱最好的,可這些年過去,他恍然大悟,所謂的“最好的”是他放手讓人走掉的她。

看着放在桌上的珍珠奶茶,茶是紅茶,珍珠有波霸和小珍珠,這是她喜歡的混搭法。

她慢吞吞地把眼光移向眼前男人,他的唇形薄而有力,談吐的時候還是那麽好看。

他的唇是她喜歡的,他有管挺直、鼻翼豐厚有肉的鼻子,一雙開得很燦爛的桃花眼,眼色不是沉重的黑,而是剔透的琥珀,比女生還要高翹的睫毛,這個人、這張臉,只要随便站出來,就會吸睛到引起暴動的程度。

以前在他身邊看過太多。

不過這些都過去了。

很多人總愛說唇薄的人無情,她不以為意,想不到竟是以切膚之痛的經驗告訴她愛一個人愛到沉淪,很容易看不見周遭的一切。

“謝謝,我很好,沒有缺手缺腳,每頓飯也吃得很飽,過得很自在。”她看似平常,其實倒吸了一口氣,不讓自己表現出任何情緒來。

但是對她一言一行抱着最高注意力的韓漱發現她抓起了餐巾紙,卷成了筒狀。

打從看見他,她的表情從震驚、錯愕、不信到最後變成防備,他全看在眼底,盡管她目光維持着冷靜和平淡,可是她那一緊張就會折騰放在手邊小東西的習慣,卻讓跟她生活過的人知曉她內心是緊張的。

那也就表示……見到他,她還是有情緒的。

“看得出來你氣色很好。我可以坐下嗎?”本來不安的他像吃進了一顆定心丸。

“不可以,我有朋友。”她不是婉轉拒絕,是悍然。

“哈昀心,多個人沒什麽不好,韓老板可是一番好意。”剛從舞池回來的薛曼妮看傻了眼。

韓老板欸,只有沒腦袋的人會拒絕他,他可是藍紙的“地基主”哪,不給他面子,就別想在這裏混了。

哈昀心瞪她。

薛曼妮皮皮地笑。

這兩人一看就是有譜,那種吱吱響的火花,可不是每對男女都有的,此時不待,要等到頭發胡須白嗎?

于是韓漱不客氣地挑了哈昀心的對面坐下。

“這位美麗的小姐想喝什麽盡量叫,今天這裏的消費都算我的。”他的“撒密蘇”給得很大方。

“你說我嗎?你真會說話!”薛曼妮暈陶陶的。“那我跟昀心就不客氣了。”哇!眉眼分明,五官深邃,微微勾起的嘴角是殺人武器。

哈昀心卻是倒了胃口,“你們慢聊,我有事先走了。”拿起包包,頭也不回地走了。

“喂喂喂,哈昀心,你給我站住,你急什麽?欸欸……等我一下……對不起,韓老板。”慢了一分鐘才反應過來的傻大姊向韓漱道了聲歉,也抓起自己的LV當季新款包追了出去。

韓漱看着那杯動也沒動的珍珠奶茶,心裏湧上一股說不出來的澀然,那是不被需要的失落感。

她就這麽讨厭他?連一句話也不想跟他說。

快步走出巷子的哈昀心一下就被薛曼妮追上了。

“我的大小姐,拜托等我一下啦。”腳下踩的是三寸高跟鞋,美則美矣,就是不适合跑步。

哈昀心只好緩下腳步。

“我說你這家夥,你最好給我解釋清楚,你幹嘛見了韓老板就像見到鬼似的?以前給你介紹男朋友好歹你還會跟人家哈啦幾句,今天這麽不客氣,哈昀心,有鬼喔!”

根據她看日韓臺偶像劇多年的心得,哈昀心表現這麽失常,一定有不可告人的秘密。

想聽秘密,是出自她對好友的關懷,也是女人的最愛喽。

“我怎麽可能跟那個混蛋有什麽!”

哇!都罵人家混蛋了,還沒什麽?

“明天還要上班,你也早點回去吧。”哈昀心沒擺壞臉色給薛曼妮看,只是在陳述一件事實。

薛曼妮出社會至今,她的許多女性朋友中就數哈昀心脾氣最好,個性最體貼,雖然說,男女組成一個家庭後又分手一定是兩造都有問題,可是就算打死她,她還是不相信哈昀心的婚姻失敗問題是出在她身上。

“睡覺?”薛曼妮怪叫。“哈昀心,你又不是明天要趕上學的小學生,你想唬弄誰啊?”

“你到底想知道什麽?”走出巷子,對街的百貨公司人潮如織,她幹脆就着行人道大廣告看板下面的椅子坐下,捏着包包的指尖竟微微顫抖。

“那個藍紙的老板你認識吧?”逼供開始。

“他是酒吧的老板?”他和薛曼妮的對話她幾乎什麽也沒聽進去,此刻當然覺得意外。

他不應該是很紅的歌星嗎?那麽愛唱歌的人,為什麽離開歌壇?當他被發掘的時候那快樂的樣子,他還抱着她,兩個人跳了一曲無聲的探戈,那種甜蜜镂在她心底,永遠不會忘記。

這些年她忙着沉澱自己,想在工作上得到成就……也刻意地對娛樂圈不聞不問,久了自然也不再關心。

她告訴自己,人時刻都在變,世上沒有永遠的工作,沒有永遠的愛情,轉換跑道不需要大驚小怪。

“我知道他的時候,他就是藍紙的老板了,而且對女人冷酷出名,哪個女人想跟他搭讪,就算是天仙尤物最後也只能抹一鼻子灰。”

“我們認識的是同一個人嗎?”哈昀心以為薛曼妮在說笑。

“你說,你跟他到底是怎麽認識的?趕快說,我好想知道。”打破砂鍋問到底,絕對是薛曼妮身為女人發揮得最淋漓盡致的優點之一。

“他是我前夫。”

“啥?!”

“你那什麽怪樣子,有必要那麽誇張嗎?小心長皺紋。”她還有心調侃薛曼妮。

“雖然說我知道你曾經結婚又離婚,沒想到……唉,人生何處不相逢,臺北真的很小呢。”

咽了咽口水,自己剛剛在酒吧裏也太過雞婆了。

“是啊。”哈昀心好笑地瞅她一眼,回應語氣很淡。

“你不生氣?”

“有什麽好生氣的。”

“我亂撮合,你沒給我一巴掌真是謝謝你了。”有時候她真讨厭自己一頭熱的個性,容易惹事。

“你的個性我還不清楚喔,明天中午買兩個布丁來贖罪就好了。”

“哈昀心,你就是這點讓人疼,現在的女人哪個眼睛不長在腦門上,就你溫柔明理又聰明,我為什麽不是男人,要不,二話不說把你娶回家供起來,天天三炷香膜拜。”

“胡說什麽。”哈昀心太知道死黨的口沒遮攔,要真跟她讨較,不如氣死自己比較快。

“對了,你說韓老板是你前夫,就是那個你從讀書時期就喜歡上他,一路為他做牛做馬,不管婚前婚後花邊新聞沒斷過,跟女人總是不清不楚的臭男人?”薛曼妮氣得咬牙切齒。

一個女人的青春多寶貴,為一個男人無怨無悔也就算了,那個男的還不知道要珍惜,見異思遷,一點貞操也沒有,守着這種男人根本是跟自己過不去嘛。

“都過去了。”韓漱之前的歌星身份敏感,薛曼妮問起,她也只是敷衍帶過去。由于狂潮是視覺系的搖滾樂團,所以薛曼妮才沒認出韓老板就是狂潮的Light.

“打野食的男人最可惡了!”她說得義憤填膺,恨不得“落人”打得他屁滾尿流,替全世界所有的女性出氣。“女人哪,還是不用太賢慧,別說男人花心,就現在一堆包二奶、小三上門嗆聲的,都是男人惹的禍!”

“瞧你在說什麽,哪有人鼓吹做壞女人的?愛一個人願意為他付出,跟賢不賢慧一點關系也沒有,不過你說得對,擁有自我也是很重要的。”一個沒有自我的女人,別人也不會來愛你。

“你一點都不想念他嗎?”薛曼妮問得小心,食指跟拇指拉出那麽一咪咪的微小距離來。

“想他?為什麽?我好不容易才忘掉他。”

喜歡一個人容易,還是忘記一個人簡單?她花了好幾年才把韓漱從心裏剔除,今天的見面只能說是意外,既然是意外,若只是自讨苦吃,她很久不做那種傻事了。

“這樣啊——也好,一個沒心沒肺的男人比一包乖乖還不如,欸,這麽說還侮辱了乖乖,算了,以後這家店咱們不來了,就當拒絕往來戶。”

“你啊,連續劇別看太多,我真的要回去了,明天還有好幾個會議要開。”她掐掐薛曼妮氣嘟嘟的臉頰,心裏眼裏完全是把她當妹妹看。

朋友站在她這邊讓她很窩心,不過是偶遇,就翻攪出這麽多情緒來,實在不必要。

人生沒什麽了不起的,以前的她太傻、太天真,傻得以為愛一個人就要天長地久,天真地以為用盡全部力氣愛一個人,他也會傾心地愛你。這些年,有了年紀才真正明白,愛情只是賀爾蒙錯亂時候的産物,過去了,就消失了。

“我送你。”

“不用,我想走路,靜一靜。”她的腦袋需要醒一醒。

都九月天了,天氣一點也不涼,這聖嬰效應反得很過火,大自然的氣候變化實在教人擔心。

和薛曼妮揮手道別,哈昀心慢慢地沒入夜色還有交錯的霓虹燈中。

她住的地方是一棟中古公寓大樓,外頭貼小磁磚,十層樓高。

一層兩戶格局,有電梯,但沒有管理員,可是有很多熱心守望相助的左鄰右舍,算是一個很不錯的社區。

離婚後,她就落腳在這裏。

三十坪大的房間,有客廳、卧房,還有一間書房,洗衣機擺在陽臺上,兩盆耐曬的蘆荟,和過年時買來增添喜慶氣氛,如今只剩下長梗綠葉的蝴蝶蘭,再來就是曬衣架了。

客廳鋪着原木地板,靠牆散置着五顏六色帶流蘇的軟墊,木架上有布做的兔娃娃、泥塑碗盤都是她的傑作。每逢假日,她就不辭辛苦地去到莺歌學陶藝,幾年下來不敢說有小成,倒是省了不少買鍋碗瓢盆的錢,至于她從海邊撿回來的漂流木則變成了奇形怪狀的木雕,放在角落,為單調的屋子增添了不少自然的風味。

屋子裏擺的都是有溫度的玩藝,她一樣一樣從外面搬回來,全是她生活的痕跡,盡管在別人眼中只是蟹殼差不多點大的公寓,但是每天下班回來,沉浸其中,她很滿足。

歷經失敗的婚姻,雖然令人挫折,可是也因為這樣,讓她明白了世界之大,生活中無所不在的感動,更學會放松自己、善待自己,讓自己變得快樂又有自信。

松開綁得一絲不茍的頭發,随手把頭發弄散,脫下套裝窄裙,她全身只剩下連身裙內衣,赤着腳,走進浴室,舒舒服服地泡了熱水澡,然後把換下來的衣服丢進洗衣機,設定好清洗時間,見時間實在不早了,便走進卧室,躺進羽絨被裏準備睡覺。

她天生體質寒冷,一年到頭手腳冰冷,羽絨被對她而言是一年四季的必備品。

她有近視,在家不喜歡戴眼鏡,半夜有時候口渴起來喝水,不是磕到腳指甲,要不就撞到膝蓋,所以養成夜裏在房間給自己留一盞小燈的習慣。

朦胧地看着燈亮處,模模糊糊地睡着前她想着,還是工作好,在分內工作上傾注一分心力,就有一分收獲,比起浪費十幾年青春在缥缈的愛情上,工作給她的成就感太多了……

至于晚上在酒吧碰見的那個人,她決定把他的影像睡掉,睡~掉!

不同于營業時間的喧嘩熱鬧,酒吧裏只有韓漱一個人在喝酒,和早些時候的賓客滿座簡直是兩個世界,此刻這裏安靜到近乎無聲。

開的是夜店,他的生理時鐘卻和正常人沒兩樣。

真要說,藍紙是他酒吧事業的起始點,所以他多會在這裏出現,偶爾插插調酒的花,看看熟客,更多時候,他會待在自己一手創立的公司裏。

通常這時間該是他熟睡的時候,可是,他夢見了哈昀心。

夢裏,那是一個午後,其他的團員各自有行程,至于他則是提早從駐唱的PUB回來,鑰匙轉動聲沒有讓平常會從家裏沖出來為他開門的人出現,開了門,一眼可以看見哈昀心穿着無袖的夏裝,海灘短褲,睡在草席上,露出骨肉勻稱的長腿,柔潤的腳指頭,一頭長發迤逦得像匹絲緞,誘惑着他。

外面的天氣很好,亮麗的陽光灑在客廳的地板上,也灑在她白皙的肌膚上,他走過去,手指幾乎要碰觸到她,可她醒了,惺忪的眼睛有股說不出來的慵懶,近視的眼妩媚得教人發饞。

這樣美麗的她,他從來沒有對她說過……

“喂,我說韓大老板,你最好有很重要的事,重要到我下飛機就把我Call來一個打烊的酒吧,未免也太無趣了。”通訊紀錄一共有十八通未接電話,二十二通簡訊,難道是他老媽要再嫁了,趕成這樣。

像頭懶洋洋獅子的男人穿着長版軍裝風衣,袖口還有領口鑲着一圈皮毛,自顧自地從木格酒架旁邊的冰櫃裏拿出一瓶低溫貯藏的冰酒,迳自拿了杯子,坐到吧臺邊,就當這裏是自己的家。

“動作真慢,你果然年紀大了,大叔。”

一個爆栗敲過去,用的是酒瓶,韓漱很俐落地閃過。

“這瓶冰酒要價二十萬,要敲我之前,你要先簽本票還是給現金?”

“去你的!你知道要甩掉我那個助理,跟一堆接機的粉絲有多少‘眉眉角角’,剛剛車速開到快兩百,我看那測速照相的機器閃個沒完,這下罰單得接到手軟了,我這麽拚就為了你,我這朋友還不夠仁至義盡嗎?”有人不忘賣瓜,賣的還是香甜可口的哈密瓜,甜膩得教人起雞皮疙瘩。

“這次從哪裏回來?”韓漱不為所動,他又不是今天才認識這家夥。

接機的粉絲有保镳幫他攔阻;甩掉助理,只要他大人吩咐一聲;至于超速,根本是這家夥自己愛開快車,往他這無辜的人頭上賴,只是為了讨人情,喝免費酒而已。

“上海、北京、廣州繞了一小圈。”

張馭曉是當今紅遍海內外的偶像歌手,曾是狂潮的唱将,樂團解散後只有他還站在歌壇上,不像其他四人都已經改換跑道。

私下他們仍有聯系,不過每個人都為了自己的工作忙得風風火火,要約上一面,真不是那麽容易。

“陪我喝兩杯。”韓漱推過一口喝光的酒杯。

“我這不就是了。”漂亮的玻璃杯沁出小小的水珠,張馭曉也很幹脆地喝光了冰酒。“先說好,喝完兩杯我就得走人了,有屁就快放!”

“我昨晚見到了昀心。”他轉着杯子,岩石冰塊在杯裏叮當作響。

“昀心,哈昀心?你那個前妻,我們以前的經理,管家婆?”張馭曉帶着懷念的神色說道。

“嗯。”

“臺北這麽小,大家會去的地方都差不多,會碰到也是正常……不過也不是很正常,夜店實在不像她會來的地方。”

“感覺是被朋友拖着來的。”

“哈,可以想像。”

“對我不理不睬,還給我臉色看,真不像她會做的事。”被徹底地漠視,他心裏真有說不出來的滋味。

“你真是有夠自戀的,都已是離婚夫妻,難道見了面還要她來抱你大腿,對你好聲好氣?她沒當衆賞你耳刮子,給你難看,算客氣的了。”張馭曉很不客氣地挖他瘡疤,吐他的槽。

“喂,我最好是有那麽差勁好不好!”聽聽看這像是人話嗎?他又沒說要那樣,什麽抱大腿,他馬的真難聽。

“你以為你是個好丈夫、好情人、好朋友嗎?要我給你打分數,你會很難看喔,說白話,你就是個不折不扣的混蛋!”

社會上多得是僞君子,說一套做一套,但韓漱不是,他是真小人,總是随興地做事,也不管會不會傷害了誰。

“去你的!我知道自己是什麽貨色,用不着你來落井下石。這麽多年,我很修身養性了好不好,不過,我真的把昀心害慘了吧?”韓漱确定自己花心蘿蔔的形象深植人心,要翻身,難了。

“她那麽溫柔好脾氣的女人都不想理你了,你覺得呢?”想起當年韓漱的行為,張馭曉沒法給他好臉色看。

哈昀心可算是他們幾個大男人的衣食父母,管吃、管住,管的範圍比大海還要遼闊,那些年,他們幾個大男生只要專攻自己的事業就好,其他則高枕無憂,這一切都是哈昀心的功勞。

“她離開後的那幾個月,你還記得我們亂成什麽樣子?小宇一早起床找不到他的鞋子、襪子;野獸吃不到她煮的飯居然硬是餓了三天,最後昏倒送醫;Rain就不用說了,他整整擺了好幾年的臭臉。”後來,他都忘記這團亂是怎麽收拾掉的,那種兵荒馬亂,每個人都氣得想蓋韓漱布袋的情況,現在想起,還是滿肚子的火。

“Dawn,我真的這麽可惡?”Dawn,是張馭曉在狂潮的名字。

“你自己說呢?”他就是不想給韓漱一個爽快。“憑什麽你覺得她都跟你離婚了,還要給你好臉色看?你當年真的有對她好?你追過她嗎?”

“她一直在我身邊,哪需要追求?”讀書、出社會、結婚,他一直知道哈昀心愛他比他愛她要多,不必費力追逐,更何況她的個性很投他的脾胃,娶她當老婆只有數不盡的好處,不娶她要娶誰?

“所以啦,如果我是女人,你這樣的男人我也不要。”

“喂,我是叫你來替我想辦法,不是來數落我的。”的确,那些鐵铮铮的事實,連他都無法否認,自己的确是個自私的混蛋。

當時狂潮這棵搖錢樹開始大紅大紫,每個人都忙得不見天日,僅有的時間當然是拿來玩樂,他沒關心過昀心到底快不快樂、需要什麽,甚至常常忘記她是他許諾要終生愛護的女子,他真的欠她太多……

“以前她愛慘了你這渾球,傻傻把十幾年青春浪費在你身上,現在清醒了,管家婆,你好樣的!”

“Dawn,你這樣投奔敵營很可恥,再怎麽說,我們都是同一挂的。”叛徒!

“我本來就站在昀心那邊。”

“把我的酒還回來!”

“說實在的,我還滿想念她當狂潮經理人的時候,我們什麽都不用煩惱,只管把歌唱好。這麽多年,我身邊的助理換來換去,再也沒有人像她那麽仔細,她煮的菜,偶爾想到還會讓人流口水。小韓,也許是我們那時候都太年輕不懂事了,尤其是你,你知道自己錯失了什麽寶貝嗎?”那段狂野恣意的青春年代一去不複返。

“哼,看你口水都掉下來了。”他說的,韓漱不否認。這些年再出名的菜色、再高級的廚師做出來的美食進到他口中,都如同嚼蠟,他想念哈昀心的手藝。

她寵壞了他的胃,被她養刁了的口腹,自她離開,他再也沒有過心滿意足的飽足感。

“別說你對她的好一點印象也沒有——”看見韓漱一臉神往的樣子,張馭曉忍不住又涼涼地削他一刀。

“我要把她追回來。”韓漱的電眼像暗夜初點亮的第一盞燈,綻放出勾人的神采。

他韓漱這輩子沒追過女人,都是女人自動來向他靠攏求好,也因為這些該死的桃花,讓他從來沒想過要珍惜守在他身邊的人。

的确是,他暴殄天物的行為別說宇和野獸他們都覺得發指,Rain在樂團解散的那天,還公報私仇地揍了他一拳,讓他帶着熊貓眼見人。至于Dawn最後發難,他很有心機地挑了寒流過境的一天,灌醉他,然後把他扔在街頭吹了一晚的冷風。

他是不折不扣的混蛋。

“把她追回來?你在說笑嗎?我的意思是說,像昀心那樣的女人,識貨、懂得她的好的男人恐怕早把她搶回去供起來了,還輪得到你這慢了四年的前夫?太晚了,而且太沒天理了。”

一桶冷水“冷吱吱”地倒下去,完全不看好韓漱的決心。

女人總愛說男人的保證就跟吃飯一樣随便,他是男人,卻很贊成這句話。

“Dawn.”多少年的老朋友了,有沒有這麽狠?

“欸,想打我?”

“是很想,不過不是這時候。”

“有屁快放!”

“走着瞧,我會把她追回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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