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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9章

除了不聰明, 好忽悠, 好美色外,柳湘蓮嗓子好, 人也長的美, 吹拉彈唱,武夫拳腳哪都可以說一句‘還行’。

閑來裝扮上, 還可以給你唱兩段戲,這也算是全能型‘家奴’了。

探春也正是發現柳湘蓮‘優點’太多,‘缺點’又都長在她的行商和行事的準則上了,這才一通忽悠将柳湘蓮忽悠成了她家唯一簽了賣身契的侍衛。

探春長的嬌豔似玫瑰,賈家出品, 神仙打包,容貌自是不用說。再加上居移氣, 養移體, 身上的氣勢也不是那等圈養的閨閣妹紙有的。柳湘蓮這個非要娶個絕色回家的人,還能不看傻眼?

以探春身份,要是沒有這份救命之恩,他怕是湊都湊不到探春跟前來。

畢竟別看過繼沒過繼,探春在血緣上也還是皇妃親妹,賈琏親堂妹,正兒八經的賈家姑娘。不但如此,人家現在還是手上有銀, 有商鋪, 還有自己商隊的紅顏商人。

要身份有身份, 要銀錢人脈有銀錢人脈,一般人哪個配得上她呢。

就連寶釵都不好意思跟探春提自家親哥哥。

一來是這樣的親事有些換窮苦人家的換親行為,另一個原因就是寶釵有自知之明,知道自家哥哥是個什麽德行,配不配得上探春。

而且真娶了探春這樣的女人回薛家,将來薛家還姓不姓薛……寶釵真心不敢多想。

話說回來,柳湘蓮雖然簽了賣身契可到底也算是進水樓臺先得月了。

長的這麽養眼,又好忽悠的缺心眼見天的在自己跟前晃悠,探春心裏能沒什麽想法?

如果一個人一天十二個時辰,有八個時辰在眼巴巴對你表演一往情深,看着他那款因容貌而加成的深情款款,當真不意動?

許颢那個當了幾年和尚,性子寡淡之人都做不到,更何況探春了。

然而刺玫瑰越開越嬌豔,身上的刺也越多。所以柳湘蓮翻身農奴把歌唱的日子會随着玫瑰刺越長越硬而難度加大。

好在柳湘蓮功夫不錯,跟着探春出門在外,讓探春打心底多了一份安全底氣。再加上他長的好,一舉一動讓探春做生意之餘,也挺解乏。對了,夜裏睡不着覺的時候,聽着笛音或是清清揚揚的唱腔睡的也極香甜。

于是在發現了柳湘蓮的正确打開方式後,柳湘蓮的好日子算是到頭了。

不以偏概全的說,有的時候人類的骨子裏就帶着一種劣根性。你越是主動,你在那場戀愛裏就越被動。

原著裏柳湘蓮因為尤三姐的風評連給尤三姐辯解一回的機會都沒有就直接上門退親,随後又在見了尤三姐自刎面前,悔得腸子都青了。

如此草率,還不是因為這門親事是女方主動上門提的,然後讓柳湘蓮在潛意識裏就自覺高人一等?

尤三姐是走岔了路,但你柳湘蓮又是什麽好餅呢?

說不定你嫌棄人家髒的時候,自己早就臭不可聞了。

憑什麽男人眠花宿柳後,還是浪子回頭金不換。女人哪怕是從良了也要被人指指點點。若非你聽一句絕色便迫不及待的同意親事,将家傳寶劍相贈,說不定尤三姐最後也不會死。

畢竟沒有希望,就不會絕望。不會絕望就會繼續好死不如賴活的活着了。

若尤三姐不死,尤二姐也未必會被鳳姐兒作賤死,也許賈琏那裏就又是一番景象。

當然了,就算如此也不能說尤二姐不該死。

你若是當初一門心思就想做個外室或是貴妾,你自甘堕落但在納妾合法的前提下卻也罪不至死。但你是聽了賈琏的許諾,是基于鳳姐兒會病死的前提下嫁給賈琏的。

你心裏其實是盼着人家原配正室死了給你挪地方的,那這意義就不一樣了。

先撩者賤,就體現在這了。

妾治死正妻,不該死。妻摁死妾,也不算大事。內宅紛争那是各平本事,你棋差一招,死了也不冤枉。畢竟那是個弱肉強食的地方。

所以說來說去,尤二姐的死也是咎由自取。

但尤三姐的死……柳湘蓮難逃其責。

所以說,一物降一物,遇上探春這個天魔星也是柳湘蓮命裏的宿命。

兩人的相處不外乎一句——逢魔(磨)時刻。

至于尤氏姐妹,大家早就不是一個圈子裏的人了。

……

柳湘蓮的追妻之路,艱難又險阻。探春的‘娶妻’之路,好像也不是太順利。

她習慣了抛頭露面,也習慣了自己當家做主的日子,可是趙姨娘這個親娘哪能眼睜睜的看着探春韶華耗盡呢。

于是只要探春在京城,這位就坐着馬車去代儒老宅那裏對着探春好一番勸說,以及各種唱念坐打。

今兒張家兒郎,明兒李家少年。最後連二太太娘家的王家旁支都成了趙姨娘退而求其次的選擇。

閨女呀,你就嫁了吧。

做為妾室想要出門并不是那麽容易的事,可奈何趙姨娘就比旁人豁得出去臉面呢。王夫人不讓她出門,她就能坐在王夫人房門,拍着大腿又哭又叫。

賈政不讓她出門,她就哭得厚厚的脂粉都脫了,也要對着賈政來一句母女情深,身上掉下來的肉割舍不了。

你無情,你冷酷,你不讓我出去,我就哭成照妖鏡……

總之就是成功獲得出門權限後,這位不但在探春在京城的時候勸說探春,還在探春不在京城的時候,迅速和京城所有的官媒結成了姐妹淘。

外交能力杠杠的不說,還差點搶了人家的飯碗。

也是沒誰了。

趙姨娘覺得女人就應該嫁人生子,相夫教子。單身什麽的,那不是天方夜譚嗎?

你說坐産招婿?

哎呦,我的傻閨女呀,有功名的男人哪個會将自己嫁了的。

你難道還能做一輩子生意,還是鳳冠霞帔,诰命加身是正經出路的呀。

在各方保駕護航和前期沒人跟探春這個姑娘的小打小鬧生意計較的前提下,探春的生意也真是越做越大。

探春雖然也時刻提醒自己不要做第二個沈萬三,可問題是她對自己的認知有錯誤。

她眼裏富可敵國的沈萬三标準和世人眼裏的差了十萬八千裏。

當然,這也和榮國府一邊擺闊,一邊內裏窮有着直接或見接的關系。也模糊了探春某些常識。

說起探春的資産,旁的不提,就那年她從西北運回京城的那一箱紅眼赤狐貍皮和藥材就讓探春狠狠的掙了一筆,也徹底紅了旁人的眼眶。

這姑娘……可以投資的哇~

上門提親被拒絕後,不少人就動了歪心思。

探春的侍衛都是九星旗那邊委派過來的,個個都是早前準備逼宮造反時訓練出來的高手。再加上西北那一出,這些人對探春更是用心效力。有他們和幾個同樣是九星旗出來的丫頭,探春在安全上跟本不會讓人鑽了空子。到是那些動了歪心思的人被探春下了狠手的收拾了一番。

還是株連的那種。

緋歌宅子裏養狗,看家護院帶孩子。惜春這麽個事事學緋歌的妹紙,自也是在她的住處養了狗和一些野貓。

探春開始沒想養,但狗狗下崽崽了,惜春便抱了兩只送她三姐姐解悶。然後代儒家的小孫孫,探春的小侄子就是極喜歡,這一來二去的,探春和小侄子的家裏也養了不少狗。

那些動了歪心思,想要夜來盜香,偷香竊玉的人一跳進府,還沒等侍衛舉劍就被探春家裏養的狗給咬了。

咬了不說,還撕下了好幾塊肉。

探春聽說了,只揚了揚眉,就讓侍衛将那人和狗關在一起了。關了一夜,在那人奄奄一息之時才送到官衙。

理由是——盜狗販子。

人送到官衙,探春就派人緊緊盯着官衙,等那人被家裏人擡走,探春便也知道這是誰家的纨绔。

結合之前提親被拒的情況,探春直接開始攻擊人家的商鋪和各種能坑死人一家的操作。

人家裏有雜貨鋪的,一定會出現劣貨。有酒樓的,必會出現吃了中毒的案子。

哦,為了保證事情進行的順利和不牽連無辜,毒是客人自己下進去的。

如果家裏有人在朝為官,或是家裏有爵位的,那不久後與他家有嫌隙的人家或是他們的下屬和言官就會收到不少他們家真真假假的證據。

這還不算什麽,有人在探春出京的路上埋伏,想要劫持探春。探春雖然躲過去了,但也同樣禮尚往來的還手了。

你不是想要劫持嗎,你不是想要創業嗎?

行噠,行噠,給你,都給你。

探春仗着自己侍衛身手了得,沒少以那些人的名義将各家的小少爺老祖宗的劫持,然後再替他們勒索揚名……

總之就是外面爺們間的勾心鬥角,探春懂一些,但她卻另辟蹊徑的用緋歌言傳身教的辦法和在內宅學到的內鬥方法去做事。

人都說一個女人藏的東西,十個男人也未找得到。當一個女人走出內宅,開始在男人的世界闖天下時,那這個女人必然不可小窺。

誰小瞧了她,都得付出血淋淋的代價。

在這期間,柳湘蓮這個‘家奴’也見識了不少不說,還親自上陣了幾回。然後雖然還是那個先被探春美色吸引的狂浪子,可到底也知道了他眼前的這個女人是什麽性子手段的人。

怕怕噠。

不過更像是一盤蜀地的名菜,麻辣爽口,辣卻讓人留戀上瘾,欲罷不能。

女人想要在男人的世界裏站穩腳跟,那就必須做到比男人還要狠辣果決不可。

探春做到了。

她狠狠的撕開了一道口子,然後扛着自己四十米大刀殺進了沒有圍牆卻同樣血腥殘酷的另一片荒原,最後以咬住青山之勢搶下一塊栖息的地盤。

好在探春在種種事情後,将自己包裹成金鋼不換之身時,也只在心尖留了一片柔軟。

那裏裝着她此生最大的眷戀和親情。

至于成親,至于柳湘蓮……呵呵,等什麽時候改了他好美色,見她就結巴的毛病再說吧。

……

探春那裏是商場得意,情場還沒找到門的狀态,而惜春那邊卻漸入佳境。

京城人大多瞧不起西北或是關外一些偏僻之地出來的人,覺得他們尚有許多未教化的毛病。然而在很多地方,那些毛病在女人看來卻是極為可愛的。

就好比某些少數民族女兒尊貴,男子卑微。家裏世代女人做主,男子不得參與任何家庭會議。

那裏若不是只是偏遠部落,到是更像緋歌話本裏的女兒國。

西北那裏的人,女人熱情開朗,男人熱血豪邁。不同的風俗也讓他們有着有別于中原的生活習慣。

雖然不是女尊男卑,男女平等,但卻沒将女人看輕看低。男人可以撐起業家門戶,女人也可以如此,而不被人當成異類。

西北出來的霍二,性情不錯,眼界也寬,不似中原大多數男子那般教化迂腐,将女人輕賤。

只見他不以惜春是中原人,用中原禮儀要求惜春,還親自按着西北最高求親規格為惜春親手打獵紅眼赤狐,就可以看出來他多年讀書做學問,只是讀了學,做了學問,沒放棄西北漢子的本性。

中原人講究孝道,女人還講究三從四德。

惜春以前從來沒想過的問題,在和西北妹紙閑聊的時候才有一種恍然大悟的心境。

三從中,女子在家從父,出嫁從夫,夫死從子。說的是女子哪怕做了母親,在丈夫身前聽丈夫的,在丈夫死後也要聽兒子的。

而中原的孝道,說的又是子孫晚輩要孝道父母長輩。

那麽這個孝順裏,是包括母親的。

那麽既是要孝順,那為什麽還要讓母親聽兒子的?

這本身就傳在極不合理的矛盾。

╮(╯▽╰)╭

這個話題,惜春在某次霍二陪她閑聊時笑着提了出來。霍二笑眯眯的看着惜春面上不一副天真不解,但眼睛去灼灼等他回答的樣子,不由心下一凜。

這是道送命題。

“你是中原人,我是西北人。今生能得你為妻,自然事事以你為尊。”真按着中原的三從讓自己母親聽兒子的,那才是最大的不孝順和諷刺吧。而且,夫妻一體,人家好好的閨女嫁到你們家,你還瞧不起人家,這也不是人幹的事呀。

話說,這中原人就是能折騰诶。

惜春和霍二的親事辦的很着急,所以也省了不少繁文缛節。

之所以辦的那麽着急還是因為今年翰林院庶吉士放館比往屆早了半年。

然後迎春夫婿提前放館授了官,倆口子便要帶着孩子赴任去。

迎春夫婿授的是贛南那邊的地方官,這是早前家裏就托人留意過的。此時出京自有官差開道,官兵護衛安全無虞。

惜春雖然頭一次出門旅行就經歷了西北的馬賊流寇和沙漠風暴,但一路所見所聞,到底将這顆圈禁過的心弄得蠢蠢欲動,不甘死守京城。

至于霍二,十年內都不得科舉的男人,與其天天在家裏看書,還不如陪着媳婦到處走走看看。

人不都說了,讀萬卷書不如行萬裏路。

跟着迎春夫婿去任上,惜春玩了,樂了,他也能增長點見識,還可以旁觀一下自己這位不知道從什麽親戚關系論而得出來的二姐夫如何當官。

先見習一下,将來總能用得着。

行叭,上次跟着探春的商隊蹭旅行,這次跟着迎春家的官差隊伍蹭出行,也算是另類的一碗水端平。

不過說起這個,惜春就不得不遺憾的說,本來那年秋裏探春是要去江南販貨的,但那年秋天趙姨娘狠病了一場,到底耽誤了探春出行,也叫惜春的江南游成了泡影。

其實最開始的時候趙姨娘壓根就沒有病,她這是換了個套路催探春成親呢。

可惜道高一尺,魔高一丈,讓王夫人鑽了空子。

王夫人和趙姨娘也算是鬥了一輩子,趙姨娘能在王夫人這樣的主母手底下還生下一子一女,獨占賈政寵愛多年,可見早就成了王夫人的眼中釘,肉中刺。

再加上賈環如今讀書上進,在讀書上雖不及寶玉通透,卻也是個好苗子。加之賈環考中秀才這事竟然露了風聲出來,就更讓王夫人着惱了。

雖然王夫人看不上秀才這等末等功名,可問題在于她的心肝寶貝寶玉沒有不是嗎。

本來這事是藏着的,卻不小心洩露了出來。趙姨娘見此也不藏着掖着了,将賈環誇得天上有地上無。這就更紮了王夫人的眼。

再一個趙姨娘以前手頭緊,有點銀子就想着給賈環和探春留着。後來陸陸續續從探春那得了不少銀錢花用和時興的花樣首飾,人穿戴上去了,手頭又充裕了,也舍得打賞銀子了。

二房帶出去開府的下人還是榮國府那一批最會踩高捧低的那些家生子,這一來二去的,原著中怎麽捧着寶釵踩黛玉,現在就怎麽捧着趙姨娘母子踩王夫人和寶玉這對母子。

這其中還有借着各種事情最終搶到了管家權的珠大奶奶李纨。

無論如何規矩就是規矩,再沒有讓一個妾室管家的道理。所以在李纨看來,擡高妾室和庶出小叔對她們長房更有利……

所以說別看宅子小了,人少了。但這裏面的勾心鬥角仍然大大的滿足了各方看客的看戲欲望。

話說遠了,趙姨娘裝病想要讓探春看着她不久人世的面趕緊将自己嫁了。王夫人見趙姨娘病了,便想着趁你病要你命的幹一票大的。

李纨則是看到東風被西風壓下去了,就幫着吹吹東風。見西風被東西壓下去了,再幫着扶扶西風,也是一個忙累不提。

最後這事的處理結果就是探春出錢托人脈幫賈政升個一級半等,然後她送寶玉和賈環去江南有名的書院讀書去。

至于長房賈珠留下的孩子則送到江北的一家有名的書院讀書。不叫他們叔侄在一起,也省得有對比了。

賈政有什麽當官的能力探春太知道了,旁的地方安排賈政去,探春還怕他為禍一方百姓,最後直接将賈政弄到了個養老部門。

各朝各代都有會一些官職和職位是為了養老和安撫那些勳貴子弟以及用來創收的。

捐官就是其中一種。

而探春給賈政安排的養老官其實也是花錢捐官,不過就是看花多少錢的事罷了。

一般捐的官沒有實權,連辦公地點,日常點卯都不需要。而探春給賈政安排的這個,卻是和正常官員差不多,就是幹的差事幾乎都是出了事都不會有一文銅子關系的那種。所以花的銀子,需要的人脈就更多了。

更像是朝.廷辦的托老所,裏面的管事會将你哄成朝.廷棟梁,缺一不可的那種。

當然了,探春打這個決定的時候,賈政還不知道他閨女能這麽坑他。等知道的時候,雖然滿心不悅,到底還是上任去了。

去了之後他才知道當初他對這個部門有着多麽深的誤解。

這才是真正體現他人生價值的地方呢。

→_→

探春其實一點都不想管這些破事,可一個是她親老子,一個是她親生的姨娘,寶玉和賈環都是她親兄弟,賈蘭幾個也是她嫡親的侄子。血緣在這裏擺着呢,她不管誰管。

賈政有事忙了,一心為國忙的恨不得加班加點不回家。李纨親生的兒子和庶出的兒子都被送走了,她再敢在府裏作妖,就得先想想在外面的賈蘭能不能平安回來吧。

王夫人倒是想攔着寶玉不叫寶玉出去,可探春那張嘴皮子多會說呀,她又做通了賈政的工作,最後賈政決定讓寶玉,賈環都出去讀書,不叫王夫人慈母多敗兒。

一連組合拳下來,沒兒子,男人也見天不着家的兩個女人到是漸漸的消停了。

畢竟王夫人和李纨一樣,怕這邊給趙姨娘使絆子,探春這個不是東西的死丫頭坑自己兒子。

然後時間一長,不管李纨如何,王夫人和趙姨娘這對明争暗鬥二三十年的對手,竟然還惺惺相惜的握手言和了。

雖然開始是以惦記兒子開頭,但這二人最後竟然發展到共同關心探春的親事……

探春每每想到這裏,都用手掌猛拍自己的額頭,覺得老天都在坑她。

也是夠夠的了。

賈政一家搬出榮國府後,就不能再以榮國府二房稱呼和自居了。這一點旁人還罷了,宮裏的元春是最失落的。

年紀一年大過一年,青春不在,容貌老去。當初驕傲的她瞧不起那些以色侍人的女人,現在她就是想要效仿一下也得看當今喜不喜歡徐娘半老這種味道的了。

宮裏的歲月太過漫長,哪怕你身居高位,若是不得寵愛,宮裏低位的妃嫔也能給你臉色看。

好在元春還有個救駕之功,不然在宮裏的日子更難熬。

不過她其實應該感到慶幸,因為原著中的賈元春這會兒怕是已經有了谥號。

人嘛,有的時候只有在折騰過後,賠了夫人又折兵了才會後悔當初的不惜福。元春就有那麽點意思。

她現在已經知道自己生下龍嗣的可能性沒有了,賈家也沒有适齡的姑娘送進宮為她‘助産’了。

娘家不給力,當今也不會對她另眼相看。思來想去,元春在後宮版的‘養兒防老’的催促意識下,元春又将視線轉向了宮裏那些鮮新小姑娘身上。

這些剛剛秀進宮,還嫩得出水的小姑娘還是可以收買一回噠。

如今看着漸漸長成的皇子,元春的想法真的只想要個孩子傍身,如果當今活的時間再長一些,能等她的皇子成年……也未嘗不是件好事。

雙手合掌,元春跪在佛前繼續為當今祈福。

保佑吾皇,長命百歲,別叫本宮做了那太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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