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9章 陳年往事
所有青春年少的人都會老去,每個年華已逝的人也都年輕過。
三十多年前的雲鎮,剛剛從那個動蕩的時代中走過,作為桑蠶之鄉,百廢待興,一切都充滿了生機。
宋家是最先一批發展起來的家庭,宋韻的爺爺,是個有本事的男人,改革之後,立刻開了一家小紡織工廠,并且很快賺錢,不過兩三年,便成為了鎮上排得上號的有錢人。
那時鎮上一波長大的同齡少年有好幾個。宋家獨子宋天明是其中之一,他最好的朋友叫盛雲剛,與他同年,算是光屁股長大的兄弟。
比起宋天明,盛雲剛的生活狀況很糟糕,父母早逝,被爺爺奶奶撫養長大,十五六歲就辍學出來做工讨生活。
但這并沒有影響兩個人的友誼。
可生活總是有些出其不意,兩人的友誼終究還是分奔離析,只因為他們開始接觸到了愛情這種東西。
兩個人長到十七八的時候,喜歡上了同一個姑娘,也是他們共同認識多年的同鎮女孩夏玉敏。
年少的夏玉敏可真是漂亮,大眼睛瓜子臉,是人見人誇的美人。但這美人并不是太好,她跟盛雲剛一樣,有一個糟糕透頂的家庭,母親早年離家再未歸來,父親是個游手好閑的酒鬼。
這樣家庭的姑娘,按理說,她應該選擇宋天明那種有錢人家的兒子,可命運弄人,偏偏她愛上的是盛雲剛那個窮小子。
少男少女情投意合,如果正常發展下去,似乎也沒什麽不妥,畢竟那個時代多數也只是窮人。姑娘們擇偶的标準還停留在工人和售票員這種階段,三十年後的拜金主義遠遠還沒來臨。
但問題就出在夏玉敏的父親是好吃懶做的酒鬼,女兒對他來說不過是待價而沽的貨物。他瞧不上盛雲剛,因為他知道盛雲剛出不起自己滿意的聘禮。
她女兒這般漂亮,自然應該要換個好價錢,至少讓自己幾十年就簽不愁。他一開始就棒打鴛鴦不說,知道宋天明中意自己女兒,便主動上門跟宋天明的爹說要将女兒嫁給他兒子。
時代剛剛開放,婚姻仍舊停留在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宋家老爺子便替兒子做了主,給夏家下了聘禮。
宋天明因為喜歡夏玉敏,雖然知道強求不好,但也就沒有反對這場強取而來的婚姻。
夏玉敏自然是不從,可也拗不過她那個混賬爹,婚姻定下來後,便一直被她爹關在家裏。好不容易才尋着個機會,讓人給盛雲剛捎了口信,說她會在婚禮那天找機會逃出去,讓他在鎮口那條公路等她,他們一起去遠方。
結婚當晚,趁着酒席正酣,夏玉敏成功從洞房逃離。只是還沒來到鎮口,就被她爹帶的人給抓了回去。
早早站在通往遠方的公路邊的盛雲剛,在天黑之後,沒等到心愛的姑娘跟他私奔,只等到夏父帶着幾個人前來,将他狠揍了一頓。
夏父還故意讓他以為是自己女兒背叛了他,二十歲的窮小子,拖着一身傷,心灰意冷地爬上了一輛路過的大卡車,離開了這個小鎮。
而這廂夏玉敏不僅被抓了回去,她那個混賬爹,還給她灌了藥。洞房花燭,她幾乎毫無防抗之力,跟醉醺醺的宋天明圓了房。
宋天明和夏玉敏本來也是青梅竹馬,兄長和妹妹一樣的關系,然而這一夜,一切都發生了改變。
夏玉敏的愛人徹底消失,被她當做兄長的男人,終于還是成為了她的丈夫。
這是她的噩夢,而且永遠都無法醒過來。
她郁郁寡歡,和宋天明幾乎不說話,他們的第一個孩子,因此流産。到了第五年,她那個混蛋父親過世,她懷上了第二胎,不知是不是有了孩子做慰藉,她狀态終于好了一些。
孩子生下來後,她和宋天明的關系也稍有改善。
宋天明對她不錯,一家人生活也算優渥,還有一個可愛的女孩,這都是夏玉敏認命的理由。
如果不是再遇到盛雲剛,她或許終究真的會與生活徹底握手言和。
但命運就是這樣,她還是遇到了盛雲剛。
其實盛雲剛再次出現,已經是十年後。
他離開雲鎮後,輾轉流浪到濱海城。那是一個正蓬勃發展的城市。因為身體的傷,他住進了醫院,但又因為沒錢,差點被趕出去,幸好遇到了一個善良的護士。
小護士救了他,并且愛上了這個可憐的男孩。
那時盛雲剛孤身一人來到異鄉,這來之不易的溫暖,讓他很快和護士組建了家庭。
第二年他的妻子便為他誕下了兒子盛予正。
勤奮聰明加上碰上了好時代,盛雲剛白手起家,從街頭小販很快擁有了自己第一家店面,然後是第二家第三家……
那個時代,一切皆有可能。
十年間,三十歲的他,成為濱海城著名的企業家,上天終究還是眷顧了這個窮小子。
唯一不幸的是,他的妻子,在他們結婚第三個年頭,遭遇車禍過世,他們的兒子才兩歲未滿。
因為要兼顧做生意和帶孩子,雖然年紀輕輕,但盛雲剛完全沒有心思給自己的兒子找個後媽。直到兒子八歲時,他終于回到雲鎮祭祖,算是衣錦還鄉。
然後他遇到了十年未見的初戀情人夏玉敏。
夏玉敏雖然已經是一個四歲女孩的母親,但依舊漂亮。盛雲剛本來對她懷有怨意,但那些塵封多年的感情,終于還是因為重逢而再見天日。
尤其是當他知道當年的真相後,哪裏還會怨恨夏玉敏,只是一面怨自己無能,一面又心疼他愛的女人。
十年的光陰沒有阻擋住,這兩個仍然還算年輕的男女舊愛重燃。
而當夏玉敏知道盛雲剛當年的遭遇後,所有準備與生活握手言和的打算,全部消失殆盡。
她最恨是自己的父親,但他已經去世,所以她只能恨宋家的人,恨宋天明。
這些恨意讓她下定決心,跟盛雲剛離開。
宋天明自然是不同意離婚,後來見她去意已決,怕她帶走女兒,便提出離婚的條件,留下女兒再不相見。
他本是想以女兒作為要挾,哪知她竟然答應。
宋天明這才知道,她受的傷害有多大,大到女兒都不能彌補。
這個故事對宋天明來說,其實有些難以啓齒,尤其是面對自己的女兒。但他說完後,有覺得重重松了口氣,有些事情,終歸該釋然。
宋韻聽得很平靜,待他說完,她淡淡道:“我承認她是受害者,也是可憐的女人。但這并不能成為她抛棄我的理由。人都有趨利避害的本能,也都是自私的。我理解她,如果換做是我,可能比她做得更絕。但我也僅僅只能是理解,缺失二十年的母愛,不是理解就能彌補的。其實我也無所謂原不原諒她,因為對我來說,她就是個陌生人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