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七章
在人專注閱讀的時候突然開口打攪,不僅不禮貌, 還容易驚吓到對方, 而當那人閱讀的是一本極度危險、甚至會引發閱讀者瘋狂的神話典籍時, 突然被打斷所造成的傷害則會更加嚴重——哪怕是在模組中也不例外。
所以,KP将即将脫口的話又咽了回去, 安靜的看着冉文宇認真入迷的……将《黃衣之王》重新翻閱了一遍。
KP:【再次閱讀神話典籍《黃衣之王》,你對于這本書有了你自己不曾察覺到的更甚的體悟,理智損失1D10=3, 克蘇魯神話點數增加1D4=3。】
冉文宇:“……等等等等, 為什麽是‘再次’?”
KP呵呵一笑:【不然你以為你是怎麽失憶的?】
冉文宇:“………………………………”
KP:【為了避免你第三次閱讀這本書, 這次就不讓你重複失憶了,不然我真擔心你會捧着它直到地老天荒。】
冉文宇:“……那還真是謝謝您啊。”
面對KP的調侃揶揄, 冉文宇沒有任何反駁的餘地, 他将手裏的書本合上, 心累的擡手想要抹一把臉, 卻突然看到自己手心裏似乎寫着什麽。
冉文宇連忙凝神去看,恰好看到三個龍飛鳳舞的大字“看日記”, 赫然正是他自己的筆跡。
繼續一頭霧水的冉文宇:??????
冉文宇環顧一圈, 沒發現什麽類似于日記本的東西。然後他摸向口袋, 很快便找到一頁跟角色卡放在一起的紙。
紙張正反兩面密密麻麻寫了不少字, 打眼一看果然跟日記差不多, 不過冉文宇卻了解自己,無論是在現實生活中還是在跑團裏,他都沒有記日記的習慣, 所以這張日記絕對是失憶前的他抱着某種目的,特意寫下的。
懷揣着種種疑問,冉文宇将日記通讀了一遍,很快便憑借對于自己的了解,将日記上寫的與沒寫的東西都摸了一個大概。
按照自己特意寫下這份日記來看,這一次失憶絕對不是一場意外,而是自己早就預見到的、甚至是有意而為的。而達到能夠自由控制“失憶”與否的程度,冉文宇肯定,自己之前一定大受刺激,直接越過臨時瘋狂階段,進入了不定性瘋狂,而瘋狂的表象就是失憶。
——只要一掉SAN就發瘋,再加上自己目前所處邪教大本營,到處都是讓人掉SAN的神話典籍,冉文宇當然想失憶就失憶,簡單得很。
至于失憶目的也一目了然,肯定是為了躲避日記中所描述的那個可以窺探記憶的“神”。
很顯然,自己必然做了什麽不得了的事情,憑借失憶才僥幸逃過了一劫,但由于現在自己就在那位神的眼皮子底下混,擔心對方再冷不丁得窺視一二,曾經的他便決定盡量保持失憶的狀态。甚至連幹了什麽都不敢跟失憶後的自己說,生怕露出些許端倪,被人發覺。
至于為了保持失憶而掉SAN也沒什麽,畢竟他都已經不定性瘋狂了,只要注意自己的SAN值不要掉到0,陷入永久瘋狂,就不會有什麽更大的損失。
既然是連自己都不能知道的事情,冉文宇也沒有繼續探究的欲望——或者說他已經隐隐察覺到自己做了什麽,但是卻不敢往下深想。
将一切捋順後,冉文宇并沒有任何失去記憶的恐慌,他重新将自己的“日記”看了一遍,确認已經記清了全部細節,這才将紙張重新疊起、塞回了口袋。
——雖然冉文宇承認,這樣維持失憶的做法似乎的确能夠最大限度的保證自己平安茍下去,但自己坑自己到這份兒上,除了他以外估計也沒誰了。
自己果然是幹大事的人,心狠手辣到連自己都不放過啊……冉文宇啧啧感慨。
根據日記上的描述,祭典在三天後舉行,也就是說,加上今天,自己還得在邪教大本營裏混三到四天,這樣一來,自己的SAN值可得省着點用。
想到這裏,冉文宇不由為自己剛剛丢的不必要的3點SAN值肉疼不已。他連忙将手邊的小黑冊子推得更遠了些,不敢再多看一眼,而這時,他也突然聽到房間的門被“吱呀”一聲小心推開。
冉文宇循聲望去,正看到一個漂亮的妹子從門外探進頭來,小心翼翼的觀察房內的情況。正對上冉文宇投來的視線,她的眼睛驟然一亮,連忙走了進來:“冉先生,你看完了嗎?”
“是的,看完了。”冉文宇鎮定的朝她點了點頭,試探着呼喚她的名字,“謝謝你帶我來這裏,瑪莎。”
這個名字果然沒有交錯,少女聞言抿唇而笑。她小心翼翼的捧着那本小冊子,将它放到唯一空着的書架上,随後轉向冉文宇:“你看了一早晨了,餓不餓?祭司大人讓我帶你去他的房間用午餐呢~”
瑪莎口中的祭司……冉文宇默念了一遍日記上記錄的名字,毫無異樣的站起身,笑道:“那就走吧,別讓安菲爾等急了。”
瑪莎帶着冉文宇離開圖書館,一路又回到了回字形建築的外側,恭恭敬敬的在一扇緊閉的大門上敲了敲。
門內很快傳來回應,瑪莎推開門,卻并沒有進去,反而朝冉文宇擡起手,做了個“請”的姿勢。
“你不跟我們一起吃午餐嗎?”冉文宇問道——據日記上說,那位祭司被他魅惑大成功,不僅想要将他拉入邪教,還對他抱有某些非分之想。對于跟對方獨處一室,冉文宇實在有些心中打鼓。
“不了~”瑪莎連連擺手,朝冉文宇揶揄又俏皮的眨了眨眼睛,“我就不打擾你們了~”
說罷,不待冉文宇多說什麽,瑪莎已經笑着轉身,噠噠噠的跑遠,只留下一個白裙飛揚的翩跹背影——這樣漂亮活潑又純潔的女孩子,哪裏像是一名邪教徒了?!
冉文宇在心裏如此感慨着,還不等他将視線從瑪莎的背影上收回,便聽到一個溫柔的聲音在耳邊響起:“為什麽一直站在門口,不進來?”
冉文宇立刻回神,看向不知何時站在房門內側的青年。哪怕已經在日記裏了解對方容貌出衆,宛若谪仙,冉文宇依舊還是被那含笑望着自己的青年弄得晃了晃神。
“就是問了問瑪莎為什麽不一起進來吃飯。”冉文宇努力保持清醒,在青年的邀請下進屋,坐到了早已擺放好豐盛飯食的桌邊。
安菲爾所住的屋子有裏外兩間,內間應該是卧室,此刻房門緊閉,不清楚裏面的情況,而外間則是日常活動、待客的地方,空間很大,裝飾樸素卻極其幹淨,顯然是經過精心的整理。
“聽瑪莎說,你今天一上午都待在圖書館中?”安菲爾拿起刀叉,優雅的切割着面前餐盤上的烤肉,仿佛是閑聊一般開口。
冉文宇握着餐具的手稍稍一緊,臉上卻神色不變:“是的,剛剛拜讀了《黃衣之王》。”
安菲爾臉上的笑容加深,贊許般輕輕颔首:“不錯。我很高興你願意接觸它們。”
“畢竟,我本來就對于這類知識十分好奇嘛。”冉文宇從自己的日記裏詳細了解過自己的人物設定,輕輕聳了聳肩膀,坦然答道。
安菲爾但笑不語,低頭專心吃飯。冉文宇等了片刻,卻沒有等到下文,不由開口詢問:“你不問問我讀過之後的感受嗎?”
——在來找安菲爾的路上,冉文宇為了回答這個問題準備許久,生怕自己哪裏說得不好,引起面前這位對神狂熱信仰着的祭司的不滿。沒想到對方此刻卻絕口不提,這實在讓冉文宇有一種做認認真真寫了作業但老師卻不收的失望之感。
聽到冉文宇天真的問題,安菲爾失笑:“對于這些知識,每個人都有不同的理解和感受,同一個人在不同的人生階段,亦會有不同的認知,所以這個問題是沒有意義的。你願意去了解它、接納它,哪怕你最後并不認同,這對于我而言也已經足夠了。”
安菲爾的眼睛是淺金色的,這種顏色的眸子總會給人冰冷淡漠而又威嚴的感覺,但此時看着冉文宇的時候,卻仿佛是化成了一汪溫水,脈脈流轉。
冉文宇心虛的避開視線,逐漸有些坐立難安,而看出他的不自在,安菲爾則淺笑了一下,收回視線,繼續專注自己面前的食物,明明表情和舉止都格外平靜鎮定,但耳垂卻悄然紅了。
冉文宇感覺,他和安菲爾之間的關系似乎就處于差那麽一點捅破窗戶紙的階段,明明這份暧昧之感已經明顯的根本無法遮掩,但卻偏偏沒有一個人邁出那一步。
——冉文宇是肯定不會邁的,他恨不得後退上千八百步;而安菲爾也不知是由于害羞還是心存顧忌,同樣沒有更進一步的舉動。
就在這樣安靜的甜膩中,兩人用完了午餐。安菲爾搖響鈴铛,讓人将餐桌收拾好,然後詢問冉文宇下午的打算:“我下午沒有什麽安排,你呢?”
冉文宇算了算自己的失憶時間——8小時足夠他熬到晚餐之後了,所以冉文宇并不打算再去圖書館掉SAN。
搖了搖頭,冉文宇誠實的答道:“我也沒有什麽必須要做的事情,上午看了太長時間的書,有點頭昏腦漲的,下午打算休息一下,大概是出去走走吧。”
安菲爾立刻開心的笑了起來,提出邀請:“既然這樣,跟我一起去叢林如何?我知道很多風景漂亮的地方,很适合打發時間。”
能夠順理成章的離開這座危險的神殿當然是好的,冉文宇遲疑了一下便點頭答應。
回到自己的房間,睡了個午覺,冉文宇在兩點的時候與安菲爾重新彙合,由他帶着,走向叢林深處。
安菲爾對叢林極為了解,而有他的陪伴,危機四伏的叢林似乎也變成了和樂友善的後花園。間或會有些小鹿之類的動物跑到他們身邊,親昵的尾随一段距離再離開,仿佛将他們當成了林中的一份子,就連冉文宇都趁機撸了幾把毛絨絨,心滿意足。
“你似乎很有動物緣?”冉文宇好奇的問道。
安菲爾含笑看着他與毛絨絨互動,聳了聳肩膀:“大概是我從小就在叢林中的神殿內長大,它們早已經習慣我的存在了吧。”
冉文宇點了點頭,沒有繼續深究這個問題——畢竟有些時候,無知是福。
一路悠閑前行,冉文宇終于聽到了流水沖刷的聲音,撥開層層枝葉,他很快看到了一道小瀑布。
瀑布不高,目測也就五米左右,但水流清澈,激蕩起清涼的水霧,撲面而來的水汽讓人忍不住精神一震。
瀑布下是一池潭水,動物們或是低頭飲水、或是卧在水邊休憩,還有幾只小崽子在水中撲騰打鬧,一派的生機勃勃、和平寧靜。
看着這一幕,冉文宇都差點忘記自己正在危機四伏的克蘇魯模組中苦苦掙紮。
安菲爾招呼冉文宇自便,自己則走到潭邊一塊凸起的大石旁,撩起寬大的白袍,輕盈的三兩步躍上大石,随意的坐下。安菲爾的動作格外的熟練而閑适,坐好後,他微微合眸,揚起清俊的面孔迎接清新的水汽,長長的鉑金色頭發披散在身後,随着微風輕輕拂動,又被陽光鍍上一層的流光溢彩,整個人都顯得格外安然恬靜。
冉文宇站在不遠處,又差點要看呆——由于日記裏并沒有提及瑪莎體內會吞噬人類的漆黑觸手,所以此時失憶的冉文宇也完全不知道這一點,一顆少男心都差點因為此時的美人與美景動搖淪陷。
連忙移開目光,不斷提醒自己這是NPC,冉文宇走向潭水邊的毛絨絨,努力用撸毛來轉移自己的注意力。
——當然,不敢再看安菲爾的他也沒有發現,當他轉身的時候,安菲爾的嘴角輕輕揚起了一個滿足而愉悅的弧度。
就在冉文宇坐在沁涼的潭水邊,一邊撸毛一邊撩水玩,終于将自己剛剛的心動丢到腦後時,他突然聽到了一首旋律悠揚婉轉的哼唱。
冉文宇轉頭,看向正在用他那悅耳低沉的嗓音輕輕吟唱的安菲爾,等到一段旋律宣告終結,他連忙開口詢問:“這是什麽歌?”
“哈斯塔之歌。”安菲爾睜開眼睛,看向冉文宇,微笑着答道。
對于安菲爾會吟唱哈斯塔之歌,冉文宇到并不意外,畢竟他已經确定島上的土著們信仰黃衣之王,而黃衣之王正是哈斯塔的化身,至于哈斯塔之歌,也經常被稱呼為“王之吼”、“黃廷之音”,與黃衣之王有着千絲萬縷的聯系。
不過,冉文宇卻困惑的皺起眉,一臉的不信。由于日記裏說,他已經在安菲爾面前暴露過自己會魔法的事實,所以冉文宇并沒有什麽顧忌,“我聽說過這個魔法,可它的旋律并不是這個樣子的。”
冉文宇當然沒有見識過真正的哈斯塔之歌,但是他在現實中的某個跑團角色,卻在機緣巧合下學會了這個魔法,所以冉文宇專門翻閱了規則書,仔細了解過這個魔法的設定。
哈斯塔之歌,是一個限制條件高(只在夜間且畢宿五可見時有效)、準備時間長(生效前需要3回合準備期)、魔法和理智消耗大(每回合消耗1D4的魔法和理智)、成功率卻很低(需要一次成功的魔力檢定),但只要施法成功便能發揮極大威力的單體持續性法術——總體而言很不實用。冉文宇那個角色用過好幾次,只成功了一回,還差點将自己也唱瘋了。
不過,這些并不是重點,重點是施法後,施法者會發出驚悚的尖銳號叫,使選定目标的皮肉起泡潰爛,變成致命的膿瘡。這不僅會造成生命值的傷害,還會大幅度降低目标的外貌和體質,而當被選定目标的體質減少到零或者生命值歸零死亡後,其身體将腫脹成一團,在令人作嘔的“嘭”聲中爆炸,冒着熱氣的膿血同時濺灑到地面上——可以說整個施法過程既驚悚又惡心,但凡是目睹者都得瘋狂掉SAN。
反正冉文宇是不相信,這種令人作嘔的魔法會擁有如此美妙的旋律。
對于冉文宇的質疑,安菲爾卻并沒有給予任何解釋。他彎起眼眸,輕笑了一聲,帶着些許不易被人察覺的蠱惑:“你要學嗎?哈斯塔之歌?”
冉文宇猶豫了0.1秒,果斷點頭:“學!”
——施法過程惡心重要嗎?魔法不夠實用又如何?白送上門來的魔法,不學才是王八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