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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

長寧這樣做并非無的放矢,凡是事情稍顯端倪,一切都是有跡可循的。

大郢和周邊幾個附屬小國并不交好,相反,因為大郢農耕平靜安定,物産富饒,番邦多為游牧,居所不定物産單一,六十年前的大郢惹來番邦觊觎,周邊小國聯合起來大舉侵犯大郢。

雖然最終大郢人把侵犯者趕出自己的家門,但交惡卻因此由來已久,兩國交界除了各自的戍邊将士再無一人,雖不至于一見就要到以命相搏的地步,卻是相看兩厭。

中原人不會無緣無故到塞外去,番邦的人也絕不會出現在大郢的土地上。兩國不聯姻、不通商,相互之間築起了一座看不見的高山,完全隔絕彼此的一切交流。

這才是常态。

可是現在京中突然出現一個外族女子,手持骨笛,游走在京中權貴雲集的仙樂坊,長寧不得不心生疑慮。

一朝一夕一甲子,六十年對一個人的一生來說已經太久了,久到他們都忘了,塞外蟄伏的不是一只溫馴的吃草的羊,而是藏起了獠牙的飲血的野獸。

而現在這只野獸正用一雙猩紅的眼睛打量這片富饒的土地,等待着一次合适的機會,把它标記成自己的領地。

要不是長寧死而複生,早已經歷過戰争帶給人們的痛苦,她也會以為能一直這樣歲月靜好下去。

可是現在,她只能把身邊的人都當成惡人。要是是她錯了,待天下大定之後,她自然會去登門致歉。

門口突然探出一顆腦袋,是拾雨,她擡頭發現只剩長寧一人,才回頭招呼拾風,“那倆人都走了,姐姐,我們進去給長公主添茶吧。”

拾風端着一套白釉紋瓣蓮的的六方杯和翡翠圓柄耳壺,托盤上還有一碟點心,緩緩地走進來。

拾雨嘟着嘴抱怨,“咱們府裏又不是沒人可用了,長公主怎麽還偏偏挑了将軍府的人帶回來?”

“不一樣的,”長寧喝一口熱茶,沒感覺和君山銀針有什麽不同,解釋道,“将軍府的侍衛大都是京中沒落的士族子弟,縱然有些拳腳功夫,和秦哥哥身邊的人到底是不同。”

拾雨依然不滿,似乎是對将軍府出來的所有人都不滿意,拾風卻沒說什麽,她向來都是懂得分寸的。

等長寧慢慢地喝完一壺茶,吃完點心,拾風收拾好,問長寧,“我已讓人收拾了兩間廂房給他們,讓人一日三餐都送到門口不必進去,短時間應該不會有人知道他們的行蹤,但總要給衆人一個交代。”

長寧不在意道,“明日潇潇要來長公主府短住,就說他們是潇潇的陪練,以潇潇的威名,想必不會有人對此有懷疑。”

拾雨笑道,“原來是小郡主要來啊,我說咱們府裏的侍衛怎麽突然都無精打采的,原來是他們的克星又要來了啊!”

“技不如人有什麽值得高興的,大郢六十年養了一群外強中幹的酒囊飯袋,連個十六歲的小姑娘都不如,怎麽能仰首挺胸擡得起頭來!”長寧突然冷聲道。

拾雨小心地看她一眼,壓低聲音悄悄問拾風,“長公主這是怎麽了?”

長寧疲倦地揉揉眉心,“沒怎麽,明日潇潇來了,囑咐她不用刻意關照他們,長公主府裏的人也該好好練練了。”

“是。”拾風記下,反手拿出另一冊禮單,問長寧,“今早長公主出門我才想起,長公主為小郡主和齊世子都準備了禮物,卻獨獨忘了小将軍的,不如再挑選一件,讓人送去将軍府。”

拾雨看了一眼拾風,心生佩服,果然長公主府的大管家不是誰都能當的,就拾風這察言觀色,投其所好的本事,她就是想破腦袋也想不出來的。

她們姐妹倆都對秦深總是占用長寧的時間不滿,可是拾風總是能在最恰當的時機,用小将軍做引子,讓長寧重新高興起來。

就像現在這樣。

長寧拿過冊子,心想找出源頭也不是一朝一夕的,這是一個漫長且細致的過程,要緊的還是秦深那邊,他要好好的活着,戍守邊疆的戰士也要警醒些,別松懈。

要是能從根本上摧毀番邦進犯的野心和能力最好,要是不行,那就只能做好兵戎相見的準備了。

長寧點點其中畫着兵器的一頁,“這把劍好像是前朝的舊物,據傳出自一位隐世的大師之手?”

拾風點頭,“是,曾被前朝女帝賜給自己身邊的女官,後來輾轉不知蹤跡,前年底下的人從鋪子裏收到的,發現不是俗物,就送上來了。”

“那就這個吧,對了,這把劍叫什麽?”長寧問。

“據史冊記載,名緩緩歸。”拾風道。

長寧頓了一下,突然像是被燙到手了,飛快地合上書冊遞還給拾風。

拾風接過書冊,微微挑起唇角,看着長寧慢吞吞地問道,“可要換一件,此物似乎,不大合适。”

不是不合适,是很不合适。太過暧昧太過欲語還休,就像是魚腸尺素,紅葉傳書,送的是一份禮物,可傳的,是情愫。

緩緩歸——陌上花開,可緩緩歸矣。此間寥寥不過數言,而姿致無限,即便後世無數文人墨客怎麽操筆複寫,再無人能出其左右。

春光乍好,鳳凰山腳,西湖堤岸,此間春景已是桃紅柳綠,萬紫千紅,一分春景,一份春情。百花初生風光正盛,欲語還休的是,我在等你回來。

一把劍叫這樣的名字,它就不只是一把殺人的利器,而成了一副承載着平安歸來,一直有人在等你的祈願和承諾。

有人在等你,有你想要你平安回來——你要好好的,這個你要一直帶在身上,我把我的氣運分你一半,它會護佑你的。

長寧怔住了,半饷搖搖頭道,“不用,很合适。”

除去虛無缥缈的情愫,這把劍是最合适的鋒利無匹,是女帝的舊物,也和秦深小将軍的身份相配。

這把劍隐世多年,不知多少人費盡心力遍尋天下都不的蹤跡,現在卻突然出現,撞到了她的手裏,再輾轉送給秦深。就像是命定一樣,它生來就是為了成為秦深上陣殺敵的助力。

再沒有比這個更合适的了。

拾雨忍不住道,“長公主,那句詩詞的出處你不可能不知道的,吳越王和吳王妃可是夫妻,人家說一句緩緩歸是夫妻情深,可你和小将軍,你們……你們不過是青梅竹馬,用不着如此的。”

“咱們府裏還有許多的古劍,比這個更出名的也不是沒有,就好像赤霄承影,莫邪純筠,哪一個都比這個好的。”

“不必多說,”長寧既然已經下了決定,就不會動搖,“世間俗情又并非只能耽于情愛,既然女帝可以把它送給她身邊的女官,我将它送給為我大郢戍守邊關的将軍,又有什麽不合适的呢?”

“長公主,”拾風也還想再勸,可是看着長寧堅定的神情,只能轉而說,“長公主要是想送也不是不行,只是須得和小将軍說清楚,別讓人生出了莫須有的情愫,這對長公主和小将軍都不好。”

拾雨說,“送這東西長公主就不必親自去将軍府了,随便派個小厮,”她想了想,幹脆一跺腳說,“不如我們把這劍改個名字吧,叫什麽緩緩歸,殺人用的東西,不如煌滅好了,威風又吓人,多好。”

“好歹也是件有來歷的古物,哪裏容得你們随心所欲,”長寧說,“我倒是覺得這名字好聽,此事就這樣定下吧,明日讓人送去将軍府。”

說的是讓別人去送,可是第二天,長寧還是不守承諾地,自己帶着劍去見秦深。

既然答應了日日去見他,就要信守承諾。

長寧義正言辭地想,才不是為了看他喜不喜歡這把劍呢。

作者有話說:  最喜歡古人這種欲語還休的浪漫!真的是太美好了!我不說我想你,可是我說的每一個字都替我說我想你!簡直太讓人心動了(ˊ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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