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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四章 你是賣小女孩的吧?

水绫撥弄一下琴弦,搖搖頭:“我只知道他姓肖,有財有勢。”

“肖寬?”

“好像是吧,老板,你認識他嗎?”。

“唔,認識。你是哪天從酒吧出來的?”

水绫想了想,說了個日子,又補充道:“那天,他好像剛和人打了架,心情不好,就拿我撒氣了。酒吧經理也說,我倒了八輩子血黴,碰上那太歲爺。”

林楓掐指一算,吃了一驚。

水绫被開除的日子,真是林楓和肖寬在酒吧打架的那天!

沒想到,這個水绫,正是因為他和肖寬之間鬧矛盾,而殃及池魚的!

在他的記憶裏,水绫是在酒吧裏唱歌,這才被星探看中,後來參加選秀節止,一炮而紅的。

現在,她整個的命運,發生了變化。

因為林楓的重生,改變了水绫一生的際遇!

林楓啞然看着這個秀氣美麗的姑娘,湧上一種深深的歉意。

“老板,你還聽歌嗎?”。水绫沒有多想,見林楓發怔,便問道。

“哦,水绫,你從酒吧出來後,為什麽不去別的酒吧唱呢?”林楓問。

“那肖老板牛得很,市裏所有的酒吧,都被他買通了,沒有一家敢收我的。”

“呵呵,是嗎?肖寬居然這麽牛?”

“唉,算了吧,我不去酒吧也挺好的,每天在這地下通道裏唱歌,賺的錢雖然少一點。但起碼不要受人的氣,也不要受到男人的欺負。”

“今天大過年的。這裏又這麽冷,你怎麽還在這裏唱歌呢?你不要陪家人嗎?”。

水绫俏臉一暗:“我一個人在江州。”

林楓問道:“那你父母親人呢?”

“他們在山區老家。我爸病重,需要很多錢,我沒有籌夠錢,也沒臉回家見他們。”水绫沮喪的道。

“缺多少錢?”林楓溫聲問道。

“二十萬吧。”水绫随口答道,又問,“老板,你還聽歌嗎?你剛才給我了我一百塊,我可以唱歌給你聽。”

林楓掏出支票本和筆,在上面唰唰唰的寫了幾行字。然後遞給水绫。

“這是給你的,你拿着回家過年吧!”

水绫沒有接過去,而是就着林楓手裏一瞧,訝道:“老板,你這是做什麽?”

“這二十萬,給你的。你拿回去給你爸治病。”

“我不要。”

“為什麽不要?你不是急需用錢嗎?”。

“再急需用錢,我也不能要你的錢。我又不認識你。”

林楓摸摸頭,心想這孩子怎麽這麽實心眼呢?

“這樣吧,水绫。我請你幫我唱歌,這錢當是報酬。”

“二十萬?我得唱多少歌啊?我還是不能要,這不是把我自己給賣了嗎?”。

林楓見她這可愛模樣,不由得啞然失笑:“我們簽個合同。好不好?”

“什麽合同?”水绫問。

“我們簽一個十年合同,明天就是大年初一,正好從明天開始算。第一年。我給你二十萬。以後你唱歌賺的錢,除去運營費用和公司的相關開銷之外。我和你平分。”

“這是什麽意思?”水绫眨着美麗的雙眼,一臉的懵懂。

林楓再次說了一遍。

“老板。你是演藝公司的嗎?”。

“唔,差不多吧!我覺得你是個很有天賦的人,我想簽下你。你要是同意的話,我們今天晚上就把合同簽了,這錢你就可以光明正大的拿走。”

“老板,你不會是人販子吧?專門賣小女孩的吧?我可不會上你的當。我還是老老實實在這裏賣唱吧!從小我爸就教育我,天上不會掉餡餅!”

林楓哈哈一笑,覺得她越來越有趣了。

“我這錢,總不會是假的吧?”

“那難說得很。三更半夜的,你給我一張紙片子,說是二十萬,我也不知道能不能兌現啊!”

“那你可以明天再去兌現。”

“明天大年初一,哪個銀行上班啊?”

“呵呵,你知道的還挺多!那這樣吧,你跟我回家去,我拿現金給你!”

“我就猜到,你會騙我跟你走,然後就想對我做壞事。”

林楓簡直無語了!

“水小姐,你要我怎麽做,你才相信呢?”

“我就是不相信。”

林楓哈哈大笑,眨眨眼道:“我有一樣東西,會讓你跟我走。”

“我絕對不會跟你走。”

林楓掏了掏身上,發現不在口袋裏,便道:“你等我一會兒,我馬上來。”

他回到車上,從包裏拿出幾張紙,再次來到地下通道。

水绫仍然坐在原地唱歌。

這大年三十晚上的,行人見她可憐,都會多多少少給她一點零錢,但都是一塊兩塊,加在一起,也沒多少錢。

林楓走過來,聽她唱完歌後,這才把手中紙遞了過去。

水绫道:“這什麽啊?”

“你看吧,這紙上又沒有毒,你拿着吧!”

水绫接過去,只看了一眼,馬上就被吸引住了,櫻唇跟着開開合合,不停的哼唱。

她像着了魔一般,看着那紙,反反複複,吟唱了好幾遍。

終于,她驚訝的擡起頭來,看着林楓:“這是從哪裏來的?我找遍了也沒找到這曲譜。”

林楓笑道:“這就是《遇見》的曲譜。”

“是啊,你從哪裏來的?”

“我自己寫的啊!”

“你的作品?”水绫像看見外星生物一般的驚駭。

“水小姐,你仔細看看我,真的不認識我了嗎?”。林楓指了指自己的臉。

“你是?”水绫仔細端詳林楓。

林楓一臉被你打敗的表情:“我的帥氣,就這麽不突出嗎?上次在酒吧裏,就是我教你唱的遇見,你忘記了嗎?”。

“啊?是你!對,我想起來了,就是你!”水绫高興的起身,把吉它放在地上,然後跳過來,拉住林楓的雙臂,“我一直在找你呢!”

林楓翻翻白眼:“找我?那我出現在你面前,你怎麽認不出來?”

“那天晚上,燈光昏暗的,我沒看清你的臉啊。我真的一直在找你,你這歌,寫得太好了!我想試着把曲子譜出來,但總感覺太差了。”

林楓笑吟吟道:“水小姐,怎麽樣?你現在肯跟我走了嗎?”。

水绫收拾起葉它,拎起折疊凳:“好啊,走!”

林楓一怔:“你就這麽信任我了?”

水绫甜甜一笑:“你是做藝術的,你能寫出這麽好的歌,你肯定不是壞人!”

林楓呃了一聲,心想原來藝術家是如此崇高的一個字眼,用來勾妹子,簡直是無往不勝啊!(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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