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章 百媚
因為那根糖葫蘆, 畫水也從樓上下來了。
她個子小小的, 被沈放抱在懷裏, 乖巧地叫人:“二哥, 朝夕姐。”
之前在鐘念的婚禮上,朝夕和她見過面,也知道她是學醫的,也在市立第一醫院上班,只不過是另一個科室, 兩個人從沒見過面。
沈放、梁亦封、季洛甫和陸程安四人聊着天。
朝夕和畫水低聲說着話, 都是一個醫療系統裏的, 自然也有着共同話題。快到飯店的時候, 畫水突然想到什麽, 聲音帶着惺忪的鼻音, 說:“朝夕姐, 最近流感爆發,你在醫院小心點兒, 我就是不小心所以才這樣的。”
朝夕點點頭:“好, 我會注意的。”
吃飯中途,沈放接了個電話。
電話挂斷之後, 他問陸程安:“二哥, 你晚上有事兒嗎, 幫我去下會所。”
“怎麽?”
“林家那位在那兒,我得過去見個面,把合同的事情給敲定了, ”沈放看了眼畫水,“但畫水不是生病了麽,我不放心他,二哥,要不你順道幫我去了,林家那小公子我記得和你關系挺好的,以前總跟在你身後叫你二哥來着。”
陸程安:“叫我二哥的多了去了。”
“那也得認你這個二哥才能叫啊不是。”
陸程安猶豫着。
他倒不是不能去,只是還有個朝夕。
在就他左右為難之際,朝夕突然開口:“去吧。”
她問沈放:“應該挺快的吧?”
沈放立馬道:“很快,二哥過去這合作就是板上釘釘了。原本這合作也談的□□不離十了,今兒個過去,就是誠意。”
朝夕爽快點頭:“那去吧。”
陸程安提醒她:“人很多,而且是個酒局。”
“我又不是主角,”她不甚在意,“而且沈放不是說了麽,很快就能結束。”
“行,那咱們待會過去。”
但朝夕想錯了,原本的主角當然不是她,可她一來,主角就成了她。畢竟這些年她太神秘,活在流言與傳聞中,是陸程安念念不忘的人。
陸程安這些年性情大變,又越發的潔身自好。
圈內不少女的都肖想過他,聽信了兩個版本,對于尹落的嗤之以鼻,這主要來源于他的諸位前任。她們在聽到尹落的那個版本的時候無一例外地冷漠發笑,語氣很淡,卻充滿諷刺意味:“尹落那樣的人真配不上陸程安。”
卻也打擊那些蠢蠢欲動的女生:“聽過飛蛾撲火嗎,靠近陸程安,只有這樣的結局。”
“你就是得到過他所以才這麽說的吧?誰不知道陸程安對歷任女友都很上心。”
“上心?他這個人,哪裏有什麽心啊。”
卻仍舊有人不聽勸,想要迎頭而上。
但陸程安實在低調,若非必要,絕不出席這些聚會,他身邊的人,也都是私交多年。漸漸地,女人心底的躁動被其他男人安撫。
可心底仍舊貪戀着陸程安。
更想着見朝夕一面。
女人麽,計較的點無非是那幾樣。
外貌,身材,家境,學歷。
朝夕和陸程安進來的剎那,包廂裏瞬間陷入靜谧。
那晚的酒吧,大家也不是沒見過朝夕。
只是她半蒙着臉,暧昧的光線掃過她的臉,像是一朵在黑暗中兀自盛放的玫瑰;而今,她整張臉裸露在日光之下,這朵玫瑰不同于其他的玫瑰。
嬌豔欲滴,帶着致命的誘惑。
看人的眼神溫和,身上卻散發着很淡的疏離冷漠氣息。
很快,房間裏傳來笑聲。
“二哥,真是你來了,沈放和我說的時候我還不太信,你竟然會來這兒,”林源起身,迎了上來,語氣裏滿是驚喜,“我之前叫了你好多次你都沒來!”
“之前太忙。”陸程安淡聲道。
林源的視線落在他身邊,“這是……我要叫嫂子還是叫朝夕姐啊?”
陸程安拉着朝夕在他附近的空位上坐下。
他垂着眼眸,面無表情的臉顯得尤為寡冷,聞言,勾了勾唇,道:“——叫嫂子。”
“行,嫂子。”
朝夕微微一笑。
她坐在陸程安身邊,聽着二人聊天談事。
朝夕全程都沒說話,只安之若素地在陸程安身邊待着,她分明沒有任何高調的舉動,但舉手投足之間,都吸引着衆人的眼球。
男人們內心驚啧。
女人們則滿腹嫉妒。
嫉妒之後,又小心眼地認為,朝夕也不過徒有美色罷了。
私底下開始議論,覺得她被季家趕出這些年,也沒聽季家任何人提起過,想來應該是在國外的野雞大學就讀。
因此,大家的心裏又好過不少。
今天這個聚會梁亦封的堂弟梁祺也在。
他參加過梁亦封的婚禮,自然也見到了朝夕。那天婚禮上的人他都認識,唯獨朝夕,她穿着一條深藍色的連衣裙,肌膚似雪,五官精致,不知道是誰叫了她一聲,她回眸,朝梁祺這邊一笑,笑意潋滟,似含春色。
梁祺的心髒受到重重一擊。
他自然四下找人問了。
得到的答案是,那人是朝夕。
并不意外的答案。
傳聞中的人間絕色,确實名副其實。
他也從梁昭昭的口中得知,朝夕在他們科室上班,專業态度和技術水平堪稱一流。這樣的女人,不管是外貌、身材、家境還是學歷,不遜色于任何人。
聽到這些人嫉妒憤懑的聲音。
梁祺冷笑道:“她是UCL畢業的,學醫,和我三哥在同一個科室工作。”
衆人瞬間噤聲。
大家面面相觑好一會兒,最後刻意又尴尬地清了清嗓子。
然後,有人主動向朝夕示好。
這個圈子本身就是這樣,充斥着浮華和浮躁。上一秒還對你露出友善笑意的人,下一秒就能頂着那張笑臉往你的胸口插一刀。
但似乎。
不管到了哪裏都是如此。
世界上本來就沒什麽真心,真心從來都建立在利益之上。
離朝夕最近的女人湊了過來,聲音細小,帶了幾分拘謹,“你好。”
朝夕:“你好。”
“我叫陳可怡。”她自我介紹道,“我還是第一次見到你,你好漂亮。”
朝夕擡眸看了她一眼,“你也很漂亮。”
陳可怡莫名地漲紅了臉,她撿了一杯酒,“喝嗎?”
“謝謝,我不喝酒。”
“這個是果酒,沒什麽度數的。”
朝夕仍搖頭,“抱歉,我不喝酒的。”
陳可怡歪了歪頭:“為什麽呀,你酒精過敏嗎?”
“不是,我酒量不好。”朝夕曾經并不知道自己的酒量,在某次和鐘念喝酒之後,她才發現自己根本不是酒量不好,而是根本沒有酒量。
不是一杯倒,是兩口醉。
而且醉了之後,會耍酒瘋說胡話,也是在那個時候,鐘念知道了陸程安的存在,知道了朝夕和陸程安之間的婚約,以及喝醉之後的朝夕,卸下盔甲,抱着酒瓶,雙眼紅彤彤的,跟個得不到糖的小孩似的,“我讨厭他,鐘念,我真的好讨厭他……”可隔了一會兒,又小聲反駁自己,“比起讨厭,更多的是喜歡。”
朝夕在清醒之後忘得一幹二淨,鐘念也沒提及這事,只說她耍酒瘋,叮囑她千萬別再外人面前喝酒,否則後果不可估量。
上次和江煙喝酒也是意外。
不過好在她只抿了幾小口,意識到不對之後,馬上就回房躺着了。
陳可怡聽完,問邊上的人:“我記得有人點了可樂,可樂呢?”
“這個吧?”那人随手一指。
陳可怡順手拿了過來,遞給朝夕:“那你喝這個吧。”
因為點的時間久了,包廂內的暖氣又太足,裏面的冰塊已經融化,朝夕接過來,感受到杯壁的溫度和她身體溫度差不多。
她也沒在意,低頭喝了一口。
很甜。
不像是可樂。
正好這個時候陸程安談完事了,轉頭過來,看到朝夕手裏拿着杯東西,她擰着眉,“這個可樂味道好奇怪。”
陸程安聞了下。
“這是酒,”他神色不虞,語氣很沉,“誰給你喝的?”
陳可怡不知所措:“我以為這個是可樂,我不知道那是酒。”
那酒看上去跟可樂似的,實則是四十度的烈酒。
朝夕的理智被酒精浸漬,連帶着說話語速都放慢了不少,溫吞道:“好了,我也沒喝多少,只喝了一口。”
放在平時陸程安倒也不會這麽生氣,只是朝夕在生理期,喝酒太傷身體。
好在事情已經談妥,陸程安拉着朝夕提早退場。
會所的停車場是室外停車場。
室外格外的冷。雪紛紛揚揚地下着,朝夕的步伐慢吞吞地,陸程安配合着她的步伐走着,走了沒幾步,她又不同了,停在原地。
陸程安轉回身來:“怎麽了,朝夕?”
朝夕仰着頭。
頭頂是一盞柔黃色的路燈,雪花在溫柔的光線下飛舞,她毫無征兆地冒出一句話出來,“我的錢包被偷了。”
陸程安失笑:“就一口酒?”
“巴黎的治安一點兒都不好,我就一個轉身的功夫,錢包和手機就被偷了。”朝夕收回視線,目光筆直地看着他,“我第一天去巴黎,連酒店的路都不記得,找了好久都沒找到,下午的時候巴黎下起了暴雪,那天好冷,地上都是濕的,我還摔了一跤。”
她是真的喝醉了,都開始說起以前的事來。
“當時有個好心人來扶我,他還幫我找到酒店,到了酒店之後,他問我有沒有男朋友,”朝夕雙眼通紅,說,“我說我有未婚夫了,他在國內等我,等我回國,就結婚。”
陸程安臉上的笑意盡斂。
沉默了幾秒,她哽咽着說:“可是我的未婚夫不要我了,他不要我了。”
“他沒有不要你。”陸程安垂下眼,往前走了一步,雙手扶着她的臉,讓她仰着頭看他,他眼裏也是血絲遍布,嗓音低啞,一字一句道,“陸程安從來都沒有不要朝夕。”
又是一陣冷朔寒風吹過。
朝夕抽抽噎噎的,說:“我也沒有不要你。”
“我知道。”
“不,你不知道。”她踮起腳,學着他的姿勢,雙手扶着他的臉,她一點一點地靠近,腦袋暈乎乎的,酒精把她的理智都溶成渣了,視線也混沌着,過了好久她才看清陸程安的神情,她語氣珍重,又誠懇道,“我喜歡你。”
這句話太震撼,以至于陸程安都愣了許久。
她說:“你是不是覺得,我沒那麽喜歡你。”
陸程安沒答。
但在他心底,是這麽認為的。
他能感受到朝夕對他的喜歡,但那喜歡太淺淡。
她吸了吸鼻子,“我喜歡了你十年,我的喜歡一點都不比你少。”她小聲啜泣着,好像要崩潰了似的,“我的喜歡很多很多,我喜歡你,不比你喜歡我少。”
陸程安伸手擦着她的眼淚,不無心疼道:“原來你這麽喜歡我啊,都喜歡了我……十年了。”
十年。
聽上去這樣的漫長。
而他們彼此竟然都這樣漫長且無望地喜歡着對方。
可她話音一轉,抽噎着說:“可是好不公平,你在我之前,有過那麽多女朋友,你喜歡過那麽多人……”
積攢了多年的郁郁在此刻傾斜而出。
她哭着說,“你為什麽要喜歡那麽多人,你為什麽不能等等我,為什麽我要遇見你,為什麽我那麽喜歡你?”
那些深埋于心的秘密。
那些即便深夜想起她都無法直面的東西。
在此刻跟開了閘似的說出口。
明知喜歡你是飛蛾撲火,我卻還是一往無前。
陸程安說:“沒有,我沒有喜歡過別人。”
“胡說。”
“我什麽時候騙過你,對不對?”他耐心地哄着她。
天氣太冷。
陸程安把她裹緊了,低聲道:“我們先回車上好不好?”
朝夕點頭,卻又哭喪着臉:“我走不動了。”
“怎麽就走不動了?”
“腳好冰,我好冷啊,我的腿要被凍沒了,物理截肢嗚嗚嗚……”她今天似乎是要把所有的眼淚都流出來似的,陸程安從沒見過她這一面,笑得整個人都在抖,他哄着她,“我背你過去好不好?”
說完,他把她抱起,放在花壇邊上的石階上。
朝夕往前一撲,陸程安把她背了起來,往停車場走。
她趴在他的頸側,呼吸聲很粗,洋洋灑灑的熱氣撲在他的脖子上,還有濕噠噠的眼淚。她仍舊在哭,“我要是截肢了你還會喜歡我嗎?”
“喜歡。”
“你都沒有想。”
陸程安停下腳步,他看着地上的影子,定定地說:“因為是你,所以無論怎樣,都喜歡。”
可他沒想到,這句話說出口,滑進他身體裏的眼淚更多了。
她啪嗒啪嗒地掉着眼淚:“你用這些話騙過多少個小姑娘?”
陸程安側過頭來,對上她濕漉漉的視線,他說:“我就你這麽一個小姑娘。”
“對,你就我這麽一個小姑娘。”可是她不知道想到了什麽,淚意又上湧了,“可是你有那麽多妹妹,好多人都叫你二哥,好多人。”
陸程安怔了幾秒。
繼而,他似乎想到了什麽,問她:“所以你才不喜歡叫我哥哥,是嗎?”
她咬着下唇,慢吞吞地點了點頭。
陸程安滿意一笑,“行,聽你的。”
朝夕低頭,過了好久,她遲鈍地反應過來之前的事,問他:“那你不喜歡她們,為什麽還要和她們在一起?”
陸程安說:“因為不知道有你,早知道我的生命裏會出現一個叫朝夕的人,我說什麽都不會看別的女人一眼。”
“我叫季朝夕。”她糾正道,“我姓季。”
“好,季朝夕。”
朝夕看着他,忽然沒頭沒尾地說:“我在國外的時候好想回家啊,可我現在回家了,卻也沒那麽開心。”
“怎麽不開心呢,跟我說。”陸程安說,“哪裏不開心?”
“就是不開心,總覺得,那不是我的家了。”
陸程安背着她往前走。
風雪夜,濕漉漉的風雪擦過他的耳尖,喧嚣的車聲似乎都已遠去,陸程安聽到他踩着雪地的聲音,和他作響的心跳聲。
背上的人安靜下來。
他偏頭望去,她已經合上眼睡着了。
陸程安停下腳步,在昏昏沉沉的光亮中,他盯着她,突然笑了出來。他笑得很純澈,沒有任何的浮蕩與調戲。
“朝夕。”
他輕聲叫她。
回應他的是滿天風雪。
像是過了好久。
又像是只過了幾分鐘。
他語氣誠懇,又珍重地說:“我給你一個家,好不好?”
他說這話時神态那樣的認真,那樣的專注,平時的調笑與漫不經心像是從脊骨裏抽離開來一樣。
“真的,朝夕,我給你一個家好不好?”
陸程安的眼神溫柔,像是将這座城市所有的燈光都吞噬了般,“一個只屬于我和你的家。”
“不要你付出,也不要你犧牲。”
“你什麽都不要做。”
“做好我的妹——”他想到了剛才的對話,笑着,“那麽多妹妹又怎麽了,那些妹妹都叫我二哥,就你,叫我哥哥。”
“你都不知道,你叫我哥哥的時候我有多開心。”
“而且那些妹妹,都是一起長大的,我怎麽會對她們有想法?我又不是禽|獸,怎麽會對從小長大的妹妹感興趣,對吧?”
頓了頓,他又改口,調笑道:“可是仔細一想,我和你要是沒有婚約,我還是會喜歡你。”
“行吧,我是禽|獸。”
他于是改口,“好好做我的小姑娘就行。”
“做我的小姑娘也挺簡單的。”
“就……別離開我就行,我年紀大了,真的沒法再經歷一次那樣的事情了。”等待這件事,就連回憶起來都覺得苦澀。
“反正你都這麽喜歡我了,對吧?”想到這裏,陸程安笑了,“我還真不知道你這麽喜歡我。”
“還喜歡了我十年。”
他轉過頭,接着往前走。
嘴角始終挂着笑。
他一直以為再遇到朝夕是用了那萬分之一裏的唯一可能,原來不是。
被朝夕喜歡,才是。
作者有話要說: 對不起來晚了!主要是翻來覆去寫了好多遍都不滿意,腦袋昏沉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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