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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她是女王!

“姐姐,救我,救救我,求求你,救救我。”

雨夜,一個狼狽的女人,突然出現,攔住了沈沐笙的車。

她赤着一雙腳,雙腳踩在雨中,連衣裙已經濕透了,裙角沾着泥濘的污漬,頭發很長,一直到腰際,有的垂在胸前,有的貼着胳膊,亂糟糟地,擋住了大半張臉。

乍一看,宛如從河裏鑽出的水鬼。

沈沐笙蹙眉,打量着這個不怕死的女人,不知為何,面前的女人總給自己一種很熟悉的感覺。

她在國外呆了十年,這個月才剛剛回國,能力出衆、家世優渥的沈沐笙,出國之前,并沒有幾個知心朋友,知道她回國的人,更是寥寥無幾。

沈沐笙撩起女人的頭發,黑色的發絲下面,露出一張不算熟悉的面孔。

“怎麽是你?”她驚愕地看着女人。

女人叫溫怡,算是沈沐笙父母的養女。

沈沐笙十八歲那年,母親接到老朋友的電話,希望她幫忙照顧寄養在鄉下的女兒。

母親這位朋友,是一個常年生活在國外的女強人,兩人認識了十多年,就連母親也不知道,這位海外獨身、醉心事業的老朋友,出國之前,居然結過婚,生過孩子。

那時候,沈沐笙忙着辦理出國手續,關于溫怡的身世,還是後來從父親母親的口中,陸陸續續聽來的。

母親那位女強人朋友,年輕的時候,婚姻不幸,丈夫出軌同事,還将她不到兩歲的孩子藏起來,以此作為要挾,向妻子索要財産。

為了孩子,女強人諸多忍讓,可男人卻步步緊逼,獅子大開口,要孩子可以,一百萬。

當時,女強人全部家當加起來,也沒有五十萬。

看着男人可惡的嘴臉,女強人一不做二不休,索性放棄了孩子的撫養權。

為了徹底斷了男人利用孩子敲詐勒索的念頭,女強人在朋友的建議下,出國打工,從此和國內斷了往來。

法院判決書下微薄的撫養費,根本填補不了男人的胃口,男人眼看着不能利用孩子,向前妻繼續索要錢財,便将當時只有兩歲的女兒,溫怡,丢給了鄉下的老母親。

這一丢,就是十多年。

男人的母親,是個很好的老人,女強人得知女兒在前婆婆那裏,還托朋友給老人送過錢和生活用品。

那些年,女孩和奶奶相依為命,過得還不錯。

但好景不長,溫怡十四歲的那年,老人因病過世,男人回老家卷走了老人給孫女攢的錢,卻沒有帶走女兒。

他留了一點錢,給老人同村的侄子。

因為男人留得那點錢,那家人剛開始對溫怡還可以。

但是後來,那戶人家發現,男人再無音訊,收養溫怡是個賠錢的活計後,便對她越來越差。

缺衣少食都是正常的,打罵責罰也是家常便飯,他們還曾經試圖讓溫怡辍學打工,只不過遭到了女孩學校老師的強烈反對。

溫怡十六歲考上高中,那家人拒絕提供學費,還是初中班主任,看着溫怡讀書好,幫她交了一學期的學費。

鄉下老師能有幾個錢?老師家也有孩子,不可能一直供女孩的讀書。

高一下學期,溫怡去縣城打工賺學費。

就是這樣,那家人仍不願意讓她繼續讀書,他們打算将她嫁給隔壁村,四十歲還沒有娶媳婦的無賴,換取一部分錢給自己的兒子蓋房子。

溫怡不願意,他們就将她困在家裏,什麽時候願意了,什麽時候放出來。

村裏人都知道這個情況,卻不願意出手相助,學校的老師和同學也找過幾次,但都束手無策。

那幾年,女強人的生意出了一點問題,就無暇顧忌國內的女兒,這一疏忽,就是兩三年,當女強人生意好轉後,她再托朋友看望前婆婆和女兒,才知道,老人已經去世,自己的女兒被困在一間黑屋子裏,被人逼迫着嫁給四十歲的老光棍!

女強人氣壞了,她是個愛面子的人,若非是為了面子,女強人随便委托一個生意場上的朋友,幫忙照顧女兒,女兒也不至于過得如此凄慘。

知道女兒的近況後,女強人思來想去,找到了沈沐笙的母親,将女兒的事情告訴了這位老朋友。

期望老友看在十多年的交情上,幫忙照拂自己的女兒。

最初,沈沐笙的母親并不同意照顧這個孩子,她自己很忙,有兒有女有事業,尚且顧不周全,哪裏還有精力,去照顧別人家的孩子。

老友苦苦哀求,沈母決定親自去一趟鄉下,見見那個叫溫怡的女孩。

若女孩聽話懂事,放在自己身邊也就罷了,若是個性子不好、令人頭疼的,哪怕是十幾年交情的老友所托,她也絕不會接受這個孩子。

溫怡和沈沐笙是完全不同的性格。

沈沐笙從小獨立強勢,是沈家年輕一輩中,最出衆的孩子。

沈太太一直很想要個軟綿綿的女兒,可沈沐笙完全不是這種類型的。

她比沈太太還有氣場,十四歲,別家同齡的小姑娘,還在攀比漂亮裙子的時候,沈沐笙已經在父親和爺爺的支持下,進入公司參加董事會,當然,那時候的沈沐笙,只是一個背景板,讓她去開會,也只是提前讓孩子熟悉下集團氛圍。

沈太太知道女兒的性格,從來不将沈沐笙當做普通小姑娘,家裏有什麽事情,也會參考女兒的意見。

沈太太很為女兒的優秀感到驕傲,不過也時常遺憾,女兒過早的獨立,讓作為母親的自己失去了很多為人長輩的樂趣。

溫怡的出現,幾乎填補了沈太太內心所有的遺憾。

一個弱小,嬌軟,乖巧,需要保護的女兒。

可以給她換漂亮的公主裙,紮好看的小辮子。

還可以到學校參加家長會,警告壞孩子,不要欺負我女兒!

征得全家同意後,沈太太決定收養溫怡。

當然了,溫怡都十八歲了,是不用辦什麽收養手續的,沈太太只是到溫怡面前,告訴溫怡,“我是你母親的朋友,你可以叫我幹媽,當然了,我很願意聽到,你喚我一聲‘媽媽’,你願意成為我的孩子嗎?”

漂亮溫柔又知性的沈太太,滿足了十八歲少女對“母親”的全部幻想。

她從天而降,将自己拉出泥沼,重見光明。

對溫怡來說,沈太太拯救了自己的世界。

那一刻,溫怡淚如雨下。

沈太太如願聽到,軟乎乎地小姑娘,聲音哽咽地喚自己“媽媽”。

就此,溫怡成了沈太太另一個女兒。

沈沐笙名義上的妹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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