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辰》(下篇)
2.1
等輝的日子,不按照天來算,也不按月。
數着年份,輝才回來。
帶着一身傷疤的勳章。
黑了,瘦了。
我摸着輝的身體,深深淺淺的傷痕,手臂上,腿上,背上,我根本數不清,還有一處傷疤貼着胸口不到一寸。
我是一名醫生。
我知道這個位置意味着什麽。
我抖着手撫上去。說不出一完整的話。
很快,我的手被握住了。
“我會活着。我保證。”
2.2
第一次,我和輝有了争吵。
我幾乎是一下子從床上跳了起來,指着他胸口觸目驚心的疤痕:“你要我怎麽信你!”
我第一次強烈地感覺到我的希望有了裂痕。
以前的日子裏,我充滿期待的等着,刻意催眠自己不去想輝去的是戰場,會受傷,也會死。
天真的像個傻子。
直到我在輝的身上親眼看到了死亡來過留下的痕跡。
我甚至喊破了音:“我是醫生,你差點就回不來了!你卻跟我說保證!你拿什麽跟我說保證!”
輝坐了起來,卻不說話,那樣哀傷的眼神。
我漸漸弱了聲音,身體控制不住的往下滑,跪在了床邊。
“……我怎麽辦,我還在等你回來啊。”
2.3
那一晚,輝抱着我坐在沙發上,我枕着他的腿。靜靜聽他說話。他說了很多很多話。
關于他的部隊,關于他的戰友。
他說的很慢,很認真——
我還在集訓營的時候,我們從太陽出山跑到太陽落山;反複練習步槍速射,手腫的都合不攏,連筷子都拿不起來卻能穩穩的握住搶;大隊考核,從三米高的跳板上跌落,斷了折了也要堅持下去;獵人障礙,把人關在單兵帳篷裏,然後把煙霧彈扔進去,只要跑出帳篷就算失敗,逼急了,我們就把衣服撕破,用尿打濕,在地上刨個洞,把頭伸進去……訓練,操課,考核,受傷,被淘汰,再訓練,不斷循環。
我終于合格,接了任務,上了戰場。
我覺得光榮和驕傲。
那是我第一次真切的感受到一個活生生的人就這麽在我身邊倒下了,一地的血。然後我們離開他,連他的屍體都被放棄,帶不回來。
有一次任務,我和我的一個戰友負責掩護,全部人員撤了我們再撤。我運氣好,子彈擦着肩膀過去了,我的戰友卻被人用高射炮追着打,兩只腳在地上狂奔,身體卻已經飛到了半空。
我當時什麽都沒有想,我只想,活下去!
上了戰場,最大的安全感來自殺人的槍。
活下去。或者被殺,從來沒有多餘情懷。
這就是特種部隊,執行的都是特殊任務。扛的是炮,賭的是命。背的,是責任。
我們都不想死,我們也都不怕死。
但是我們卻會寂寞,會難過。
我的班長,子彈穿過他的肩膀他沒掉一滴淚,卻在她妻子抱着他兒子來看完他走以後放聲大哭。他哭着對我說:“我抱我的兒子,孩子就哭,我是他爹,他卻不認識我……我甚至不敢問她們娘倆過得好不好,我沒臉問,好又能怎麽樣,不好又怎麽樣,我不能幫她們扛一桶水,換一次燈泡,十個月孩子出生我沒有一天在她身邊……”
哭過之後,我的班長還是扛着槍沖在最前面。
我上鋪的兄弟,談了個女朋友,最後也分了。
他女朋友怨他,她的同事下班都有男朋友接,周末可以去看電影,可以去吃飯,可是他的男朋友幾個月連一個電話都接不到。這些她都可以忍,可是她生病的時候,她的男朋友永遠不在。說分手的時候他女朋友哭的連話都說不完整。依然深愛,可是她真的熬不下去了。
那個時候,我的兄弟,剛剛從戰場上回來,斷了一條腿,他剛想告訴她,他的腿上不了戰場了,卻不影響正常生活,他退役了,馬上就可以去找她。結果他什麽也沒說,只是答應了分手,祝她幸福。
特種部隊,每個人都有不同的故事,卻有同一份心酸。
有的人忠義,卻不能阻止別人“自私”。我們不能耽誤別人,平白讓愛的人受委屈。
我們每一次出戰都做了盡可能完備的準備,但每一次,我的戰友都會把遺書端端正正的放在被子上。
我以前從來不寫。因為我沒有家人。沒有什麽放不下。沒什麽要交代的牽挂。
可是後來我也寫了。
不過我寫的是封情書。
2.4
輝說這句話的時候,摸着我的頭發。
我知道他在笑。
然後我聽他說:“辰,我們分手吧。”
2.5
有一段時間我總是睡不好。
老是做噩夢。
有時候夢到輝在一片熊熊燃燒的火光裏,遠遠的對我笑;有時候輝躺在一片廢墟裏,他向我伸出滿是污痕的手,我卻怎麽也救不了他;更多時候我夢到自己一個人在黑夜裏狂奔,不管我怎麽跑,怎麽喊,跑不出,逃不掉。
然後我就怎麽也睡不着了,整宿整宿的抽煙。
等到第二天太陽出來,把自己收拾的利落整潔,就去上班。
那個時候我總在想,這個世界上有多少像我一樣的人呢?
一身盔甲向外,心裏卻空的發慌,抱着一點點可憐的希望。
應該有很多人吧。
人本來就是群體性動物,一起悲傷各自的悲傷,一起思念不同的思念,卻難過着同一份難過。
最後每個人都孤獨。
那段時間連回憶起來都覺得疲憊。
我那麽相信科學,卻從一個無神論者變成了一個雜牌宗教信仰者。
我幾乎跑遍了所有山寺,別人說靈,我就去,求神問符。
為一個人。
只是後來,連一份心安都變成奢求。
沒有用。通通沒有用。
我還是夜夜驚醒。
我永遠不知道這一刻的輝在哪裏,是不是有危險,是不是在哪一個任務裏絕望的等待救援。
就這麽過啊。
明天的事情,後天就知道了。
然後輝來了。
輝對我說:辰,我們分手吧。
我想過我們會吵架,會摩擦,甚至會無意地傷害,卻沒想過輝會放棄我。
我多想說一句,我還在原地,也好不容易。
是不是越想得到一個人就越容易失去。像指間沙,握得越緊流的越快。
終于一幹二淨。
2.6
輝走後不知不覺已經過去三個月。
日子淡出苦滋味。
我以為我會難過,可我發現最大的情緒是輕松。
期望太多,終于在失望中百煉成鋼。
很多東西屬于自己才會牽腸挂肚。
我争取過卻還是失去了。
那就是徹底失去了。
我把随身佩戴的平安符挂到了輝的脖子上讓他帶走,其他求來的保平安物件我都整理起來放進了一個小木盒,堆在雜物間。
生活總還是要向着好的方向,一天一天,多一些改變。
我開始不用吃安眠藥就能安穩的睡到第二天早上。
一夜無夢。
我開始戒煙。
我交了一個女朋友,小我幾歲,不特別漂亮,卻充滿了年輕的活力,她總是圍在我身邊說個不停,熱鬧卻不吵。
一個人來你心裏挖去一塊,總有另外一個人或者幾個人一點點來填補。
愛總是守恒。
我少了很多時間去緬懷過去。
我真心喜歡她,我想把我有的都給她,卻還是力不從心。
她對我說:你對我很好,可不是最好。我努力想把你心裏的人擠出去,可我總差一分。差的這一分,我就不想要了。
我總在想,為什麽我最先遇見的不是這個可愛的姑娘?
大概是因為一生總要遇到一個來早了的人,一個遲到的人,才能等到那個最合适的人吧。
急不得。
慢不得。
2.7
我最終也沒有養狗。我沒有時間照顧它。
我最近又升職了。
工作也變得更加忙碌,我的周末時間除了逛超市補充生活物資之外幾乎一整天都窩在家裏。
一個人,做兩個菜。
然後在小區樓下散步,偶爾碰上一樓的李大媽,她就非拉我聊一會兒,什麽隔壁樓的姑娘,她親戚的女兒,我都只能無奈的笑笑。心裏盤算着下次出門散步注意避開她廣場舞的時間。
今天吃完飯出門比以往晚了一些。傍晚的風有些涼。
我緊緊了衣領。
再擡眼我就開始後悔。
今天不應該出門的。
輝穿着一身便服,就這麽站在我十米之外的正對面。然後一步一步走過來。
我卻一步一步退開去。
“再退就該摔了。”
我站住。
“我退役了。”
“我沒受什麽傷,但的确上不了戰場了。一次爆破任務,我離爆炸源太近,耳朵聽不太清楚了。”
“我可能會拖累你——但是我們還要分手嗎?”
“如果還是要分,那我換我來等你。”
2.8
我說的很輕很輕,輕到我自己都快聽不見,我說:“那也要分得掉才行啊。”
輝沖着我大喊:“我聽不見!你再說一遍,我聽不見!”
我也大聲喊:“那你跑過來離我近一點!我說給你聽!”
《遠辰》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