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閣樓上的瘋女人17
白馬酒店坐落于倫敦的富人街區,環境不錯,重要的是治安良好,足夠安全。辦理酒店登記時,伯莎經過允許,填的是簡·愛小姐的名字——在知道聖瑪麗米德村真實存在後,她暫時還不敢在公開場合自稱“馬普爾小姐”。
酒店套間寬敞且明亮,和老舊的桑菲爾德不同,即使倫敦總是霧蒙蒙的,柔軟的床鋪和巨大的窗子仍然讓伯莎如獲新生。
落腳之後伯莎美美地睡了一覺,待到第二天早上才開始梳理眼下要做的事情。
首先,她派格萊思·普爾聯系前臺,給羅切斯特拍了一封電報。之前他說為伯莎聯絡了一名醫生,現在可以聯系見面了,在伯莎找到住處之前,有事就往白馬酒店聯系。
其次,就是找房子和銀行開戶的問題。
要知道伯莎現在帶着的可是整整七千五百英鎊的支票加現金,這是什麽概念?換算到二十一世紀,大概就是随身攜帶了幾百萬資産。
這錢不存進銀行裏,遲早會生事端。
但伯莎也不能随便拎着一箱子錢去銀行,她得先聯絡銀行家。
最後就是……等那位街頭小偷傑克·道金斯帶人拜訪了。
然而伯莎左等右等,在白馬酒店等了兩天也沒等到來人。連簡·愛小姐也忍不住嘀咕:“他連錢都沒撈到呢,總不會白白錯過這個機會吧?”
伯莎也困惑不已,直到第三天,她無意間聽見酒店門童在和前臺聊天。
“最近是怎麽了,警察不做事嗎,”門童抱怨道,“街頭小偷都來到酒店附近來了!還說要找什麽貴人,他哪裏來的膽子?”
伯莎:“……”
行吧,原來是這個原因。
“先生,”伯莎款款向前,“你說的街頭小偷,是個叫傑克·道金斯的少年嗎?”
“呃,他好像是這麽自報家門的。”
門童當即反應過來:“你認識他,女士?”
伯莎一笑:“他是來找我的。”
當天下午,穿着破舊衣衫、踩着一雙髒鞋的傑克·道金斯,跨着猶如打仗凱旋般的步伐,得意洋洋地在門童的注視下走進白馬酒店的大廳,那副模樣好像在滑鐵盧擊敗拿破侖的不是惠靈頓公爵,而是他傑克·道金斯一樣。
“伯莎女士!”
傑克一見伯莎,雙眼亮晶晶的:“我不負所望,為你找到了一名符合條件的人選,若是合适,請他進來和你見見面?”
伯莎瞥見門童黑如焦炭的臉色,忍俊不禁:“明天你把人帶來,在附近街區的教堂見面吧。”
一來避免給酒店工作人員提供麻煩,顯然在他們眼裏這些混跡于社會底層的人無異于礙眼的垃圾;二來富人街區的教堂也算是有安全保證的公共場合——誰知道街頭小偷傑克背後的人是誰?
伯莎不了解十九世紀,但她了解二十一世紀,這樣的少年犯通常都是團夥作案,是有人統帥控制的。要是傑克頭頂的人物心生歹意,綁架勒索的事情也不是做不出來。
“沒問題!”傑克當下應了下來。
“這是給你的。”
伯莎按照協定,從口袋中拿出了十便士的硬幣:“注意,是只給你的。”
傑克立刻懂得了伯莎的意思,還有她話中隐藏的忌憚。
在傑克·道金斯的記憶裏,像伯莎這種長得好看,還住得起大酒店的有錢夫人,是不會關心他們這種小孩怎麽過活的。但不知道為什麽,伯莎夫人明明也沒透露過什麽口風,但傑克就覺得她特別“懂行”。
要知道事成之後還有整整一先令呢!為讨“金主”歡心,傑克難得坦誠了一回。
“放心,伯莎女士,”男孩擠眉弄眼,“做活換來的吊零(偷帕子換的先令)給別人分,賞來的錢進了我的口袋,就別想拿出去啦。”
言下之意就是,這事不會讓其他人知道的。
伯莎滿意點頭:“去吧,明日上午我在教堂等你們。”
***
轉天上午,街區教堂。
伯莎靠在長椅上,坐在一旁的簡·愛小姐主動問道:“需要我回避嗎,伯莎?”
“嗯?不用,”伯莎搖頭,“這種事不值得避諱。”
沒過多久,教堂門口就傳來了傑克·道金斯的聲音:“女士,我把人帶來啦!”
兩位女士紛紛回頭,出乎意料伯莎的是,少年傑克帶來的是一名穿戴齊整的年輕人。
傑克·道金斯是個小偷慣犯,他能找來什麽人?伯莎讓他找人,就默認了他會找來一個窮困潦倒的街頭混混,情況最好也就是一名碼頭工人。
然而走進來的青年,看上去二十出頭的年紀,身材瘦削、脊背挺拔,走路的姿态全然不像是個在社會底層掙紮的人。單看帽子下面的半張臉,就能看出他長得相當俊俏。
他穿得不錯,但身上那件敞開扣子的淺駝色大衣格外顯眼。要知道在十九世紀的倫敦,紳士們傾向于黑色或者深藍的外套顏色,這樣會讓他們看起來更為沉穩有氣質。
這麽明亮的顏色,還不系好扣子,在當下容易給人留下輕浮的印象,但從二十一世紀來的伯莎卻覺得他還挺時髦的。
簡·愛小姐瞥見青年的身影便低下了頭,顯然她還不習慣于男xing交流。
青年走進教堂,先在胸前畫了一個十字,然後禮貌地摘下帽子,看向伯莎和簡·愛。
“請問你們誰是伯莎女士?”青年問。
“我是。”
“伯莎女士,”青年低着頭開口,“是你要逮不着找人辦事?”
“逮不着?”
“啊,就是傑克·道金斯。”
說着青年轉身,伯莎和簡順着他的示意看過去,男孩傑克興高采烈地站在教堂門口揮了揮手。
這外號有意思,伯莎一勾嘴角:“是我。你擡起頭來說話。”
青年這才擡起頭。
視線相抵,伯莎首先看到的是青年淺得仿佛玻璃般的藍眼睛。
一雙藍眼生在棱角分明的面龐之上,讓他整個人看起來有股冷淡疏離的氣質。再加上駝色外套……伯莎首先對他的感覺就是:是個機靈且有個性的青年。
就是這麽穿衣打扮,讓伯莎一時間無法确定他究竟是做什麽的。
“你是天主教徒?”伯莎問。
青年一怔:“你怎麽知道的?”
伯莎:“只有天主教徒在走進教堂時,才會在胸前劃十字。”
青年:“……你可真是明察秋毫,女士。”
伯莎:“介紹介紹你自己吧,你叫什麽?”
“托馬斯,托馬斯·泰晤士。”
“你姓泰晤士,所以你是地地道道的倫敦人了。”
“我不是。”
托馬斯失笑出聲:“只是當年我的母親将我丢在了泰晤士河邊,被修道院的修女撿去。事實上我是愛爾蘭人,修女說當年我的襁褓中留着我的名字叫提爾納。她覺得這名字不好,就給我換了名字。”
提爾納,一個相當标準的愛爾蘭人名了。
怪不得是天主教徒①呢。
并非修女多事,而是在十九世紀的英國,愛爾蘭人向來是貧窮、叛變和混亂的代名詞。改成尋常人名反倒有助于托馬斯·泰晤士融入社會。
“原來如此。”
伯莎側了側頭,饒有興趣道:“這麽巧,其實我的本名也不是伯莎,我叫安托內瓦特②。只是我的母親為了讨好父親,才給我換了一個這麽英國的名字。”
托馬斯沉吟片刻,他的面孔流露出幾分恰到好處的好奇:“所以……女士你來自于外國家族。”
伯莎知道他是在試探自己的姓氏。
二人在教堂交談無異于員工面試,伯莎想要了解托馬斯·泰晤士的底細,同樣托馬斯也想知道這位神秘的夫人來自何方。
就目前看,伯莎對“逮不着”傑克送來的人選還算滿意,因此她也不介意主動釋放幾分友善的信號。
“你從愛爾蘭人變成了英國人,我從牙買加人變成了英國人,”伯莎笑道,“所以我也和你一樣,姓泰晤士,你叫我泰晤士夫人就好了。”
托馬斯的雙眼閃了閃。
伯莎遞給他橄榄枝,青年當即順杆爬,揚起一抹算是熱切的笑容:“那我們是一家人了,泰晤士夫人。一家人辦事不分你我,有什麽事情,你盡管說。”
很好,是個聰明人。
“先幫我跑跑腿吧,”伯莎開口,“我這裏有一封求職信,你幫我送到報社,如何?”
“沒問題。”
“簡?”
簡·愛小姐聽到伯莎的聲音,将手中的信件遞給托馬斯。
求職信自然是簡·愛的。
別說羅切斯特給了她五百英鎊,就算他不聞不問,伯莎也不可能放任簡·愛這麽一個小姑娘獨自在倫敦闖蕩。臨走前羅切斯特給了簡·愛一份相當有分量的推薦信,按照簡·愛小姐的教學經驗和這封推薦信,想找一份家庭教師的工作并不難。
伯莎要做的也不過是托人将求職內容送到報社刊登罷了。
至于她自己的事情……
“還有,”伯莎話鋒一轉,笑容也微微收了收,“我希望你去倫敦附近的聖瑪麗米德村跑一趟,幫我打聽一名姓馬普爾的小姐。”
——伯莎真的很在意,聖瑪麗米德村裏到底有沒有馬普爾小姐!
講道理,連福爾摩斯都存在,馬普爾小姐八成也是存在的。這麽一來伯莎頂着別人的名字去做事……就有點不太禮貌。
若是存在,她得想辦法通知對方一聲;若是不存在,她則另有打算。
“偷偷打聽,別太張揚,”伯莎叮囑道,“得到消息後回來就好。需要我提前支付你路費嗎?”
“不用,聖瑪麗米德村很近。”
顯然托馬斯和傑克想的一樣,先讨好伯莎,之後才有的買賣做:“等我帶着好消息回來,再談錢也不遲。”
“好。”
伯莎颔首,神情再次放松下來:“你說了,都是一家人,我也不和你客套。”
托馬斯跟着笑出聲。
見氣氛不錯,青年的膽子也大了些,好奇地試探道:“容我詢問……夫人,你丈夫不在的話,是新寡不久,來倫敦散心的嗎?”
簡·愛:“……”
伯莎:“…………”
新寡?
她倒是從沒想過這個可能性,不過寡婦的身份确實方便很多。
維多利亞時代對女性,特別是未婚和已婚女性多有束縛,通常情況下,沒結婚的姑娘在法律上受父系長輩監護,結婚之後則要受到丈夫監護,是沒有屬于個人的人權和人身自由的。
但寡婦卻是例外。
寡婦既不歸父親兄長管,也沒有丈夫。按道理來講死了男人後應該歸屬于兒子管理,然而要是沒兒子,那就是徹底擺脫了直接的父權掌控,成了某種意義上的“自由人”了。因而在當下,社會對寡婦的态度反而要寬容的多。
沒什麽身份比寡婦更适合在社會上行走了。
托馬斯一說,伯莎愣了愣,而後放肆地笑出聲。
“你猜對了,我剛死了便宜丈夫,拿了大把遺産,現在有錢又有時間,就是來倫敦逍遙快活的!”
旁邊的簡·愛小姐差點被自己的口水噎住。
作者有話要說: ①愛爾蘭人的宗教是天主教,英國是新教。
②《藻海無邊》中伯莎的本名就是安托內瓦特。
#今天麥哥見到自己未曾謀面的情人了嗎,還沒有#
麥哥:等我梳個頭。
姜花:你快出場啊哥!!!不要再磨磨蹭蹭了!!!
羅切斯特:人都去倫敦了還隔空cue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