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章
阮春工作太忙, 只在家裏待了兩天就不得不離開, 他走的那天正好是大年二十九。
阮春走後,阮眠一下子變得無聊起來。
阮家在b縣近郊, 離城裏不遠,是幢兩層的小洋樓,傳說是近代一位文豪的故居, 當年阮同一買這座房子花了大價錢。他們原本不是這裏的人,定居三十多年了, 阮同一說話還有一點外地口音。
阮眠去a市這幾個月, 阮同一上街撿了只貍花貓回家, 已經是成貓了。它倒也不認生,阮眠一回來它就往阮眠身上蹭,估計是因為下雪天天冷了。
阮眠就一邊抱着它撸毛,一邊和路嶼森發微信。
當然,他聯系的是路嶼森的小號。
路嶼森這個笨蛋還不知道自己掉馬了呢, 阮眠也想玩玩他, 反套路什麽的真好玩。
sleeper:看, 它很乖的。【圖片】
圖片上是一只白皙光潔的手, 正摸着貓的肚皮。
他們閑聊的話題無聊到令人發指。
此時正聊到阮眠家裏有一只貓。
rif:可愛。
阮眠心裏美滋滋的,對方誇他的貓和誇他的人一樣令他感到高興。
他抱着貓暖烘烘的,想起那天路嶼森發的微博,說自己不冷什麽的,當時還覺得有點奇怪,為什麽看上去那麽寂寞。後來阮春說路嶼森從來都是一個人過年, 偶爾就整個假期都待在那座房子裏,偶爾也去國外度假,總之就是閑得摳腳。
結合他的身世,為什麽不回路家去過年倒是很好解釋了。
阮眠鼓起勇氣,發了一條信息過去。
sleeper:你說,路嶼森會不會嫌棄到小城市來呢?
rif:我不知道。應該不會吧。
sleeper:真的嗎?!我好想邀請他來我家過年!【星星眼】不知道他願不願意?!
阮眠發完這條,臉紅紅的,心裏撲通撲通的跳,覺得好羞恥!
rif:我覺得應該是一百個願意!
于是阮眠給路嶼森大號發了一條:路老師,您不介意的話,要不要來我家過年?
路嶼森過了幾分鐘才回:這個啊,我先查看一下日程時間然後給你回複。
阮眠:嗯嗯!
他都要笑死了。
路嶼森:啊,最近都好忙。
阮眠很配合:【可憐】【可憐】【可憐】
路嶼森:算了,好幾個約會都推掉了,既然你這麽熱情邀請,那我盡量安排時間早點過來吧。
阮眠差點跳起來。
本來就有半個月沒見面,那天下午路嶼森回forest也只是匆匆見了一面而已,阮眠已經很想他了,又想他又心疼他。網上的言論早就平息,人們或許已經很快忘記了這件事,可是圈子裏的影響已經造成,在獎項自查結果沒出來之前,路嶼森會一直背負着罪名。還有他身世的事,簡直就是無法愈合的傷疤。
說實在的,阮眠看到路嶼森神态自若的出現在forest,甚至還能照常開上幾句玩笑,他真的驚嘆于路嶼森的鎮定和強大的自控力。
如果換做是他,早就崩潰了。
經過這件事,路嶼森的形象在他心裏比任何時候都要高大。
更別提他還記得那天晚上的事。
只要路嶼森再次提起,他就會立刻答應。
或者等路嶼森來了,他親自告白也可以。
阮同一在門口叫他:“綿綿,該吃飯了!”
阮眠“哦”了一聲,拍拍貓把它趕下去,吃飯的時候他對爺爺說:“爺爺,可、可能有客人,會來。”
“是嗎?”阮同一想了下,“是林夢曉?”
他知道孫子有個異性好友。
“不是。”阮眠給他夾菜,“是路、路嶼森。”
“喲。”阮同一平時不上網,不知道路嶼森最近發生的事,“路嶼森要來?你哥哥這才走,他怎麽就來了?兩個人沒商量好吧。“
阮眠郁悶。
路嶼森是來找他的!
不過他也不想那麽小氣,就扒拉着飯說:“他來,過、過年的。”
阮同一點點頭:“行。也好、也好。那孩子畫畫很有天賦,他來了我正好看看他現在的水平。他什麽時候到?”
阮眠想了想:“估計明後天吧。”
畢竟路程遙遠,開車就要四個小時,還要收拾東西什麽的,一般情況下大家都會選擇早上出發。
讓他沒想到的是,晚上路嶼森就到了。
接到電話的時候阮眠還以為是在做夢,他都上床休息了,迷迷糊糊的聽到路嶼森在電話那頭說:“綿綿,開門。”
“嗯?”阮眠沒反應過來。
“睡了?我在大門口。”路嶼森的聲音帶着笑,“快點下來開門,我不想吵醒阮爺爺。”
阮眠這才坐起來朝外面一看,自家雕花的黑色鐵門外果然停着一輛車,明晃晃的燈光在夜色裏照成了兩條光柱,照亮了雪白的雪地。
剎那間,他真的以為自己是做夢,直到路嶼森下車,對着窗口招了招手。
阮眠才立刻從床上跳起來,趿拉着拖鞋跑下樓去。
外面很冷,還在下着小雪,可阮眠似乎完全感覺不到了,他拉開鐵門,路嶼森就将車開了進來,他又趕緊把大門鎖上。
冰涼的雪花一片片落在阮眠的臉上,鄉下夜深人靜,路嶼森輕輕關上車門,站在那裏。
阮眠雖然內心激動,看着路嶼森的臉心就怦怦狂跳,還是盡量放慢步伐走了過去。
誰料沒等他說話,路嶼森已一把将他拖過去,毫不客氣地抱住,還摸着他後腦勺問:“冷不冷?”
這傻孩子連外套都沒穿,就薄薄的一層棉質睡衣。
“不冷。”阮眠臉都紅了。
或許是車內暖氣足的緣故,路嶼森身上很暖很暖,暖得他都不想離開了。
可惜這個懷抱沒讓他待多久,路嶼森就用外套将他裹住:“先進去吧。”
“行、行李呢?”阮眠急忙問。
該不會第二天還要走吧?!
路嶼森低笑:“太晚了,明天一早再拿。”
阮眠“哦”了一聲,覺得自己有點蠢。
他們一起進了屋,阮眠剛才下樓太急了,沒開客廳的燈,就只有樓梯的燈亮着。半明半暗中,路嶼森抓住了他去按開關的手:“不開,阮爺爺睡了,我們不要吵醒他。”
阮眠點點頭,路嶼森卻不放手,還說:“我有點看不清,你拉着我,不然我摔了怎麽辦?”
阮眠就說:“好、好。”
路嶼森以來,他整個人都呈了聽命行事的木偶,尤其是兩人低聲說着悄悄話,像是在做什麽見不得人的事,他莫名就沒有了自己的思想。
路嶼森的手掌又大又暖,輕易将他的手整個捏住了。
兩人一前一後上樓,阮眠的手在發燒,像他通紅的耳尖,出賣了他的鎮定。
路嶼森覺得自己要變态了。
作者有話要說:寫到這裏忽然有事被叫走了,我有罪。我明天粗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