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閣樓上的瘋女人03
“我有辦法在不毀掉你名譽的前提下終結你我的婚姻關系,讓你去放心大膽地追求簡·愛小姐。”
她的話語落地,羅切斯特擰着眉頭開口:“你為什麽會知道這件事?”
果然是這個反應,伯莎勾起嘴角。
一名瘋子該如何證明自己是正常的?伯莎選擇不證明。簡單的話語抛出了此時此刻羅切斯特最為關心的問題,其他的事情理所當然地要排在後面。顯然伯莎本人的安危健康,在她這位便宜丈夫的眼中就是“其他的事情”。
“你以為你自己掩飾的很好,”伯莎揶揄道,“莊園上下沒人發現,連簡·愛小姐她也沒發現,但當局者迷,愛德華。”
在《簡愛》原著裏,伯莎幾次“越獄”離開閣樓鬧出亂子,總是能讓簡·愛小姐撞見,或者察覺到,簡直就像是她是故意在簡·愛身邊游蕩一樣。站在上帝視角看,讀者往往能明白這是作者的情節安排,但如今伯莎身處故事之中,再思考起伯莎總是在簡·愛身邊徘徊的理由時,就顯得意味深長了。
或許是察覺出了羅切斯特對簡·愛小姐的特殊感情,或許……是一名發了瘋的女人,想警示一名未婚的年輕姑娘遠離桑菲爾德這座墳墓吧。
“幾個星期前,我還沒清醒的時候,”伯莎說,“我在你的卧室裏放了一把火。”
這是《簡愛》原著的劇情,在放火之後,原本的伯莎就身患急病,在閣樓的床榻上躺了整整半個月。
“是的。”
羅切斯特嘲諷道:“很榮幸知道我的妻子恨我恨到要殺死我的地步。”
伯莎冷笑還擊:“不客氣,愛德華,那時我确實想殺死你,卻不是因為恨你。而是因為即使發瘋了我也知道,你死了,我就能獲得自由,離開這裏。”
羅切斯特被噎了個不輕。
他親自授意将伯莎關在閣樓裏,即使伯莎是個瘋女人,也是他理虧。
不過現在的伯莎沒心情和他計較誰對不起誰的問題,她繼續說道:“是簡·愛小姐聞到了煙味,闖入你的卧室救醒了你。事實上,愛德華,那時的我沒離開,就在附近看着,我看到你對簡·愛小姐心懷感激和愛意,你想擁抱她——說到底我仍然是你的妻子,愛德華,我知道你想擁抱一名女人時是什麽表情。”
道出這番話的伯莎有一搭沒一搭的擺弄着自己的頭發,瘦削的身形慵懶地躺在壁爐邊長椅上。如果不是她臉上寫滿了不在乎,倒是真的有幾分我見猶憐的意味。
“可惜的是。”
但這股我見猶憐很快就被幸災樂禍取代:“簡·愛小姐好像并不領情。”
羅切斯特:“……”
伯莎:“從那一眼我就知道你愛上了簡·愛小姐,愛德華。”
其實伯莎在說謊。
憑借她有限的記憶,原本的伯莎在縱火之後就離開了。但為了圓上抛出去的話題,伯莎只得根據《簡愛》原著的內容瞎扯。
好在羅切斯特接受了這個說法。
那夜縱火之後二人精神緊張,羅切斯特也确實沒有認真搜尋四周的情況。加上伯莎在沒發瘋之前也确實和他相處過一段時間,有所了解也是正常。
“你說你有辦法終結你我的婚姻關系,”于是羅切斯特問,“什麽辦法?”
“別着急。”
伯莎慢條斯理說:“在此之前我有三個條件,你先聽聽是否可以接受。”
羅切斯特略略帶上了幾分警惕:“請。”
“第一。”
伯莎不和他客氣,直接開口。
“一旦你我的婚姻關系結束,就再無瓜葛。我會隐姓埋名,離開桑菲爾德,從此之後你我都不能幹涉彼此的生活。就算分開之後再次碰見,亦是毫不相識的陌生人。”
“這很合理,”羅切斯特點頭,“你展開屬于你自己的新生活,我不會幹涉。”
“第二。”
伯莎繼續說:“把我的嫁妝還給我。”
娶一名瘋女人是有補償的。伯莎·梅森的父母——準确地來說是父親,知道自己的女兒有生理缺陷,所以許了愛德華·羅切斯特的父親三萬英鎊的嫁妝。相當于伯莎的父親賠錢将自己這個“瘋女兒”當作包袱甩了出去,而當時的羅切斯特對此毫不知情。
在維多利亞時期,三萬英鎊是怎樣的概念?一名居住在倫敦的熟練工人一整年的工資估計也就在五十英鎊左右。伯莎的嫁妝足夠維持一名工人六百年的生活。
她提出了第二個要求,羅切斯特陷入沉吟。
“你不是吧,愛德華,”伯莎免不了嘲笑道,“一說錢,你就猶豫了?”
“不。”
羅切斯特并不在乎伯莎的譏諷,他搖了搖頭:“這筆錢本就屬于你,你想離開,我歸還給你就是。但三萬英鎊着實不是小數目,如果一次性付清,對我而言很是棘手。”
也是。
羅切斯特拿到這比嫁妝有十年,就算不奢侈亂花,也肯定統統兌換成了投資和土地。伯莎沒興趣對他名下的資産和土地沒興趣,她只想要錢。而把固定資産變成銀行存款,總是需要時間的。
算上通貨膨脹,十九世紀的三萬英鎊放在二十一世紀可以說有近千萬了,就算是再有錢的富豪,一口氣拿出千萬現金來,也得事先想一想。
就知道作為愛情小說的男主角,羅切斯特斷然不會是一名貪財好色的人。
“不需要你一次性付清,”伯莎很講理的,她主動做出讓步,“我的要求,包括還款方式,可以在之後寫一份合同。你按照合同上的規定按期歸還即可。”
“好。”
說到這兒,羅切斯特緊繃的神情已經不自覺地放松下來。看上去他已經相信伯莎真的恢複了神智——發瘋的伯莎·梅森可不會同他說這些。
“你的第三個條件呢?”羅切斯特主動問道。
“你和我的事情,”伯莎回答,“必須讓簡·愛小姐知情。”
“不行!”
羅切斯特斬釘截鐵地拒絕了伯莎的第三個條件,他本就嚴苛的面孔中寫滿了不贊同:“你我的恩怨屬于你我,簡·愛小姐毫不知情。我斷然不會用過去的腌臜陰霾去傷害一名無辜的女性。”
“她若只是家庭教師,你我的恩怨就與她無關,”伯莎反駁,“她若成為你的妻子,你不覺得她應該知情嗎?”
“我不覺得。”
羅切斯特冷冰冰地說:“她為什麽應該知情?”
伯莎:“……”
和你們這些一百年前的直男真的沒法說話了!
這才和羅切斯特交流了幾分鐘而已,伯莎就被他堵了個夠嗆。這種家夥還是交給簡·愛小姐去收拾吧!她還是抓緊從桑菲爾德莊園離開為好。
“将心比心,愛德華,”伯莎耐着性子勸說,“當年我的父親隐瞞了我的精神病史,哄騙你娶了我。你我的婚姻建立在謊言之上,而後你也明白造成了怎樣的後果。如果娶了我的錯誤仍然沒讓你學會感情需要坦誠的話,那你真是白受了十年折磨。”
羅切斯特沒說話。
伯莎知道他聽了進去,繼續開口:“愛德華,謊言遲早會真相大白。你承認你深愛簡·愛小姐,難道你想要簡·愛小姐事後為此痛苦嗎?她敢沖破男女之防,闖進你房間救你,就證明她是個堅定且不在乎世俗目光的女子。她會諒解你的,若是不會,我勸你也好好思考一番,這女人是否值得你愛。”
說到最後,伯莎也多少帶了幾分感嘆。
不是為羅切斯特,而是為這一場鬧劇中的所有人。
伯莎·梅森是受害者不假,羅切斯特卻也夠倒黴。在二十一世紀,婚姻雙方若是有一方隐瞞精神病史,另外一方則可以向法院起訴判定為無效婚姻。
像伯莎的父親這般,隐瞞女兒精神不好的事實,把她當包袱一樣甩出去後就不管不問,放在現代社會裏,羅切斯特可以向法院起訴,很容易就能使婚姻在法律上失效。
但十九世紀不行。
縱然伯莎結婚之後越發瘋狂,甚至表現出了暴力傾向,傷人的極端行為屢禁不止,羅切斯特也不能拿她怎麽樣。
在維多利亞時代,醫生治不好伯莎,羅切斯特無法和她離婚,把她丢去瘋人院?那無異于死路一條。諸多因素考慮下來,将她關在桑菲爾德的閣樓上嚴加看管,實在是無奈之舉。
至于那三萬英鎊嫁妝?他都答應還給伯莎了,足以證明羅切斯特不會為了這筆錢去接受一名發瘋的妻子。
而簡·愛小姐就更可憐了,直至答應羅切斯特的求婚時,她還什麽都不知道呢。
怎麽看伯莎和羅切斯特的糾葛都屬于理不清的爛賬,簡·愛小姐完全就是被牽連進來的無關人士。
伯莎的态度是理不清就不理了,惹不起還躲不起嗎。不管是現在的伯莎,還是曾經的伯莎,只想抓緊離開桑菲爾德莊園,有這麽大一筆錢,她去幹什麽不行,非得在鄉下糾結?
“她有知情權,愛德華,”伯莎溫聲道,“若是她也愛你,她就有權力知曉自己深愛的人經歷過什麽。”
最終是這句話說動了羅切斯特。
他面孔中冷厲的色彩在頃刻間融化開來,羅切斯特看着伯莎神色自如的姿态,感嘆一句:“格萊思·普爾找我說你清醒過來,我原本還心懷疑慮,現在我相信你已經恢複了神智,伯莎。不僅如此,你比十年前也變了很多。”
因為原本的伯莎已經死了啊。
幸運的是她死的還算解脫,過去的伯莎對這個世界已經沒多少留戀了。她唯一的執念就是想逃出去,這點穿越過來的她可以幫忙完成。
這麽想着,伯莎一扯嘲諷的笑容:“十年前我才十五歲,即使不算我的精神疾病,羅切斯特,你也沒有容許一名女性成長,愛德華。”
羅切斯特沒有接話,他壓根不在乎。
“現在你我基本達成了一致,”他說,“可以講明白你到底有什麽辦法可以終結你我的婚姻關系了。”
“很簡單。”
伯莎高高興興地開口:“讓我放一把火,燒了桑菲爾德莊園。”
羅切斯特:“……”
他看向伯莎的眼神仿佛她仍然是一名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