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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九章

因為那早餐并不是什麽西式的牛奶吐司,也不是豆漿油條之類的,而是由高腳杯裝着的一杯鮮血。

濃郁的血味幾乎是撲了裴朝朝一臉,變成吸血鬼之後她的嗅覺就變得格外靈敏。

而很不幸的是,她并沒有變得嗜血,血液對她的誘惑基本為負數,不僅沒有狂性大發跑山去狂吸幾口,甚至還隐隐有點想要嘔吐的沖動。

自然看出來她的不适,叫人把鮮血拿下去,換上了正常的早餐。

“血液不喜歡的話,要試一下人類的食物嗎?”

吸血鬼一般只吸食血液,但其他食物也可以食用,不過他們味覺遲鈍,再美味的佳肴在他們口中也沒有任何區別,同樣都是味同嚼蠟。

而且從普通食物中攝入能量比起血液來要緩慢許多 。

新換上的早餐是皮蛋瘦肉粥和油條,也難為他們在末世居然還能弄到皮蛋。

不過全都是裴朝朝在吃,只是在旁邊看着。

剛吃完早餐,有傭人過來收拾好餐具,管家就從外面走了進來。

“大人,有一個自稱是靳宵的人找您。”

想了一下,點頭示意。

裴朝朝在旁邊聽着總覺得這個名字有種蜜汁熟悉感,但一時半會想不起來到底在哪裏聽過。

而等到當事人走了進來,她才反應過來,這不是男主嗎。

這個末世世界,講的就是女主何明妍在末世之初,因為一些原因,她同母異父的親姐姐被喪屍咬了,隊裏的其他人抱着為她好的借口,将她姐姐弄走,卻始終不願讓她和姐姐一起。

雖然知道他們都是為了自己好,但是她無法忍耐這種說着對她好卻漠視她的感受,将她重要的人送走的行為,而且沒多久她就查到,姐姐被喪屍咬了一口并不是偶然,而是有人在背地裏安排的,而這個人就是隊裏一個和她平時玩得很好的女生。

她說,她以為何明妍和裴朝朝互相看不順眼,只是表面朋友,于是就幫她下手了,她說這話的時候還一臉的得意洋洋。

何明妍卻心都冷了。

末世裏漠視人命的大有人在,但是她卻一直堅守本心,直到那一刻,才心灰意冷真正起了殺心。

從很小的時候開始,老師就教導我們以暴制暴是不對的,但是真的到了某些事情發生的時候,悲恸到連血液都冷卻,确實唯有仇者的鮮血能夠讓人沸騰起來。

殺了那個設計害了姐姐的人,何明妍就孤身逃出了基地,然後遇到了喪屍王靳宵,之後各種糾纏各種事情連番上陣,兩個人就在一起了,大結局就是喪屍王控制好了喪屍群,而人類方面一個偉大的學者研究出了将喪屍轉換回人類的藥物。

“你承諾過我們的藥呢?”靳宵一進來就開門見山,半點不含糊。

裴朝朝仔細地打量了一下這個自己名義上的妹夫。

靳宵留着寸頭,都說板寸是檢測男生顏值的一個标準,也确實沒說錯,因為五官立體,板寸看起來更加精神帥氣。

裴暮還是他自己那張臉,唯一不同的就是眼窩稍微深了一些,還是那種凜冽的可以說得上是美貌的風格,靳宵卻是英俊。

仿佛這詞為他量身打造一般,從眉眼到下颔,線條鋒利且幹脆,刀鋒一樣銳利的英俊,極具侵略性。

“藥還需要點時間。”伸手将裴朝朝抱回自己懷裏,才看向靳宵開口說。

而靳宵這才注意到旁邊的裴朝朝,他點了點頭表示明白了,卻在看到兩人如出一轍的發色瞳色之後,忍不住開口問:“這是你妹妹?”

“不是,我未來妻子。”解釋了一句。

靳宵‘哦’了一聲,臉上的表情卻和他說的不太一樣,擺明的不相信。

“除了這個,還有一件事,我想讓你幫忙找一個人。”

“可以,不過你想找什麽人?你應該明白,我是個商人,沒有利益的事情我是不會接手的。”

靳宵從空間裏掏出一袋東西,遠遠地扔了過來,“這是三級以上的晶核,足夠了嗎?”

掂了掂手中的重量,挑了一下眉:“可以,說吧,找誰。”

“中國少女,22歲,黑發黑眼。”靳宵直視着,語氣嚴肅,“...名字叫‘裴朝朝’。”

眨了眨眼,下意識看向裴朝朝,而裴朝朝已經愣住了。

半晌,她回過神來,小心翼翼地問靳宵:“請問讓你幫忙找人的是個女生,叫‘何明妍’的。”

靳宵皺眉看向她,“你怎麽知道?你認識她們?”

裴朝朝哭笑不得,她攤開手:“如果沒有錯的話,你找的應該就是我。”

靳宵沉默了一下,視線落在她的金發藍眼和明顯只有十六七歲的臉上。

裴朝朝忙解釋,指着說:“我是被他進行了初擁轉換成吸血鬼的,以前就是黑發的,有些事我和你說也說不清楚,你可以去找明妍過來,她一定會認出我的。”

靳宵半信半疑,回去的時候還是原話帶到了。

何明妍聽完他說的,立刻激動地沖了出去,還沒等靳宵跟上來,就自己開車走了。

裴朝朝見到何明妍的時候,對方直接沖了上來從懷裏搶過她,然後抱着她嚎啕大哭起來。

裴朝朝愣了一下,才反應過來回抱住她安慰起來。

“不哭不哭。”

懷裏的人卻哭得更兇了。

本來以為再也見不到的人突然出現,那種感覺,已經不是簡簡單單一個失而複得可以概況了。

沒有經歷過的人大概不知道。

那種得知對方死去的心死如灰,幾乎是在胸口剜血。

而再次真切地将人擁入懷裏,好像那塊已經潰爛生蛆的傷口奇跡般再次生長複合。

☆、結局

裴暮從樓上下來的時候,才發現今天那個他那個瘋子媽居然安安靜靜的,樓梯上,一樓的地上,也沒有碎瓷片碎玻璃,甚至目光所及之處全都是整整齊齊的。

今天沒有發瘋嗎?

他這樣想。

然後下到一樓之後他才明白了為什麽——

她懷裏抱着個小孩,她還一臉慈祥地哄着孩子,小聲地逗着她,唱着搖籃曲。

裴暮不動聲色地在她旁邊的沙發坐下,仔細地看着那個孩子的面相,一時間倒是愣住了。

他其實并不是此世中人,前世他是修真界深居簡出的修煉狂人,大乘期渡劫飛升時卻意外隕落,再醒來卻已經奪舍了一個胎兒,成了這人的兒子。

也不知道是不是存在所謂的母女天性,明明在出生前,她一直覺得自己懷的是個兒子,生出來見是個兒子之後卻突然驚恐,說自己的女兒呢?

雖說重生在這種末法時代,但是神識尚在,裴暮對這一切知道得一清二楚。

也因為覺得自己生的是個女兒而不是個兒子,她逐漸瘋癫起來,一直說要女兒女兒,對這個兒子自然也沒什麽感情。

對奪舍一事,裴暮并無一點歉意,求道者,不拘手段。

而剛才那個小孩,裴暮看了一眼她的面相,驚異地發現居然就是他當初奪舍的那個胎兒。

福澤功德居然綿厚至此,才不過短短三年,居然就投胎了。

只是...裴暮皺眉看着抱着小孩不願意放下的裴媽媽,微嘆了一口氣,這孩子已經投胎,雖然命中欠她一段母女情誼,但是今生的親子情誼也是難以斬斷啊。

果然,再過了半個小時,裴父和另外兩人從書房裏出來,很明顯商談不融洽,那兩個人一臉的絕望灰敗。

就在其中的那個女人走過來伸手要抱起孩子的時候,裴媽媽一巴掌拍掉她的手,惡狠狠地瞪着她,“你想對我的女兒做什麽?”

之後的事情,裴暮沒親眼目睹,他被裴爸帶回房間了,不過不用看也知道,約莫是拿着方才那對夫婦找上門求助的事情作為要挾換了人家的女兒。

然後他就這樣多了一個妹妹。

裴媽媽對這個女兒十分寵愛,起名裴朝朝,剛好和裴暮的暮字相對。

對裴暮來說,裴朝朝是個麻煩,明明他一直冷着一張臉,她卻還要使勁地湊上來,像個甩也甩不掉的牛皮糖。

裴暮比她大了三年,她上一年級的時候,裴暮已經四年級了,裴媽媽初時對這個女兒幾乎到病态的在乎也基本消失了,于是都是叫裴暮帶上妹妹一起回家。

而裴暮向來煩這個黏人的妹妹煩得很,于是每次回家他長腿一邁,裴朝朝那個小短腿總是要小跑着才能跟上他。

每次都是她氣喘籲籲地上前扯住他的手,大聲呵斥他,“裴暮你個混蛋,你都不關心一下你妹妹的嗎,要是我被人販子拐跑了我就回家告訴爸媽叫他們拿藤條抽你!”

裴暮沉默了一下,心想你每天蹲在電視機前面都看了些什麽東西,卻也沒反說什麽。

只是沉默地放慢了腳步,牽着她的手回家。

大概就是突然升起了一種無力感,好像不管他如何冷漠,這個人就認準了他一樣,什麽都不管不顧。

而裴暮那時候沒想到的是,裴朝朝确實黏他黏得緊,但她也不是能吃虧的性子,某一天她剛到家門口就狠狠甩掉了裴暮的手,大哭着跑進家裏沖進裴媽媽的懷裏。

“媽!裴暮剛才想把我賣給人販子嗚嗚嗚嗚,我差點就回不來了嗚嗚嗚。”

裴媽媽假意地呵斥裴暮的時候,裴朝朝就在她身後露出半張小臉,得意地沖裴暮做鬼臉。

而第二天上學,一出門,裴暮下意識地就想起了她昨天躲在人後,沖着做鬼臉的一幕,有些忍不住想笑,就自動自覺牽起了裴朝朝的手。

...總歸還是個孩子。

裴暮一直把她當成幼稚的孩子看待。

直到初中,熊孩子淌着兩行眼淚,哭得要死要活地跑回來,說着:“哥,我要死了。”

明知道有他在一直看着,她身體不可能出什麽問題的,但聽到這麽一句話的那一瞬間,心還是忍不住驚悸了一下,也直到那時,他才明白,原來不知不覺中竟然對她有了這樣的心思。

——雖然其實那件事只是一個烏龍,沒上過生理健康的裴朝朝不知道流血是因為來月經了,看得多狗血腦殘偶像劇便以為自己和劇中女主角一樣得了什麽絕症。

事後裴暮好好教育了她一番。

而原本哭天搶地要女兒的裴媽媽這些年已經漸漸忘記了當初對這個小女兒的病态寵愛,寵還是寵着的,就是時不時地喜歡逗她,于是經常拿這件事來開她玩笑。

自從發現自己對裴朝朝有那種心思之後,裴暮開始管她管得很嚴,夏天不能穿短褲短袖,不能随便和男生勾肩搭背——畢竟在他這種老古董看來,這都有傷風化,哪怕他在現代活了十幾年,這個觀念卻始終轉換不過來。

裴朝朝很是不屑,他說的她全當沒聽到,每天穿着短袖短褲走來走去。

不過裴暮沒想到這個便宜妹妹的智商低到這個程度。

居然會認為,她是親生的,他才是撿回來收養的。

雖然按照靈魂按照原本的軌跡來說,這個确實是事實,但是沒有如果,現實就是這樣的。

一想到她踮起腳尖扯着他的衣領,一臉志得意滿地說:“你要是不聽我的,我就告訴爸媽,我不要你了。”

明明說着不要你了這樣的話,眼神卻直白地顯示着“你是我的了”。

雖然蠢得可憐,但也挺可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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