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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章

☆·54朕弱小無辜可憐,但是能吃.jpg

時隔多年,沈十方這人的外貌除了變得更成熟一些之外,似乎沒有太大變化,不管怎麽看,都還是那個偉光正一人兒。朕幾乎沒怎麽費工夫,就從鬥笠下影影綽綽的容貌把人認出來了。

哦,當然也可以誇朕記憶力好,誇朕聰明。

竟然這麽巧嗎?朕有點懷疑沈十方的來歷了。當年那麽巧,把朕救出來,現在又恰到好處地把朕救出來。

朕下意識地猜測是陰謀。

畢竟太後娘娘是從朕出宮起,就知道朕的行蹤,那麽朕的行蹤被暴露,想來也不是什麽難事兒。只是太後娘娘恐怕并不知道朕當年被沈十方救過吧,理論上來說,那時候的孟貴妃還沒有成為現在這個只手遮天的太後娘娘。

會不會是熠皇叔?畢竟熠皇叔的勢力基本不在京城,如果有幾個江湖人士做朋友,似乎也不奇怪。

要不然,是世家?

朕這裏在無限揣測,并沒有伸手拉沈十方。朕不想再破壞掉一個童年的美好印象了。要是連朕的救命恩人都是安排好的,朕真的要懷疑朕是不是活在楚門的世界了。

沈十方看朕愣着,也不多話,直接像拎小雞一樣把朕拎出來,讓朕拉着他的衣擺。就這麽的,朕跟着他一路殺出拍賣場。

拍賣場雖然人多,但是忽然冒出來的劍客們個個武功高強。如果他們面對的是同樣有武功傍身的暗衛,可能還會困難一些,不過現在只是一些人販子裏頭的打手,比普通人身強力健一些罷了。

而且殺人這活兒,根本沒有影視作品裏頭那麽不容易,什麽身中數劍依然奮起反抗。事實就是打手們看見沈十方一夥兒人砍傷了幾個同伴,他們就瑟縮不前,不敢動作了。

沈十方砍傷了幾個打手,他的同伴又把主事的人抓出來砍了。

混戰結束,朕跟着沈十方跑到了小鎮外頭一個破敗的城隍廟。沈十方沒有受傷,但是身上卻染了血腥氣,看着怪恐怖的,是以到地方了朕也沒敢開口。沈十方來回踱步,顯然是在擔心還沒回來的同伴,也沒工夫搭理朕,不過片刻後城隍廟就回來了幾個人。

看打扮就能看出,他們和沈十方是同夥。

他們還帶了幾個一起在拍賣會作為商品出售的人過來,有男有女,看着都是在十五六歲的年紀,顯然也跟朕一樣,是拐賣人口的受害者。

沈十方問他的同伴有沒有受傷,不等其他人開口,中間一個人掀了鬥笠站出來,那人看着和朕年紀差不多,是個清秀的少年郎。

他有些埋怨地說沒有,但是被吓壞了,還問沈十方剛才為什麽不帶他一起走,說剛才若不是李大哥在,他可能就出不來了。

沈十方說情況緊急,顧不了那麽多。

接着,那少年看見朕,随即發現朕一直拽着沈十方的衣擺,眼睛轉了轉說道:“這些被拐的人好可憐,咱們快些把他們送回家吧。”

沈十方點點頭,連着朕和一起救來的人詢問名字住址。城隍廟裏頭受了驚吓的人挨個兒把自己情況說完,确定了遠近之後,沈十方便準備一一把人送回去。

等轉一圈兒之後,沈十方才注意到朕一直在他身後,半個字沒有說。他也不急,好脾氣的給朕遞上水囊,溫和地說:“在下叫沈十方,剛才是被吓壞了嗎?外頭簡陋,喝點水壓壓驚。”

朕看了眼明顯不知道多少人用過的水囊,沒有動手接,對沈十方說:“沒有被吓着……沈叔,你以前救過我的。”

朕說完,眼睛不敢錯一下的盯着沈十方,想從他臉上看出來到底是巧合,還是陰謀。

沈十方聽見朕的話,臉上閃過一絲詫異,仔細看了朕半天,哈哈笑笑,說他經常救人,不記得朕了。

看起來是真的不記得那種。

“大概是八年前,你送我回京城。那時候,我個頭才到你這裏。”朕在沈十方腰上比劃一下,說着當時的情景。

沈十方聽了描述恍然大悟,又像是記起一樣,問道:“哦,是你啊,都長這麽大了。你這小孩兒,怎麽又被人拐了,還真是巧。”

“可能,是長得好吧。”朕說完,跟沈十方一個年紀的幾名劍客都笑出了聲。

他們看着朕的模樣,紛紛點頭,說朕的确是好看的。有的人甚至拿夥伴打趣,說要是碰見朕和夥伴,偷孩子絕對是偷朕,空氣中洋溢着快活的氣息。

不過那個少年看朕的目光多了點不滿。

朕看在眼裏,不以為意的跟他們一起笑,順便胡亂地說了一遍孟小五被拐的經歷。

哦,雖然大差不差,但在和沈十方說的這版劇情裏頭,孟小五的老爹是死了的,老娘是改嫁了的,仆人是拐了孟小五的錢財跑路的。

簡稱孤苦無依。

又因為孟小五說:“我長得這麽好看,還是有可能再被人拐走的。”

于是擔心孟小五再被人拐走,沈十方就只能暫時孟小五跟着自己。

其他劍客把一同救出的小娃送回家,沒地方送的也另找了人家收養。

這幾天朕了解到他們還真就是個自發聚集起來,專門打拐的江湖人組織,他們自己叫自己正義盟,裏頭都是看不慣人販子的江湖豪傑、綠林好漢,為首的人正是沈十方。

端看他們送孩子回家,找領養家庭都是熟練工,可以看出來都是做慣了的事,顯然這個‘打拐組織’存在時間并不短。

于是幾天之後,還跟着正義盟的就只剩下朕一個被拐的人了。

朕還是覺得他們沒有表面那麽簡單,就想留着看看沈十方的身份。沈十方也非常心大,直接帶朕回了他家,或者說這個‘打拐組織’的落腳點。

一起回來的還有那個看朕不順眼的少年。

是夜。

“孟小五那人古古怪怪,還少爺脾氣,沈大哥,咱們還是快些把他送走吧。”

朕本來拿了梯子上屋頂,正在一邊吃花生米,一邊曬月亮和戚風說話,誰承想正巧就聽見廊下的聲音。

陳昭的聲音帶着一絲無辜,可是話裏話外都是在挑事兒。

“阿昭,小五他原本就是京城裏出來的少爺,有些少爺脾氣很正常,現在不是沒找到合适的地方收留他嘛。”沈十方雖然是在幫朕說話,但朕聽起來總感覺哪裏怪怪的。

陳昭還不放棄,試圖說朕的壞話,說他先前不小心看見朕和一個陌生人在說話,搞不好是那些壞人的卧底。

朕:“?”

朕看了看旁邊裝隐形人,還偷摸拿朕花生米的戚風。

戚風很無辜地搖搖頭,他可是專業的暗衛,怎麽可能會被這麽個無名小卒發現蹤跡呢,要是被那個沈十方發現還差不多。

所以這個陳昭就是在無中生有?

戚風擺擺手,表示他也不清楚,搞不好是無意中發現呢。接着戚風抓走朕的一大把花生米,悄無聲息地消失在夜色之中。

大約戚風走的時候還是有點動靜,沈十方發現了朕在上頭。

等下面的看清楚上頭的人以後,空氣頓時安靜。朕很快就發現了陳昭的尴尬——

他半晌沒說出話來。

朕在上頭呵呵一笑:“不好意思啊,打擾你們說話了,不過我的花生米吃完了。”

朕站起身,搖搖晃晃地想夠旁邊的梯子下去,沈十方看着朕的危險行為,一跳一拎,把朕從屋頂上帶下去了。

沈十方把朕放下來,打量一番之後,皺眉問道:“跑那麽高做什麽?怪危險的。”

“吃花生米啊。”朕給他看手裏原先用來裝花生米的瓷碗,然後朕的目光在陳昭和沈十方之間來回轉悠,露出一個朕什麽都明白的笑臉,對沈十方說:“沈叔,廚房的花生米都沒了,明天能去買嗎?”

“可以。”沈十方從懷裏掏出幾枚銅錢,拿給朕之後說,“明天上街逛逛吧,阿昭的話別放心上。”

朕點點頭,收下銅板之後對沈十方說:“明白,我又不是小孩子。”

被朕叫做小孩子的陳昭對朕怒目而視!

朕毫不在意地擺擺手離開,去廚房把瓷碗放下才重新回屋裏睡覺。

陳昭也是沈十方救下的小孩兒,原先朕并不知陳昭為什麽沒被沈十方送走,還帶在身邊,畢竟在這個劍客‘窩點’裏頭,陳昭的武功實在是太拖後腿。就算是朕這種半吊子武者,恐怕都比陳昭強一點。

武力值上沒什麽用處,不會做飯,也不會出主意,為什麽呢?不過今天晚上之後,朕倒是猜到點眉目,八成是陳昭自己不想走。

畢竟誰都叫不醒一個裝睡的人,也送不走一個想留下的人。

不過這個陳昭委實讨厭了點,喜歡就是喜歡,不喜歡就不喜歡,非要背後說人閑話。

考慮到陳昭也不了解朕,朕本來不想和他計較。不過第二天朕上街買花生米的時候,就被陳昭連同另一個劍客堵在了小巷子裏。

這個江湖劍客叫李信,原先去打砸拍賣會的時候,朕就看出來他和陳昭的關系很好。

現在嘛,朕手裏還拿着剛買的一兜紅皮花生,被他們倆一起堵在小巷子,感覺這人有點煩。

“說,你究竟是什麽人!”李信明顯是聽了陳昭的話,沒頭腦地就要吓唬朕,還拔劍。

“我是孟小五啊。”朕眨巴着一雙眼睛,特別無辜。朕看得出來李信有點動搖了,要知道不管什麽時代,人都是看臉的!

長成朕這樣的,一看就不是什麽壞人,微笑(* ̄︶ ̄)。

“你這小子不要避重就輕,你來歷不明,賴在我們正義盟是何居心?”陳昭不滿意朕的回答,在李信身後發問。

“我沒什麽居心啊,我就是孟小五。”就算是去官府查,朕現在也可以叫孟小五沒毛病,畢竟是太後娘娘造的路碟,就算是讓刑部、大理寺來看,也都是真的。

李信指着朕的劍,已經偏移了幾分。

“那你整日跟着沈大哥做什麽?鬼鬼祟祟,一看就不是什麽好人。”陳昭并沒有被朕的言辭迷惑,依然喋喋不休地想問出個究竟。

“我沒有跟着沈叔啊。”不過問這事兒的話,朕更無辜了,朕對李信說:“我要是跟着沈叔,我怎麽可能會被你們堵在這裏嘛。再說了,我哪裏鬼祟,大白天出門買個花生米都不行嗎?我又沒有賣身給你們。”

說完,朕聽見李信和陳昭身後傳來一個聲音。

“你們在做什麽!”

嘿,總算是來了。

李信和陳昭回頭,恰好看見沈十方從巷子外頭走出來,朕歡歡喜喜地過去跟沈十方告狀,說李信和陳昭欺負朕。

沈十方能這麽恰好的過來,當然是因為朕老早就知道,他今天會路過這裏。朕是怎麽知道的?這個,不如問問戚風?

反正朕就是知道。

于是朕特意挑了今天出來,還讓陳昭知道朕今天是一個人出門。要是陳昭今天善心大發,不來找朕麻煩,朕就去巧遇沈十方。要是沈十方沒發現這個巷子怎麽辦?這,不是還有戚風在呢嘛。

大不了把陳昭揍一頓。

雖然戚風不想做背後堵人打.黑拳的勾當,但這不是情況特殊嘛。戚風肯定會聽朕的話!嗯,就是這麽自信。

不過還挺順利的,正好讓沈十方看見陳昭欺負朕。

在旁邊看着沈十方教訓陳昭,朕吃着花生米,感覺還怪惬意的,要是有個軟塌讓朕蹲一下就好了。

這天事情過後,陳昭雖然還是不滿意朕跟着沈十方,卻沒有再說什麽難聽的話了。

倒是李信,看起來莫名有點害怕朕。朕也不知道怎麽回事兒,左右和朕關系不大,也沒再放心上。

朕比較感興趣的,是沈十方他們探查到人販子的事情。

先前朕的暗衛查到了浮縣的一個礦場,只見到裏頭有人販子初入,具體情形始終沒查明白。但是沈十方他們這裏的進度就快得多,他們追查這個線索已經有些年頭了,甚至搜集了證據,在裏頭安插過人手,只等上衙門告狀!

“告狀?”

朕聽着沈十方嘴裏說出來找府衙做主的話,有點詫異。頭回知道正義盟,就是他們血洗拍賣會,朕還以為他們查清楚礦場以後,會直接殺進去呢。

哦,說起來當日黑市拍賣以後,他們這些身穿蓑衣的劍客就被官府通緝了來着。雖然沒有他們正面畫像,可是他們的的确确是得罪了官府,至少是得罪了江南靠着販賣人口賺錢的官兒們。

現在還膽子這麽大的去告官。

就算朕是大齊的皇帝,也忍不住皺眉,講究律法的确沒錯,但直接跑去告官的行為,明顯對他們來說是很危險的。

“我聽說錦縣新上任地知縣,是京城謝家的公子,他原先在喬縣做官,治下一派清明,想來應當不會畏懼官場傾軋。”

沈十方顯然是有了主意,看看自己同伴,和他們說:“這麽多年下來,我也算是明白了,若是沒有朝廷給百姓做主,咱們能救幾個人呢?救回去,送到家裏,又被拐走賣掉的,難道是少數嗎?正泰源的黑市也是如此,只要礦在一天,就總有人想開,殺了一批,還有其他人……咱們斬不禁的是貪念。”

“蕭寶玉那狗官,只是吳家的走狗,但謝大人是謝家公子,必然不會怕他。現在這機會正好,謝大人新官上任,說不得就會救下這一方百姓。”

“這告官的事情,必然兇險,今日之後,大家都各自散去,若是日後聽得那蕭寶玉伏法,咱們再聚!”

朕聽着沈十方的話,不由得感慨,他還真是個怪浪漫的劍客。不是談戀愛的那種浪漫,而是獻身理想事業的浪漫主義。

正義盟準備散夥,沈十方給了朕十兩銀子,讓朕拿着自己去謀生路。

“我看小五你是讀書認字的,若是找個地方做學徒,苦是苦了點,但活下來沒什麽問題。只是以後萬萬小心,莫要再被人騙了。”

這話說得,朕像是很容易被騙嗎?

朕沒有接銀子,而是對沈十方說:“沈叔,我跟你一起去錦縣。”

聽見朕也要一起去,安靜了一陣子的陳昭忽然不服氣地開口:“沈大哥,我也要去!我不要和你分開。”

這麽一鬧騰,事情倒好辦了,正義盟的其他人也不想走。商量一番後決定分兩撥人去錦縣,一前一後地不要引起注意,萬一出什麽事兒,還可以救人。

朕聽着他們商量行動,忍不住皺眉,這些江湖人是不是真的讀書太少了。就算是沈十方這種看着深明大義,又聰明的人,就算證據在手,寫起狀子來也是前言不搭後語,而且那一手字喲。

陳昭看朕面露嫌棄,開口道:“你行你上啊。”

朕嘁了一下,朕還真行。

打架方面朕可能打不過沈十方,但是寫狀子嘛,這些人綁一起都不是朕的對手。畢竟對于普通平頭百姓來說,如果沒什麽事情,連狀紙都沒見過。

朕跟他們說,咱們現在寫的是個草稿,正規流程就是寫好以後到衙門找文書,謄抄到制式狀紙上頭。

“咱們為什麽不直接找文書來寫?”陳昭問道。

“當然是因為,要錢啊。”

朕給他們算了一筆賬,如果衙門順利受理案子,衙役需要跨縣辦案,其中的差費,吃穿用度,都是咱們出。派出的衙役少了抓不到人,多了費用極高,這文書謄抄狀紙,也是要收錢的,能省點就省咯。

沈十方聽得一愣一愣,問道:“原來這裏頭有這麽多門道。小五你以前在衙門呆過嗎?”

朕被問得一怔,含糊地解釋:“我爹他活着的時候斷過案,我見過。”

皇帝可不就是成天給大臣們斷案,這麽說也沒毛病。想着,朕不由得理直氣壯起來,說道:“我爹他以前做官的。”

沈十方他們聽得恍然大悟,說道:他們都沒做過官,而且江湖人也一般不和朝廷有牽連,府衙的事情,其實也就是知道點皮毛。

然後便莫名變成朕要來指揮他們行動,他們一人一句地說着浮縣縣令蕭寶玉的罪行,附帶查清楚的證據,朕聽着聽着,不由得捏緊了手中毛筆。

“啪——”

毛筆應聲折斷。

“小五?”沈十方面露不解,他不明白朕為什麽會生氣。

其實,朕也不知道,為什麽要生氣。

一縣之長,為禍地方,這種事情朕其實早就知道不是。可看着沈十方他們拿給朕看的名冊,數着上頭代表死亡的數字,朕還是不免動怒。

朕看着被折斷的毛筆,心裏頭自我疏導,朕這一生氣就損壞東西的習慣真的不好。

“沒事,你們繼續說,剛才力氣大了點。”朕将斷開的筆杆掰下來,用帶着筆頭的一遍蘸墨水,開始寫告狀的草稿。

朕壓抑着怒意寫完,認真看便能發現朕有多用力。不過這些江湖人大約是沒看出來,他們紛紛稱贊,毫不吝啬誇獎之詞,說這字真好看,不愧是京城來的少爺。

在阮先生的督促下,朕的毛筆字其實還不錯。

在衆人的期待中,沈十方帶着狀紙去告官了,朕沒和他一起走,而是混在後頭進入錦縣的一群人當中。如果謝雲洲順利受理案子,至少也要半個月才會升堂,不過朕其實心中不太看好這份狀紙的作用。

謝雲洲是謝家公子沒錯,但若那蕭寶玉真是給吳家辦事,謝家不見得願意得罪吳家。

世家大族,同氣連枝,并不是随便說說的。

其他人興致勃勃,在沈十方去衙門遞狀紙的時候,偷摸跑去圍觀。結果嘛,還真是如朕所料,衙門根本沒有受理這個案子,到文書那步就被拒了。

文書說:“民不得告官,至少也得是秀才出身,才可以告。”

大齊由科舉界定身份,等中了秀才,就算是半只腳踏進官場,可以算是士族了。

沈十方一個江湖人,當然沒考過科舉,但他還想争取一下。文書卻說,若是再糾纏府衙,一人打上十板子。

于是沈十方只能垂頭喪氣地回來。

跟着沈十方一起去的陳昭看見朕,也不知道想了什麽,遷怒道:“你這小子,是不是早就知道告不成,想害沈大哥和我挨打。”

沈十方攔着陳昭:“小五也不是故意的,府衙的事情,小五又不是做過官,怎麽會清楚。”

朕知道他們被趕回來的理由之後,還算鎮定,跟他們說:“我倒是真不知道,大齊還有這麽條民不得告官的規矩,明日沈叔跟我一同去一趟,我倒要見識一下。”

“你還想去衙門鬧騰不成?衙門說打,十板子你這身板肯定挨不住,別再拖累了沈大哥!”陳昭不屑地說。

“民不得告官,他不是說至少要秀才嘛。我就是啊。”

太後娘娘給朕造的路碟身份,就是個不知道哪年考了秀才的孟小五。再說了,真鬧到謝雲洲面前,朕還就不信了,謝雲洲能有膽子打朕。

等等,太後娘娘是猜到朕會需要這麽個秀才身份嗎?

作者有話要說:陳昭:一看就不是什麽好人。

高析:孟小五不是好人,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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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小天使:砂糖橘給禿子灌溉了營養液10瓶;成為富婆澆灌了禿子營養液3瓶=3=

二合一,今天寫得怪順溜地,早了半個小時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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