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22 章節
麽和別人不一樣,他就不能安安分分地待在他那些只要我一個眼神過去就能看到的畫裏嗎?我要抓住他,趕走他,我不能不是業皓文,我要重新拿回我的主導權,我的控制權。
可是我抓不住他,他走啊走,走啊走。
他走過展嘉身邊,他吹開展嘉手裏拿着的煙灰缸裏的煙灰;他走過秀秀身旁,他拍拍她的肩膀;他走過我的床邊,我在看雜志,我好小,十三還是十四,我看的雜志封面是一個裸着上半身的男模特。
他還在走,他旁若無人地……他就當我這個回憶的主體完全不存在一樣。他怎麽能這樣?為什麽我就是抓不住他。他明明離我這麽近。近到他的眼睛看着我的眼睛,我能看到他眼睛裏我自己的形象,我能看到我在打電話,我能看到我身後有一盞路燈,路燈發出的一點白光凝聚在他的瞳孔裏。他的眼睛又亮又黑。
他問我:“小寶說還剩一個雞翅,你要嗎?“
我說:“你們都不吃了嗎?”
蜀雪撇撇嘴:“你到底要不要啊?”
他不耐煩了,不看我了。我知道的,他始終不在我面前,他始終在穿梭。他其實離我很遠。他闖進我的美術館搗一陣亂,天翻地覆地亂,他撇撇嘴就走了。他什麽都不管。他什麽都不會管。
他的煙灰燙到我的手,他看看我,撇撇嘴,什麽都沒說。
他會摘下那枚戒指的。
去還給秀秀,不要還給我。
去找她。我和你一起去找她。我們找到她,你把戒指還給她,我們就分開。可能會找到老,找到死,但是找到之後我們一定分開。我們一定會分開。
啪嗒一聲,我打了個激靈。好像剛才我也聽到了這樣的一聲,剛才,我們在天星小炒吃飯,點好了菜,一個男人沖進來對着s就拔了槍。他扣下扳機,我差點以為我和蜀雪也會被打死。
我看蜀雪,蜀雪正彎腰去撿地上的一部手機。是我的手機。我忙伸手過去,拿過了手機。蜀雪問我:”你沒事吧?“
母親還在電話那頭,她問我:”誰在說話啊?你的同事?這麽晚了一起加班?”
蜀雪看着我。
我以為我會和蜀雪一起死。
我到現在還有這種感覺,那聲槍響還在我耳邊回蕩。我說:“是蜀雪。”
我聽出來自己的聲音在發抖,我聽上去很恍惚。蜀雪還看看着我,母親的音量一高:“誰?”
我說:“剛才我差點和他一起死了。”
我說:“剛才我以為我會和他一起死了,我還在心裏慶幸,我想一起死也蠻好,對不起,這個想法太陰暗了。”
我低下了頭。母親沉默了。
我知道人難受的時候哭是沒有用的,我知道我是一個小男子漢,一個男子漢,不可以哭,我知道我和蜀雪是兩個世界的人,我知道我能喜歡任何我喜歡的人,但是喜歡,愛,必須是光明的,我知道愛一個人是要讓對方開心,我知道人不能失去自我,我的自我就是一把銀色的湯勺,一個能讓父母挂在嘴邊贊不絕口的青年才俊,我的自我就是手表櫃裏旋轉的某一只手表的某一根指針上的某一顆紅寶石。
我想起來了,我哭着跟在秀秀身後撿地上的蚯蚓。秀秀踩死了它們,我覺得它們很可憐,秀秀看上去很開心,我不能讓她失落,不能叫她不開心。我很難受。我撿起蚯蚓的屍體,我給它們造小小的墳墓,我埋葬他們。我一邊走一邊哭。
難受的時候為什麽不能哭?我剛才差點死了。我剛才和蜀雪在鬼門關走了一遭。我握住他的手,我覺得他離我好近。我甚至覺得我們是一體的。
我他媽的現在就是想哭。
我三歲,我十歲,我三十,我是男孩兒還是女孩兒,哭出來有沒有用又有什麽關系?
我捂住眼睛,感覺掌心濕了一片。
母親又說話了:“你怎麽從來沒和我提起過這個人,他是誰?”
我深深吸進一口氣。我突然覺得自己好沉,突然覺得我好像落在了地上。
蜀雪是誰呢?他該如何描述?
5.(上)
那就先講講他的長相吧。
描述一個人我最先想描述的是他的長相。太膚淺了。太“以貌取人”了。可是想到蜀雪,我最先想到的就是他的樣子,我能有什麽辦法?我控制不住,控制不了。不管了。反正我最先想到的就是他的黑色眼睛,黑色頭發,白的臉,白的身體,紅的嘴唇,和一顆應該是紅的,應該在他左面胸膛裏跳動的,但或許并不存在的心。
他的眼睛該算桃花眼,怪不得他的桃花這麽旺,飯館裏端菜跑堂的和他不清不楚,還有個什麽吉隆坡的打工仔每半年就來看他,叫什麽阿槟,家裏可能是賣槟榔的,長得五大三粗,杵在蜀雪邊上好比一尊黑金剛。可能他太需要安全感。他沒法給任何人安全感,他想從別人身上得到安全感,這倒合理。正因為缺乏,所以才沒法給。這也不合理,我們坐了那麽多次愛,他的身體裏早就應該被灌滿了愛,也不見得他給我任何一點啊?他的愛都給了誰?小寶,盒盒,s,範經理……或許還有秀秀,應該還有馮芳芳——尹良玉的媽媽。還是這些愛他都存了起來?他把自己當成了銀行嗎?存一點愛給自己還能變成兩點愛三點愛,他存着它們幹嗎?守財奴,鐵公雞……給馮芳芳付醫藥費時倒眼都不眨一下。
一定是因為尹良玉的事。他明白了給出去了愛卻不會有好結果。他說,他退學後去找過尹良玉,他吃了閉門羹。他問尹良玉要不要和他一起走。尹良玉說,你走吧。
我不該怪他的。是我的錯。是我害他成了銀行。
他的樣子是不太适合當一個銀行家的,尤其是他的眼尾,他的眼尾是微微上挑的,很難讓人放心他會妥善保管你的錢財,你會擔心他下一秒就去期貨市場揮霍一空,會疑心你給他很多錢,再多錢,他也看不上你,瞧不起你。有一陣,我常常被他總是無精打采,懶洋洋的樣子迷惑,誤以為他的眼尾就是那麽天然下垂着的,直到他後來在我邊上睡得很沉,怎麽看也看不醒,不會被一絲騷動給驚醒後,我湊得很近,很仔細地觀察他的眼睛,我才會發現它們還是像他大學時那樣上挑着。正是有了這樣一雙眼睛,他看人的樣子才那麽高,才好像渾然不把任何人放在眼裏。才像他還淪落在紅塵裏就已經修成了正果,才像他總在欲還裏浮沉,就已經無所求了。色即是空,空即是色。我知道。我知道我可以喜歡任何一個我喜歡的人,但是這些喜歡必須經過母親的批準。我不能喜歡任何一個她不喜歡的人。我要心中有愛,有很多愛,我不能愛任何一個她不允許愛的對象。
不管了,我是要講蜀雪的,我是要描述他的。他的鼻梁挺拔,鼻尖上有汗的時候,很想讓人去親一親。他的下嘴唇飽滿,興奮的時候會咬住下嘴唇,他興奮的時候,他的脖子會往後仰,他整個人都會向後倒去。我在他後面時能接住他,我在他前面時,他就用手抓住我的手臂。他的手指很長,指甲堅韌,指甲蓋上只有拇指,食指和中指上能看到半月痕。兩只手都是這樣。有人說那是健康的标志,有人說那和身體怎麽樣八竿子打不到一塊兒去。我說不好,我的兩只手,十根手指上都能看到半月痕,我很少生病,好幾年都沒進過醫院了,蜀雪會感冒,會發燒,可也不頻繁。蜀雪的指甲在我的後背上留下過一道抓痕,他抱歉地看看我,下一秒就去舔那傷痕。
他是動物嗎,是狗嗎?看到傷痕就想去舔,誰教他的?他怎麽養成的這種下意識的反應?
誰把他教成的這樣?我恨那個人。我恨他能在他身上留下名為“下意識”的烙印。我再怎麽敦促他準點吃飯,多穿點,少抽煙,他都會忘記。我們去便利店買東西,拿到了一張積分卡,便利商店推廣健康飲食,買沙拉套餐買夠十份就能換一個保溫水壺,我說你留着吧。蜀雪收下了,我後來在他的錢包裏看到這張積分卡,積到最後一份了,他卻沒再繼續。積分卡過期了,過期大半年了,他卻還留着。他留着幹什麽呢?他念舊,舊手機不肯扔,玩來玩去就是蜘蛛紙牌,他又喜新,誰問他要電話號碼他都給,來者不拒,長成一個樹墩一樣的人他都和他交換微信。
他做人能不能有點品味?
他不挑人,也不挑衣服,冬天只有一件棉大衣,每次站在融市的大風裏都像要被吹走了,但他不至于骨瘦如柴,他的屁股上有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