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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8章

吃了紅薯的幾人被北寺找來的大夫守了一天,絲毫沒有出現什麽異狀。

第二天, 大夫謹慎地幫幾人診完了脈, 才與曹覓禀告道:“王妃, 此四人身體康健, 并沒有什麽病症。”

曹覓點了點頭, 欣喜道:“如此便好。”

這之後,她帶着北寺一衆重新回到紅薯田邊的時候, 衆人對待着滿地的青蔓,态度就大不相同了。

畢竟煮紅薯當天,那陣甜甜的味道依舊萦繞在衆人心間。

有經驗的老農又拔了兩株上來, 觀察一陣後與曹覓說道:“王妃, 這些……看着應該還可以再長一陣, 生得更大一些。”

曹覓點點頭。

這一批紅薯是夏令時采用藤蔓扡插法種出來的, 如今只過去不到三個月,還沒有到可以挖開的時候。

“确實是需要再等一陣。”曹覓肯定道:“你們可以注意一下藤蔓,我記得之前那一株就是藤蔓枯黃了,底下的果子才大些。”

衆人聞言, 皆恭聲稱“是”。

北寺作為山莊內的管事, 想得更多一些。

他詢問道:“王妃, 府中還有這種青藤的種子嗎?”

曹覓正想找個由頭提這事, 聽他主動問起, 便答複道:“種子之前是我偶然得到,今後怕是再也沒有了。”

北寺抿了抿唇,神色間似乎有些為難。

他道:“這種植株有些奇怪, 迄今為止,我們還未見它開過花,自然也沒有收集到種子……如此,明年該怎麽辦?”

曹覓笑了笑,鼓勵道:“恰好如今天氣還算暖和,你們盡可以做些嘗試。

“這種紅色的果子只要有藤條就可以扡插種植,或許可以想辦法保留一些藤條,或者嘗試用別的部位來育苗。”

北寺颔首,恭敬道:“小人明白了。”

臨要離開前,曹覓還是忍不住又提醒了一句:“我曾在書上看過一個育苗法,是将作物的果實放在潮濕溫暖的地方,使其發芽,再以果實上的小芽進行栽種育苗。

“你們或許可以試試這種辦法。”

北寺自己小聲地重複了一遍,随後朝着曹覓點頭道:“是,王妃。”

曹覓見他記下,自覺了卻一樁難題,便也舒了一口氣。

至于擴大種植規模之類的問題,還是等紅薯收獲之後,北寺等人嘗到了甜頭再說吧。

如今紅薯還未到真正收獲的時候,曹覓也無法跟他們描繪紅薯這種神奇的作物所能達到的畝産量。

曹覓希望等他們自己去發現,這樣,到時候根本不需要自己提醒,北寺他們自然會主動去考慮擴種這種事情。

将山莊的事務處理完,曹覓便帶着人準備回王府。

離開山莊還不到三裏地,北安王妃的車隊突然被迫停了下來。

曹覓有些奇怪地打開了車窗。

此次随她出來的,是戚六旁邊一個得用的副官,名喚齊滿。

齊滿來到曹覓的馬車旁,禀告道:“王妃,前面發生了一些小意外,附近的村民趕着的牛車陷進了坑中,堵住了去路,還請您稍待。”

曹覓聞言,點了點頭道:“嗯,沒關系。你找些人過去看看,能幫忙的便盡量幫幫他們吧。”

齊滿聞言,點了點頭,自行到前面安排了。

過了小半刻,齊滿領着一個老人家過來。

在人均壽命并不長的古代,這樣鬓髪皆白的老者是很受人尊敬的。曹覓得了婢子的傳信,直接下了車廂,與那老人家見禮。

老人家正是方才陷在路中那一夥人的村長,他們受到曹覓的幫助,離開之前要來同曹覓道謝。

曹覓不敢受這樣一位老者的禮,輕輕避開了,只說道:“道路崎岖難行,偶有波折是常事。出門在外本該互助,老人家不必多禮。”

老者又對着曹覓施了一禮:“多謝王妃出手相助。王爺和王妃心腸好,我們遼州的百姓都高興!”

兩人又閑聊幾句,老人家才在侍衛的帶領下離開。

曹覓回到車上,卻想起了一件頗為重要的事。

她乘坐的馬車是北安王府配備的,不僅外表華貴,裏面也裝飾得十分舒服。

車廂底部墊着厚厚的羊絨毯,表面又有一層絲綢包着。馬車行駛在這樣的泥土路上,只要穩當一點,曹覓便不會感覺太颠簸。

但是這樣的路況對于普通人來說卻很吃力。

如今山莊和各個工坊的運作都已經上了正軌,曹覓也從不斷往外撒錢的窘境中脫離出來,變成了日進鬥金的有錢人。她尋思着,也許該将眼光放得長遠一些,找個機會将康城附近的路面好好修繕一番。

所幸水泥這種東西是早就被發明出來了,如果想要修路,其實并不難。

最重要的,是先将康城到容廣山莊這一條路修出來,這樣一來,她自己往來王府和山莊的時間便能大大降低了。

光只這一點,曹覓就覺得修路勢在必行。

她取出紙筆,将修路的事情記下,準備再看看有沒有其他需要考慮的地方。

之後,車隊一路暢行無阻,順利回到了北安王府。

同幾個孩子吃過晚膳,又閑聊了一陣,聽他們講述起這幾日的事情與功課,一天很快過去。

曹覓又給自己放了一天假,到第三天,休息充足之後,正準備琢磨一下曾與張氏說起的烤肉粉時,管家來報,說丹巴求見。

曹覓與丹巴見面的次數不算多,但兩人打的交道還真不少。

這主要還是歸功于丹巴這個人太會做人了,曹覓自己也在做生意,偶也聽聞遼州一些風聲,時常感慨丹巴這個人的圓滑世故。

于是曹覓直接将手頭上的事情往後一放,與管家道:“嗯,你将他請進來吧,我更衣後去廳中見他。”

管家躬身,道:“是。”

曹覓回屋換了一身用來接待外客的裝束,來到廳中時,果然見到那個年近四十的戎族富賈已經在悠閑品茗了。他喝茶時,以拇指和食指提着茶盞邊緣,其他三指微微合攏,先聞茶香,再品茶味。

一年未見,丹巴仍舊是那副和善大方的模樣,讓人一眼就能看出對方是個地位和修養都極好的人。

他見曹覓過來,直接贊了聲:“一金一兩的北安毛尖,也就在北安王府才能嘗到了。”

說完,他起身行了個禮:“王妃金安。”

曹覓挑挑眉,應對自如道:“好茶當然是要奉予貴客,丹巴先生這樣的大忙人,今日怎的有空,到王府來?”

丹巴笑了笑:“冒昧來訪,只望沒有驚擾到王妃。”

曹覓搖搖頭:“丹巴先生親自登門,何來驚擾一說。”

丹巴深深看了曹覓一眼,直接道:“小人知道王妃事務繁多,也不想耽誤王妃時間,近段時間,我從西面的爪唆國,偶然得到一種奇花。

“記起王妃喜愛此類新奇的花草,便為王妃帶了過來。”

曹覓不動聲色地點點頭。

她确實在有意尋覓奇花異草,之前也托丹巴和其他商人尋找過。但是之前幾次,丹巴的商隊與她帶來這些奇異的植株和種子,但是丹巴下面的人送上來的。

這種小事,根本不需要丹巴親自出面。

此次丹巴直接說出了自己的來意,曹覓當即可以認定,獻奇花應該只是一個借口,丹巴必定別有所圖。

想明白這一點,曹覓決定以不變應萬變,開口問道:“哦?丹巴先生有心了,但不知道……是什麽奇花?”

丹巴笑了笑,往外喊了一聲,立刻有仆役抱着一瓶枯枝白花走了進來。

仆役将懷中的瓶子放在丹巴旁邊的案幾上,很快便又出去了。

丹巴伸手摸了摸那絮狀的花朵,轉頭朝曹覓問道:“王妃身居高位,見識非凡,可曾見過這樣的植株?”

曹覓強自壓抑着內心的激動,搖了搖頭:“這倒是不曾見過。”

她哪裏不曾見過!

花瓶中那枯枝白花化成灰她都能聞出來,這分明就是她心心念念了好一陣的棉花。

曹覓的空間中沒有儲備棉花種子,一直是她引以為憾的事情之一。沒想到兜兜轉轉,她與棉花居然在這種情況下相遇了。

丹巴勾了勾嘴角,淡然介紹道:“我聽手下親自到過爪唆的人說,這種話在爪唆名為‘棉’。

“‘棉’成熟後,花朵是一團團如羊毛般的潔白棉絮,有爪唆的貴族會以它們為材料,用來制作衣裳。

“用‘棉’做出來的衣裳極為保暖,但因為‘棉’難以處理,其中有黑籽,要祛除需要花費極大的精力,是以價格十分昂貴。”

曹覓點點頭:“原來是這樣。”

“王妃覺得……”丹巴轉頭看她,“這種‘棉花’,能不能做成如羊絨衫那般,保暖又輕便的衣物呢?”

聽他提起“羊絨衫”,曹覓感覺自己似乎抓到了什麽線索。

她借着低頭飲茶在心中思索了一番,随後應對道:“我看這棉花确實與羊絨有些相像,又有被做成衣物的先例……想來,制成成衣應當不難。”

丹巴聞言,竟開懷地點了點頭。

他道:“別人說出這番話,我是不信的。棉籽難以祛除,爪唆人花了幾百年,都沒想出什麽好辦法。

“但王妃如此說,我确實深信不疑的。我見過太多的人,但是眼光和能力能與王妃比拟的,确實一個都沒有。”

曹覓端着茶盞的手腕一頓。

丹巴這句恭維将她擡得太高了,甚至隐隐把她放在了他自己之上。

曹覓可不敢輕易應下這樣的話。

她蹙着眉反問道:“丹巴先生何出此言?”

丹巴突然“哈哈”一笑,他道:“王妃不必謙虛。”

舒了一口氣,他似乎回憶起了什麽往事,目露感慨:“時至今日,每當我見到那些羊毛衫與羊絨衫時,心中仍十分感慨,為何我戎族肆意丢棄的羊毛,在王妃手中,能化廢為寶,展現出如此大的價值?

“戎族祖先生于草原,從古至今逐水草而居。我時常感慨,是天道不公,才讓戎族不能如盛朝人一樣,擁有大片豐饒的土地。

“但經歷此事,我卻陡然發現,也許是我們的目光太過短淺,天神其實一直給戎族準備了禮物,只是我們卻每一年,就像剃掉礙事的羊毛一樣,将它們直接丢棄了。”

他話說到這裏,曹覓已經明了他的意圖了。

丹巴彎彎繞繞了這麽一大圈,想要應該就是她手中的羊毛衫制作方法。身為戎族人,他甚至這種羊毛衫的價值。

但更令曹覓吃驚的是,丹巴太能忍了!

羊毛衫在去年秋冬時節就在她的山莊內出現了,到如今已經過去了整整一年。曹覓相信,像丹巴這樣的人,應當比普通人更早知道羊毛衫的存在。甚至有可能,早當她剛開始與張氏進行買賣羊毛的合作時,丹巴就已經暗中關注上了。

但是,他一直等到現在才登門。

看着放在那邊案幾上的棉花,曹覓隐隐有些猜測——這段時間,丹巴應當就是派人,去尋找這個東西了。

這是他今天登門的底氣,用以交換的資本。

曹覓确實很想要棉花,于是她直接試探道:“丹巴先生,對羊毛衫的制法很感興趣?”

丹巴大方地點了點頭。

聰明人的交流,有時候根本不用說得太明白。

他将棉花搬到了曹覓面前,只道:“此種奇花,此次我的商隊從爪唆帶回了約莫千株,其下都包裹着泥土,未曾枯萎,王妃或許需要?”

曹覓點點頭。

棉花的作用,與羊毛其實相差不算太大。

但是,對于盛朝這些習慣從地裏面刨食的人來說,從土裏面長出來的東西,和從羊身上剃下來的,其意義根本不可同日而語。

簡而言之,種植棉花,遠比養羊取毛,更易在盛朝的土地上推廣開來,讓普通的百姓獲利。

于是她點點頭道:“此物正合我的心意,多謝丹巴先生為我尋來。”

“王妃客氣了。”丹巴看着她,皮笑肉不笑回應。

曹覓也不裝傻了,直接道:“我願以羊毛衫的制造之法,向丹巴先生交換這千株棉花,丹巴先生以為如何?”

丹巴聞言,雙眼微睜。

跟盛朝不同,種植對于擅長畜牧的戎族人而言,無異于天方夜譚。棉花對于他們,作用其實不大。

但跟盛朝人相反的是,他們擁有着無數的羊群,羊毛是戎族取之不盡的材料。

兩方這番交易,可以說是各取所需了。

“多謝王妃。”丹巴也不扭捏,直接承諾道:“是小人欠王妃一個人情。十年之內,我名下産出的所有羊毛衫,不會出現在盛朝的土地上,與王妃争利。

“另外,我的商隊三年內,每年都會為王妃從爪唆帶回至少一千株‘棉’。”

曹覓迤迤然喝了口茶,點點頭道:“有勞丹巴先生了。”

兩人相視一笑,又很快各自別開眼,默默算計起自己在此次交易中獲得的好處。

作者有話要說:  晚上9點還有一章,謝謝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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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感謝大家對我的支持,我會繼續努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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