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9章 【一更】
萬幸是真的很喜歡這個攝影機。
她從前最喜歡的, 就是每逢三個月就會修一次假,抽出差不多半個月的功夫, 去這世上的名山大川去旅行, 孤身一人的時候, 卻也更能體會到那種自己獨處于天地之間的感覺, 很舒服, 也能讓她心情平靜下來, 徹底清洗掉連日來的疲憊。
帶着相機, 也只是為了記下當時的平靜的心情,讓她在疲憊之餘能看一看,讓自己心情能夠平靜下來, 更像是一個舒緩的藥物。
而現在, 則完完全全,是想要記錄生活。
記錄當下這個和此後三四十年完全不同的世界,記錄這個和此後生活大相徑庭的樸實。
譬如早餐攤位上,幾家的鄰居湊巧碰見,聚成一桌, 卻能毫無芥蒂的互相分享着桌上的食物, 并不在意形象的放聲大笑,引得聽見的人也都喜氣洋洋。
這些都是在後來高速生活的都市之下,完完全全看不到的光景。
所以當萬幸拿着那張照片,去找賀知洲顯擺的時候,賀知洲問起她這個話題時,萬幸給出的答案, 便是‘人’。
萬幸想着自己在回老家之前,趁着自己手上有相機,再去一趟□□,順帶能拍個照。
加上想着賀知洲馬上要回部隊,萬幸便想着拉着他一起出去溜達溜達,還能給自己當個免費保镖——一小姑娘扛着個大攝像機出門,哪怕是在當下的北京城,萬幸都怕會被人給搶了。
萬幸還不知道賀知洲住哪,但是知道他聯系電話,把人扯出來了之後,萬幸才跟着一起溜溜達達的走到了廣場上。
“你今天怎麽穿的這一身跑出來了?”萬幸狐疑的看了眼穿着一身筆挺軍裝的賀知洲。
賀知洲頭上沒帶帽檐,身上的軍裝也換成了剪裁的相當筆挺的正式軍服,這應該是長官級別的軍人才能有的制服。
聞言他一笑,說道,“下午我就回部隊了,這不趁着還早,跟着你出來轉轉。”
萬幸一眨眼,好奇的說,“升官?”
“嗯。”賀知洲摸摸下巴,“升官發財,多吉利。正好湊上你二伯娶親生子,這不,湊巧了。”
萬幸一樂,“那可還真是湊巧了。”
□□廣場上每天都是人來人往,這個時代下,很多老人都會在附近的樹蔭下,搬着馬紮湊成一堆,說着他們年輕時經歷過的那些後來無數人都不可能經歷過的事情。
萬幸喜歡拍這個,更喜歡拍攝那些老人說到動情處的時候,臉上或是洋溢着的笑容,或是充滿着悲痛的淚水。
賀知洲一直默默的看着她,直到看見萬幸在拍攝一個,正守在自己的攤位前面,雙手合十,帶着頭巾的一個慈眉善目的賣着糍粑的老奶奶的時候,他才終于開口問道,說,“我瞧着人家小姑娘都喜歡拍攝點花花草草的,你這拿着個相機在這拍來拍去的做什麽呢?”
“拍人啊。”萬幸調整機器的時候,漫不經心的回應道,“你不覺得,這些老人身上,有一種年輕人沒有的東西嗎?”
賀知洲給帽子摘了,有點熱,聞言說,“什麽東西?”
萬幸想了想,“大概是……對于生的喜悅吧。”
只有經歷過死亡的人,才會更加的珍惜活着。
這些老人,有些已經鬓角斑白,滿頭霜雪,有些背着殘肢,有些拄着拐杖,可哪怕是跌到,臉上都還帶着驕傲的笑,說他的腿,是當年殺了兩個侵華者換來的。
小姑娘臉上有着一種不合時宜的成熟,卻能随随便便的将‘活着真好’這幾個字給挂在嘴邊上。
想到曾經在村子裏面,村裏的老人們告訴賀知洲的那些東西,他就覺得,心裏好像是被什麽東西給紮了一下的一樣。
“得了,歲數還沒個貓大呢,在這生生死死的。”賀知洲一笑,大手覆蓋在萬幸的頭發上,說道,“吃冰棍不吃?喊哥,喊哥給你買一個去。”
萬幸擡眼看了看,不遠處的樹底下有個騎着車賣冰沙的老大爺,于是她特別幹脆利落的喊了聲,“哥。”
賀知洲一愣。
調整相機的萬幸擡起頭,大眼睛無辜的一眨巴,說,“去買去呀。”
賀知洲:“……”
冰棍買回來之後,萬幸看了一眼旁邊比她高出好幾個頭來的賀知洲,眯了眯眼睛——人生百态,各行各業,她在哪兒都能拍到,也沒什麽稀奇的。
可這年頭下的軍人,照片卻真的很少很少,更少能有流傳到後來的。
萬幸想了想,歪着頭說,“知洲哥哥,你站到升旗臺下面吧,我給你拍個照好不好?”
賀知洲看了他一眼,冷飕飕的說,“不拍。”
萬幸一眨眼,“為啥?”
賀知洲左右看了看,他因為穿着一身軍裝的緣故,不少路過的人總會往他身上多看兩眼,弄得人挺不自在。清清嗓子,說,“不習慣拍這個。”
萬幸一樂,這可還真是頭一次看見賀知洲這麽別扭的樣子,“就拍一張,就一次。”
賀知洲搖頭。
萬幸眨眨眼,想了想,小步子挪過去,可憐巴巴的豎起一根手指,“就一次嘛。”
賀知洲滿臉掙紮的神色,大概是終于認清了,如果他不過去,可能萬幸絕不會善罷甘休這個事實。
終于,啃着冰棍的萬幸最終還是讓賀知洲站在了升旗臺下,在他不怎麽自在的敬禮的瞬間,按下了快門。
看着相機的萬幸感嘆,“早點聽話不就好了嘛。”
賀知洲叉着腰,‘啧’了一聲,旋即笑了。
萬幸笑呵呵的說,“你說這算不算緣分啊知洲哥哥,給我爸買的手表,第一個記錄的對象是你,這不,這個相機拍出來的照片,第一批洗出來要成像的人也是你。”
賀知洲看了他一眼,說道,“多洗兩張。”
“好嘞。”萬幸笑眯眯的。
萬幸算了算時間,第一批相冊能夠成功洗出來的時候,她應該還在鄉下,這一次畢竟是暑假,輾轉坐車,加上來回操辦,還得回去串串門,少說得待個十天半個月的,所以幹脆便把地址留到了鄉下老家的位置。
等萬中華交接完了北京的工作之後,一家人便踏上了前往鄉下的火車。
這是來了北京之後第一次回去,萬志高年紀還小,對家裏的弟弟們也都很想念,一路上都在說着,把玩具帶回去之後,弟弟們肯定都會特別的開心。
等到兩個孩子睡着之後,陳曉白和萬中華看了一眼,聲音小了一些,說道,“家裏都安排好了嗎?”
萬中華點點頭,說,“都安排好了。”
“這次大哥也會回來?”陳曉白問道。
關于萬家的大哥,她其實都沒怎麽見過面,只隐隐約約記得,是一個神似萬中華去世父親的男人。
“會,一早就請了假了。”萬中華嘆了口氣,笑了笑,說道,“趕上娘的壽辰了,大哥怎麽也得抽出功夫回來一趟。聽他的意思,可能是要升官了,回來也是報喜訊的。”
陳曉白點了點頭,對這一次的行程也充滿了期待,笑着說道,“前陣子千汐姐給了我好些秀樣,這次回來,正好可以給豔紅。她手藝好,也細心,最喜歡這些東西。”
妯娌間的關系,自打王秀英走後,便一直好了起來。兩個女人某些方面來說,性格是特別相似的,都不容易起什麽紛争,萬家也難得過了這麽些年的太平日子。
分家之後,三家的關系也的确是緩和了不少,其中,尤其是三房和四房最為要好,陳曉白多想着四房一點,也是正常的。
萬中華點了點頭,擡頭看了看在上鋪抱着相機,睡的香甜的女人,目光便柔和了下去。
“寶丫是真喜歡拍照片。”萬中華和陳曉白說,“拍的也好看,這次給她買這個相機,也是想着,趕到娘的壽辰上,又逢着二哥結婚,寶丫也能拍個夠。”
陳曉白也探出身子,小心的看了眼睡的香甜的萬幸,眼睛也不由彎了起來。
一路風塵仆仆的走到地方,終于到家之後,萬幸整個人都軟下去了。
有些日子沒有回來過,萬幸居然還有點想念。萬志高已經帶着東西,去和從前的小夥伴們分享去了,萬幸想了想,沒跟下去,拿着相機在屋子裏面轉悠了一圈,打算把這個房間給記錄下來。
“咱們明天一早再動身去鄉下?”陳曉白看了眼時間,已經晚上七點多了,不過夏天來說,這個時間也還早,收拾個屋子肯定是夠用的。
還好她們在走之前,聽了萬幸的,去商場買了防塵布給所有家具都罩了起來,打開之後,也都沒落灰,不然恐怕都不能住人。
萬中華點點頭,說道,“不忙,回來歇歇,還得有兩天才操辦。”
因為兩個禮在一起,但是主要還是以張敏靜為主,畢竟萬忠軍算是二婚,對象還大着肚子,也不太适宜大操大辦,低調為主。
地點他們就選在了鎮上的一家飯店,萬忠軍這些年也算是攢下了點錢,幾個兄弟一合計,便各家都拿了一點,把整個飯店的一層給包了下來,用來請客用,等這邊辦完了,再回村子裏面辦個流水席,請父老鄉親們沾沾喜氣。
這時候,有人上來敲門,說是有人打電話找萬中華。
這倒是常事了,萬中華便放下手頭的東西下了樓,中間正巧遇上了已經把東西給小夥伴們分完的萬志高,便帶着他一起去了樓下超市。
萬志高在裏頭轉悠着,想給萬幸帶點零嘴上去,萬中華時不時的看他一眼,同時接通了電話,說道,“喂?我是萬中華,請問是哪位?”
作者有話要說: 十二號了,大家剁手還愉快嗎.do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