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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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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喜歡上了我的弟弟。

說起來荒謬,連我自己都在心裏唾棄我自己。這份感情從一開始就不堪,不用任何人來提醒或是指點,我比誰都更加明白。

他叫周知遠,名字很好聽。我在心底偷偷叫他小七,因為他說,他最喜歡的數字是七。

我不太懂什麽叫喜歡,也沒有人教過我,但感情這種東西大概是無師自通的。

從他被接回我家,在夜色籠罩下,用小心翼翼的眼神看向我,朝我遞過來一個創可貼的那一刻起,我就知道,我會喜歡上這個人。

哪怕他是我的弟弟。

哪怕他是我同父異母,血管裏留着相同血液的親弟弟。

2.

我讓他和我上一所學校,給他買很多同齡人喜歡的東西,可他不快樂。

我看得出來,他每一分每一秒都不快樂,即使他總是笑。我試圖去了解他,想要接近他,也想走進他的心裏。

就算不能在一起,我也想看到他開心,貪心的想讓自己在他心裏占據重要一點的位置。

可緣分這種東西真的強求不來,我每每想起,都覺得太好笑。

緣分,緣分。

偏偏就是我離校的那麽一段時間,他就碰上了宋非,偏偏就是宋非。

我沒辦法說清自己心裏的感受,只看得到他越來越真實的笑,感受得到他和宋非相處時周身愉悅又放松的氣場。

那是和我在一起時從來不會出現的狀态。

我難受,不甘,懊惱,更痛苦。

可我沒有辦法,我只能祝福他。如果和宋非在一起能讓他幸福,那我會站在我應該站的位置,做一個合格的哥哥。

3.

他從書包裏拿出信封,雙手遞給我的時候,我眼皮和心髒都在跳。

那是一封情書。

這種東西我不是第一次見到,甚至可以說得上一句司空見慣。心髒在狂跳,我也說不清自己在期待什麽,不過下一秒,他說出來的話就像一盆冰涼的水,澆的我控制不住冷了臉。

從天堂猛地降到地獄也莫過于此了,所以才說可笑。

那個年輕氣盛的時候,我甚至冒出把那封信撕掉的沖動,只是到底沒做到,順手扔進了一旁的垃圾桶。

“別給我送這些。”我心情太差,說話也難聽,幾乎是剛出口就感到後悔。

我永遠都忘不掉我說出這句話時,周知遠瞬間黯淡下去的眼。

那個眼神落寂,難堪,刺得我不敢再多看他一秒。

我膽小又懦弱,面對不了自己的感情,也沒有那個膽量去拉周知遠和我一起陷于泥濘。

他的人生應該是光明的,不該像我一樣,含着這些羞于出口,匿于黑暗裏,為人所不齒。

這次之後,我才猛然意識到,如果再繼續和他相處下去,我會在每一個控制不住我嫉妒的時候傷害他。

他不會對我生氣,可他會難過。

我太了解他了,他不會責怪任何人。他從來都活得很累很累,只會無聲接受別人的負面情緒,然後默默吞下去,獨自消化,獨自承受。

所以我選擇了逃。

我以為我逃了,這段畸形的關系就會結束,以為他和宋非在一起,會逐漸變得不再這麽累,以為一切都會向着好的方向發展。

可事實卻告訴我,我的決定是錯的。

是我的錯。

我無數次,翻來覆去地想,是我做錯了。

我千不該,萬不該,做的最錯的一件事,就是雙手把他送出去,沒有自私地強迫他留在我身邊。

是我給他的自由太多,是我自以為是的成全,才親手造就了這一場悲劇。

而這一點,我發現得太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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